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核心症结二: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陷入“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其通过“坑式营销”获得的收益。即便被查处,大多只是罚款了事,且罚款金额远低于其非法所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诚信经营的商家,因不搞噱头、不玩套路,反而难以获得流量,被迫要么跟风“挖坑”,要么被市场淘汰。这种“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失衡,让越来越多商家陷入“收割为荣”的畸形认知。 核心症结三:监管的“适配性不足+执行不到位”,是乱象泛滥的根本诱因——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是网络营销市场秩序的真正责任人。一方面,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营销业态迭代,对于“算法诱导”“软广嵌入”“剧本式营销”等新型“坑”,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执法标准;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执行力度疲软,面对海量的网络营销乱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快速查处,导致很多“坑”即便被曝光,也能逃避处罚、卷土重来。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政府监管长期不力,任由营销乱象肆意滋生,持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终必将彻底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动摇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此外,信息不对称的放大、行业自律的缺失,不过是上述核心症结的衍生问题——若三方权责平衡、约束到位,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平台公示、监管要求弥补,行业自律也会在明确的规则约束下逐步建立。 三、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抓准“权责绑定”,强化“成本震慑” 发达经济体对网络营销乱象的治理,核心不是“多管齐下”,而是抓准“权责绑定”和“成本震慑”两个关键,这也是其治理有效的核心所在,值得我国借鉴(而非复制)。 第一,明确平台“第一责任人”权责,杜绝其“甩锅”。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平台对平台内营销行为的“连带责任”——只要平台内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无论平台是否“知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高额罚款、暂停运营甚至吊销资质。这种“权责绑定”,倒逼平台主动加强审核,从源头遏制“坑式营销”,而非被动适配流量逻辑。 第二,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不敢坑”的震慑。发达国家对虚假营销的处罚,不仅是高额罚款,更会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经营、融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让消费者可以低成本联合维权,让商家为“挖坑”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 第三,监管“精准发力”,适配业态迭代。一方面,建立监管与平台的联动机制,要求平台实时上报高风险营销内容,实现“早发现、早查处”;另一方面,针对新型营销业态,及时更新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避免“监管空白”。这种“精准监管”,既避免了过度干预市场,又能有效打击核心乱象。 这些经验的核心,不是“多主体治理”,而是“权责清晰、成本可控”——让每一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挖坑”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 四、破解“坑”的关键,是打破利益闭环,重构权责平衡 综上,中国网络营销的“坑”,关键不是“营销方式不当”,而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监管三方权责失衡,形成了“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且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2026-04-11文/毕研韬 俄乌战争已持续三年多,战场在东欧,舆论场却遍布全球。每当谈起这个话题,社交平台、媒体评论区和饭桌上的争论往往迅速变成“站队”游戏:有人坚定支持乌克兰,谴责俄罗斯侵略;有人批评北约东扩,声援俄罗斯自卫;还有人声称这是一场代理人战争,是美俄之间的地缘对抗。 问题是,我们真的理解这场战争吗?还是说,我们只是被某种叙事带着走? 定性战争,取决于谁在讲述 战争从来不只发生在战场上,更发生在叙事中。所谓“代理人战争”,其实就是一种叙事视角。这个视角强调:乌克兰并非真正的自主行动者,而是美西方对抗俄罗斯战略中的一枚棋子。与之对立的叙事则宣称:乌克兰是主权国家,有权抵抗侵略,绝非任何人的“代理人”。 不同媒体、不同国家的官方话语选择哪一种视角,往往就决定了公众“看到的”战争性质。我们对战争的理解,很可能是他人叙述的结果。 你以为你在判断,其实你在归队 当一个事件被高度政治化,它往往会迫使人们“选边站”。这是现代传播的一个规律:不管你愿不愿意,信息流会根据你的点击和互动偏好,迅速为你“推送”符合你已有立场的内容,强化你的判断,同时屏蔽异见。这种机制不会引导你理解复杂性,而是鼓励你加入某一方。 于是,我们就这样被“安排了立场”:偏爱欧美媒体的人,容易认定俄罗斯是肇事者;偏爱俄方或中方叙事的人,往往认为北约才是幕后黑手;而真正了解乌克兰内部矛盾和历史复杂性的人,反而更不会轻易站队。 讽刺的是,越是复杂议题,越容易被简化,因为多数人没有时间,也没有动力,去抵抗叙事设定。他们更倾向于快速归队,以获得心理安全和社群认同。 为什么要警惕“自动站队”? 警惕任何叙事,不是要你放弃判断,而是提醒你:觉察你是怎么做出判断的。...
