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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

美国已将15家中国媒体列为“外国使团”

文/毕研韬 截至2020年10月21日,美国政府已分三次将15家中国媒体驻美机构列为“外国使团”。受影响的媒体名单如下: 美国《外国使团法》赋予美国国务院权力,将特定外国机构(包括媒体)认定为“外国使团”,并要求其遵守类似外交机构的规定,如信息披露和运营限制。 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要求代表外国政府或政党从事政治活动或传播信息的个人和组织进行注册,并披露资金来源、活动内容和支出情况。 被列为“外国使团”后,中国媒体驻美机构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受到进一步损害,行动自由和运营空间受到限制,这凸显了中国媒体遵循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美国媒体奉行的资本主义新闻观之间的尖锐对立。

文章推介

Blog

德才兼备者,往往难容于组织/ Excellence Breeds Exile

文/石敢当 (By Shi Gandang) 如果你这个人能力强,人品好,三观又正,那么恭喜你,在组织里,你基本上混不好。 这是中文社交媒体上的一名言,让无数网民点头称是。 If you are highly capable, of...

亚洲

一线教师“保命法则”

文/石敢当 当下,中国自媒体平台涌现大量短视频,不约而同地传播着一线教师的“保命法则”。其内容高度相似,核心要义可概括如下: 这些充满隐喻的“法则”,折射出部分教师在高压环境下的自保心态,而家长投诉被视为加剧教育生态恶化的重要因素。 现实中,一旦教师被投诉,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往往站在家长一边,使教师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这种现象在中小学尤为普遍。大学环境虽近年有所改善,但教师群体内部普遍存在高度的“自律”,其缘由不言自明。 长此以往,最直接的受害者无疑是学生,最终可能导致教育生态中多方共输的局面。

亚洲北美

美国孔子学院已几乎全军覆没,可中国人并不了解

文/叶智茵 根据孔子学院官网介绍,“孔子学院旨在促进中文传播,加深世界人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了解,推动中外教育合作和人文交流,增进国际理解。是所有合作方秉承‘相互尊重、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原则共同设立的非营利教育项目。“ 根据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CRS)2023年5月2日发布的报告,美国的孔子学院数量在2017年达到峰值,约有118所。 根据美国政府问责署(GAO)2023年10月30日发布的报告,截至2023年,美国高校中的孔子学院数量已从2019年的约100所减少到不到5所。 然而,美国国家学者协会(NAS)在2023年6月20日的报告中指出,美国目前共有10所孔子学院正在运营。 ​ 这两份报告的数据存在些微差异,可能是由于统计时间或定义标准不同所致。​概而言之,当前美国的孔子学院数量约在5至10所之间或者更少。 问题是中国人对孔子学院的命运并不了解。近日笔者盲审的一份新闻与传播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还建议要进一步发挥孔子学院的作用。

Blog传播学

把jury译为“陪审团”,会导致三重误解

文/《无界传播》信息中心 在中国,提起“陪审团”(jury),很多人脑海里浮现的画面是:一群公民坐在法庭里,静静地听法官审案,像“陪衬”一样“参与”审判。事实上,把Jury译为“陪审团”,隐藏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误解:在英美法庭上,jury 并不是陪伴法官的角色,而是独立判断事实的核心力量。 一、陪审团不是陪衬,而是“审”的主体 中文“陪审团”里的“陪”,让人自然而然地以为它只是“陪同法官审理”。实际上,在美国和英国的刑事司法中,陪审团拥有独立权力: 换句话说,陪审团的角色不是“陪”,而是直接参与裁决的“审”。 二、陪审团体现公民权力与制衡意义 英美法庭的陪审团制度不仅是法律程序,更是一种公民权力的体现: 中文译为“陪审团”弱化了这种制度功能,让人觉得公民只是“参与”而非“主导”,从而低估陪审团对司法独立的保护作用。 三、裁决权边界被模糊 在英美法中,法官决定法律问题,陪审团决定事实问题。而中文的“陪审团”容易让人误解:裁决是法官和陪审团协作的结果,或陪审团只是辅助工具。实际上,陪审团的裁决权属于独立公民,不受法官否决。这是刑事审判中最核心的权力边界,也是制度设计防止滥权的关键。 四、陪审团承载的制度哲学...

