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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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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传播学

中国已建成17个周边传播研究机构

文/《无界传播》信息中心 “周边传播”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周边传播研究中心主任陆地于2013年首次提出的传播学概念和理论。狭义的周边传播上特指主权国家与相邻国家或地区边境线两侧的信息传播,广义上则涵盖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所有相邻主体间的传播现象。 2021年北京大学周边传播研究中心成立,这是中国第一个周边传播研究中心。截至2025年10月8日,中国已成立17个周边传播研究机构(其中研究院12个、研究中心4个、工作坊1个)。 这些研究中心以陆地教授提出的“周边传播理论”为指导,强调中国本土传播学理论探索。相关研究涵盖国际传播、文化经济等综合性领域,同时通过案例库与数字技术强化实践支撑。 地域分布上,现有周边传播研究中心呈现“边境集中+全国联动”特征,云南、新疆、广西、内蒙古等边境省份依托地缘优势聚焦区域特色传播,北京及东南沿海高校则构建理论协调网络,共同形成服务国家战略(如“一带一路”、边疆治理、区域国际合作)的学术共同体,兼具学术深度与实践导向。 相关阅读: 中国已建成212家国际传播中心 中国已建成453个区域国别研究机构

传播学

周边传播:制度传播的实践路径

文/周启明 在全球传播秩序深度重构的背景下,“制度传播”正逐步成为中国对外传播的新范式,其核心在于通过呈现制度设计的逻辑自洽性与全球兼容性,系统重构国际社会对中国制度的认知框架与价值判断。 在新近发表的《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理论框架与行动原则》中,海南大学毕研韬教授提出了“制度传播”概念,主张以传播升级与制度设计的互动耦合,取代以“政策外宣”主导的单向传递模式,推动制度本身成为传播的内容核心、逻辑起点与正当性来源。 要使制度传播范式真正落地,北京大学陆地教授提出的“周边传播”理论提供了一条现实可行的操作路径,不仅为制度叙事提供在地嵌入的试验场,也为传播策略的柔性转化与语境适配提供了结构支撑。 “制度共构”起于周边 与欧美核心国家相比,周边国家对中国制度模式的接受度较高、敏感性较低,具备在文化、发展阶段、治理逻辑等方面的“语境相似性”。因此,制度传播不必以“强输出”姿态推进,而可转为在周边场域“嵌入-互动-协同”的共建模式。 海南可依托自贸港平台,在与东盟国家的经贸机制、文化交流、环保制度、跨境治理等领域推动规则合作、经验分享,从而把制度传播变为双边或多边的制度共构实践,进而增加对我国制度模式的理解与接受。 中性表达激活认知通道 在当今对抗性舆论生态中,任何来自“中心国家”的制度宣介往往面临被意识形态化解读的风险,而周边传播的特性之一是传播身份的相对多元化与传播场域的地缘中性化。毕研韬教授在新近发表的文章中建议,中国可通过海南构建“第三方平台”机制,如国际智库合作、区域性多边论坛、专业化行业组织等,实现制度经验的“去标签化”叙事,增强其在周边国家的可接受度。 微尺度叙事塑造制度共鸣 周边传播天然具备“近距离-微叙事-地方化”的特征,正好与制度传播从宏大宣传向日常嵌入转型相契合。海南可在传播中侧重于生态治理、贸易自由、社会治理、科技创新等具体领域的制度实践,讲述制度背后的实践逻辑,引导周边国家在经验比照中产生“相似地位的共鸣”,实现从制度理解到制度尊重,再到制度认同的递进式跃迁。 小结 周边传播不是制度传播的附庸,而是其操作机制的现实支点。它通过语境接近、话语降噪、平台中介、经验共享,为制度传播提供“可进入、可协商、可共建”的操作机制;也通过实践场景的多样化与非对抗性的制度讲述方式,为中国国际传播范式的变革提供可感知、可测量、可复制的操作模型。 制度传播的关键不是输出意识形态,而是构建认知共识;周边传播的价值则在于以柔性的实践机制,为制度叙事创造真实可感的国际场域。 在“讲好中国故事”走向“建构制度共识”的国际传播新阶段,海南可凭借其区位优势与制度弹性,在周边传播中率先实现制度传播范式的有效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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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兼备者,往往难容于组织/ Excellence Breeds Exile

文/石敢当 (By Shi Gandang) 如果你这个人能力强,人品好,三观又正,那么恭喜你,在组织里,你基本上混不好。 这是中文社交媒体上的一名言,让无数网民点头称是。 If you are highly capable, of...

亚洲北美

特朗普对华关税战思想来自一家智库?

文/唐摩崖 2023年,美国传统基金会发布了Mandate for Leadership: The Conservative Promise的第12个版本,即《2025计划》(Project 2025),提出了一套面向下一届保守派政府的联邦政府改革蓝图,涵盖经济、外交、国家安全等多个领域。作为美国保守主义思想的重要基地,传统基金会一向对中国持强硬乃至敌对立场。 虽然特朗普曾在公开场合否认与该计划有关,声称“未参与,也未看过”,但在对华关税政策方面,特朗普与该计划在理念与路径上高度一致,甚至可谓“惊人一致”。 政策主张的高度一致 高额关税策略:特朗普与《2025计划》均主张通过高额关税对中国施压,以推动制造业回流并实现供应链“去中国化”。2025年初,特朗普提出对中国商品征收额外高额税率,使整体对华关税平均水平达到145%。这一政策虽然在力度上超出《2025计划》的建议范围,但方向一致,均体现出“以战代防”的激进贸易战略思维。 关税作为国家安全工具:《2025计划》和特朗普本人都强调:关税不仅是经济调节手段,更是国家安全与战略博弈的工具。《2025计划》指出,美国应利用关税反制中国的国家主导型经济结构与军事扩张,彻底打破“自由贸易神话”。特朗普政府的政策主张体现了这一思路,尤其是在科技出口管制、对中资投资限制、敏感领域审查等方面,关税政策往往与战略遏制措施同时出现,构成一个“经济安全即国家安全”的封闭逻辑框架。...

