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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缘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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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

毕研韬警示:国际传播的首要目标不再是争取认同

文/唐摩崖 1月20日,内蒙古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主办的“大模型赋能国际传播论坛”在该校赛罕校区顺利举行,论坛由内蒙古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张芸教授主持。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邓秀军、中国应急管理学会舆情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学刚、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教授毕研韬受邀出席并发表主旨演讲。 毕研韬的发言题目是“大变局时代国际传播学者的使命”。他指出,从学科本质看,传播学是一门具有高度现实导向的应用学科,其问题意识源自战争、竞选政治与社会治理等具体实践场景。然而,在中国学术语境下,传播学在一定程度上已逐步演变为一个以理论自洽为核心的研究领域,学术研究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联性逐渐减弱,学科对复杂国际环境的解释力和干预力也随之下降。 毕研韬提出,在全球格局深刻调整、国际不确定性显著增加的背景下,国际传播亟需回归其应用理性。国际传播不应被简单理解为单向的对外信息输出,也不应仅停留在概念化、规范化的理论探讨层面,而应成为连接现实约束、认知结构与政策判断的重要解释机制,发挥认知校准的功能。 他进一步指出,国际传播是对外传播与对内传播的一体化运作。对内传播在帮助社会理解真实外部环境、修正想象性叙事、防止基于错误认知做出判断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忽视对内传播,容易导致国际传播陷入“沟通越多,隔阂越大”的结构性困境(学界称之为“不可沟通性”)。 在论述国际传播的核心责任时,毕研韬指出,在高度相互依赖却普遍缺乏互信的国际体系中,最大的系统性风险并非分歧本身,而是由错误认知驱动的决策失误。国际传播在此意义上应被视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其首要目标并非争取认同,而是确保国家行为被理解为在现实条件下“本来是什么”,而非被情绪化、道德化的叙事所扭曲。 毕研韬同时强调,国际传播还肩负着维持跨文明跨制度可沟通性的责任。分歧可以存在,但沟通结构不能崩塌;争论可以持续,但解释机制必须加强。国际传播的底线是降低误判发生的概率,防止世界滑向彼此不可理解的状态。 毕教授认为,在人工智能深度介入信息生产与分发、信息严重超载背景下,国际传播研究需要在技术应用与专业规范之间保持平衡,通过强化证据意识、专业克制与判断边界,为复杂国际环境中的公共认知提供稳定支撑。 内蒙古日报社副总编辑白春、实践杂志社总编室主任赵双喜、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国际部主任宝力格、内蒙古日报社草原云全媒体传播指挥中心副主任刘春等来自业界的代表先后发言,分享了各自宝贵的实践经验与思考。 论坛从时代变革与学科责任的交汇点出发,为“真相崩塌”时代国际传播研究的方向调整与实践创新提供了有益启示。

亚洲北美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2025年度对中国的认知

文/毕研韬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ODNI)每年发布《年度威胁评估》(Annual Threat Assessment, ATA),旨在向国会报告其所关注的国际安全与战略趋势,其中的涉华内容属于美方情报界内部评估与观点,而非客观事实本身。本文基于ATA 2025公开版本,对其中涉华内容进行梳理,并严格以“美方认为”“报告指出”等方式呈现其原始表述。 一、美方总体定位:从强调竞争到关注长期结构性互动 根据ATA 2025,美国情报界在涉及中国议题时,仍沿用“主要竞争对手”(major competitor)之描述,体现了美方从自身角度出发所关注的长期战略议题。 报告中提及,中国在科技、经济规模、部分产业链能力等方面的进展,是促使美方将竞争视为长期议题的重要背景之一。 报告强调,这种竞争并非短期变化,而是“结构性因素”在持续作用。 在总体框架上,美方的关注点与往年一致,主要聚焦于全球治理、区域局势和前沿科技等领域,并从这些维度观察中国角色的变化如何影响美国的战略利益。 二、科技与产业领域:美方关注“全球竞争格局变化” 科技领域在ATA 2025中占据重要篇幅。报告指出,中国在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能源技术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持续增加,可能影响全球相关产业的发展方向。 报告显示,美方认为,科技和产业链的全球分布变化,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影响国际竞争态势。美方从自身战略需求出发,持续关注这些趋势可能对美国国内经济安全产生的影响。 需要强调的是,报告所呈现的是“美方焦虑的来源与逻辑”,并不意味着其评估能够充分反映中国的真实策略与长期目标。 三、地区局势观察:美方强调“关注与风险评估” 在区域安全议题上,ATA 2025延续了历年惯例,主要从“潜在突发事件”“地区紧张因素”“美方安全利益”等角度进行分析。 报告提到,中国在亚太地区的外交、经贸与安全政策,是美方持续观察的重点,但文件并未给出判断性结论,而是以“可能影响地区稳定”“美方持续关注”等较为谨慎的表述方式呈现。 在这一部分,报告强调的依然是美国的“风险感知”,而不是对中国政策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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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传播学

