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际社会关注的已不再只是“中国制造”而是“中国规则”时,中国的国际身份就从“经济大国”转向“制度性力量”。 文/毕研韬 2026年5月20日发布 China is the only competitor with both the intent to reshape the international order and, increasingly, the economic, diplomatic, military,...
2026-05-21美国政治运行中一个常被外部低估的机制,是司法体系对行政权的即时性约束能力。 文/毕研韬 2026年5月30日发布 总统在形式上是联邦行政体系的最高负责人,但其政策并不天然具备执行优先级。一旦进入司法审查程序,部分政策可能在短时间内被“冻结”,甚至在最终裁决前就失去实际效力(即使案件还没最终判决,法院也可能先行叫停政策执行,使其无法继续实施)。这种现象在特朗普第二任期的若干政策争议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一、司法“冻结”的基本机制:不是否决,而是暂停执行 美国法院对行政政策的干预,通常并不直接表现为“废除政策”,而是通过临时禁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与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实现“暂停执行”。 这一点具有结构性意义:法院并不取代行政决策,而是暂停其实施,等待其合法性被完整审查。 这种机制的核心逻辑是“防止不可逆后果”。如果政策一旦执行可能造成结构性损害,例如资金流失、权利侵害或机构变更,法院可以在实体审理完成前先行阻断执行路径。 因此,“冻结”不是象征性动作,而是具有现实治理效果的权力介入。...
2026-05-30中国国际传播体系正在从中央向地方全面延伸,而真正决定其效果的,或许已不只是平台与流量,而是能否完成从“内部宣传逻辑”向“国际受众逻辑”的转换。 作者:毕研韬 2026年5月13日 最近几年,中国地方国际传播中心(ICC)一直在快速扩张。从省级国际传播中心,到地市级平台,再到部分县域试点,国际传播正在迅速向地方延伸。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开始建设海外社交媒体矩阵、外语内容平台、国际传播工作室、城市国际品牌,“讲好地方故事”成为不少地区的重要工作方向。 这一趋势,引起海外研究机构持续关注。其中,境外独立研究平台China Media Project(CMP)近年来围绕中国ICC建设发布了多篇研究与分析文章。值得注意的是,CMP并不是将ICC简单视为地方媒体建设,而是将其置于中国国家传播体系重构、全球信息影响力竞争以及国际传播环境变化的大背景下观察。在其研究视角中,中国国际传播正在从传统中央媒体主导模式,逐步形成一种覆盖地方政府、高校、国企、文旅系统与产业平台的“全域传播网络”。 不过,相较于外部研究机构对制度结构与国家传播战略的关注,中国ICC当前面临的很多现实问题,其实根植于内部组织逻辑之中。换句话说,中国ICC的挑战,未必是“传播规模不足”,而是国际传播逻辑与现有宣传逻辑之间存在突出的适配问题。 国际传播体系正在向地方延伸 中国国际传播长期具有鲜明的组织化特征。从传统外宣体系,到中央重点媒体,再到后来的“大外宣”框架,中国国际传播一直以国家主导、体系化运行的方式展开。China Daily、CGTN、新华社等机构长期承担国家层面的国际传播任务。 当前ICC建设的真正变化,并不在于组织化本身,而在于国际传播体系开始明显向地方与基层延伸。CMP对此尤为关注。在其研究中,ICC不仅被视为地方媒体平台,更被视为中国国家传播体系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节点。也就是说,中国国际传播正在从“中央媒体主导”,逐渐形成一种“中央统筹、地方参与、多主体协同”的传播结构。...
