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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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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三生农业”:一种农业文明观的底层逻辑

作者:毕研韬  时间:2026年6月8日 农业究竟是什么?对于许多人来说,农业就是种粮食、种蔬菜、种水果。 但在20世纪后期,台湾农业转型过程中,人们开始提出一个新的问题:如果农业只是生产粮食,那么当农业在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低时,它是否会逐渐失去存在价值? 正是在这样的思考背景下,“三生农业”理念逐渐形成。 所谓“三生”,即生产、生活、生态。 表面上看,这只是农业功能的重新分类,而实际上,它改变的是人们理解农业的方式。 在“三生农业”的视野中,农业不仅是一种产业,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生态系统。 因此,“三生农业”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农业文明观。 一、从“农业是产业”到“农业是系统” 长期以来,人类对农业的理解主要建立在生产逻辑之上。 农业的任务是生产粮食。 农民的职责是提高产量。 土地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经济产出。 这种思维方式在工业化时代得到进一步强化。 衡量农业发展的重要指标往往是粮食产量、单位面积产出、农业增加值、出口规模。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推进,人们逐渐发现,仅用生产逻辑已经无法解释农业在现代社会中的全部价值。 农田不仅生产粮食,也影响生态环境; 乡村不仅承担生产功能,也承载文化传统; 农村社区不仅创造经济价值,也维系社会关系。 农业实际上是一个同时连接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复杂系统。 20世纪90年代以后,台湾农业政策逐步强化生产、生活、生态并重的发展理念,正是这种认知转变的体现。 二、生产:农业不能失去创造财富的能力...

文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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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怎样吸引外国投资?

文/唐摩崖 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在过去几十年里成功吸引了大量外国投资,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投资目的地之一。然而,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国内政策的调整以及全球投资环境的复杂化,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决策也愈加谨慎。为了增强中国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中国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和改进。 一、提升市场透明度与政策连贯性 外国投资者在进入中国市场时,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政策的透明度与连贯性。虽然中国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有一些政策和法规缺乏足够的透明度,尤其是在地方政府执行层面,一些地方的政策执行不一致,导致外国企业在运营中面临较高的不确定性。例如,地方政府的审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行业准入政策也可能会有所变动。为了消除外国投资者的顾虑,中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强政策透明度,明确政府各级部门的职能划分和决策程序,确保所有市场准入政策、公平竞争政策等都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一致实施。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政策解读平台、加大政策发布前的公众咨询和意见征集力度等方式,提升政策透明度,增强外资企业的预期稳定性。 二、简化行政审批和减少行政干预 外国投资者往往面临繁琐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复杂的监管要求,尤其是在涉及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税务登记等方面。虽然中国政府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但在实际操作中,行政审批仍然存在效率低下、手续繁琐的问题。为了提高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效率,中国应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特别是在外资企业的设立、扩张及日常运营中,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强化“一个窗口”服务、推广电子政务、简化税务报备等手段,提升行政效率,确保外资企业能够快速便捷地完成必要的手续。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保障 知识产权保护是外国投资者关心的一个重要领域,尤其是在高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的投资中更为关键。中国已经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在一些地方,由于监管不力,外资企业面临较大的知识产权风险。因此,中国政府应继续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提升法律执行的效率和透明度,确保侵权行为能够迅速得到追责。此外,政府应积极推动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建立更加健全的跨国法律协调机制,增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信任感。 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服务业与高技术行业 尽管中国已在多个领域放宽了外资准入门槛,但某些行业,如金融、教育、医疗、互联网等,仍然存在较多限制。这些行业往往是外国投资者看中的潜力巨大的市场,但由于政策限制,许多国际企业无法进入或只能通过合资的形式运营,制约了他们的投资意愿。为了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者,尤其是高端技术和创新型企业,中国政府应继续加大市场开放力度,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特别是在服务业、高技术行业以及现代制造业等领域。例如,可以减少对外资股比的限制,进一步放宽外资在高端科技领域的投资准入条件,鼓励跨国企业在中国投资建立研发中心和创新平台。 五、优化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一直是外国投资者关心的焦点,尤其是在跨国公司决定在中国设立总部或生产基地时,税收负担和税收优惠政策是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近年来推出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但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适用情况差异较大,这可能会导致一些外国投资者的税务筹划难度加大。为了增强外国企业的税务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中国政府应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减少地区差异,简化税收申报程序,并为高技术、绿色环保等领域的外资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税收优惠。此外,可以考虑通过设立税收优惠区或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吸引外资在创新、绿色经济等领域加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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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如何“冻结”总统决定

