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核心症结二: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陷入“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其通过“坑式营销”获得的收益。即便被查处,大多只是罚款了事,且罚款金额远低于其非法所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诚信经营的商家,因不搞噱头、不玩套路,反而难以获得流量,被迫要么跟风“挖坑”,要么被市场淘汰。这种“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失衡,让越来越多商家陷入“收割为荣”的畸形认知。 核心症结三:监管的“适配性不足+执行不到位”,是乱象泛滥的根本诱因——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是网络营销市场秩序的真正责任人。一方面,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营销业态迭代,对于“算法诱导”“软广嵌入”“剧本式营销”等新型“坑”,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执法标准;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执行力度疲软,面对海量的网络营销乱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快速查处,导致很多“坑”即便被曝光,也能逃避处罚、卷土重来。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政府监管长期不力,任由营销乱象肆意滋生,持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终必将彻底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动摇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此外,信息不对称的放大、行业自律的缺失,不过是上述核心症结的衍生问题——若三方权责平衡、约束到位,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平台公示、监管要求弥补,行业自律也会在明确的规则约束下逐步建立。 三、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抓准“权责绑定”,强化“成本震慑” 发达经济体对网络营销乱象的治理,核心不是“多管齐下”,而是抓准“权责绑定”和“成本震慑”两个关键,这也是其治理有效的核心所在,值得我国借鉴(而非复制)。 第一,明确平台“第一责任人”权责,杜绝其“甩锅”。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平台对平台内营销行为的“连带责任”——只要平台内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无论平台是否“知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高额罚款、暂停运营甚至吊销资质。这种“权责绑定”,倒逼平台主动加强审核,从源头遏制“坑式营销”,而非被动适配流量逻辑。 第二,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不敢坑”的震慑。发达国家对虚假营销的处罚,不仅是高额罚款,更会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经营、融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让消费者可以低成本联合维权,让商家为“挖坑”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 第三,监管“精准发力”,适配业态迭代。一方面,建立监管与平台的联动机制,要求平台实时上报高风险营销内容,实现“早发现、早查处”;另一方面,针对新型营销业态,及时更新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避免“监管空白”。这种“精准监管”,既避免了过度干预市场,又能有效打击核心乱象。 这些经验的核心,不是“多主体治理”,而是“权责清晰、成本可控”——让每一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挖坑”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 四、破解“坑”的关键,是打破利益闭环,重构权责平衡 综上,中国网络营销的“坑”,关键不是“营销方式不当”,而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监管三方权责失衡,形成了“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且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2026-04-11文/石敢当 5月27日9时,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的官方微博同时发布致复旦大学的校庆贺信,贺信正文百分之百雷同,引起吃瓜群众围观。 