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

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

1 Articles
亚洲

舆论可以监督韩红,但不能替她做主

韩红有权选择先帮谁,舆论只能监督,不能替她做主。 文/林逸衡 最近,因表态说“先帮中国人”,韩红再次被推上了舆论风口。有人批评她“目光太狭窄”,有人支持她“先顾自己家人”。这其实折射出一个老问题:公众对慈善的期待和慈善组织自身的选择自由,究竟应该怎么平衡? 一、慈善不是零和,基金会有自主权 首先,“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的章程和治理规则。章程明确规定: 在法律和章程范围内,基金会有权自主决定资金投向。韩红(基金会)的选择并非随意,而是有章可循的法人行为。 二、舆论监督应有边界 作为公众人物,韩红的言行自然会被放大,但舆论监督不能替别人做决定。 舆论可以提建议,但不能取代理事会的决策权,更不能把个人的善心绑上道德审判的十字架。 三、公众误解的根源 很多人误解了韩红“不帮海外人”这个表态,其实她的意思是优先安排国内项目,这是基金会章程允许的范围。公众容易把“个人选择”当成“国际态度”,所以才引发争议。实际上,基金会的募捐项目、年度支出和备案信息都透明公开,都是依法合规的操作。 四、结语 慈善是社会责任,更是个人和组织的自由选择。韩红事件提醒我们:舆论可以监督,但不能替韩红做主。

文章推介

传播学

《南海传播》在海南创刊,公开发行

文/毕研韬 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海岸生活》期刊更名为《南海传播》,新编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为CN46-1093/G0。 《南海传播》由海南日报社主管主办,为国际传播类专业期刊,以季刊形式面向全国公开发行。 根据相关报道,该刊并非局限于南海议题传播,而会关注更广泛的国际传播前沿课题。 据悉,这是目前海南唯一一份公开发行的新闻传播类专业期刊。 在建设自贸港背景下,海南已成为我国国际传播的前沿基地和露天试验场,祈望《南海传播》能为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提供理论指引。

传播学欧洲

欧洲媒体自由法,全球媒体治理新标杆

欧盟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洲媒体自由法》生效,开创全球媒体治理新纪元。 文/《无界传播》编辑部 2025年8月8日,欧盟历史性地推出了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媒体自由法规——《欧洲媒体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EMFA)。这不仅是欧洲媒体治理的重大突破,更为全球,尤其是媒体生态复杂多样的亚洲,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MFA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媒体自由从“软治理”提升为硬核法律保障,明确限制政治和资本对新闻编辑的干预,推动媒体所有权透明,设立跨国监督机构,确保法规落地执行。这部法规给欧洲媒体穿上了“防弹衣”,让它们在数字浪潮和政治风暴中,能够更坚定地捍卫独立与多元。 对亚洲而言,EMFA不仅是一个法律范本,更是催生变革的火种。亚洲媒体环境错综复杂,言论空间既充满活力,也面临多重挑战。EMFA展示了一个鲜活的案例:用法治保障媒体自由,促进信息透明和多元表达,是维护社会开放与认知多样性的关键路径。在数字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网络监管与言论自由,EMFA的实践经验无疑为亚洲提供了珍贵的参考。 《无界传播》团队坚信,媒体自由不仅是新闻人的权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我们期待EMFA能在亚洲引起共鸣,激发更多国家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媒体法治保障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传播环境。

亚洲传播学

The Threefold Mission of Chinese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Scholars

By Bi Yantao, Professor As the global order undergoes accelerated restructuring and...

传播学

中国地方国际传播:何以受困?如何破局?