美国政治运行中一个常被外部低估的机制,是司法体系对行政权的即时性约束能力。 文/毕研韬   2026年5月30日发布 总统在形式上是联邦行政体系的最高负责人,但其政策并不天然具备执行优先级。一旦进入司法审查程序,部分政策可能在短时间内被“冻结”,甚至在最终裁决前就失去实际效力(即使案件还没最终判决,法院也可能先行叫停政策执行,使其无法继续实施)。这种现象在特朗普第二任期的若干政策争议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一、司法“冻结”的基本机制:不是否决,而是暂停执行 美国法院对行政政策的干预,通常并不直接表现为“废除政策”,而是通过临时禁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与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实现“暂停执行”。 这一点具有结构性意义:法院并不取代行政决策,而是暂停其实施,等待其合法性被完整审查。 这种机制的核心逻辑是“防止不可逆后果”。如果政策一旦执行可能造成结构性损害,例如资金流失、权利侵害或机构变更,法院可以在实体审理完成前先行阻断执行路径。 因此,“冻结”不是象征性动作,而是具有现实治理效果的权力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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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电台恢复对中国广播服务

文/《无界传播》信息中心 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的自由亚洲电台(Radio Free Asia,RFA)宣布,自2026年2月17日起恢复面向中国境内受众的广播服务。本次复播涵盖普通话、藏语及维吾尔语节目,通过短波及数字平台同步传输。 自由亚洲电台成立于1996年,其经费主要来源于美国联邦政府拨款,由美国全球媒体署(U.S. Agency for Global Media,USAGM)负责管理和分配预算。USAGM是美国政府下属的独立联邦机构,资金来自美国国会年度拨款,亦管理包括“美国之音”等在内的多家对外广播机构。 据公开信息,此前由于预算与行政安排调整,RFA部分语种广播一度缩减或暂停。此次恢复播出,电台方面表示旨在继续向相关受众提供新闻与信息服务。中国有关方面则多次对其报道立场提出批评。 此次复播反映出在当前国际信息竞争与地缘政治环境下,对外广播仍被视为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 根据路透社报道,美国两党国会议员曾批评此前削减对自由亚洲电台及其他政府资助广播的预算会“削弱华府全球话语权”,反映部分立法者认为这些媒体在与中国等国际竞争对手的话语竞争中具有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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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Should We Combat Islamophobia?

Islamophobia is not merely a religious issue; it also concerns social stability,...

传播学

2021年后,中国的“国际传播”已经一分为二

今天中国国际传播的最大变化,不是传播方式变了,而是“国际传播”这个概念本身变了。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日 近几年,中国的国际传播领域发生了一个很少被认真讨论的重大变化。 准确地说,今天中国所说的“国际传播”,已经分裂为两种不同的知识体系;“国际传播”这一概念本身,正在承载两种不同的理论传统、实践逻辑和政策目标。 如果这一变化得不到及时辨析,不仅会影响学术研究,也可能影响公共决策、人才培养以及公众对国际传播的理解。 一、2021年前:国际传播存在不同取向,但仍属于同一学科 在2021年之前,中国国际传播领域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研究取向。 一种可以称为学术导向。这一取向更加关注国际传播理论、跨文化传播、国际新闻传播、国家形象、公共外交、媒介效果等议题,主要成果体现为理论建构、论文发表和课题研究。 另一种则是实践导向。这一取向更加关注国际传播效果、媒体运营、国际传播项目、海外传播平台建设等,希望直接回应国际传播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二者之间长期存在无声的张力。实践导向认为,一些研究停留在理论层面,与现实传播工作脱节;学术导向则更加重视理论体系建设和学术规范。 然而,无论两者如何不同,它们都属于传播学范畴,共享同一套基本研究对象和学科范式。它们讨论的是传播规律、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以及传播效果,只是关注重点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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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泼斯坦档案解封后:谁在回应,谁在沉默

我们应当如何借助回应与沉默,进一步理解这些高度复杂的法律文本。 文/毕研韬(中国传播学教授、《无界传播》总编辑) “爱泼斯坦档案”是指围绕美国金融家杰弗里·爱泼斯坦(Jeffrey Epstein)性侵与性交易案件,在多年司法调查、刑事诉讼及相关民事诉讼中形成并逐步公开的一系列法律文件。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词、证人笔录、通信记录摘要、航班清单、法庭动议文件,以及与共犯吉丝兰·麦克斯韦(Ghislaine Maxwell)案件相关的司法材料。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档案本身层级差异极大:有的是经法庭采信的证词;有的是未经交叉质证的单方陈述;还有相当一部分,仅仅是“被提及的名字”,并不构成指控,更不等同于事实认定。正是这种层级复杂性,使得档案在公共传播中极易被误读,也正是本文反复强调“区分层级”的原因。 一、档案中涉及的主要人物与机构 根据已公开、可核查的司法文件,档案中出现过的知名人物与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按是否回应区分): (一)已公开作出回应或澄清的个人与机构 1.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美国前总统。其发言人否认其知晓或参与任何非法行为,并强调与案件无关。 2.唐纳德·特朗普(Don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