6月6日9:30,本人亲自浏览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的官方微博,发现两份贺信都还赫然在列。贺信正文209字,除了“清华”和“浙江”校名不同,其余207字完全雷同。两校的贺信全文如下: 缘何如此?“文心一言”(一款语言大模型)认为,是复旦大学提供了贺信模板,而清华和浙大未作个性化加工,使用自动化发布程序,在统一时间(妙级同步)发布到各自微博上。 AI介绍说,高校使用贺信通稿是行业惯例,譬如东南大学120周年校庆时,清华、北大、浙大也曾发布内容雷同的贺信。 分析认为,高校互动的形式化倾向说明,高校倾向于选择“安全”的模板化语言以降低风险。 贺信雷同事件本质上是丑闻,损害相关高校的形象。有趣的是,已经证实完全雷同的贺信,清华和浙大的官方微博至今还保留着。难道它们认为这无可厚非、无关紧要?是非观何存?荣辱观何在? 这种高度仪式化的贺信的查重率竟然是100%,学校的这种操作给师生们树立了什么榜样? 中国高校病了,真得病了,还病得不轻。
2025-06-06以前我们相信水滴石穿,现在更愿意直接换一块石头。 文/毕研韬 如果用一句话来描写当下中国人的生存哲学,“只筛选,不改变”或许是最具穿透力的注脚。它并非一句时髦的口号,而是一种正在沉淀为集体心态的生存策略。 一、从“改造他人”到“筛选关系” 回望熟人社会的年代,人与人之间讲究磨合与重塑。家庭里的“管教”,职场上的“带新人”,社会层面的“思想教育”,曾经既是伦理责任,也是能力象征。 然而在流动加速、选择充裕的今天,这一逻辑悄然翻转。替代选项的丰富,让“筛选”取代了“改造”。与其投入心力去改变一个不合拍的人,不如换一个频道,换一个场域。年轻人崇尚边界感,讲究情绪价值,追求价值观的即时匹配。朋友不必深交,恋人不合则分,社交媒体上“取关”“拉黑”不过是日常的边界维护。改变他人,不再是天赋人权,反倒容易被视作越界。个体愈发坚信:人格自有其底色,与其费力涂改,不如一开始便选择对的人。 二、生活方式的再排序:与其硬扛,不如转身 这种“筛选”哲学,也从人际关系渗入生活方式的选择。 过往的成功叙事,崇尚奋斗、突破、向上攀爬,而在经济增速放缓、结构压力抬升的当下,越来越多人开始重新定义“好生活”。“体面”“稳定”“舒适”成为新的关键词,与单一的上行焦虑分庭抗礼。工作不再占据全部意义,兴趣、身体与心理状态,逐渐登上价值的中心舞台。 当大环境难以撼动,个体便转向可以掌控的小环境。换一座城,换一个行业,开启一段副业或间隔年——这些选择背后,藏着一套共同的理性:与其在不匹配的系统中消耗,不如在可能范围内重构生活。这是一种不动声色的自我保全。 三、对宏大叙事的疏离与工具化 更耐人寻味的是,这种姿态也悄然延伸到个体与宏大叙事的关系。...
2026-02-16文 /毕研韬 微信视频号《在北京的方圆》6月24日发布短视频说,教育的本质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你个人的成败并不重要,你有没有受过委屈,(社会对)你公平不公平,这些都不重要。学校只教会我们一堆规矩。社会的稳定需要普通人去遵守这些规矩,但若想“成功”,恰恰相反——你不仅要懂明面上的规矩,还得熟知潜规则。这些“游戏的另一套规则”,如果父母没教你,也许是他们自己就不知道;你只能靠自己一点点去试错,去摸索。 视频引发了大量讨论,大多数评论表达了认同和欣赏,也有少量批评与讽刺。这很正常。李锐曾说,人的认知受到所处时代,个人知识、经历与道德水平四大因素的制约。当下中国社会的信息生态日益开放,自媒体的发展与重大事件频发,使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开始反思:我们究竟从教育中获得了什么,又错过了什么? 有人说,中国已进入全民觉醒的时代。横向看,这或许仍有争议,但纵向看,这句话并不为过。在社会流动越来越困难、阶层固化越来越明显的当下,教育的真实功能也正日益显露出其复杂的两面性。 不可否认,教育的核心使命之一是传承与创造知识,但知识从来不是中性的,它既塑造个体的认知方式,也服务于某种社会结构的延续与合法化。借用马克思的语言,教育有两大功能:一是生产劳动力,二是复制生产关系。在这一意义上,教育不仅培养技术性人才,更在日常规训中潜移默化地塑造了“听话的个体”和“稳定的秩序”。 学校教给我们的规矩,不仅是交通法规与文明礼仪,更是一种社会化的训练,使我们学会如何在现有体制中“生存”,却鲜有机会了解如何“改变”它。它教我们怎样写简历,却几乎不教我们如何评估一份劳动合同是否公平;它鼓励我们“好好学习”,却回避了关于社会阶层、权力结构与制度性不公的批判性讨论。 但时代正在发生变化,信息技术打破了知识垄断,也在悄然解构教育的单一权威。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真正的教育不应止步于“规范性塑造”,更应追求“批判性觉醒”。我们需要的不只是合格的社会成员,更是能够理解、质疑乃至重构社会规则的能动性个体。 因此,我们既不应简单将教育妖魔化为“洗脑工具”,也不能继续盲目迷信“知识改变命运”的单线逻辑。真正有价值的教育,应该是在传承与再生产之间,开辟出一条可以重新定义“命运”的可能路径。 教育是社会最温和的力量,也可能是最强大的革命性力量。它既可成为维护旧秩序的稳定器,也可以成为新秩序的孵化器。关键不在于教育本身,而在于我们是否拥有“觉察的能力”和“重塑的勇气”。
