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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

BBC反华吗?中美四款AI大模型的回答更值得警惕

文/毕研韬 BBC是反华媒体吗?今晚我用这个问题测试了中国的文心4.5、DeepSeek、豆包网页版和美国的ChatGPT。 测试结果显示,文心与豆包的回答几乎一致,中美大模型的回答落差甚大。这引发一系列问题:语言大模型是在客观呈现事实,还是在建构某种叙事?中美语言大模型的“认知差异”是怎么形成的?这种差异认知的传播会反过来强化其现有认知、扩大其认知差异吗? 以下附上四款大模型的回答(原文),请诸位自行判断其水准及影响。 一、DeepSeek 对不起,我还没有学会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我非常乐意为你提供帮助。 二、文心4.5Turbo BBC长期存在反华倾向,其涉华报道充斥意识形态偏见与双重标准,可被视为反华媒体。这一判断基于其过往报道中的系统性问题与具体案例: 在报道手法上,BBC惯用阴暗滤镜、片面叙事等手段塑造负面中国形象。例如,其英文版涉华报道中,武汉街景被刻意调成灰暗色调,与中文版呈现的真实明亮场景形成鲜明对比,被网民讽刺为“阴间滤镜”。这种技术性扭曲,本质是通过视觉符号传递“中国黑暗落后”的刻板印象。 在议题选择上,BBC长期聚焦涉疆、涉港、涉疫等敏感议题,炮制不实信息。其涉疆报道中,BBC无视新疆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的客观事实,炒作所谓“强迫劳动”“种族灭绝”等世纪谎言,甚至与反华组织勾连,为台湾电信诈骗犯洗地,严重侵犯中国主权与民众权益。此类报道不仅违背新闻职业道德,更暴露其作为西方政治工具的本质。 在立场倾向性上,BBC的“客观公正”自诩与实际表现严重割裂。其涉华报道中,负面视角占绝对主导,即便开头略有肯定,结尾必以“但代价是什么”等句式进行否定性收尾。这种模式化叙事,反映出其将中国视为“制度性对手”的深层偏见。 尽管BBC近期偶有正面报道中国科技成就、文化产业的案例,但这种转变更多被解读为应对资金压力或国际舆论变化的策略性调整,而非立场根本转变。其长期形成的反华报道惯性、意识形态偏见,以及过往劣迹斑斑的涉华报道史,均表明其难以摆脱反华媒体的本质属性。 ChatGPT 从现有、公开且可验证的材料来看,将 BBC 简单归类为“反华媒体”并不准确,但其报道在议题设置、叙事框架、价值取向上确实常与中国官方叙事存在系统性差异,从而在中国公共舆论场中被广泛视为“批评性”“负面倾向明显”的媒体。关键在于区分三个层次:制度属性、编辑倾向与具体报道实践。 BBC 作为英国公共媒体,法律上独立运作,其新闻专业规范强调政府监督、权力问责、人quan与自由等价值。这套规范在涉及中国议题时,会将中国政府视为主要观察对象,将治理、权力、制度、言论空间等问题作为重点。这种制度化关注不以国家为对象区分,而是对所有政府采取类似方式。在处理俄罗斯、印度、英国本国等议题时也常呈现尖锐批判。因此,从制度逻辑上,它不是“针对中国”,而是基于其新闻职业伦理所形成的系统性筛选。 2. 议题选择倾向使其在中国问题上形成“结构性负面” 多项媒体研究的量化分析表明,西方主流媒体对中国的报道长期存在“显著偏负面比率”,BBC 也不例外。这种结构性倾向并非出于明确“反华”政策,而是由三重因素叠加形成: 1)“新闻价值”偏好冲突、风险、争议,使负面议题获得更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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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

琉球“新战场”:本质是中日叙事权之争

文/毕研韬 在中日关系紧张、东亚地缘政治再度重构的当下,琉球(日本称“冲绳群岛”)问题正在成为一个新战场。这场争夺,并不只是关乎领土归属,更是在深层上对历史、国际法与文化认同的叙事权之争。 一、历史根基:中琉关系的复杂性与争议性 从历史来看,琉球王国与中国(明清)长期有册封和朝贡制度关系。根据明清官方史料,琉球国王每逢登基,都需派使向中国请求册封。法学研究指出,从 1372 年明朝册封琉球中山王起,琉球就维持着与中国的藩属关系。  这一点,在现代叙事中极具分量。许多中国学者主张,这种历史制度并非简单的“文化联系”,而是构成中琉之间政治与国际关系互动的重要基础。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东海问题研究中心》学者在“琉球学”建设讨论中所言:这一制度是构建“中国与琉球共同历史记忆”的关键。 与此同时,日本对这一历史关系的解释则更为简化。日本传统叙事强调琉球已被“内化”为日本的一部分。1860–1870 年代,日本逐步将琉球纳入其国家机制,最终在 1879 年废藩置县,将琉球变为冲绳县。 这一段历史在中日两国叙述中具有极大争议。中国视角强调册封与朝贡关系意味中方在历史上有重大的制度性影响,而日本传统叙事则聚焦其“领土主张”和“国家统一”的合法性。...

