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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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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学术十大乱象

文/石敢当 近期,中国若干微信视频号,如《必记本SVIP》、《麦可思研究》、《学术国际》,纷纷向高校学术开火,试图揭开中国高校学术领域的泡沫和脓包。 不了解高校的网民很可能不以为然,甚至认为夸大其词,思想极端,而高校普通教师却感同身受,并认为这只是冰山一角。这种认知悬殊乃至对立,已成为关乎高校的一大安全隐患。政府和社会应允许并支持暴露这些积弊,否则讳疾忌医,高校就会成为休眠的火山。在时代跃迁之际,高校管理现代化不应成为无人敢碰的“禁忌”。 概言之,目前中国高校存在以下十大乱象。 1. 学术官僚化与权力寻租 行政主导科研,外行领导内行,科研资源分配不公,关系决定项目与成果。 2.拉帮结派、学术圈层化 学术团体、评审小组存在地域、师承、学派“抱团”现象,影响项目审批与学术公平。 3.职称评审与帽子工程 科研评价机制畸形,催生“人才帽子注水”现象,各种评选掺杂非学术因素,帽子泛滥和异化,稀释其含金量。 4 行政驱动学术发展 学术与职称、考核挂钩,教师被迫围着指挥棒转,教书育人已让位于项目和论文。 5. 学术造假泛滥 数据伪造、论文抄袭、成果剽窃、代写代投,严重损害学术诚信与科研生态。 6.科研经费报账难 普通科研人员不是在报账,就是在报账的路上。报账流程繁琐、票据要求严苛、用途限制多。 7.论文低质重复 “唯论文”评价体系盛行,导致追求数量而非质量,催生大量低水平、重复性、拼凑式研究。 8.学术期刊乱象 核心期刊售卖版面、引用率造假、人为操作影响因子、圈子审稿、人情发表、审稿周期过长与“突击审稿”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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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早苗为何对华强硬?日本安全观正在系统性重写

文/毕研韬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上任后数次就中国与台海局势发表强硬表态,引发中日外交摩擦与国内外舆论的高度关注。要理解高市“强硬路线”的底层逻辑,必须将其放入日本的内政结构、地区安全格局、美日同盟机制以及高市个人政治路径的多重框架中进行系统分析。只有在这些脉络之中,才能避免情绪化判断,并实事求是地揭示此类言论背后的结构性动力。 一、地区安全结构的变化:从“外围冲突”到“直接威胁”的认知转变 日本防卫省自《防卫白皮书2021》起便持续强调中国军事力量快速发展、台海局势不确定性上升可能对日本周边安全造成直接影响。2022年版白皮书首次将“台湾稳定”列为“日本安全不可或缺”,并指出台海一旦发生武力冲突,“可能对日本的安全保障产生重大影响”。这些表述均为公开、可查证的内容。 高市的发言本质上是对白皮书既有判断的进一步政治化表达:即把可能的台海危机从“区域事件”提升为“日本自身的生存风险”。这种“安全化”话语符合哥本哈根学派所谓 securitization的分析框架——通过言语把某议题定义为生存威胁,使政府获得更多动员空间。 换言之,高市的强硬言论并非孤立的个人态度,而是对日本官方安全评估的一种更激进的政治呈现。 二、美日同盟机制的结构性压力:对美国的“可信承诺”展示 近年来,美日同盟在东亚的功能愈加突出。2023年、2024年的美日“2+2”会谈文件均明确提及“维持台海和平稳定”的共同立场,强调双方将“提升一体化威慑与应对能力”。这一合作框架要求日本在关键地缘议题上与美国保持高度协调。 在此背景下,日本首相若强调“台海事态可能构成日本存亡危机”,其效果之一即是向美国展示“日本不会在关键时刻退缩”。这种表态不仅是地缘政治需要,更是同盟互动的信号机制:美国期望日本强化防卫能力,以分担地区压力,日本则通过高调表态争取更明确的美国安全承诺。 这种双向互动在同盟体系中是常见现象。高市的言论因此具有“向盟友展示责任”的功能,并非单纯情绪性表达。 三、国内政治逻辑:保守派路线的延续与首相权威建构...

