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中国文物既关乎历史正义,也受制于联合国公约等国际规则框架,其关键不在情绪表达,而在于如何将正当诉求转化为具有国际说服力的规则语言。 文/唐摩崖 2026年5月2日发布 一、问题的提出:从情绪争议到规则分析 近年来,西方归还中国文物议题在公共舆论中持续升温。一方面,个别西方国家与博物馆开始释放出开放的返还信号;另一方面,中国舆论中出现了明显的情绪化表达,将复杂问题简化为“正义与不正义”的直接对立。 这种表达并非毫无根据,但如果停留在道义愤怒层面,容易遮蔽一个更关键的问题:文物归还在当代国际体系中,究竟是如何被界定、约束与推进的?换言之,归还中国文物,首先是一个“规则问题”,其次才是“情绪问题”。在这一点上,1970年UNESCO公约Convention on the Means of Prohibiting and Preventing the Illicit Import, Export and Transfer of Ownership of Cultural...
2026-05-02近32个北约成员国大使集体访问日本,这一罕见行动本身,已成为观察北约战略外溢与安全结构重塑的一个关键信号。 文/毕研韬 一、接近“全员出动”的特殊外交安排 近期,一项颇为罕见的外交安排引发全球关注:约30个北约成员国大使将以代表团形式集体访问日本。需要强调的是,此次出访主体是常驻北约总部布鲁塞尔的各成员国大使。这一身份意味着,他们直接参与北约日常决策协调,是北约运作的关键节点。 从数量上看,北约目前共有32个成员国。尽管公开报道多使用“约30国”的表述,但结合“几乎全部成员参与”的信息,此次访问很可能是32位大使“全员出访”。在北约历史上,全员集体外访并不常见,其性质已明显超出礼节性交流,更接近一次带有组织属性的集体行动。 在传统外交实践中,大使通常以国家为单位展开活动,而此次以北约框架下的大使整体出访,说明相关议题已经上升为北约层面的共同关切。这种集体行动,往往既是对外沟通,也是对内整合,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实地接触,形成更加一致的认知基础。 此次集体访日,至少释放三重重要信号。 二、第一重信号:北约议题正在“外溢”至印太 长期以来,北约被视为以欧洲安全为核心的军事同盟。但近年来,其关注范围持续扩展,特别是在俄乌战争之后,北约逐步将安全议题延伸至更广泛领域,包括供应链安全、关键技术、网络空间以及基础设施韧性等。 这些议题本身具有明显的跨区域属性,使北约难以再局限于传统地理边界。在这一背景下,日本作为印太地区的重要经济体与技术大国,成为北约对接相关议题的关键接口。此次集体访日,可以被理解为北约将其安全议程向印太延伸的一次具体实践。 这一变化的关键不在于地理扩张,而在于功能扩展。北约正在从一个以区域防御为主的组织,逐步转向一个围绕“广义安全”展开的多议题平台。换言之,从“地理北约”变迁为跨区域的“议题北约”。 三、第二重信号:对华认知趋于北约层面对齐...
