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当如何借助回应与沉默,进一步理解这些高度复杂的法律文本。
文/毕研韬(中国传播学教授、《无界传播》总编辑)
“爱泼斯坦档案”是指围绕美国金融家杰弗里·爱泼斯坦(Jeffrey Epstein)性侵与性交易案件,在多年司法调查、刑事诉讼及相关民事诉讼中形成并逐步公开的一系列法律文件。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词、证人笔录、通信记录摘要、航班清单、法庭动议文件,以及与共犯吉丝兰·麦克斯韦(Ghislaine Maxwell)案件相关的司法材料。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档案本身层级差异极大:有的是经法庭采信的证词;有的是未经交叉质证的单方陈述;还有相当一部分,仅仅是“被提及的名字”,并不构成指控,更不等同于事实认定。正是这种层级复杂性,使得档案在公共传播中极易被误读,也正是本文反复强调“区分层级”的原因。
一、档案中涉及的主要人物与机构
根据已公开、可核查的司法文件,档案中出现过的知名人物与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按是否回应区分):
(一)已公开作出回应或澄清的个人与机构
1.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美国前总统。其发言人否认其知晓或参与任何非法行为,并强调与案件无关。
2.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美国前总统。其团队表示早年关系有限,且已在案件爆发前与爱泼斯坦切断往来。
3.安德鲁王子(Prince Andrew, Duke of York),英国王室成员。曾通过法律途径否认指控,并与原告达成民事和解。
4.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美国高校。公开承认曾接受捐赠,并就道德与治理问题发表反思声明。
(二)未作公开回应或保持长期沉默的主体
1.达赖喇嘛(The 14th Dalai Lama, Tenzin Gyatso),藏传佛教精神领袖。其名字出现在通信相关文件中。
2.北京某华大学,中国高校。其名称在部分材料中被提及为交流或访问背景。
3.部分欧洲政商界人士与金融机构,其名字出现在证词或记录中。
这一分化本身,并不指向事实真伪,而提示了一个更值得分析的问题:为何在同一档案体系中,不同主体会采取截然不同的应对方式?
二、回应与沉默:不是道德选择,而是结构性策略
在公共舆论中,“回应”往往被视为负责,“沉默”则容易被情绪性解读为心虚,但从制度层面看,这种二分法并不成立。
在以诉讼风险为核心的法律环境中,尤其是美国政治与商业体系内,沉默本身可能被视为法律风险的放大器。因此,公开回应往往是一种风险管理行为,其核心目的不是说服公众,而是明确法律边界。
相反,对于不处在同一司法与问责结构中的主体,尤其是境外机构、宗教人物或非西方背景的公共主体,沉默并不必然转化为制度性成本。在某些情况下,不回应反而是一种避免被卷入既定叙事框架的理性选择。
因此,“谁回应、谁沉默”,更多反映的是制度位置的差异,而非道德优劣。
三、从司法档案到“档案政治”
随着档案进入公共传播领域,它们已不再只是司法工具,而成为一种高度媒介化的政治资源。这一过程,可以称之为“档案政治”。
在这一阶段,名字的出现常常被简化为“涉案暗示”,证据的层级被情绪与算法压缩,原本用于审慎判断的材料,被用于快速定性。这并非个别现象,而是当代信息环境中的结构性问题。
在这种语境下,无论回应还是沉默,都会被赋予超出其本意的象征意义,并被不断再生产。
四、方法论提示:如何阅读这类档案
爱泼斯坦档案事件真正考验的,并不是公众的立场,而是社会是否仍具备阅读复杂事实的能力。因此,有必要明确一种基本的方法论立场:
- 必须严格区分“被提及”“被指控”与“被定罪”,拒绝用道德情绪替代证据判断。
- 必须承认不同档案在法律效力与事实指向上的层级差异,避免将调查过程等同于结论。
- 必须警惕媒介环境中对档案的再叙事冲动,防止公共讨论在完成事实核查之前,提前完成道德裁决。
理性,并不意味着冷漠;克制,也不等于回避正义。相反,只有在方法上保持克制,社会才可能在真正面对系统性问题时,保有必要的判断力。这,或许才是爱泼斯坦档案留给公众最重要、也最不应被忽视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