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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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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艺术考试发生重大失误

当隐瞒成本高于披露成本,信息披露不再只是道德姿态,而是制度理性的体现。 文/唐摩崖 一、一次由技术失误引发的制度性关注 近日,中国传媒大学在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中出现成绩录入错误,引发舆论关注。根据校方通报,在专业笔试中,约50名考生成绩被误录,但相关数据已完成更正,并同步启动问责程序。 从事实层面看,目前并无公开证据表明存在舞弊或制度性违规,但其影响并未停留在技术层面,而是迅速外溢至“考试公平”与“程序可信度”的讨论。这种外溢,反映的并非事件本身的严重性,而是其所触及的制度敏感区。 二、为何必须主动披露 相比失误本身,更值得关注的是校方的应对方式——在成绩正式公示前主动对外披露。 这一决策可以理解为一种风险最小化选择。艺术类校考具有高度竞争性与可比性,考生之间往往通过多渠道交叉验证成绩与排名。一旦出现异常,极易在小范围内形成质疑,并迅速向外扩散。 同时,此次错误发生在三试阶段,已接近最终录取环节,任何数据偏差都具有实质性影响。在这种条件下,信息一旦进入考生群体内部流通,就已处于“半公开状态”。如果继续延迟披露,事件一旦由外部曝光,其性质将从“技术性错误”转化为“隐瞒行为”,带来更高层级的问责风险。 因此,主动披露的核心作用,在于提前界定事件属性,将其限定在“可纠正的流程问题”之内,从而避免叙事失控。 三、“临界点”的出现:隐瞒不再是低成本选项 这一事件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它揭示一个正在形成的结构性变化:在高敏感领域,隐瞒往往比披露更危险。 这一变化并非偶然,而是由多重因素叠加所致。首先,信息传播呈现出明显的去中心化特征,个体即可成为信息源,组织已难以完全控制信息流动。其次,成绩与排名具有天然的可验证性,不同个体之间可以形成有效对照,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再次,舆情扩散机制高度成熟,小范围异常可以迅速被放大为公共议题。 在这样的结构下,隐瞒不再是低风险选项。相反,一旦被曝光,所引发的信任损失往往远超问题本身。 四、从个案到趋势:治理逻辑正在调整 如果将该事件放置在更广泛的制度环境中,可以看到一种治理逻辑的变化正在发生。 传统模式更强调对信息的控制,通过延迟或压缩披露来降低短期冲击,但在当前环境下,这一路径的有效性正在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以“可控披露”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方式,即通过在合适时点释放信息,换取对事件节奏与性质的主导权。 这种转变还意味着治理重心的微调:从单纯关注结果,转向兼顾过程的可解释性与可验证性。透明,在此不再只是规范要求,而逐渐成为维持系统稳定运行的一种工具。 五、结语 中国传媒大学此次事件,未必构成制度性失范,但其处理方式具有一定的标志性意义。它显示,在信息高度流动的环境中,组织行为的选择空间正在被重新界定。当隐瞒不再安全,披露便成为理性选择。这一变化,或许比事件本身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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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

记者证必须由政府颁发吗?

在国际上,记者证并非普遍由政府颁发,大多数国家依靠媒体机构或行业组织确认记者身份,只有少数国家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文/陈卓然 在中国,记者证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颁发,是新闻从业的法定凭证。持证记者必须隶属于已注册的新闻机构,并通过年度审核。没有这一证件,记者身份在法律上难以成立,采访也可能缺乏合法性。因此,不少中国读者容易产生一种印象:记者证理所当然应由政府颁发。 然而在国际上,情况并非如此。在绝大对数国家,记者证由媒体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发,而非政府。最常见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媒体内部工作证(Press ID),由新闻机构自行制作,作为雇佣和身份的证明;另一种是行业组织记者证(Press Card),由记者协会或多家媒体组成的联合机构管理,在新闻行业内广泛认可。以英国为例,UK Press Card Authority 集合了多家媒体与行业协会,统一发放标准化记者证;法国的 Carte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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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unication Without Borders: A New Window into China

By Bi Yantao On March 7, 2025, The New York Times published...

亚洲

当下的台湾应如何自保?——从风险控制视角看台海局势

在台海语境下,“自保”意味着把风险管理置于情绪动员之上,把避免最坏结果作为最低共识。  文/毕研韬 在高度情绪化、对立化的舆论环境中,“自保”这个词往往被误读为对抗、动员,甚至战争准备,但如果回到更冷静的现实层面,一个更值得追问的问题是:台湾真正需要防范的,究竟是什么? 答案并不复杂——不是某一次具体的军事行动,而是被结构性地推向“不得不开战”的位置。 一、自保的前提:认清“决定性变量”不在军事层面 在台海问题上,军事力量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它并不是决定战争是否发生的首要变量。更具决定性的,是三点: 这意味着一个不太直观却至关重要的判断:一旦被认定为触碰政治红线,任何军事“吓阻”都会迅速失效。 在这种情形下,所谓自保,就不再是“防守能力是否足够”,而是是否还保有刹车能力。 二、政府层面:自保不是表态管理,而是红线管理 从风险管理角度看,台湾当局最重要的责任,并不在于持续抬高立场,而在于精确管理红线感知。 1.避免“不可逆”的政治动作 象征性表态可以反复修辞,但制度性、法理性、结构性的改变一旦发生,往往难以回撤。真正的自保,是在任何政策选择中都反复自问:这一动作是否会被解读为质变,而非量变?...