中国已建成212家国际传播中心

文/毕研韬 BJT 2025-09-04 7:50发布 据北京一位同行在公开会议上透露,截至2025年8月20日,中国各地已正式成立国际传播中心212家,另外还有9家正在筹建或即将挂牌,总计221家。 在221家中,省级(自治区、直辖市)40家,占比18%;副省级7家,占比3%;地市级103家,占比47%;县(区)级59家,占比27%;村级/功能区3家,占1%;海外联络中心9家,占比4%。 据笔者了解,中国各省正在加速在境外布局,建立更多海外工作站或海外联络中心。笔者预判,这会不可避免地引发国际应激反应。让我们拭目以待。 相关文章:中国已建成453个区域国别研究机构(更新版)

亚洲

达赖喇嘛在中印关系中的真实分量

文/林知远 7月15日,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法广)在一篇报道中声称,“中印之间另一个紧张的根源是达赖喇嘛”。这一表述在部分舆论场引发共鸣,但也引来质疑:达赖喇嘛在当代中印关系中是否仍具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力? 历史背景中的“触发器”,但非结构性根源 1959年达赖喇嘛流亡印度,确实在中印关系史上留下深刻印记。彼时,中方将印方给予庇护视为干涉内政,这在情绪上对两国关系造成冲击,成为中印外交摩擦的一个“显性导火索”。然而,真正造成战略紧张的,并非个人流亡事件,而是更为根深蒂固的边界争议与战略互疑。 1962年中印战争的爆发,主要源于麦克马洪线的合法性争议、边界控制权的分歧,以及两国对对方战略意图的高度警惕。达赖喇嘛的流亡只是加速了这一进程的表层因素,而非其内在驱动力。因此,将中印矛盾的根源归因于达赖喇嘛,是一种过于简化的叙事结构。 现实博弈中的“边缘变量”:象征性远大于实质性 进入21世纪,尤其是近年来,中印关系的紧张主要集中于边界对峙与地缘竞争。从2020年的加勒万冲突,到边境基础设施建设竞赛,再到印度强化与美日澳的安全合作,当前两国矛盾的主要根源早已不再围绕“西藏”或“达赖喇嘛”展开。 一方面,达赖喇嘛早在2011年即宣布退出政治事务,强调其仅为宗教人物;另一方面,印度政府对“藏人议题”的公开支持也趋于低调,尤其在中印边境局势紧张之际,往往避免高调渲染,以免影响战略稳定。这表明,在两国现实政治博弈中,达赖喇嘛的角色已从现实变量退化为象征因素,其对外交政策的实际撬动力极为有限。 国际叙事中的意义放大:西方媒体的再符号化策略 法广等媒体将达赖喇嘛定位为中印紧张的“根源”,不仅是在事实层面上的夸大,也反映出一种符号化传播的策略选择。在西方舆论场中,达赖喇嘛长期被塑造为“道义象征”,其存在被赋予某种“自由对抗极权”的隐喻功能。这种传播结构更适用于构建“价值对立”叙事,而非解释现实外交互动的因果机制。 在此逻辑下,达赖喇嘛被抽象为一种意义资源,用以渲染中国的“内政敏感区”与印度的“民主庇护所”之间的对照。但这类叙事往往遮蔽了国家利益、战略布局与安全困境等更具决定性的现实因素,反而削弱了公众对中印关系结构性问题的认识。 结语:应将焦点转向结构性问题,而非符号性干扰...

传播学欧洲

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 A New Global Benchmark in Media Governance

The European Union’s first legally binding media freedom regulation takes effect, ushering...

亚洲北美

Breaking the Deadlock in the U.S.-China Tariff Confrontation: A Feasible Proposal

By Bi Yantao In 2025, with Donald Trump’s return to the White...

北美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重要性与争议点

关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文世界流传着多种版本的译文,但多少都存在一些翻译问题。《无界传播》推荐如下中文译本: “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设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英文原文如下: First Amendment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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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美西方的人权理念与实践差异

文/毕研韬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国际社会首次以共同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自此,12月10日被确立为世界人权日。这一节日不仅具有纪念意义,也为全球各国提供了讨论和反思人权理念与实践的契机。 一、人权的概念与基本内涵 在国际法框架中,“人权”指每一个人因其作为人而享有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具有普遍性、不可剥夺性、相互依存性与不可分割性。国际人权体系的核心文件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它们为各国提供了共同的原则基础。 从类型上看,人权通常分为三类: 值得注意的是,人权的内涵是历史性建构的产物。国家是正式制定者,但民间社会、公众呼声、社会运动与学术讨论都在持续推动人权的扩展和演化。从第一代人权(自由权、政治权)到第二代(经济、社会、文化权),再到第三代(发展权、环境权等),体现了人权内容不断拓展的趋势。 二、中国的人权理念与实践 “中国的人权”并非单一概念,而是一个多层、多源、动态演化的生态系统。 1. 国家视角:发展权和生存权优先 中国政府在官方文件和外交表述中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政府承担实现这些权利的主导角色,通过经济发展、减贫、教育普及和医疗保障等改善民生;社会稳定被视为人权实现的前提条件。 这种理念有历史逻辑基础:在长期面临贫困与社会动荡的背景下,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发展机会被置于核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