传播学

警惕!你正在吞下机构媒体特供版「真相」

文/毕研韬 所谓「机构媒体」(institutional media),广义地讲是指制度化组织(如政府、政党、企业、大学等)直接控制或深度介入的媒体平台,机构媒体的核心功能是维系组织权威而非公共监督。狭义的机构媒体不包含一般意义上的新闻媒体。 所谓「机构媒体报道」,包含两部分:一是指机构媒体自身进行的报道。这类媒体的运营依附于母体组织的资金、人力、内容等,依靠母体组织的权威为信息背书;二是新闻媒体对制度化组织的报道。相关组织会以公关手段(譬如,向新闻媒体注入资金以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甚至利益共同体)。 很多制度性组织还会动用组织或(和)经济手段,在社交媒体上造势。有些看似客观、独立的自媒体人,事实上有可能服务于某家制度性组织。这种操作模式或明或暗,普通人或难以辨识。牛津大学一家研究机构曾发布研究报告《产业化虚假信息——2020年全球有组织社交媒体操纵盘点》(Industrialized Disinformation——2020 Global Inventory of Organized Social Media...

Blog传播学

毕研韬教授解读:算法秩序如何重塑全球治理逻辑

近日,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教授、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毕研韬围绕“算法秩序对全球治理的塑造逻辑”作专题分享,系统阐释算法如何从技术工具演变为深刻影响全球治理结构、规则与权力分配的关键变量,引发与会者对数字时代治理范式转型的深入思考。 毕研韬指出,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平台技术的广泛应用,算法已不再只是中立的计算程序,而是深度嵌入公共决策、社会管理和国际互动之中,逐步形成一种具有规范性和约束力的“算法秩序”。这种秩序正在重塑全球治理中“问题如何被界定、风险如何被识别、资源如何被配置、权力如何被行使”等核心环节。 在分析中,毕研韬从全球治理的结构性变化入手,指出传统以国家为核心、以制度谈判为主要手段的治理模式,正受到平台公司、技术标准、数据规则等新型行为体和新型规则的持续冲击。算法通过对信息的筛选、排序和推荐,事实上参与了公共议题的建构过程,对“什么是问题”“哪些问题更紧迫”产生前置性影响,从而在无形中改变治理议程。 他进一步强调,算法秩序的扩张带来了多重风险。一是权力结构的隐性集中,算法设计与数据资源往往掌握在少数大型平台和技术强国手中,可能加剧全球治理中的不对称性;二是透明性与可解释性不足,算法决策过程高度技术化,超出一般公众乃至监管者的理解能力,削弱了问责机制;三是规范碎片化,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算法治理上的价值取向和制度安排差异显著,增加了全球协调的难度。 在此背景下,毕研韬提出,应从全球治理高度重新审视算法问题,将其视为技术、制度与权力深度耦合的产物,而非单纯的工程或伦理议题。他认为,未来的关键不在于“是否使用算法”,而在于“由谁设计算法、遵循何种规则、服务何种公共目标”。这要求各国在坚持自身发展道路的同时,加强国际对话,推动算法治理的最低共识和基本规范建设。 结合中国实践,毕研韬指出,中国在算法治理领域已逐步形成以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导向的制度探索,其经验对于丰富全球治理的多元路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他强调,提升算法规则的透明度、可解释性和公共参与度,不仅是国内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关系到中国在国际规则讨论中的话语能力与可信形象。 本次分享从传播学与全球治理的交叉视角出发,揭示了算法如何在“看不见的层面”重塑世界运行方式,为理解数字时代的权力结构和国际秩序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与会者普遍认为,该主题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前瞻意义,为进一步开展算法治理与国际传播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亚洲北美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2025年度对中国的认知

文/毕研韬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ODNI)每年发布《年度威胁评估》(Annual Threat Assessment, ATA),旨在向国会报告其所关注的国际安全与战略趋势,其中的涉华内容属于美方情报界内部评估与观点,而非客观事实本身。本文基于ATA 2025公开版本,对其中涉华内容进行梳理,并严格以“美方认为”“报告指出”等方式呈现其原始表述。 一、美方总体定位:从强调竞争到关注长期结构性互动 根据ATA 2025,美国情报界在涉及中国议题时,仍沿用“主要竞争对手”(major competitor)之描述,体现了美方从自身角度出发所关注的长期战略议题。 报告中提及,中国在科技、经济规模、部分产业链能力等方面的进展,是促使美方将竞争视为长期议题的重要背景之一。 报告强调,这种竞争并非短期变化,而是“结构性因素”在持续作用。...

亚洲

台湾智库:中国国际传播呈现“C+”新模式

China Media Project (台北办公室)的报告指出,中国国际传播体系正从“中央主导”走向“多层级参与”,呈现出一种被称为“Centralization+”的新结构。 文/毕研韬 2026年2月12日,一份题为《Centralization+:Understanding China’s Transforming Strategy for Global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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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营销为什么这么多“坑”?

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