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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营销为什么这么多“坑”?

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核心症结二: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陷入“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其通过“坑式营销”获得的收益。即便被查处,大多只是罚款了事,且罚款金额远低于其非法所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诚信经营的商家,因不搞噱头、不玩套路,反而难以获得流量,被迫要么跟风“挖坑”,要么被市场淘汰。这种“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失衡,让越来越多商家陷入“收割为荣”的畸形认知。 核心症结三:监管的“适配性不足+执行不到位”,是乱象泛滥的根本诱因——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是网络营销市场秩序的真正责任人。一方面,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营销业态迭代,对于“算法诱导”“软广嵌入”“剧本式营销”等新型“坑”,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执法标准;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执行力度疲软,面对海量的网络营销乱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快速查处,导致很多“坑”即便被曝光,也能逃避处罚、卷土重来。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政府监管长期不力,任由营销乱象肆意滋生,持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终必将彻底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动摇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此外,信息不对称的放大、行业自律的缺失,不过是上述核心症结的衍生问题——若三方权责平衡、约束到位,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平台公示、监管要求弥补,行业自律也会在明确的规则约束下逐步建立。 三、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抓准“权责绑定”,强化“成本震慑” 发达经济体对网络营销乱象的治理,核心不是“多管齐下”,而是抓准“权责绑定”和“成本震慑”两个关键,这也是其治理有效的核心所在,值得我国借鉴(而非复制)。 第一,明确平台“第一责任人”权责,杜绝其“甩锅”。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平台对平台内营销行为的“连带责任”——只要平台内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无论平台是否“知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高额罚款、暂停运营甚至吊销资质。这种“权责绑定”,倒逼平台主动加强审核,从源头遏制“坑式营销”,而非被动适配流量逻辑。 第二,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不敢坑”的震慑。发达国家对虚假营销的处罚,不仅是高额罚款,更会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经营、融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让消费者可以低成本联合维权,让商家为“挖坑”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 第三,监管“精准发力”,适配业态迭代。一方面,建立监管与平台的联动机制,要求平台实时上报高风险营销内容,实现“早发现、早查处”;另一方面,针对新型营销业态,及时更新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避免“监管空白”。这种“精准监管”,既避免了过度干预市场,又能有效打击核心乱象。 这些经验的核心,不是“多主体治理”,而是“权责清晰、成本可控”——让每一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挖坑”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 四、破解“坑”的关键,是打破利益闭环,重构权责平衡 综上,中国网络营销的“坑”,关键不是“营销方式不当”,而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监管三方权责失衡,形成了“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且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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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泼斯坦档案:曾讨论建立清华大学美国分校

最新公布的爱泼斯坦档案显示:清华大学曾考虑设立美国分校。 文/《无界传播》信息中心 美国司法部于2026年1月30日公开了最新一批与杰弗里·爱泼斯坦(Jeffrey Epstein)相关的档案,包括电子邮件、文档和多媒体资料。这批文件中出现了2016年前后围绕清华大学拟在美国设立分校构想的多封邮件往来,反映了一段有关探索性讨论的过程。 根据哈佛大学校刊《The Harvard Crimson》以及司法部档案内容,2016年,丘成桐(Shing-Tung Yau)——当时长期在哈佛大学任教、后于2022年加盟清华大学——在一封电邮中表示,“清华大学正在认真考虑在美国这里设立分校”。他在邮件中称清华拟在波士顿地区建立一个分校,以加强中美学术交流。 随后,丘成桐起草了初步方案并作为中间人牵线。2016年11月,他将哈佛校友及主要捐助人陈乐宗(Gerald L. Chan)介绍给爱泼斯坦,认为陈可能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并在邮件中写道陈“对这个项目感兴趣并愿意见面”。不久后,爱泼斯坦与陈乐宗在波士顿哈佛广场的一家餐厅会面,讨论相关构想。 档案还显示,丘成桐与另一位哈佛教授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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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多重舆情集中指向同一所海南高校

