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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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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营销为什么这么多“坑”?

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核心症结二: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陷入“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其通过“坑式营销”获得的收益。即便被查处,大多只是罚款了事,且罚款金额远低于其非法所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诚信经营的商家,因不搞噱头、不玩套路,反而难以获得流量,被迫要么跟风“挖坑”,要么被市场淘汰。这种“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失衡,让越来越多商家陷入“收割为荣”的畸形认知。 核心症结三:监管的“适配性不足+执行不到位”,是乱象泛滥的根本诱因——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是网络营销市场秩序的真正责任人。一方面,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营销业态迭代,对于“算法诱导”“软广嵌入”“剧本式营销”等新型“坑”,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执法标准;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执行力度疲软,面对海量的网络营销乱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快速查处,导致很多“坑”即便被曝光,也能逃避处罚、卷土重来。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政府监管长期不力,任由营销乱象肆意滋生,持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终必将彻底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动摇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此外,信息不对称的放大、行业自律的缺失,不过是上述核心症结的衍生问题——若三方权责平衡、约束到位,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平台公示、监管要求弥补,行业自律也会在明确的规则约束下逐步建立。 三、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抓准“权责绑定”,强化“成本震慑” 发达经济体对网络营销乱象的治理,核心不是“多管齐下”,而是抓准“权责绑定”和“成本震慑”两个关键,这也是其治理有效的核心所在,值得我国借鉴(而非复制)。 第一,明确平台“第一责任人”权责,杜绝其“甩锅”。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平台对平台内营销行为的“连带责任”——只要平台内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无论平台是否“知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高额罚款、暂停运营甚至吊销资质。这种“权责绑定”,倒逼平台主动加强审核,从源头遏制“坑式营销”,而非被动适配流量逻辑。 第二,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不敢坑”的震慑。发达国家对虚假营销的处罚,不仅是高额罚款,更会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经营、融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让消费者可以低成本联合维权,让商家为“挖坑”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 第三,监管“精准发力”,适配业态迭代。一方面,建立监管与平台的联动机制,要求平台实时上报高风险营销内容,实现“早发现、早查处”;另一方面,针对新型营销业态,及时更新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避免“监管空白”。这种“精准监管”,既避免了过度干预市场,又能有效打击核心乱象。 这些经验的核心,不是“多主体治理”,而是“权责清晰、成本可控”——让每一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挖坑”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 四、破解“坑”的关键,是打破利益闭环,重构权责平衡 综上,中国网络营销的“坑”,关键不是“营销方式不当”,而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监管三方权责失衡,形成了“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且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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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者修行指南:避开启蒙雷区

文/毕研韬 一、当善意变成业力炸弹:社会启蒙的因果陷阱 2023年,某科普博主因强行向粉丝灌输量子力学理论,遭反噬性网暴;某心理学者在直播间公开诊断观众人格障碍,引发伦理争议……这些“翻车”案例背后,折射出一个古老智慧早已警示的真相:高位能量者的觉醒传播,本质是一场精密的风险博弈。 佛陀在《华手经》中严正声明:向无信者强行传法,若致其谤法,传法者需承担共业。这恰如现代自媒体场域——当启蒙者忽视受众根器,盲目输出价值观时,轻则流量扑街,重则引发舆论反噬。 二、佛陀的“四不传”原则:KOL防雷核心心法 将佛教“传法四不传”准则映射到现代传播,可提炼出社会启蒙的四大禁忌: 1. 无信者不传:拒绝“普度杠精” 2. 无愿者不传:警惕“爹味输出” 3. 无智者不传:降维打击不如精准投喂...