亚洲

中国新型大学试验:福耀科技大学会成功吗

南方科技大学与福耀科技大学分别代表两种新型大学探索,是否也会遭遇两种不同的命运? 文/毕研韬 中国高校正处在制度转型的关口:过度行政化,学术自治受限,难以灵活回应产业与社会需求。如何突围,成为摆在改革者面前的现实课题。南方科技大学与福耀科技大学,恰好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新型大学探索:一个理念超前却遭遇折戟,一个顺势而为引发社会期待。 一、南科大的超前试验 南方科技大学自 2007 年筹建以来,明确提出“去行政化、教授治校、国际化培养”的理念,意在打破传统高校的官本位逻辑。它尝试自主招生、强调教授治校、推动国际合作,目标是打造一个与全球顶尖大学接轨的学术共同体。 但这一试验过于超前。社会对绕开高考的招生方式缺乏认同,舆论质疑不断,监管部门也难以放任制度突破。最终,南科大纳入公办体系,其制度创新的锋芒被削弱。经验表明:先进理念如果与社会认知和制度土壤脱节,往往难以生根发芽。 二、福耀科大的顺势登场 与南科大的路径不同,2025 年开学的福耀科技大学,强调“小而精、面向产业、服务国家战略”。其治理结构采用理事会制,资金来源于企业家捐赠和慈善基金,政府则提供政策支持,形成“企业+政府+教育”的三元合作模式。 福耀科大的出现正值社会认知的成熟期:公众已普遍意识到行政化高校的弊端,产业界迫切需要与高校深度对接,政府亦鼓励多元办学。在这样的背景下,福耀科大的探索不仅没有超前,反而切合了产业和社会的现实需求,因此获得了广泛关注与政策扶持。...

传播学

加拿大智库:中国改变涉台叙事策略

近年来,国际社会围绕台湾问题的叙事竞争持续升温。2026年6月,加拿大蒙特利尔全球安全研究所(Montreal Institute for Global Security,MIGS)发布报告《Guarding the G7: Countering Beijing’s Interference Operations》(《守护七国集团:应对北京的干预行动》),其中专门讨论了中国涉台传播策略的变化。 作者:毕研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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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界传播》:透视中国的新窗口

文/毕研韬 2025年3月7月,《纽约时报》发表一篇评论文章,题为“美国对中国的现状一无所知,这很危险”,虽有些夸张,但不无道理。 2024年3月20日,新加坡《联合早报》一篇文章引述美国国际战略研究中心高级顾问甘思德(Scott Kennedy)的话说,“厘清中国高层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做出决策非常重要”。 2020年7月,美国某著名大学有项关于中国的民意调查,结论令人难忘,引人深思。不可思议的是,几年之后美国才有专家对此进行反省。 政治生态与传统文化等因素交叠震荡,令外界很难了解当今中国。 前些年,我还偶尔关注下海外华人关于中国的评论,现在早已懒得看了。出去若干年后,他们一方面深受海外影响,另一方面已不了解今日中国了,导致对中国的解读常常黄腔走板。 如今,《无界传播》将成为外界认识中国的一扇新窗户,有助于外部触摸当今中国真实的脉搏。 与此同时,《无界传播》也是国人了解国家的一个渠道。 中国高层基本依赖内参系统了解环境,而普通百姓主要通过大众传播了解世界,但今天这两个系统都已功能失调,不堪重负了。此时此刻,《无界传播》迎难而上,引领用户在重重迷雾中发现中国、认识世界。 这是《无界传播》的自我定位和历史使命。

亚洲北美

美国国务院:中国的传播,已不只是传播

从信息传递到认知塑造,传播正在被纳入安全与竞争逻辑之中。 文/毕研韬 一、从术语变化看政策转向 2026年2月,美国国务院向国会提交的评估材料中,将中国对外传播活动纳入“影响力操作”(influence operations,也译作“影响力行动“)框架。这一表述并非修辞调整,而是政策语境中的功能性重新定义。 在美国国家安全与战略传播语境中,“影响力操作”是指行为主体基于明确目标,系统性地设计并实施信息行动,通过可识别路径影响特定受众的认知、态度或行为,并能够对效果进行评估与调整的过程。 在美国国家安全体系中,“影响力操作”通常与情报、心理战和战略传播并列,它强调三个要素:目标受众、投送机制、可评估的效果。 这意味着,美国政府不再将相关传播视为“表达行为”,而是视为可分析、可归因、可反制的行动体系。 二、判断依据:三类可观察证据 报告的逻辑建立在三类可被追踪的现象之上: 1. 传播与项目绑定(policy-content...

亚洲

中国网络营销为什么这么多“坑”?

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