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有权选择先帮谁,舆论只能监督,不能替她做主。
文/林逸衡
最近,因表态说“先帮中国人”,韩红再次被推上了舆论风口。有人批评她“目光太狭窄”,有人支持她“先顾自己家人”。这其实折射出一个老问题:公众对慈善的期待和慈善组织自身的选择自由,究竟应该怎么平衡?
一、慈善不是零和,基金会有自主权
首先,“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的章程和治理规则。章程明确规定:
- 基金会的宗旨是扶助困难人群、支持社会福利机构、传播公益文化;
- 大额项目或重大决策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 所有资金都必须“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公众监督。
在法律和章程范围内,基金会有权自主决定资金投向。韩红(基金会)的选择并非随意,而是有章可循的法人行为。
二、舆论监督应有边界
作为公众人物,韩红的言行自然会被放大,但舆论监督不能替别人做决定。
- 合理的舆论监督关注资金使用透明度、是否遵守募捐承诺,这是社会的权利。
- 对基金会指手画脚,逼基金会改变项目方向,这是道德绑架,法律和章程都不允许。
舆论可以提建议,但不能取代理事会的决策权,更不能把个人的善心绑上道德审判的十字架。
三、公众误解的根源
很多人误解了韩红“不帮海外人”这个表态,其实她的意思是优先安排国内项目,这是基金会章程允许的范围。公众容易把“个人选择”当成“国际态度”,所以才引发争议。实际上,基金会的募捐项目、年度支出和备案信息都透明公开,都是依法合规的操作。
四、结语
慈善是社会责任,更是个人和组织的自由选择。韩红事件提醒我们:舆论可以监督,但不能替韩红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