当多重舆情在一所高校叠加爆发,会呈现何种新特质? 文/毕研韬 在新媒体环境中,舆情并不总是围绕单一事件展开。尤其是针对某一舆情多发机构,当不同议题在相近时间段内蜂拥进入舆论场时,舆情往往会呈现出叠加式放大的态势。 近期,围绕一所海南院校,舆论场中相继出现了多条关注线索,既包括围绕该校研究生退学的讨论,也涉及该校正在推进的内部改革。这些议题在传播过程中被不断关联,逐步汇聚成一个整体性的讨论对象。 一、从单一议题进入舆论视野 最早引发外界关注的,是一则与研究生退学相关的信息。围绕个体选择、培养安排以及制度适配等问题,不同声音在社交平台上逐渐出现,并形成初步讨论。 在这一阶段,舆情仍主要围绕具体情境展开,讨论对象相对明确,议题边界也较为清晰。 二、改革议题叠加后,舆论框架发生变化 随后,有关该校内部改革的相关信息进入公众视野。这类信息本身并不直接指向前述讨论,但在传播过程中,却被频繁并置和对照。 在新媒体语境下,不同议题并不总是按照其原有逻辑被理解。当改革话题与此前的讨论同时出现时,舆论开始将二者放入同一认知框架中加以解读。 由此,舆情的重心开始从“单一问题讨论”转向“整体运行状态的关注”。 三、校方回应后,讨论为何仍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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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Do Research Outputs Surge After Becoming a Dean?

When academic output appears to rise in tandem with administrative rank,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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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unication Without Borders Welcomes Cooperation

Communication Without Borders (CWB) is a digital communication research platform designed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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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新闻宣传的主要差异

中美两国的新闻宣传在报道理念、功能定位、内容策略及传播效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根植于两国不同的政治体制、文化传统和社会价值观。以下是综合分析: 一、报道理念与功能定位 1. 中国:正面宣传为主,强调舆论引导 中国新闻媒体秉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注重配合党和政府的政策方向,突出成就宣传与社会稳定。例如,在环保报道中,中国媒体(如《城市河流,让我们重新认识你》)倾向于展示政府治理的成果与经验,强调政策的有效性和社会进步。这种理念源于中国新闻作为“喉舌”的历史定位,承担着宣传政策、凝聚共识的功能。 2. 美国:负面监督为主,强调环境监测 美国新闻业以“第四权力”自居,注重揭露问题、监督权力。例如,普利策奖获奖作品多聚焦社会问题、灾难事件或政府失职,如《底特律自由报》对弗林特水危机的持续追踪报道。该报自2015年起揭露密歇根州政府在未做防腐蚀处理的情况下将弗林特市供水源切换至受污染的弗林特河,导致居民饮用含铅超标水源,造成儿童永久性神经损伤。 二、题材选择与内容倾向 1. 中国:以政治与社会建设为核心 中国新闻奖的获奖作品题材集中于政治活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例如领导人访问、脱贫攻坚等,正面报道占比高达80%以上,中性报道次之,负面报道较少。报道多引用官方数据和专家观点,强调权威性与政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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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达赖喇嘛时代:西藏问题何去何从?

文/唐摩崖 随着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年届九十,“后达赖时代”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随之而来:一旦这位象征性人物谢幕,西藏问题会随之缓和,还是转入新的复杂阶段? 一、权威转换下的宗教不确定性 达赖喇嘛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转世活佛,兼具宗教权威与政治象征。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圆寂后,关于第十五世达赖喇嘛的认定势必成为宗教合法性与政治主导权之争的焦点。 中国政府将依照金瓶掣签制度与《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选出一位“转世灵童”。 流亡藏人社群则可能依据达赖喇嘛生前“遗训”(设定的标准),自行寻找“转世灵童”。 这意味着,未来可能出现两个彼此否认的“达赖”体系,在政治与传播上形成分裂认同的现实僵局。 二、认同结构未变,问题不会自然消解 有些人寄望达赖喇嘛圆寂将淡化西藏问题的“人物因素”,进而实现西藏问题“软着陆”,但这种判断忽略了两个深层结构性现实: 一是达赖体系所承载的认同纽带仍牢固存在,尤其在海外藏人社群与部分西藏民众中,宗教信仰与政治情感深度交织。 二是西藏问题早已从“个人议题”转化为“结构性矛盾”,涵盖语言、教育、生态、宗教与文化自治等维度。 因此,即便宗教领袖更替,认同张力不会自动削弱。反而在权威真空与象征更替之际,可能激发新的代际情绪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