2025-06-30文/毕研韬 近年,中国一些高校陆续调整专业结构,部分院校缩减甚至撤销英语等外语类专业。这一变化与两个背景密切相关:一是高等教育结构调整,一些传统文科专业招生规模收缩;二是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机器翻译能力明显提升,使部分人开始质疑外语学习的必要性。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中,“AI时代还要不要学英语”逐渐成为一个公共议题。 然而,如果因此得出“英语已不再重要”的结论,显然过于简单。语言不仅是沟通工具,也是知识体系、文化结构与认知方式的一部分。从更长的时间尺度看,语言能力仍然是一种基础性能力。 AI并没有消除语言能力的价值 近年来,以 Google Translate、DeepL、iFLYTEK(科大讯飞)等系统为代表的神经网络翻译工具,在准确度和实时性方面都有明显进步。随着大模型的发展,机器翻译已经能够在许多日常场景中完成较为可靠的语义转换。 但机器翻译解决的主要是文本转换问题,而语言的价值远不止于此。语言中包含大量语境信息、文化隐喻和话语逻辑。机器可以翻译句子,却难以理解语境背后的文化结构。很多跨文化误解并不是词汇问题,而是认知背景不同造成的。 因此,技术的进步并没有消除语言能力的意义,而只是改变了语言使用的方式。未来,人们可能不再需要逐字翻译,但仍然需要理解不同文化的表达方式与思维结构。 英语仍然是全球知识体系的重要入口 从知识生产的角度看,英语仍然是全球最主要的学术语言之一。大量国际期刊、数据库与学术会议以英语为主要工作语言。例如,Elsevier、Springer Nature...
2026-03-11文/石敢当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3月15日晚上黄金时间,中国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CCTV-2)都会举办“3.15晚会”,曝光若干不良企业和劣质产品。3.15晚会让企业心惊肉跳,所以对维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 近些年3.15晚会开始受质疑:晚会组发现问题后为什么不及时曝光,而非要等到3.15晚会?这期间消费者权益受损,央视却坐视不管,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3.15晚会究竟是消费者守护者,还是追求收视率和利益的表演者? 3.15晚会的作用也备受质疑。如今产品质量每况愈下,怎样才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央视为什么不深入探索?3.15晚会后,被曝光企业所在地政府都会立即采取措施,但为什么晚会前自己发现不了问题? 央视是否存在关联性利益?是否存在广告投放豁免权?商业合作是否存在灰色地带?这些问题网络上早有争议。 数据显示,50岁以上观众比Z世代群体更信任晚会,农村观众对晚会的期待值高于城市。 如今网民开始质问《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级媒体:你们为什么不向央视学习,曝光不良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5-03-17目前没有证据表明马英九说过这话。 文/毕研韬 近一段时间,在中文舆论场中反复出现一种说法:马英九在接受韩国《朝鲜日报》采访时称,“两岸开战不可避免”。这一表述被频繁引用,用以证明台海冲突的“必然性”,甚至成为部分讨论中的前提性判断。然而,马英九真说过这句话吗? 一、从“广泛流传”到“可被核查” 在信息高度密集的传播环境中,“很多媒体都在说”常常被等同于“事实已经成立”,但在新闻与学术规范中,一项基本原则始终成立:判断是否真实,不取决于传播规模,而取决于是否存在可核验的原始来源。 基于这一原则,笔者对相关说法进行回溯,发现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几乎所有中文媒体报道都指向同一来源表述——“韩国《朝鲜日报》采访”,但报道并未提供原始采访链接、原文截图或可查的韩文文本。报道之间高度同质,呈现明显的转引特征,却难以看到独立核实的痕迹。 二、《朝鲜日报》原始报道是否存在? 围绕“2023年6月马英九接受《朝鲜日报》采访”这一说法,进行针对性检索后,目前可以确认的是: 第一,在《朝鲜日报》官方网站及其可检索的韩文、英文内容中,未能找到对应采访全文或相关报道。 第二,在国际主流新闻数据库、通讯社资料以及其他韩国主流媒体(如《中央日报》《东亚日报》)中,也未发现交叉引用或转载该采访的记录。 第三,现有中文报道中所引述的所谓“原话”,无法回溯到任何可验证的一手文本。 换言之,截至目前,这则被反复提及的“韩媒采访”,在公开可核查层面并不存在可靠的原始证据链。...
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