亚洲

中国大学涨学费:一道分水岭

文/唐摩崖 一、涨价突袭下的焦虑与不安 2025年高考大幕刚落下,多所“双一流”高校随即发布新学年学费上涨方案,医学、工科、艺术等专业涨幅尤为明显,部分高校涨幅超过40%。涨价时间点集中且没有预告,令许多家庭措手不及,尤其是在志愿填报关键阶段,社会焦虑迅速蔓延。在许多贫困家庭眼中,录取通知书不再是梦想的起点,而成为沉重的贷款凭证,激发了对教育公平的深刻担忧。 二、全球视野中的财政转轨与挑战 纵观全球,学费上涨并非中国独有现象。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深入,中等收入国家普遍面临政府财政压力和教育供给边际成本上升的双重挑战,纷纷通过提升学费+配套资助体系以维持教育质量。英国2012年将本科年学费上限提至9000英镑,尽管引发抗议,但成为财政转轨的典型案例;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亦经历类似阶段。涨学费本质是财政结构调整的手段,旨在构建可持续且优质的高教体系。然而,缺乏有效制度配套和社会共识时,这一举措极易被解读为“转嫁责任”“剥夺公平”“收割韭菜”,激化社会不满。 三、现实中的三重错位 中国此次涨学费激起强烈反弹,折射出深层次的三重错位:其一,时机错位。涨价集中在高考刚结束之际,缺少提前透明的信息披露,导致家庭在经济和心理上“被动买单”,信息不对称加剧不安。其二,支持体系错位。“供养子女上大学”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而助学贷款覆盖和普及仍不足,国家资助体系尚未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障网络存在空白。其三,收益预期错位。 就业压力和低薪现实使大学教育的“性价比”严重滑落,家庭重新审视投入与回报,信任和期待双重跌落。 这三重错位交织,令学费上涨不再单纯是经济问题,更是一场心理负担、制度信任与社会共识的考验。 四、社会主义教育理念与制度转型的紧迫命题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高等教育承载着“公平正义”和“人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权”的根本价值。教育不仅是经济投资,更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和政治合法性的源泉。学费上涨若缺乏同步的透明度、问责机制及普惠奖助体系,将撕裂教育公平的社会共识,助长阶层固化,甚至挑战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信仰。 因此,改革的关键不仅在于“涨价”,更在于构建“质量可见、资源透明、机制托底”的教育财政新秩序。教育应是流动的阶梯,而非阶层的壁垒。...

亚洲

Recommendations to the CPC Hai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By Bi Yantao On December 18, 2025, the Hainan Free Trade Port...

亚洲

“大罢免”失败,彰显台湾民主深层逻辑

文/唐摩崖 2025年7月26日,台湾首次“大罢免”投票落下帷幕, 25起罢免案全部未通过。这些罢免主要针对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及新竹市市长高虹安,旨在削弱国民党在立法院的多数优势。 选民的理性与稳定意愿 投票结果反映出选民对频繁政治更替的审慎态度,也暴露了台湾民主机制在激烈党争中的内在张力。尽管民进党及党主席赖清德公开支持罢免,但选民最终选择不通过罢免,显示理性与稳定的意愿在台湾社会占主导地位。 罢免制度的“双重门槛”设计 台湾的罢免制度设计了“双重门槛”:同意票数必须超过不同意票数,同时达到选区总选民数的25%以上。这一机制既保障罢免的合法性,也有效防止频繁、情绪化的政治更替,维护民主稳定运行。 国际视野下的台湾罢免制度 台湾允许公民直接发起罢免的机制较为开放,与许多发达民主国家相比,台湾的门槛适中。美国、德国等国的罢免程序较复杂且门槛更高,多由议会内部推动。此次罢免案的失败,体现了台湾制度设计在防止政治操弄与保障公民参与间的平衡。 民主成熟的体现与未来展望 此次大规模罢免失败,不应被简单解读为政治力量的挫败,而是民主成熟的体现。选民理性选择反映了对政治稳定和制度连续性的重视。未来,台湾需加强公民教育,促进理性政治参与,同时保持对权力监督的有效机制。 结语...

传播学欧洲

欧洲媒体自由法,全球媒体治理新标杆

欧盟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洲媒体自由法》生效,开创全球媒体治理新纪元。 文/《无界传播》编辑部 2025年8月8日,欧盟历史性地推出了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媒体自由法规——《欧洲媒体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EMFA)。这不仅是欧洲媒体治理的重大突破,更为全球,尤其是媒体生态复杂多样的亚洲,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MFA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媒体自由从“软治理”提升为硬核法律保障,明确限制政治和资本对新闻编辑的干预,推动媒体所有权透明,设立跨国监督机构,确保法规落地执行。这部法规给欧洲媒体穿上了“防弹衣”,让它们在数字浪潮和政治风暴中,能够更坚定地捍卫独立与多元。 对亚洲而言,EMFA不仅是一个法律范本,更是催生变革的火种。亚洲媒体环境错综复杂,言论空间既充满活力,也面临多重挑战。EMFA展示了一个鲜活的案例:用法治保障媒体自由,促进信息透明和多元表达,是维护社会开放与认知多样性的关键路径。在数字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网络监管与言论自由,EMFA的实践经验无疑为亚洲提供了珍贵的参考。 《无界传播》团队坚信,媒体自由不仅是新闻人的权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我们期待EMFA能在亚洲引起共鸣,激发更多国家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媒体法治保障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传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