2026-05-13欧盟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洲媒体自由法》生效,开创全球媒体治理新纪元。 文/《无界传播》编辑部 2025年8月8日,欧盟历史性地推出了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媒体自由法规——《欧洲媒体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EMFA)。这不仅是欧洲媒体治理的重大突破,更为全球,尤其是媒体生态复杂多样的亚洲,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MFA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媒体自由从“软治理”提升为硬核法律保障,明确限制政治和资本对新闻编辑的干预,推动媒体所有权透明,设立跨国监督机构,确保法规落地执行。这部法规给欧洲媒体穿上了“防弹衣”,让它们在数字浪潮和政治风暴中,能够更坚定地捍卫独立与多元。 对亚洲而言,EMFA不仅是一个法律范本,更是催生变革的火种。亚洲媒体环境错综复杂,言论空间既充满活力,也面临多重挑战。EMFA展示了一个鲜活的案例:用法治保障媒体自由,促进信息透明和多元表达,是维护社会开放与认知多样性的关键路径。在数字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网络监管与言论自由,EMFA的实践经验无疑为亚洲提供了珍贵的参考。 《无界传播》团队坚信,媒体自由不仅是新闻人的权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我们期待EMFA能在亚洲引起共鸣,激发更多国家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媒体法治保障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传播环境。
2025-08-08文/毕研韬 截至2020年10月21日,美国政府已分三次将15家中国媒体驻美机构列为“外国使团”。受影响的媒体名单如下: 美国《外国使团法》赋予美国国务院权力,将特定外国机构(包括媒体)认定为“外国使团”,并要求其遵守类似外交机构的规定,如信息披露和运营限制。 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要求代表外国政府或政党从事政治活动或传播信息的个人和组织进行注册,并披露资金来源、活动内容和支出情况。 被列为“外国使团”后,中国媒体驻美机构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受到进一步损害,行动自由和运营空间受到限制,这凸显了中国媒体遵循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美国媒体奉行的资本主义新闻观之间的尖锐对立。
2025-02-25中美经济博弈正在从关税、产业和市场竞争,进一步转向国际规则与全球叙事的竞争,谁能影响规则、塑造共识,谁就可能在下一阶段竞争中占据主动。 作者:毕研韬 过去几年,中美经济博弈最引人注目的,是关税、出口管制、投资限制、科技封锁、供应链安全。双方直接采取措施,也直接承受对方措施带来的冲击。如今,一种更复杂的博弈正在出现:美国对第三国实施制裁,中国因为与这些国家保持正常经济往来而被卷入其中。 近期围绕伊朗的争议,就是一个典型案例。美国不断扩大对伊朗的经济制裁,并试图通过二级制裁影响与伊朗存在贸易关系的第三方。中国则强调,中伊正常经济合作符合国际法,反对美国以单边制裁干扰其他国家之间的正常经贸往来。 如果只把这看作一次中美外交摩擦,实际上低估了它的意义。更值得关注的是:中美经济博弈正在从1.0进入2.0。 一、1.0:中美争夺双边经济规则 中美经济博弈1.0的基本特征,是双方直接竞争。 美国提高对华关税,中国采取反制措施;美国限制向中国出口先进芯片,中国强化相关产业政策;美国限制中国企业投资,中国也对部分美国企业采取相应措施。 这一阶段当然存在规则和叙事竞争。美国会以“公平贸易”“国家安全”“供应链安全”等概念为自己的政策提供正当性;中国则强调自由贸易、反对单边主义和维护全球产业链稳定。 因此,1.0并不是没有规则竞争,也不是没有叙事竞争,但这一时期争夺的主要是双边规则。核心问题是:中美两国之间应该按照什么规则进行经济竞争?双方争论的对象主要是关税、补贴、市场准入、知识产权、出口管制、投资审查等。即使双方对规则的理解存在严重分歧,规则所直接约束的主要是双边经济关系。 因此,1.0的基本逻辑可以概括为:直接经济对抗→双边规则竞争→关乎规则正当化的叙事竞争。 二、2.0:从双边规则走向国际规则...
2026-08-26国际传播的最高价值不是消除分歧,而是在分歧无法消除时,仍能保持相互理解、稳定彼此预期、维持基本信任。 作者:毕研韬 时间:2026年9月17日 国际传播的终点是什么?是让世界听见自己的声音,是争取国际舆论,还是塑造国家形象? 新加坡国防部长陈振声近期连续谈到“战略互信”,提供了一个值得国际传播界思考的命题:传播更深层的价值,是让彼此建立并保持战略信任。 9月11日,陈振声接受《联合早报》专访时谈到当前国际安全环境。他用一句非常直白的话概括今天的“安全困境”:“你的安全,是我的不安全;那我的安全,是你的不安全。”一个国家为了增强自身安全而增加军事能力,可能反过来使其他国家产生不安全感,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在他看来,突破这种安全困境的关键,是建立“深度互信”。 这个判断值得国际传播学界关注。 一、实力可以观察,但意图必须沟通 陈振声在专访中作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区分:军事实力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构成威胁的重要指标,但比实力更重要的是实力背后的意图。 实力相对容易观察和评估,意图却不同。一个国家拥有多少军舰、飞机和导弹,可以通过公开信息、卫星图像等方式进行判断;但是,它为什么要拥有这些能力、准备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这些能力,以及它如何看待其他国家,却无法单纯通过观察实力得出结论。 意图需要沟通。因此,陈振声说,各国应该“多交流、多接触”,以减少误判和误解,巩固互信基础。...
2026-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