亚洲

外资在撤离中国吗?数据背后的真相与逻辑

“外资撤离中国”的喧嚣背后,是一次深层次的结构性再配置。 文/毕研韬 近一段时间,“外资撤离中国”的说法在国内外舆论场甚嚣尘上。与此相对,中国官方则强调“高技术领域外资增长”“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两种叙事看似对立,实则源于对同一组数据的不同解读。要厘清这一问题,必须回到数据本身,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背后的结构性变化。 一、总量变化:下降存在,但未出现“断崖式外流” 从总量看,外资流入中国确实出现阶段性回落。商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下降约13.7%,2024年降幅扩大至约28.8%,2025年降幅收窄至约9.5%,2026年前两个月同比下降约5.7%。这一趋势,与国际机构的观察大体一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相关数据均显示,近两年对华直接投资出现波动甚至收缩。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外资规模下降的同时,新设外资企业数量却在增长。例如,2026年前两个月新设外资企业同比增长约14%。这意味着,资本进入中国的方式正在发生变化,而非简单退出。换言之,总量下降反映的是调整,而非撤离。 二、结构变化:高技术领域成为主要增量来源 如果仅凭总量数据,很容易得出“外资撤离”的结论。然而进一步拆解结构,可以看到更为复杂的图景。近年来,高技术领域成为外资的重要流入方向。根据中国官方数据,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保持较快增长,其中研发设计服务、电子通信制造、计算机设备等细分领域增幅明显。 这一变化并非中国特有现象。UNCTAD在其全球投资报告中指出,全球直接投资正在向数字经济、绿色技术和高端制造集中。也就是说,中国所呈现的“高技术外资增长”,本质上是嵌入在全球产业升级趋势中的结果。 三、行业分化:外流与流入同时发生 当前外资变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行业层面的明显分化。一方面,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外资出现外流,部分企业将生产环节转移至东南亚、印度等成本更低的地区;另一方面,高端制造与研发功能则在中国集聚,一些跨国公司持续加大在华研发投入。 这种“此消彼长”的格局,意味着外资并非整体撤离,而是在进行再配置。低端产能外移,高端功能强化,正是产业升级过程中常见的结构性特征。宏观数据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一过程的结果。...

传播学

警惕!你正在吞下机构媒体特供版「真相」

文/毕研韬 所谓「机构媒体」(institutional media),广义地讲是指制度化组织(如政府、政党、企业、大学等)直接控制或深度介入的媒体平台,机构媒体的核心功能是维系组织权威而非公共监督。狭义的机构媒体不包含一般意义上的新闻媒体。 所谓「机构媒体报道」,包含两部分:一是指机构媒体自身进行的报道。这类媒体的运营依附于母体组织的资金、人力、内容等,依靠母体组织的权威为信息背书;二是新闻媒体对制度化组织的报道。相关组织会以公关手段(譬如,向新闻媒体注入资金以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甚至利益共同体)。 很多制度性组织还会动用组织或(和)经济手段,在社交媒体上造势。有些看似客观、独立的自媒体人,事实上有可能服务于某家制度性组织。这种操作模式或明或暗,普通人或难以辨识。牛津大学一家研究机构曾发布研究报告《产业化虚假信息——2020年全球有组织社交媒体操纵盘点》(Industrialized Disinformation——2020 Global Inventory of Organized Social Media...

Blog传播学

把jury译为“陪审团”,会导致三重误解

文/《无界传播》信息中心 在中国,提起“陪审团”(jury),很多人脑海里浮现的画面是:一群公民坐在法庭里,静静地听法官审案,像“陪衬”一样“参与”审判。事实上,把Jury译为“陪审团”,隐藏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误解:在英美法庭上,jury 并不是陪伴法官的角色,而是独立判断事实的核心力量。 一、陪审团不是陪衬,而是“审”的主体 中文“陪审团”里的“陪”,让人自然而然地以为它只是“陪同法官审理”。实际上,在美国和英国的刑事司法中,陪审团拥有独立权力: 换句话说,陪审团的角色不是“陪”,而是直接参与裁决的“审”。 二、陪审团体现公民权力与制衡意义 英美法庭的陪审团制度不仅是法律程序,更是一种公民权力的体现: 中文译为“陪审团”弱化了这种制度功能,让人觉得公民只是“参与”而非“主导”,从而低估陪审团对司法独立的保护作用。 三、裁决权边界被模糊 在英美法中,法官决定法律问题,陪审团决定事实问题。而中文的“陪审团”容易让人误解:裁决是法官和陪审团协作的结果,或陪审团只是辅助工具。实际上,陪审团的裁决权属于独立公民,不受法官否决。这是刑事审判中最核心的权力边界,也是制度设计防止滥权的关键。 四、陪审团承载的制度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