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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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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传播学

中国已建成17个周边传播研究机构

文/《无界传播》信息中心 “周边传播”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周边传播研究中心主任陆地于2013年首次提出的传播学概念和理论。狭义的周边传播上特指主权国家与相邻国家或地区边境线两侧的信息传播,广义上则涵盖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所有相邻主体间的传播现象。 2021年北京大学周边传播研究中心成立,这是中国第一个周边传播研究中心。截至2025年10月8日,中国已成立17个周边传播研究机构(其中研究院12个、研究中心4个、工作坊1个)。 这些研究中心以陆地教授提出的“周边传播理论”为指导,强调中国本土传播学理论探索。相关研究涵盖国际传播、文化经济等综合性领域,同时通过案例库与数字技术强化实践支撑。 地域分布上,现有周边传播研究中心呈现“边境集中+全国联动”特征,云南、新疆、广西、内蒙古等边境省份依托地缘优势聚焦区域特色传播,北京及东南沿海高校则构建理论协调网络,共同形成服务国家战略(如“一带一路”、边疆治理、区域国际合作)的学术共同体,兼具学术深度与实践导向。 相关阅读: 中国已建成212家国际传播中心 中国已建成453个区域国别研究机构

传播学

周边传播:制度传播的实践路径

文/周启明 在全球传播秩序深度重构的背景下,“制度传播”正逐步成为中国对外传播的新范式,其核心在于通过呈现制度设计的逻辑自洽性与全球兼容性,系统重构国际社会对中国制度的认知框架与价值判断。 在新近发表的《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理论框架与行动原则》中,海南大学毕研韬教授提出了“制度传播”概念,主张以传播升级与制度设计的互动耦合,取代以“政策外宣”主导的单向传递模式,推动制度本身成为传播的内容核心、逻辑起点与正当性来源。 要使制度传播范式真正落地,北京大学陆地教授提出的“周边传播”理论提供了一条现实可行的操作路径,不仅为制度叙事提供在地嵌入的试验场,也为传播策略的柔性转化与语境适配提供了结构支撑。 “制度共构”起于周边 与欧美核心国家相比,周边国家对中国制度模式的接受度较高、敏感性较低,具备在文化、发展阶段、治理逻辑等方面的“语境相似性”。因此,制度传播不必以“强输出”姿态推进,而可转为在周边场域“嵌入-互动-协同”的共建模式。 海南可依托自贸港平台,在与东盟国家的经贸机制、文化交流、环保制度、跨境治理等领域推动规则合作、经验分享,从而把制度传播变为双边或多边的制度共构实践,进而增加对我国制度模式的理解与接受。 中性表达激活认知通道 在当今对抗性舆论生态中,任何来自“中心国家”的制度宣介往往面临被意识形态化解读的风险,而周边传播的特性之一是传播身份的相对多元化与传播场域的地缘中性化。毕研韬教授在新近发表的文章中建议,中国可通过海南构建“第三方平台”机制,如国际智库合作、区域性多边论坛、专业化行业组织等,实现制度经验的“去标签化”叙事,增强其在周边国家的可接受度。 微尺度叙事塑造制度共鸣 周边传播天然具备“近距离-微叙事-地方化”的特征,正好与制度传播从宏大宣传向日常嵌入转型相契合。海南可在传播中侧重于生态治理、贸易自由、社会治理、科技创新等具体领域的制度实践,讲述制度背后的实践逻辑,引导周边国家在经验比照中产生“相似地位的共鸣”,实现从制度理解到制度尊重,再到制度认同的递进式跃迁。 小结 周边传播不是制度传播的附庸,而是其操作机制的现实支点。它通过语境接近、话语降噪、平台中介、经验共享,为制度传播提供“可进入、可协商、可共建”的操作机制;也通过实践场景的多样化与非对抗性的制度讲述方式,为中国国际传播范式的变革提供可感知、可测量、可复制的操作模型。 制度传播的关键不是输出意识形态,而是构建认知共识;周边传播的价值则在于以柔性的实践机制,为制度叙事创造真实可感的国际场域。 在“讲好中国故事”走向“建构制度共识”的国际传播新阶段,海南可凭借其区位优势与制度弹性,在周边传播中率先实现制度传播范式的有效跃迁。

文章推介

亚洲

中国地方国际传播中心(ICC)的扩张与挑战

中国国际传播体系正在从中央向地方全面延伸,而真正决定其效果的,或许已不只是平台与流量,而是能否完成从“内部宣传逻辑”向“国际受众逻辑”的转换。 作者:毕研韬   2026年5月13日 最近几年,中国地方国际传播中心(ICC)一直在快速扩张。从省级国际传播中心,到地市级平台,再到部分县域试点,国际传播正在迅速向地方延伸。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开始建设海外社交媒体矩阵、外语内容平台、国际传播工作室、城市国际品牌,“讲好地方故事”成为不少地区的重要工作方向。 这一趋势,引起海外研究机构持续关注。其中,境外独立研究平台China Media Project(CMP)近年来围绕中国ICC建设发布了多篇研究与分析文章。值得注意的是,CMP并不是将ICC简单视为地方媒体建设,而是将其置于中国国家传播体系重构、全球信息影响力竞争以及国际传播环境变化的大背景下观察。在其研究视角中,中国国际传播正在从传统中央媒体主导模式,逐步形成一种覆盖地方政府、高校、国企、文旅系统与产业平台的“全域传播网络”。 不过,相较于外部研究机构对制度结构与国家传播战略的关注,中国ICC当前面临的很多现实问题,其实根植于内部组织逻辑之中。换句话说,中国ICC的挑战,未必是“传播规模不足”,而是国际传播逻辑与现有宣传逻辑之间存在突出的适配问题。 国际传播体系正在向地方延伸 中国国际传播长期具有鲜明的组织化特征。从传统外宣体系,到中央重点媒体,再到后来的“大外宣”框架,中国国际传播一直以国家主导、体系化运行的方式展开。China Daily、CGTN、新华社等机构长期承担国家层面的国际传播任务。 当前ICC建设的真正变化,并不在于组织化本身,而在于国际传播体系开始明显向地方与基层延伸。CMP对此尤为关注。在其研究中,ICC不仅被视为地方媒体平台,更被视为中国国家传播体系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节点。也就是说,中国国际传播正在从“中央媒体主导”,逐渐形成一种“中央统筹、地方参与、多主体协同”的传播结构。...