2026-04-13文/丹增嘉央 7月6日是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90岁生日,据“西藏流亡政府”透露,达赖喇嘛将在7月2日发表讲话,极有可能涉及转世议题。 我预测,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将宣布延续转世传统,并由其本人在生前就此做出明确指示,第十五世达赖喇嘛极有可能诞生于印度藏人社区。 第十五世达赖喇嘛的认定,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僧团主导认定 vs 国家主导认定”的双轨并行局面——前者来自流亡藏人宗教体系的自我继承,后者源于中国政府依据《活佛转世条例》主导的体制性程序。 一旦达赖喇嘛发表有关转世的实质性讲话,双方围绕“谁有资格定义达赖喇嘛合法性”的叙事竞争将全面展开。 这种叙事博弈将难以在短期内结束,原因有三:双方各自掌握不同的传播资源与受众基础;达赖喇嘛转世不仅是宗教继承,更是西藏认同的象征;这不是简单的民族内部事务,而是地缘政治叙事战争的一部分。 这一结构性对抗极可能持续数十年,逐步取代传统议题,成为西藏问题的“新叙事主轴”。
2025-07-01我们应当如何借助回应与沉默,进一步理解这些高度复杂的法律文本。 文/毕研韬(中国传播学教授、《无界传播》总编辑) “爱泼斯坦档案”是指围绕美国金融家杰弗里·爱泼斯坦(Jeffrey Epstein)性侵与性交易案件,在多年司法调查、刑事诉讼及相关民事诉讼中形成并逐步公开的一系列法律文件。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词、证人笔录、通信记录摘要、航班清单、法庭动议文件,以及与共犯吉丝兰·麦克斯韦(Ghislaine Maxwell)案件相关的司法材料。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档案本身层级差异极大:有的是经法庭采信的证词;有的是未经交叉质证的单方陈述;还有相当一部分,仅仅是“被提及的名字”,并不构成指控,更不等同于事实认定。正是这种层级复杂性,使得档案在公共传播中极易被误读,也正是本文反复强调“区分层级”的原因。 一、档案中涉及的主要人物与机构 根据已公开、可核查的司法文件,档案中出现过的知名人物与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按是否回应区分): (一)已公开作出回应或澄清的个人与机构 1.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美国前总统。其发言人否认其知晓或参与任何非法行为,并强调与案件无关。 2.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2026-02-05文/唐摩崖 2023年,美国传统基金会发布了Mandate for Leadership: The Conservative Promise的第12个版本,即《2025计划》(Project 2025),提出了一套面向下一届保守派政府的联邦政府改革蓝图,涵盖经济、外交、国家安全等多个领域。作为美国保守主义思想的重要基地,传统基金会一向对中国持强硬乃至敌对立场。 虽然特朗普曾在公开场合否认与该计划有关,声称“未参与,也未看过”,但在对华关税政策方面,特朗普与该计划在理念与路径上高度一致,甚至可谓“惊人一致”。 政策主张的高度一致 高额关税策略:特朗普与《2025计划》均主张通过高额关税对中国施压,以推动制造业回流并实现供应链“去中国化”。2025年初,特朗普提出对中国商品征收额外高额税率,使整体对华关税平均水平达到145%。这一政策虽然在力度上超出《2025计划》的建议范围,但方向一致,均体现出“以战代防”的激进贸易战略思维。 关税作为国家安全工具:《2025计划》和特朗普本人都强调:关税不仅是经济调节手段,更是国家安全与战略博弈的工具。《2025计划》指出,美国应利用关税反制中国的国家主导型经济结构与军事扩张,彻底打破“自由贸易神话”。特朗普政府的政策主张体现了这一思路,尤其是在科技出口管制、对中资投资限制、敏感领域审查等方面,关税政策往往与战略遏制措施同时出现,构成一个“经济安全即国家安全”的封闭逻辑框架。...
2025-05-08当西方再次用“冲击”来定义中国时,我们或许更需要追问:被改变的,究竟是现实,还是对现实的理解方式? 文/毕研韬 2026年2月,美国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在报告中抛出一个论断:随着中国产业持续升级,美国正面临一轮“空前”冲击。这一说法迅速引发政策与舆论界广泛讨论。 那么,这种所谓的“冲击”究竟指什么?它从何而来?又为何在当下被再次强调? “China Shock”:一个在中国被忽略的概念 在西方政策与学术语境中,“China Shock”(中国冲击)这一概念大致在2010年代初形成,主要源于David Autor、David Dorn、Gordon Hanson等经济学家的研究。 他们试图解答一个问题:中国加入全球贸易体系后,对美国本土产业和就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他们的解释路径清晰明了:中国制造业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张,大量产品涌入美国市场,对美国部分行业形成了价格和规模上的双重竞争压力。一些依赖传统制造业的地区,出现了就业岗位减少、产业规模收缩等现象。...
2026-04-12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2026-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