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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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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

中国要警惕坠入“双盲”陷阱

文/毕研韬 在大多数社会中,决策者依赖“内参”系统(大致相当于西方语境中的情报系统)了解世界态势,而老百姓则依靠大众传播(含社交媒体)来感知环境变化,而如果内参系统和大众传播的过滤功能继续增强,那么决策者和老百姓对环境的认知都会失真和扭曲,决策就会进入盲目状态。这种现象我称之为“认知双盲”。 在特定时区空间内,信息流量的大小和方向,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繁荣。这是我反复唠叨了数十年的一个道理。过于精密的信息过滤,大概率会导致“反噬”。鉴于此,2013年11月14日我在香港《文汇报》第20版发文疾呼:“隐情不报猛于虎”。那时还血气方刚,还想指点江山。 中国文人志士自古就面临“‌得君行道”和“‌觉民行道‌”的选择,而老毕自称为“传播学布道者”和“播火人”,是因为我现在更看重民智提升的历史意义。不过早在2002年,我在考文垂大学学习时,就意识到了信息开放应以渐进方式进行,否则会引发认知混乱乃至更严重的社会后果。但是,渐进不是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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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

中国网络营销为什么这么多“坑”?

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传播学

唐玥宸博士:在跨文化坐标中锻造传播判断力

在结构性转型中,一批具有跨文化经验的青年学者正在形成新的学术路径。唐玥宸博士,是其中的代表之一。 文/沈昊然 在海南自贸港深度融入全球体系的背景下,国际传播已从单向表达转向多维互动。真正有效的传播,不仅关乎语言能力,更关乎对不同文明逻辑的理解与转换能力。在这一结构性转型中,一批具有跨文化经验的青年学者正在形成新的学术路径。唐玥宸博士,是其中的代表之一。 唐博士现任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副教授,是海南省高级“双师型”教师。她长期从事网络传播、国际传播与数字传播研究,并在教学、智库参与与媒介实践之间保持持续互动。 一条跨文化的成长路径 唐玥宸生于安徽,本科就读于哈尔滨。北方工业城市的社会结构与对俄地缘文化环境,为她提供了理解中国区域差异与边疆文化的早期经验。 此后赴英国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BBC职业研讨活动,系统接触公共媒体运行逻辑与职业伦理框架。归国工作数年后,她前往马来西亚攻读博士学位,在多元族群与多语社会环境中完成学术训练。英国与马来西亚的学习经历,使她对跨文化沟通中的语境转换与价值差异形成更为具体的体悟。 从安徽、黑龙江到英国、马来西亚,再到海南自贸港,这一迁徙路径构成了她理解国际传播复杂性的现实基础。 在实践与研究之间建立通道 除高校教学外,唐玥宸同时参与智库与媒体实践。她担任察哈尔学会研究员,并承担香港《无界传播》编辑事务工作。曾应海南国际传播中心邀请,以中方学者身份参与马来西亚国家新闻社BERNAMA专题圆桌讨论,围绕“短剧出海”与国际传播议题展开交流。 其研究文章发表于《学习强国》、澎湃新闻等平台,多份研究专报获得地方决策层关注。此前,她曾在央企董事长办公室工作六年,并在广播电视系统担任编导。这些组织传播经验与媒体实践,使其学术研究保持现实问题导向。 教学与长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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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调: 77%美国人担忧中国拥有TikTok

文/毕研韬 2025年2月20日,新闻集团(News Group)旗下的《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发表文章称,77%美国人担忧中国拥有TikTok。 ChatGPT说,《纽约邮报》属于右翼保守派,对中国立场属于”强烈鹰派“,涉及中国话题时,常强调“威胁”“间谍”“渗透”等关键词,倾向构建负面叙述。 这份民意调查由范登堡联盟(The Vandenberg Coalition)和JL Partners联合进行。 ChatGPT告诉笔者,范登堡联盟属于中右(鹰派)机构,对中国态度强硬(鹰派)。笔者发现,其官网把TikTok称为“特洛伊木马”。 ChatGPT介绍说,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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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教育的本质是维护社会稳定