传播学

国际巨星为何开唱海南?毕研韬教授解读背后逻辑

欧美巨星为何频频开唱海南?中新社记者张茜翼就此专访了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毕研韬教授。毕教授指出,国际顶级艺人密集登陆海南,并非偶发市场现象,而是制度创新、消费结构升级与国际传播逻辑叠加作用的结果。 近年来,海南演艺市场呈现出结构性跃升。2024年以来,多位国际艺人将亚洲重要场次乃至唯一场次落地海南。毕研韬分析,这一趋势首先源于自贸港制度优势的持续释放。大型营业性演出实行“一站式”审批机制,缩短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效率;同时,针对国际顶级演出的专项奖励政策,提高了市场主体引进项目的积极性。制度环境的确定性,为国际演艺项目提供了可预期的运营空间。 免签政策则构成另一关键变量。海南对86国人员实施入境免签,为大型国际演出团队的快速通关与频繁往返提供便利。演艺活动具有高度流动性特征,团队规模大、设备复杂、行程密集,通关效率直接影响成本与风险控制。制度便利降低了交易成本,使海南在与其他城市的竞争中具备比较优势。 从市场维度看,海南正在形成“跨省观演”新模式。多场大型演唱会中,岛外观众占比超过七成甚至更高,演出本身与旅游消费深度绑定,形成“为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市”的消费路径。毕研韬指出,这种消费结构意味着演艺不再只是文化产品,而成为带动交通、住宿、零售、餐饮和免税消费的综合引擎。演艺经济正在嵌入城市整体消费体系。 他进一步强调,海南的气候与城市空间结构也具有特殊优势。冬季气候温暖,使大型户外演出具备时间窗口;海岛旅游属性增强了“观演+度假”的复合体验。部分演出在舞美设计与场景营造上进行创新尝试,体现出对艺术表达的包容态度。这种环境与政策叠加,使海南逐步形成区别于传统演艺城市的差异化定位。 在国际传播层面,毕研韬认为,国际艺人来华演出不仅是商业行为,也是一种跨文化互动机制。数万观众在同一场域形成情感共鸣,本身即构成高密度的文化交流场景。艺人通过社交媒体分享在海南的见闻,会对外部公众认知产生影响。演出因此成为一种具象化、可体验的国家形象传播方式。 他指出,这种交流具有双向性。一方面,国际艺人获得关于当代中国社会的直接经验;另一方面,中国观众在参与互动的过程中,也在主动塑造自身文化形象。与传统媒介传播不同,现场演出以情感为媒介,以体验为核心,传播效果更具沉浸性和记忆度。 在谈及未来趋势时,毕研韬提出,海南若要从“演艺热点”转向“演艺高地”,需要从引进项目转向培育产业生态,包括吸引舞美设计、音响工程、经纪管理等配套企业落地,探索保税租赁与装备集散模式,建立数据化监测平台,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同时,应鼓励融合本土文化资源的原创项目,形成可持续的内容生产能力。 张茜翼的专访在中新网刊发后,引发境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相关内容被多家港澳及海外华文媒体转载,同时在国内门户网站及高校官网平台传播,形成跨区域扩散态势。这种传播路径本身,亦印证了海南演艺议题在国际传播语境中的关注度与讨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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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Do Research Outputs Surge After Becoming a Dean?

When academic output appears to rise in tandem with administrative rank,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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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传播成败,取决于决策者,而非执行者

国际传播的成败,取决于决策层的认知水平。 文/毕研韬 在全球格局持续调整、信息传播高度碎片化的今天,国际传播早已不只是“把话说出去”,而是能否影响他国认知、塑造外部理解、减少误判风险的能力。 很多人把国际传播成效不佳归因于平台不足、技术落后或执行不力。但真正决定上限的,并不是执行层,而是决策层。决策者的认知高度,就是国际传播能力的“天花板”。 一、国际传播的关键不在“说什么”,而在“怎么判断” 国际传播不是简单的信息发布,而是围绕议题选择、表达框架、受众心理和国际舆论结构进行的系统性布局。 如果决策者不能准确判断外部世界在关心什么、如何理解中国、在哪些问题上存在认知落差,那么无论投入多少资源,传播都可能“声音很大、影响很小”。 很多时候,问题并非努力不够,而是判断出现偏差。判断偏差来自认知结构,而认知结构来自信息来源。 二、问题在于决策者听谁的 在高度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决策者不可能凭个人经验理解全部外部舆论结构。认知必须依赖专家,但现实中,真正影响决策的,并不一定是研究最扎实的人。 在一些场合,行政级别高、头衔响亮、社会名气大的人更容易被邀请“站台”或参与讨论。行政部门往往默认:职位高,水平就高;头衔大,判断就权威。 然而,国际传播是一项高度专业化工作。长期研究海外传播结构、跟踪舆情数据、理解跨文化差异的学者,未必拥有显赫的行政身份。相反,真正做研究的人,往往只是普通教授或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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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Did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Unfriendly to China Come About?

By ZAHNG Weiying Friedrich Hayek once said: although facts themselves never t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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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修:从知道到证到,你走到哪一步了?

实修是指在宗教、哲学或灵性传统中,通过具体的实践方法(如冥想、持咒、禅定、持戒、内观等)进行身心修炼,以达成内在转化、觉悟或超越世俗目标的过程,进而验证教义或真理。 一、实修的核心特点 1.‌实践性‌  实修不是单纯学习理论,而是通过具体方法(如打坐、诵经、瑜伽、祈祷等)进行系统性训练,将抽象理念转化为身心体验。 ‌2.内在转化‌ 修行常为净化心性、突破执着、提升觉知或开发潜能。例如佛教的“明心见性”、道家的“炼精化气”、儒家的“克己复礼”,均需通过实修达成。 ‌3.次第与体系‌ 多数修行有明确的修持次第(如“戒定慧”三学),需循序渐进,配合导师指导,避免盲目修行。 ‌4.实证与体悟‌ 强调通过亲身体验验证教义,如禅宗“不立文字,直指人心”,或在科学化实修中,通过身心变化感知能量(如气脉、明点)。 二、常见实修形式 ‌佛教‌:禅修、念佛、拜忏、经行、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