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论文呢买卖

论文呢买卖

1 Articles
亚洲

中国的论文发表,约60%存在买卖成分

文/邵一诚 在中国,论文发表已发展为一个高度制度化甚至部分异化的社会-商业系统。尽管有不少学者依然坚持学术规范,但论文买卖现象在现实中广泛存在,形式复杂,结构隐蔽,规模不容小觑。 笔者与若干学术期刊编辑、科研人员、论文中介及研究生交流后,对当前人文社科领域中文期刊的发表情况进行了系统性估算。初步判断是:约60%左右的论文发表存在不同程度的买卖成分——涵盖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与资源互换型的“非货币交易”。 我们将论文买卖分为以下几类: 一、明码标价发表(直接货币交易) 最为显性的论文买卖即是作者通过中介或直接与期刊联系,支付费用获取发表机会。 根据2020年的市场调查,在人文社科领域的C刊(CSSCI来源期刊)中,一篇论文的市场价通常在6-10万元之间,一般核心期刊为3-5万元或更低。 上表是作者收到的论文中介广告,其中W代表万。8W就是8万人民币。 2009年《中国青年报》曾报道,中国论文买卖市场当年估值已达10亿元人民币。15年后的今天,这一规模或早已翻番。根据《科技与出版》期刊2022年发布的一项匿名问卷调查,在受访的327位高校教师中,约28.4%承认“了解或曾参与过论文付费发表”。 二、单位合作与“捆绑式赞助”(准货币交易)  一些高校或研究机构以“战略合作”名义,向期刊提供一次性资助(如50万元或更多),期刊则为其提供若干篇论文发表额度。这种方式并不直接标价,但实际是“打包买版面”,且多附带“引用本刊文献”等要求。 三、权力互惠型操作(非货币交易) 期刊编辑部倾向于优先发表具有较高学术地位、一定行政职务或项目资源的作者文章,部分则源于潜在的“资源互换”。例如,博导、院长、重点课题负责人可借期刊提升个人影响力,而期刊也可因此提升引用率或其它资源。在部分案例中,甚至出现院系承诺在主编退休后聘其为教授,作为长期发文回报。 四、主编兼职与隐性挂名(兼具货币交易和非货币交易性质) 期刊主编受聘于某高校、研究机构或课题组,获取一定直接利益,并保障发文通道。这些文章表面合规,实质上作者身份构成中已隐含资源交换。部分中介平台提供“课题挂名+论文共著+基金推荐”一条龙服务,进一步模糊了学术与交易的边界。 五、系统性压力与被动卷入 需要强调的是,很多作者并非主动寻求买卖,而是被“成果指标”与“晋升评审”倒逼。部分省部级课题要求两篇C刊结项,否则资金无法拨付。这类制度性诱因正是买卖蔓延的温床。 结语 如果说20年前的论文买卖还是局部的腐蚀,那么今天已演化为结构性异化:制度激励失衡、期刊资源集中、学术共同体弱化、权力资本下沉,导致“论文”这一学术成果的载体越来越成为利益的交换品。 但也应看到,依然有大量编辑部坚持匿名审稿与审理标准,很多高校学者在严苛环境下努力正规投稿。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避免将“论文买卖”一概而论,更应追问:是哪些权力结构和评价制度,为这种交易提供了制度正当性? 对症下药,方可重建学术伦理与公共信任。 欢迎读者补充与批评。

文章推介

传播学欧洲

欧洲媒体自由法,全球媒体治理新标杆

欧盟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洲媒体自由法》生效,开创全球媒体治理新纪元。 文/《无界传播》编辑部 2025年8月8日,欧盟历史性地推出了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媒体自由法规——《欧洲媒体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EMFA)。这不仅是欧洲媒体治理的重大突破,更为全球,尤其是媒体生态复杂多样的亚洲,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MFA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媒体自由从“软治理”提升为硬核法律保障,明确限制政治和资本对新闻编辑的干预,推动媒体所有权透明,设立跨国监督机构,确保法规落地执行。这部法规给欧洲媒体穿上了“防弹衣”,让它们在数字浪潮和政治风暴中,能够更坚定地捍卫独立与多元。 对亚洲而言,EMFA不仅是一个法律范本,更是催生变革的火种。亚洲媒体环境错综复杂,言论空间既充满活力,也面临多重挑战。EMFA展示了一个鲜活的案例:用法治保障媒体自由,促进信息透明和多元表达,是维护社会开放与认知多样性的关键路径。在数字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网络监管与言论自由,EMFA的实践经验无疑为亚洲提供了珍贵的参考。 《无界传播》团队坚信,媒体自由不仅是新闻人的权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我们期待EMFA能在亚洲引起共鸣,激发更多国家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媒体法治保障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传播环境。