2025-08-07Abstract: This article examines why China has one of the world’s largest...
2026-05-22尊敬的庞德伟大使阁下: 祝贺您被任命为美利坚合众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在当前中美关系处于十字路口的关键时刻,您的到任具有非凡意义。我诚挚地希望,您在华履职期间,能够秉持洞察力、勇气与建设性的对话精神,推进两国之间的交流与理解。 作为一名国际传播研究者、《无界传播》总编辑,我长期关注中美之间叙事格局的演变。我们所面临的诸多挑战,不仅仅源自战略利益的分歧,更深层地根植于认知错位与叙事不对称。我所从事的工作正是致力于打破固有认知边界,探索不同文化之间更深层次的互鉴可能。 您在国际商业领域的卓越经历,以及对亚洲文化的长期接触,使您具备了一个难能可贵的独特视角。我相信,这些经验不仅将帮助您从容应对外交复杂性,也将助您更深入地倾听来自中国社会的多元声音——那些超越政治标签与意识形态框架的真实表达。 如有机会能为促进相互理解贡献绵薄之力——无论在学术、专业还是认知层面,我都将不胜荣幸,愿与您交流,分享我对中美交流的观察与思考。 期待您在未来使命中,以坚定的步伐和卓越的智慧书写新篇章。 此致敬礼! 毕研韬 《无界传播》总编辑、教授
2025-05-10国际传播不是账号数量竞赛,不是稿件翻译出海,也不是互动数据堆积。 文/毕研韬 国际传播不是账号数量竞赛,不是稿件翻译出海,也不是互动数据堆积。一切“繁荣指标”,在成熟的国际舆论环境中意义相当有限。在地缘博弈持续激烈的今天,国际传播的核心任务是减少误解、建立信任。围绕这一目标,现提出如下30条建议,仅供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参考。 一、认知与心态:校准出发点 1.先校准目标。国际传播不是为了“被看见”,而是“被理解、被信任”。曝光是表层变量,信任是结构变量。没有信任基础,声量越大,越可能被视为“噪音”乃至“渗透”。效果导向是国际传播的最高原则。 2.国际传播不是要“征服舆论”。对抗思维只会导致情绪化表达与零和叙事。真正有效的路径是解释、对话与议题嵌入——在既有国际话语结构中争取理解空间,而非试图通过压制,迫其改变立场。 3.国际传播是长期工程,而非阶段性任务。认知结构的形成具有路径依赖性,是短期集中行动难以改变的。 4.重视国际社会的长期记忆。舆论具有累积性。一次处理失当,可能多年后仍被引用。他国往往通过选择性记忆强化自身叙事优势。 5.不要刻意迎合外部偏好。短期讨好可能换来暂时好感,但长期信任来自稳定原则与清晰立场。 二、内容与叙事:重构表达方式 6.不要把内宣材料直接翻译外发。对内表达强调动员与成绩,而对外表达需要逻辑、证据与问题回应。语言转换只是技术步骤,真正的国际传播是语境转换与意义对接——用对方理解的概念,解释我们的制度与政策。 7.重视“小切口叙事”。宏大的概念难以进入他者认知,而具体的人、物、细节,能够承载复杂的主题。与其讲述“辉煌成就”,不如呈现“一个家庭的变化”“一项技术的由来”“一座城市的日常”。细节是跨越文化壁垒的通行证。...
2026-03-05报告指出,全球竞争的关键,正在从技术与贸易,转向对“认知规则”的争夺,而中国是其中最重要的推手之一。 文/毕研韬 一、一个明确信号:信息体系已进入大国竞争核心 2026年3月,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民主党成员发布报告The Price of Retreat 2.0: Undermining America’s Economic Edge...
2026-03-26文/唐摩崖 一、“国际调解院”将落地香港 2025年5月,由中国推动的“国际调解院”(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ation, IOMed)将在香港正式成立。这将是全球首个专门处理跨国争端的国际调解机构,一个非诉讼、非强制、基于共识的解决机制。 在当前国际规则碎片化、对抗性法律机制频繁失灵的背景下,这一新平台的成立引发了广泛关注与热议。 二、谁支持?为何支持? 1. 多数“全球南方”国家表示欢迎 来自亚洲、非洲、中东和拉美的60多个国家已经加入调解院筹建。他们支持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202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