文 /毕研韬 微信视频号《在北京的方圆》6月24日发布短视频说,教育的本质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你个人的成败并不重要,你有没有受过委屈,(社会对)你公平不公平,这些都不重要。学校只教会我们一堆规矩。社会的稳定需要普通人去遵守这些规矩,但若想“成功”,恰恰相反——你不仅要懂明面上的规矩,还得熟知潜规则。这些“游戏的另一套规则”,如果父母没教你,也许是他们自己就不知道;你只能靠自己一点点去试错,去摸索。 视频引发了大量讨论,大多数评论表达了认同和欣赏,也有少量批评与讽刺。这很正常。李锐曾说,人的认知受到所处时代,个人知识、经历与道德水平四大因素的制约。当下中国社会的信息生态日益开放,自媒体的发展与重大事件频发,使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开始反思:我们究竟从教育中获得了什么,又错过了什么? 有人说,中国已进入全民觉醒的时代。横向看,这或许仍有争议,但纵向看,这句话并不为过。在社会流动越来越困难、阶层固化越来越明显的当下,教育的真实功能也正日益显露出其复杂的两面性。 不可否认,教育的核心使命之一是传承与创造知识,但知识从来不是中性的,它既塑造个体的认知方式,也服务于某种社会结构的延续与合法化。借用马克思的语言,教育有两大功能:一是生产劳动力,二是复制生产关系。在这一意义上,教育不仅培养技术性人才,更在日常规训中潜移默化地塑造了“听话的个体”和“稳定的秩序”。 学校教给我们的规矩,不仅是交通法规与文明礼仪,更是一种社会化的训练,使我们学会如何在现有体制中“生存”,却鲜有机会了解如何“改变”它。它教我们怎样写简历,却几乎不教我们如何评估一份劳动合同是否公平;它鼓励我们“好好学习”,却回避了关于社会阶层、权力结构与制度性不公的批判性讨论。 但时代正在发生变化,信息技术打破了知识垄断,也在悄然解构教育的单一权威。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真正的教育不应止步于“规范性塑造”,更应追求“批判性觉醒”。我们需要的不只是合格的社会成员,更是能够理解、质疑乃至重构社会规则的能动性个体。 因此,我们既不应简单将教育妖魔化为“洗脑工具”,也不能继续盲目迷信“知识改变命运”的单线逻辑。真正有价值的教育,应该是在传承与再生产之间,开辟出一条可以重新定义“命运”的可能路径。 教育是社会最温和的力量,也可能是最强大的革命性力量。它既可成为维护旧秩序的稳定器,也可以成为新秩序的孵化器。关键不在于教育本身,而在于我们是否拥有“觉察的能力”和“重塑的勇气”。

亚洲北美

中国认为美国正在衰落?——与《纽约时报》商榷

中国并不是一个认知高度统一的思想共同体。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5月12日 近日,《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刊发题为《Trump Is Coming to a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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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美西方的人权理念与实践差异

文/毕研韬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国际社会首次以共同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自此,12月10日被确立为世界人权日。这一节日不仅具有纪念意义,也为全球各国提供了讨论和反思人权理念与实践的契机。 一、人权的概念与基本内涵 在国际法框架中,“人权”指每一个人因其作为人而享有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具有普遍性、不可剥夺性、相互依存性与不可分割性。国际人权体系的核心文件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它们为各国提供了共同的原则基础。 从类型上看,人权通常分为三类: 值得注意的是,人权的内涵是历史性建构的产物。国家是正式制定者,但民间社会、公众呼声、社会运动与学术讨论都在持续推动人权的扩展和演化。从第一代人权(自由权、政治权)到第二代(经济、社会、文化权),再到第三代(发展权、环境权等),体现了人权内容不断拓展的趋势。 二、中国的人权理念与实践 “中国的人权”并非单一概念,而是一个多层、多源、动态演化的生态系统。 1. 国家视角:发展权和生存权优先 中国政府在官方文件和外交表述中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政府承担实现这些权利的主导角色,通过经济发展、减贫、教育普及和医疗保障等改善民生;社会稳定被视为人权实现的前提条件。 这种理念有历史逻辑基础:在长期面临贫困与社会动荡的背景下,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发展机会被置于核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