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今日头条》账号“纪公”发布一份公开信,题为《海南大学1600名退休教师的呼喊:落实医疗补助》,随后在社交媒体上广为流传。
作者:林知远 发布时间:2026年9月2日
公开信围绕海南大学退休教师医疗补助问题展开,核心内容如下:
一是反映海南大学退休教师长期未享受医疗补助待遇。公开信称,海南大学有1600多位退休教师,退休后没有享受到《海南省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琼府〔2013〕30号)规定的相关医疗补助,目前60至70岁退休人员每月发放60元,70至80岁每月72元。公开信认为,海南大学退休教师为海南大学发展做出了贡献,却在医疗补助问题上等待了十几年。
二是引用海南省政府相关政策,主张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执行。公开信重点引用琼府〔2013〕30号文第八条:“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可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补助费用按单位经费来源渠道解决。”公开信认为,公办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海南大学退休教师应当属于政策所规定的参照执行对象,并认为“差额拨款”不能成为排除医疗补助资格的理由。
三是提出教师医疗待遇方面的法律依据。公开信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中关于“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的规定,并据此认为,海南大学退休教师依法享有与公务员同等医疗补助待遇。
四是回顾退休教师持续多年的诉求过程。公开信称,退休教师从2012年开始询问医疗补助问题,曾得到“学校在研究”等答复;2013年相关省政府文件出台后,又被告知“差额拨款单位不适用”。2013年至2016年前后,曾有省政协委员提交相关提案,认为海南省高校一直没有落实该项医疗补助政策。2020年,包括535名海南大学退休老人签名提出落实医补诉求;2025年11月,又有656名海南大学退休老人签名要求落实医补待遇,但公开信称上述诉求均未得到解决。
五是列举其他地区和单位落实医疗补助的情况。公开信称,乐东、保亭、五指山、定安以及一些省属媒体、事业单位已经落实相关医疗补助,并特别提到海南省白沙县人民医院80余名离退休医护工作者通过信访途径解决了医疗补助问题。公开信以此认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非不能享受相关待遇。
六是认为医疗补助的资金来源具有政策依据。公开信再次引用琼府〔2013〕30号文第八条关于“补助费用按单位经费来源渠道解决”的规定,并认为海南大学作为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医疗补助资金具有明确的解决渠道。
七是强调解决这一问题的现实意义。公开信认为,落实退休教师医疗补助,不仅关系到1600多名退休教师的晚年生活,也关系到海南大学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在职人员工作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以及形成合理退休预期。
最后,公开信提出明确诉求:希望海南大学依据琼府〔2013〕30号文第八条,为1600多位退休人员落实其所主张的、参照公务员标准的医疗补助待遇。公开信强调,这些退休教师并非要求施舍,而是在依法主张其认为应当享有的权益,并呼吁有关方面尽快解决这一持续多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