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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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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产生“伊斯兰恐惧”?

“伊斯兰恐惧”不仅是对穆斯林的情绪化排斥,更是一种结构性、制度化、跨文化传播的社会现象。 文/毕研韬 要理解伊斯兰恐惧(Islamophobia)的成因,需要置于宏观历史结构、中观制度话语、微观心理互动的多层框架中考察,这样才能看到各层如何相互作用并共同塑造这一情绪与观念。 一、宏观层:历史与结构性根源 二、中观层:制度与话语的放大机制 三、微观层:心理与社会互动机制 三、结语 “伊斯兰恐惧”并非单一原因驱动的情绪,而是历史遗产、制度机制与心理认知多层次因素作用的结果。宏观层的结构性条件为它奠定了深厚的文化与政治基础,中观层的制度与话语机制不断放大并固化这种情绪,微观层的心理与互动模式则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再生产它。三者的联动,使“伊斯兰恐惧”不仅顽固存在,而且具有跨国流动性与自我强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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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打击“伊斯兰恐惧”?

“伊斯兰恐惧”不仅是宗教问题,更涉及社会稳定、国际关系与人权保障。 文 / 毕研韬 “伊斯兰恐惧”(Islamophobia)是一种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群体的非理性恐惧、偏见与敌意,往往伴随着歧视、污名化乃至暴力行为。 一、“伊斯兰恐惧”产生的原因 任何社会偏见都有其形成的历史土壤和现实诱因,“伊斯兰恐惧”也不例外。它既受历史叙事的塑造,也受现实事件与传播机制的推动。 历史与地缘政治的惯性从十字军东征到殖民扩张,再到冷战后的局部冲突,西方社会长期存在“文明冲突”的叙事框架。这种历史记忆在媒体与政治话语中不断被唤起,使部分人倾向于将当代冲突部分归因于宗教差异。 恐怖主义事件的冲击2001年的“9·11事件”及随后发生的多起恐怖袭击,使“伊斯兰=恐怖”的刻板印象在部分社会根深蒂固。虽然恐怖主义只是极少数极端分子的行为,却被泛化为整个伊斯兰教的标签。 媒体与政治的放大效应部分媒体出于吸引眼球的需要,以暴力冲突作为报道焦点,缺乏对伊斯兰文化与社会多样性的呈现。某些政治人物则利用“他者化”策略,将穆斯林群体塑造成安全威胁,以谋取选票或转移国内矛盾。 社会心理与经济压力在经济下行、就业紧张的时期,移民与少数族裔往往成为“替罪羊”。社交媒体的算法推荐机制则进一步放大了仇恨与恐惧的回音效应。 阶层与观念的固化偏见社会上有些人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怀有偏见。这些偏见混合了文化隔阂、价值排斥与情绪化反应。一旦形成这种固化观念,就会在日常交流、舆论表达甚至政策倾向中潜移默化地影响行为和判断。 二、为什么要打击“伊斯兰恐惧”? 如果放任“伊斯兰恐惧”滋长,不仅会伤害个体,还会动摇社会与国际秩序的根基。 维护人权与法律尊严“伊斯兰恐惧”的本质是宗教歧视,直接侵犯信仰自由和平等权利,而对任何宗教群体的污名化都会动摇法治社会的基础。 保障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长期的敌意会导致社会撕裂,增加仇恨与犯罪的风险,甚至推动被边缘化群体的激进化。打击“伊斯兰恐惧”,有助于防止暴力循环,从根本上降低安全威胁。 促进国际关系与文化交流全球穆斯林人口超过二十亿,分布在世界各大洲。任何国家若被贴上系统性歧视穆斯林的标签,都会在外交、贸易、旅游及文化交流中付出代价。 推动正确认知与舆论环境去除“伊斯兰=威胁”的刻板印象,有助于公众以更全面的视角理解伊斯兰文明,促进媒体呈现更平衡的叙事。 三、怎样打击“伊斯兰恐惧”? 打击伊斯兰恐惧不是一蹴而就的任务,而是一项需要法律、教育、传播与社会参与多方合力的长期工程。 健全法律与制度完善反歧视立法,将宗教仇恨言论和仇恨犯罪纳入法律惩处范围。鼓励政府、媒体与民间组织合作,建立舆情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 加强教育与文化交流在教育体系和公共媒体中引入更多关于伊斯兰历史、文化和社会贡献的内容。鼓励跨宗教、跨文化的对话项目,减少陌生感与误解。 改进媒体与传播策略倡导平衡报道,避免用个别极端事件代表整个宗教群体;在国际传播中呈现穆斯林社会的多样性与建设性角色。...

文章推介

传播学欧洲

欧洲媒体自由法,全球媒体治理新标杆

欧盟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洲媒体自由法》生效,开创全球媒体治理新纪元。 文/《无界传播》编辑部 2025年8月8日,欧盟历史性地推出了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媒体自由法规——《欧洲媒体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EMFA)。这不仅是欧洲媒体治理的重大突破,更为全球,尤其是媒体生态复杂多样的亚洲,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MFA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媒体自由从“软治理”提升为硬核法律保障,明确限制政治和资本对新闻编辑的干预,推动媒体所有权透明,设立跨国监督机构,确保法规落地执行。这部法规给欧洲媒体穿上了“防弹衣”,让它们在数字浪潮和政治风暴中,能够更坚定地捍卫独立与多元。 对亚洲而言,EMFA不仅是一个法律范本,更是催生变革的火种。亚洲媒体环境错综复杂,言论空间既充满活力,也面临多重挑战。EMFA展示了一个鲜活的案例:用法治保障媒体自由,促进信息透明和多元表达,是维护社会开放与认知多样性的关键路径。在数字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网络监管与言论自由,EMFA的实践经验无疑为亚洲提供了珍贵的参考。 《无界传播》团队坚信,媒体自由不仅是新闻人的权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我们期待EMFA能在亚洲引起共鸣,激发更多国家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媒体法治保障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传播环境。