亚洲

外资在撤离中国吗?数据背后的真相与逻辑

“外资撤离中国”的喧嚣背后,是一次深层次的结构性再配置。 文/毕研韬 近一段时间,“外资撤离中国”的说法在国内外舆论场甚嚣尘上。与此相对,中国官方则强调“高技术领域外资增长”“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两种叙事看似对立,实则源于对同一组数据的不同解读。要厘清这一问题,必须回到数据本身,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背后的结构性变化。 一、总量变化:下降存在,但未出现“断崖式外流” 从总量看,外资流入中国确实出现阶段性回落。商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下降约13.7%,2024年降幅扩大至约28.8%,2025年降幅收窄至约9.5%,2026年前两个月同比下降约5.7%。这一趋势,与国际机构的观察大体一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相关数据均显示,近两年对华直接投资出现波动甚至收缩。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外资规模下降的同时,新设外资企业数量却在增长。例如,2026年前两个月新设外资企业同比增长约14%。这意味着,资本进入中国的方式正在发生变化,而非简单退出。换言之,总量下降反映的是调整,而非撤离。 二、结构变化:高技术领域成为主要增量来源 如果仅凭总量数据,很容易得出“外资撤离”的结论。然而进一步拆解结构,可以看到更为复杂的图景。近年来,高技术领域成为外资的重要流入方向。根据中国官方数据,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保持较快增长,其中研发设计服务、电子通信制造、计算机设备等细分领域增幅明显。 这一变化并非中国特有现象。UNCTAD在其全球投资报告中指出,全球直接投资正在向数字经济、绿色技术和高端制造集中。也就是说,中国所呈现的“高技术外资增长”,本质上是嵌入在全球产业升级趋势中的结果。 三、行业分化:外流与流入同时发生 当前外资变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行业层面的明显分化。一方面,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外资出现外流,部分企业将生产环节转移至东南亚、印度等成本更低的地区;另一方面,高端制造与研发功能则在中国集聚,一些跨国公司持续加大在华研发投入。 这种“此消彼长”的格局,意味着外资并非整体撤离,而是在进行再配置。低端产能外移,高端功能强化,正是产业升级过程中常见的结构性特征。宏观数据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一过程的结果。...

亚洲

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的全球意义

中国宪法保障下的工程合法性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开工成了一个标志性事件。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刘华教授指出,这项工程完全符合中国宪法框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西藏自治区作为中国省级行政区在法定范围内进行的自主项目。国家为此项目投入了大约1.2万亿元人民币。 推动区域合作与清洁能源发展 四川师范大学华西边疆研究所孙勇教授强调,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不仅是中国清洁能源发展的里程碑,更为南亚地区提供了跨境电力贸易新机遇。通过跨境电力输送,工程可协助解决南亚地区旱季电力短缺问题,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并促进包括设备制造与金融服务等多领域的合作。 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谢波教授从区域经济合作的角度进一步补充,项目能够通过现有和新建的电力互联项目,如尼中400kV跨境线路和海底电缆,加速南亚电网的互联,推动整个南亚区域的电力共享与绿色金融合作。 生态与灾害管理的协同效应 在生态保护和自然灾害管理方面,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为南亚国家带来了显著益处。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刘华教授解释道,工程通过分期调蓄,将高原汛期的骤增水流转化为可控出流,从而显著削弱洪峰,并为下游地区提供更稳定的水文背景。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张林副教授提到,通过升级现有的中印水文数据共享机制,工程的实时监测系统将为流域的联合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国际法与区域合作的推进 在国际合作方面,张林副教授强调,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积极对接国际水法,特别是《1997年国际水道非航行用途法公约》的“合理公平利用”原则和“无重大损害”原则。通过这一机制,中国与孟加拉国、印度等邻国的合作将更加顺畅,为未来的跨国流域协议奠定法律信任基础。 此外,刘华教授还指出,项目所产生的零碳电力将为南亚国家提供绿色能源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地区电力池的气候适应能力,并促进跨境绿色电力输送与市场机制的探索。 展望未来的区域合作 随着工程的逐步推进,它将为中国与南亚国家的长期合作提供坚实的基础。西藏民族大学狄方耀教授表示,作为“十四五”清洁能源布局的旗舰项目,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将通过现代化的电力传输和灾害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中国与南亚国家在能源、生态和灾害管理领域的深度合作。...

亚洲北美

台湾议题:中美竞争稳定化的关键试验场

基于兰德公司2025年报告《Stabilizing the U.S.–China Rivalry》的分析 文/毕研韬 一、台湾问题在中美竞争中的定位 兰德公司在其2025年报告《Stabilizing the U.S.–China Rivalry》中指出,台湾是中美战略竞争中最具危险性,但也最具可管理性的议题之一。 报告认为,尽管双方在政治目标上根本对立——中国将台湾视为国家统一的核心利益,美国则将台湾纳入其印太战略与民主价值体系,但在“防止危机升级、避免军事冲突”层面,仍存在可操作的稳定路径。 台湾对两国都具有结构性重要性:对中国而言,它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民族复兴的象征;对美国而言,它是印太地区的关键节点,牵涉防务同盟体系与全球科技供应链(尤其半导体)。...

亚洲北美

A Letter Sent to WTO Director-General on US-China Tariff Issues

To: Dr. Ngozi Okonjo-IwealaDirector-General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Rue de Lausanne 154CH-1211 Geneva 2Switzerland...

北美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重要性与争议点

关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文世界流传着多种版本的译文,但多少都存在一些翻译问题。《无界传播》推荐如下中文译本: “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设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英文原文如下: First Amendment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