传播学

Doubao:Western Media and Elites Deliberately Blur the Boundary Between News and Propaganda

Abstract: Doubao, a Chinese large language model, argues that although Western communication...

传播学

周边传播:制度传播的实践路径

文/周启明 在全球传播秩序深度重构的背景下,“制度传播”正逐步成为中国对外传播的新范式,其核心在于通过呈现制度设计的逻辑自洽性与全球兼容性,系统重构国际社会对中国制度的认知框架与价值判断。 在新近发表的《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理论框架与行动原则》中,海南大学毕研韬教授提出了“制度传播”概念,主张以传播升级与制度设计的互动耦合,取代以“政策外宣”主导的单向传递模式,推动制度本身成为传播的内容核心、逻辑起点与正当性来源。 要使制度传播范式真正落地,北京大学陆地教授提出的“周边传播”理论提供了一条现实可行的操作路径,不仅为制度叙事提供在地嵌入的试验场,也为传播策略的柔性转化与语境适配提供了结构支撑。 “制度共构”起于周边 与欧美核心国家相比,周边国家对中国制度模式的接受度较高、敏感性较低,具备在文化、发展阶段、治理逻辑等方面的“语境相似性”。因此,制度传播不必以“强输出”姿态推进,而可转为在周边场域“嵌入-互动-协同”的共建模式。 海南可依托自贸港平台,在与东盟国家的经贸机制、文化交流、环保制度、跨境治理等领域推动规则合作、经验分享,从而把制度传播变为双边或多边的制度共构实践,进而增加对我国制度模式的理解与接受。 中性表达激活认知通道 在当今对抗性舆论生态中,任何来自“中心国家”的制度宣介往往面临被意识形态化解读的风险,而周边传播的特性之一是传播身份的相对多元化与传播场域的地缘中性化。毕研韬教授在新近发表的文章中建议,中国可通过海南构建“第三方平台”机制,如国际智库合作、区域性多边论坛、专业化行业组织等,实现制度经验的“去标签化”叙事,增强其在周边国家的可接受度。 微尺度叙事塑造制度共鸣 周边传播天然具备“近距离-微叙事-地方化”的特征,正好与制度传播从宏大宣传向日常嵌入转型相契合。海南可在传播中侧重于生态治理、贸易自由、社会治理、科技创新等具体领域的制度实践,讲述制度背后的实践逻辑,引导周边国家在经验比照中产生“相似地位的共鸣”,实现从制度理解到制度尊重,再到制度认同的递进式跃迁。 小结...

亚洲

对待“国学”的正确态度

淬炼《素书》,超越人道 ——在《素书新讲》新书发布会上的发言 毕研韬 《素书新讲》今天正式发布,谨向三位作者致以诚挚祝贺! 撰写的过程就是一次悟道修行,祝贺你们比普罗大众率先一步完成了对《素书》的初阶参悟,感谢你们把一生的修行成就透过《素书新讲》贡献于社会! 这几天我拜读了你们对《素书》的讲解,吸取了你们的智慧能量,也识别了你们的解读框架。《庄子•天道》云:“语道而非其序者,非道也”。你们厚积薄发,快速成书,并非偶然。 世界在剧变,价值观在加速重构,此时此刻,研读《素书》并践行其道,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提升自我。经典常读常新,随着生命境界的提升,更多读者终将穿透“文字相”,触及“非常道”的玄妙真义。 所谓国学,广义地讲就是我国古代先贤阐释“修身齐家治国”的实践智慧。国学经典强调经世致用,具备相当的辩证思维与系统思维。不过,作为根器优良的“堪受者”,各位应该意识到,国学揭示的是“人道”的运行规则。 历时地看,国学植根于我国封建农耕社会;共时地看,国学孕育于华夏文明之母。在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今天,我们应意识到文化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桎梏,应该有意识地超越人道,向地道和天道奋发前行。以此与诸君共勉。 作为初阶读者,借助《素书新讲》的指引来领悟国学经典的智慧,是一个方便法门。 期待潜心修行若干年后,各位能再度联手,站在更高维度重新诠释《素书》,推动《素书》凤凰涅槃! 毕研韬系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教授、香港《无界传播》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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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Should We Combat Islamophobia?

Islamophobia is not merely a religious issue; it also concerns social stability,...

亚洲

中国网络营销为什么这么多“坑”?

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