亚洲

在中国,院士制度或已成科研阻力

文/何睿育 在中国,院士是科学技术领域的最高官方称号,在不了解真相的民间享有崇高威望。事实上,在中国,院士制度早已饱受诟病,更有些人呼吁把院士赶下神坛。 北京爱可多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发布视频称,有人说院士制度或许已成科研阻力。 其依据是:中国近几十年的科技进步主要是以科技公司为代表的产业界所做的贡献,而在院士云集的研究院、高校等机构对国家科技进步的贡献远不如产业界。 视频继续说,问题是全国优秀的科研学子很多都在这种体系内被埋没甚至被“牺牲”,反倒流进产业界的所谓“二流学子”能在较为开放的环境下心无旁骛第做研究与创新。 这个视频没有提供数据支撑,而仅仅呈现了结论(或者观察结果),而且结论有些偏颇,所以算不上是严谨的科普视频。问题是,该视频的观点得到很多人的认同。 在中国,评选院士不仅仅靠科技水平,社会资源(本质上是政治资源)才是关键。而且,一旦选上院士,捞取更现实的资源就成了头等大事。概言之,在中国,不少人相信,院士已蜕变成一种捞取资本的“符号资本“。 笔者这样表述绝非极端,只是不希望社会讳疾忌医。我赞成AI底端技术开源,是因为开源后,人人都可以检视和评估,受前人启发,相互激励,彼此竞争,这样才能促使AI技术更快发展。我对教育科技的评论出于同一目的。

亚洲

为什么有的国家贫穷?

文/唐摩崖 在资源和环境近似的情况下,为什么有的国家富裕,有的国家贫穷,譬如朝鲜(North Korea)和韩国(South Korea)? 202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达隆·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西蒙·约翰逊(Simon Johnson)与詹姆斯·A·罗宾逊(James A. Robinson)——给出了一个令人警醒的答案:国家的命运,不取决于资源禀赋或文化传统,而取决于制度的性质。 制度是国家命运的根源 三位学者在代表作《国家为什么失败》(Why Nations...

传播学

警惕!你正在吞下机构媒体特供版「真相」

文/毕研韬 所谓「机构媒体」(institutional media),广义地讲是指制度化组织(如政府、政党、企业、大学等)直接控制或深度介入的媒体平台,机构媒体的核心功能是维系组织权威而非公共监督。狭义的机构媒体不包含一般意义上的新闻媒体。 所谓「机构媒体报道」,包含两部分:一是指机构媒体自身进行的报道。这类媒体的运营依附于母体组织的资金、人力、内容等,依靠母体组织的权威为信息背书;二是新闻媒体对制度化组织的报道。相关组织会以公关手段(譬如,向新闻媒体注入资金以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甚至利益共同体)。 很多制度性组织还会动用组织或(和)经济手段,在社交媒体上造势。有些看似客观、独立的自媒体人,事实上有可能服务于某家制度性组织。这种操作模式或明或暗,普通人或难以辨识。牛津大学一家研究机构曾发布研究报告《产业化虚假信息——2020年全球有组织社交媒体操纵盘点》(Industrialized Disinformation——2020 Global Inventory of Organized Social Media...

亚洲南美

中美第三轮关税谈判将在哪举行?

文/唐摩崖 2025年5月和6月,中美围绕关税问题已进行了两轮磋商。首轮在瑞士日内瓦进行,象征回归多边谈判框架;第二轮移师英国伦敦,承接近期中英关系回暖背景——英国财政大臣雷切尔·里夫斯、外交大臣大卫·拉米、能源大臣米利班德已分别于2025年1月、2月和3月访华。 两轮谈判之后,笔者预计,在90天“关税休战通道”结束之前,双方将尝试第三轮沟通。在这种背景下,下一轮可能的会谈地点引发关注。 华盛顿或北京 —— 主场接力逻辑 华盛顿:若倾向展现主导,极可能成为候选地。 北京:中方也可能提出北京作为谈判地选项。 第三地选择——平台中立性思路 若双方不愿立即回到各自主场,希望通过中立环境延续建设性交流,以下是两个可能的选项: 新加坡:亚太地区最佳中美沟通桥梁,历史上多次承担国际高层对话功能; 阿联酋:近年来积极举办多边机制会议,对中美议题具有一定独立中介功能。...

亚洲传播学

中国已建成212家国际传播中心

文/毕研韬 BJT 2025-09-04 7:50发布 据北京一位同行在公开会议上透露,截至2025年8月20日,中国各地已正式成立国际传播中心212家,另外还有9家正在筹建或即将挂牌,总计221家。 在221家中,省级(自治区、直辖市)40家,占比18%;副省级7家,占比3%;地市级103家,占比47%;县(区)级59家,占比27%;村级/功能区3家,占1%;海外联络中心9家,占比4%。 据笔者了解,中国各省正在加速在境外布局,建立更多海外工作站或海外联络中心。笔者预判,这会不可避免地引发国际应激反应。让我们拭目以待。 相关文章:中国已建成453个区域国别研究机构(更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