文/毕研韬 在当前地缘政治持续紧张、全球传播秩序剧烈重塑的背景下,中国的地方国际传播角色已悄然转变——从过去的边缘执行者,跃升为制度叙事的前沿建构者。然而,角色的跃迁并未自动带来话语能力的同步提升。现实中,我们看到不少地方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常常陷入多重困局。那么,地方当如何突围? 在近期关于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的研究中,我形成了一个核心判断:地方国际传播之困,其根源并非单纯的话语技巧问题,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失衡——它深陷于工具理性主导的路径依赖之中。 我认为,唯有实现从工具理性驱动向价值理性驱动的根本转向,地方传播才能完成实质性的蜕变。 一、何以受困:内外张力交织下的理性偏移 地方国际传播的首要困境,源于工具理性的主导逻辑长期占据上风。传播常常被简化为达成特定目标(如政策宣介、项目推广)的技术手段,过分强调“输出多”、“覆盖广”,将声量、流量、点击量作为核心绩效指标。这种逻辑下,传播往往沦为政策包装的附属品,忽视了其本身是否具有意义的正当性与价值的普遍性,结果便是失去了制度说服力和情感穿透力。 其次,传播语言中普遍存在高浓度的意识形态化倾向,话语结构呈现自我封闭性,严重脱离国际语境。在复杂敏感的全球舆论场中,这种带有文化中心主义色彩的表达,极易引发误读与反感,导致“越传播越对立,越努力越失焦”的悖论。这种现象,传播学上称之为“不可沟通性”(incommunicability)。 更深层的困境来自外部结构性张力的反作用。我国某些地方治理实践(如海南自贸港建设),常被西方舆论强行纳入“地缘竞争”或“制度对抗”的解释框架,陷入一种“认知安全困境”:我们旨在发展的制度创新,在外界眼中被解读为政治扩张;我们出于防御目的的叙事,却被误判为进攻性信号。这造成了信息的编码与解码出现严重错位,使得传播不仅无效,甚至可能产生反噬效应。 这种内外夹击的结构性困境,揭示一个核心问题:中国地方国际传播之所以屡屡受困,根本在于其长期停留在工具理性层面运作,而严重缺乏价值理性的深层支撑。 这使得传播活动有时近乎一场自我感动却难以赢得外界信任的仪式。 二、如何破局:从工具理性走向价值理性 要真正走出困境,我认为根本之道在于摆脱单一性的工具逻辑依赖。地方国际传播必须实现从以手段为导向的工具理性,向以意义、规则和制度正当性为导向的价值理性的转向。 工具理性关注的是“怎样做才更有效?”,而价值理性则追问“这样做是否值得?是否正当?是否具有文明意义?”在国际传播语境下,这种转向意味着地方不应再仅仅追求声量的泡沫,而应致力于进入规则解释、制度呈现、价值沟通、共识构建的更高层次。 实现这一转向,首先要求地方传播脱离“讲政策”“讲成就”的浅层逻辑,转而讲清“制度为何成立”、“规则如何公正”、“发展路径为何合理”——即从简单叙述政绩转向阐释制度逻辑。其核心是从“自我表达”走向“文明对话”,把“制度自信”转化为“制度他信”。...

传播学欧洲

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 A New Global Benchmark in Media Governance

The European Union’s first legally binding media freedom regulation takes effect, ushering...

亚洲传播学

失能、自嗨:中国国际传播学亟待涅槃

文/毕研韬 7月1日,《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以“网络首发”形式刊发了拙文《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理论框架与行动原则》,感谢责任编辑李莉老师极度负责任的专业把关!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完成科研任务,也非为迎合政治潮流,而是在忍无可忍情势下,对现实惯性的理性反击:中国的国际传播学已偏离了应有的轨道,甚至在某些方面,已经变成了无效叙事的制造工厂、空转理论的展览橱窗。中国国际传播学亟需一场系统性的“纠偏行动”,而海南正是一个可以锚定中国国际传播系统性重构的战略起点。 传播学本是一门直面现实、解决问题的应用学科,但现在,太多传播学研究者把自己关进了象牙塔,用华丽的辞藻拼凑无效概念,把“讲好中国故事”变成了“自我感动的表演”。他们沉迷于话语空间的修辞幻象,却忽视认知结构的重建使命;追逐国际传播权力的虚妄幻影,却无视制度信任与结构通达方为真正的力量之源。 此文正是为这一“去现实化”的学术风气敲响警钟。传播的底层逻辑,必须是可用、可行、可验证,必须能回应国家战略的现实需求,必须嵌入全球秩序演变的结构性进程。若传播学无力解释中国当下的国际环境、无法指导国家的对外传播实践、不能识别结构性传播风险,那么无论其外表多么光鲜,都不过是一具“风干”的理论空壳。 我聚焦海南,不仅因其是国家开放格局的重要接口,更因其是中国制度对外可见性的“最前线”。但审视过往传播实践,目光所及多是碎片化、表层化、情绪化的策略驱动:或流于招商推介的广告话术,或拘泥于“风景+政策”的浅层描摹,背离了海南作为“制度窗口”与“全球平台”的战略定位。 因此,我主张将国际传播重新界定为一种制度性传播行为。其本质不在于推介具体政策,而在于展示制度框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不在于寻求外部理解,而在于确立规则构建者的正当地位。国际传播的核心任务,绝不是“让他人接受我们的说法”,而是让世界切实看见我们的制度如何处理复杂问题、如何持续提供公共性成果。真正的软实力,不源自情绪化的文化消费,而植根于制度的稳定性、适应性与可验证性——换言之,是一个国家制度在他者视野中具备可理解、可复制、可信任的能力,而非表面化的文化展示或形象修饰。 我引入了“掠夺式积累”“认知安全困境”“地缘稀释”等分析工具,试图借助批判理论揭示当前全球传播格局的底层逻辑。我提出八项传播原则,既是对海南实践的系统回应,也是对当前中国对外传播常见误区的针对性修正。 “多发声”不等于“强传播”,因为盲目粗暴的信息渗透只会削弱传播主体的可信度;“加强外宣”不等于“讲好故事”,因为在他者视角下,许多“好故事”实为“坏故事”。 海南具备构建传播制度“试验场”的一切条件,但它首先要挣脱“行政唯上”的传播依赖症。正因如此,我特别强调“第三方平台”“传播顾问团”“本地化节点”这些制度性安排,它们不是锦上添花,而是传播现代化的生命线。 我始终坚信,传播必须“道术兼修”: 既要洞察时代之道,也要锤炼实践之术。国际传播不只是认知博弈,更是制度建构的预设安排;不只是语言输出,更是全球公共品竞争下的认知协商与规则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