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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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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兼备者,往往难容于组织/ Excellence Breeds Exile

文/石敢当 (By Shi Gandang) 如果你这个人能力强,人品好,三观又正,那么恭喜你,在组织里,你基本上混不好。 这是中文社交媒体上的一名言,让无数网民点头称是。 If you are highly capable, of good character, and hold the right values, then congratulations — in...

文章推介

亚洲

中国要警惕坠入“双盲”陷阱

文/毕研韬 在大多数社会中,决策者依赖“内参”系统(大致相当于西方语境中的情报系统)了解世界态势,而老百姓则依靠大众传播(含社交媒体)来感知环境变化,而如果内参系统和大众传播的过滤功能继续增强,那么决策者和老百姓对环境的认知都会失真和扭曲,决策就会进入盲目状态。这种现象我称之为“认知双盲”。 在特定时区空间内,信息流量的大小和方向,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繁荣。这是我反复唠叨了数十年的一个道理。过于精密的信息过滤,大概率会导致“反噬”。鉴于此,2013年11月14日我在香港《文汇报》第20版发文疾呼:“隐情不报猛于虎”。那时还血气方刚,还想指点江山。 中国文人志士自古就面临“‌得君行道”和“‌觉民行道‌”的选择,而老毕自称为“传播学布道者”和“播火人”,是因为我现在更看重民智提升的历史意义。不过早在2002年,我在考文垂大学学习时,就意识到了信息开放应以渐进方式进行,否则会引发认知混乱乃至更严重的社会后果。但是,渐进不是不进。

北美

美国为什么打压TikTok?

美国对TikTok的打压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涉及国家安全、数据隐私、地缘政治竞争、文化影响力争夺以及经济利益博弈等多个层面。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国家安全与数据隐私的“名义理由” 2. 地缘政治与中美科技冷战的核心 3. 经济利益的直接冲突 4. 意识形态与文化软实力的对抗 5. 美国国内政治的操作工具 打压手段与TikTok的应对...

亚洲

舆论可以监督韩红,但不能替她做主

韩红有权选择先帮谁,舆论只能监督,不能替她做主。 文/林逸衡 最近,因表态说“先帮中国人”,韩红再次被推上了舆论风口。有人批评她“目光太狭窄”,有人支持她“先顾自己家人”。这其实折射出一个老问题:公众对慈善的期待和慈善组织自身的选择自由,究竟应该怎么平衡? 一、慈善不是零和,基金会有自主权 首先,“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的章程和治理规则。章程明确规定: 在法律和章程范围内,基金会有权自主决定资金投向。韩红(基金会)的选择并非随意,而是有章可循的法人行为。 二、舆论监督应有边界 作为公众人物,韩红的言行自然会被放大,但舆论监督不能替别人做决定。 舆论可以提建议,但不能取代理事会的决策权,更不能把个人的善心绑上道德审判的十字架。 三、公众误解的根源 很多人误解了韩红“不帮海外人”这个表态,其实她的意思是优先安排国内项目,这是基金会章程允许的范围。公众容易把“个人选择”当成“国际态度”,所以才引发争议。实际上,基金会的募捐项目、年度支出和备案信息都透明公开,都是依法合规的操作。 四、结语...

亚洲

中国的论文发表,约60%存在买卖成分

文/邵一诚 在中国,论文发表已发展为一个高度制度化甚至部分异化的社会-商业系统。尽管有不少学者依然坚持学术规范,但论文买卖现象在现实中广泛存在,形式复杂,结构隐蔽,规模不容小觑。 笔者与若干学术期刊编辑、科研人员、论文中介及研究生交流后,对当前人文社科领域中文期刊的发表情况进行了系统性估算。初步判断是:约60%左右的论文发表存在不同程度的买卖成分——涵盖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与资源互换型的“非货币交易”。 我们将论文买卖分为以下几类: 一、明码标价发表(直接货币交易) 最为显性的论文买卖即是作者通过中介或直接与期刊联系,支付费用获取发表机会。 根据2020年的市场调查,在人文社科领域的C刊(CSSCI来源期刊)中,一篇论文的市场价通常在6-10万元之间,一般核心期刊为3-5万元或更低。 上表是作者收到的论文中介广告,其中W代表万。8W就是8万人民币。 2009年《中国青年报》曾报道,中国论文买卖市场当年估值已达10亿元人民币。15年后的今天,这一规模或早已翻番。根据《科技与出版》期刊2022年发布的一项匿名问卷调查,在受访的327位高校教师中,约28.4%承认“了解或曾参与过论文付费发表”。 二、单位合作与“捆绑式赞助”(准货币交易)  一些高校或研究机构以“战略合作”名义,向期刊提供一次性资助(如50万元或更多),期刊则为其提供若干篇论文发表额度。这种方式并不直接标价,但实际是“打包买版面”,且多附带“引用本刊文献”等要求。 三、权力互惠型操作(非货币交易)...

亚洲北美

How to Break the China-U.S. Tariff Deadlock?

——A Strategic Combination of Third-Party Mediation and Direct Dialogue By CWB Commentary...

传播学欧洲

欧洲媒体自由法,全球媒体治理新标杆

欧盟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洲媒体自由法》生效,开创全球媒体治理新纪元。 文/《无界传播》编辑部 2025年8月8日,欧盟历史性地推出了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媒体自由法规——《欧洲媒体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EMFA)。这不仅是欧洲媒体治理的重大突破,更为全球,尤其是媒体生态复杂多样的亚洲,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MFA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媒体自由从“软治理”提升为硬核法律保障,明确限制政治和资本对新闻编辑的干预,推动媒体所有权透明,设立跨国监督机构,确保法规落地执行。这部法规给欧洲媒体穿上了“防弹衣”,让它们在数字浪潮和政治风暴中,能够更坚定地捍卫独立与多元。 对亚洲而言,EMFA不仅是一个法律范本,更是催生变革的火种。亚洲媒体环境错综复杂,言论空间既充满活力,也面临多重挑战。EMFA展示了一个鲜活的案例:用法治保障媒体自由,促进信息透明和多元表达,是维护社会开放与认知多样性的关键路径。在数字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网络监管与言论自由,EMFA的实践经验无疑为亚洲提供了珍贵的参考。 《无界传播》团队坚信,媒体自由不仅是新闻人的权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我们期待EMFA能在亚洲引起共鸣,激发更多国家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媒体法治保障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传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