亚洲北美

中美关税对峙:打破僵局的可行方案

文/毕研韬 2025年,特朗普重返白宫后对华政策再度趋于强硬,美方将平均对华关税水平推升至145%,中方则通过对等反制、市场准入限制及供应链重构等加以应对。此番对峙已超越传统的贸易纠纷,演变为一场嵌套着战略博弈的制度性对抗。僵局看似无解,实则有破局之道——关键不在于“谁先让步”,而在于如何设计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接触场景。 非对称接触:破冰的第一步 在当前“谁先主动谁就示弱”的博弈氛围中,任何直接提出谈判的举动,都可能被解读为“服软”或“投降”。因此,真正可行的破局路径,是通过“非对称接触”与“多边平台引导”创造对话空间。 所谓“非对称接触”,即不设前提、不签署框架、不对外宣布谈判启动,而是在第三方国际平台的“场边”自然而然接触。这种设计避免了“单方面示好”的政治风险,又能为后续实质性对话建立机会和基础。 谁来出面最好? 出面推动这一非对称接触的国际组织,应具备以下特征:中立形象强、对经贸议题具专业权威、在全球秩序中具多边牵动力。据此,以下机构可为候选(当然也可由其它组织出面)。 小步走,非官方制造破局舆论 可由美国商会(U.S. Chamber of Commerce)或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hina...

亚洲

毕研韬:中国亟需公民社会

在当代中国的治理语境中,“公民社会”已不再只是学术讨论中的规范概念,而正在转化为一个具有现实紧迫性的结构性问题。这里所说的“亟需”,并非价值立场上的呼吁,而是指在社会结构高度复杂化、风险高度外溢化的条件下,单一依赖政府体系已难以有效吸纳和缓冲全部公共议题,由此带来的治理成本正在持续上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展现出强大的国家动员能力和制度执行能力,这是既定事实。但与此同时,社会利益分化加速、公共事务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信息传播去中心化趋势明显,使治理过程对社会参与、社会信任与社会中介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一背景下,公民社会不再是“要不要”的选择题,而是“如何补位”的现实问题。 为什么“亟需”,而不是“可有可无” 从理论上看,公民社会并非反国家力量。无论是葛兰西将其视为合法性生成的重要场域,还是哈贝马斯强调公共领域在沟通与认同中的作用,其共同指向都在于:现代国家的有效治理,越来越依赖社会层面的协商、反馈与中介机制。公民社会的功能并不取决于抽象价值,而取决于制度嵌入方式。 从现实运行看,中国治理体系的优势在于集中力量解决重大问题,但其结构性短板也逐渐显现。一些高度专业化、情境化的公共事务,单靠自上而下的行政方式往往反应迟缓、成本较高。同时,快速城市化和人口流动削弱了传统社会网络,而新的社会组织与公共信任机制尚未完全成熟,导致大量问题被直接推向政府系统,形成治理超载。 公民社会不是国家能力的对立面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中国亟需公民社会:不是为了替代政府,而是通过制度化的社会参与,分担治理压力,缓冲社会风险,提升整体治理的弹性与可持续性。将公民社会与国家能力简单对立,是一种误导性的二元思维。现实中,成熟的公民社会往往依赖国家提供清晰规则与法律保障,而稳定的社会中介反过来又能帮助国家降低治理摩擦、提高政策执行的社会接受度。 当国际传播主要依赖“官方声音” 在国际层面,这一问题同样具有现实指向。全球化和信息化条件下,国际社会对一国的认知,越来越多地通过非政府组织、专业机构、学术网络和公益行动形成。如果对外呈现的主体高度单一,国际传播容易被简化为官方叙事,从而在可信度和说服力上受到限制。公民社会并非“软实力工具”,但其缺位会显著抬升国际沟通成本。 当然,全球范围内的公民社会同样存在政治化、工具化和风险外溢问题。中国面临的挑战,不是在开放与防范之间二选一,而是在可控前提下,通过制度设计塑造公民社会的边界、功能与责任。 长期以来,围绕公民社会的讨论往往陷入价值立场之争,要么将其神化为治理灵药,要么将其视为潜在威胁。这种争论遮蔽了问题的真正性质。将公民社会视为一项结构变量,有助于回到治理逻辑本身:它既可能降低治理成本、增强社会韧性,也可能在缺乏制度约束时放大风险,关键在于配置方式。 结语:这是一个时间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