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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营销为什么这么多“坑”?

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核心症结二: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陷入“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其通过“坑式营销”获得的收益。即便被查处,大多只是罚款了事,且罚款金额远低于其非法所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诚信经营的商家,因不搞噱头、不玩套路,反而难以获得流量,被迫要么跟风“挖坑”,要么被市场淘汰。这种“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失衡,让越来越多商家陷入“收割为荣”的畸形认知。 核心症结三:监管的“适配性不足+执行不到位”,是乱象泛滥的根本诱因——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是网络营销市场秩序的真正责任人。一方面,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营销业态迭代,对于“算法诱导”“软广嵌入”“剧本式营销”等新型“坑”,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执法标准;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执行力度疲软,面对海量的网络营销乱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快速查处,导致很多“坑”即便被曝光,也能逃避处罚、卷土重来。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政府监管长期不力,任由营销乱象肆意滋生,持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终必将彻底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动摇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此外,信息不对称的放大、行业自律的缺失,不过是上述核心症结的衍生问题——若三方权责平衡、约束到位,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平台公示、监管要求弥补,行业自律也会在明确的规则约束下逐步建立。 三、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抓准“权责绑定”,强化“成本震慑” 发达经济体对网络营销乱象的治理,核心不是“多管齐下”,而是抓准“权责绑定”和“成本震慑”两个关键,这也是其治理有效的核心所在,值得我国借鉴(而非复制)。 第一,明确平台“第一责任人”权责,杜绝其“甩锅”。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平台对平台内营销行为的“连带责任”——只要平台内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无论平台是否“知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高额罚款、暂停运营甚至吊销资质。这种“权责绑定”,倒逼平台主动加强审核,从源头遏制“坑式营销”,而非被动适配流量逻辑。 第二,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不敢坑”的震慑。发达国家对虚假营销的处罚,不仅是高额罚款,更会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经营、融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让消费者可以低成本联合维权,让商家为“挖坑”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 第三,监管“精准发力”,适配业态迭代。一方面,建立监管与平台的联动机制,要求平台实时上报高风险营销内容,实现“早发现、早查处”;另一方面,针对新型营销业态,及时更新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避免“监管空白”。这种“精准监管”,既避免了过度干预市场,又能有效打击核心乱象。 这些经验的核心,不是“多主体治理”,而是“权责清晰、成本可控”——让每一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挖坑”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 四、破解“坑”的关键,是打破利益闭环,重构权责平衡 综上,中国网络营销的“坑”,关键不是“营销方式不当”,而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监管三方权责失衡,形成了“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且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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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成立“认知战研究中心”

文/毕研韬 2024年1月17日,台湾“法务部”调查局挂牌成立“认知战研究中心”,下辖“两岸情势研析处”、“国内安全调查处”及“资通安全处”三个部门,分别负责认知作战研究、认知战情报搜集与分析、应处反制。台湾的“资通安全”相当于大陆的“信息安全”。 相关部门称,认知战研究中心已聘请学者专家担任咨询委员。 2024年3月6日下午,刚成立两个月的“认知战研究中心”曾组织相关主题的国际学术研讨会。 台湾“法务部”调查局2019年8月设立“假消息防制中心”,2021年4月升格为“资安工作站”,2024年1月再升级为“认知战研究中心”。五年内实现三连跳,可见台湾战略界对认知作战的重视。台湾所称的“资安”是“资讯安全”的简称。 台湾当局已于2020年1月15日公告实施《反渗透法》。 我要提醒的是,台湾已初步建立由政府行政部门、民间组织和军方组成的“三位一体”认知战网络,并已初步构建国际联盟和认知网络。 关于“认知网络”的内涵及其战略价值,大陆专家几无关注,有兴趣的网友可自行研究。 在下认为,要想透彻理解认知战,就需先了解“认知安全”概念。张昆、张明新、陈薇主编的《国家形象蓝皮书:中国国家形象传播报告(2020-2021)》收入了拙文一篇,题为“跨文明对话与中国国家形象塑造”,文章提及“认知安全”概念。《青年记者》2023年6月(上)刊发了拙文“认知安全视域下生成式AI监管研究”,文中也介绍了认知安全概念。 最后声明:作为民间人士,洒家向来反对信息武器化。此时的笔者,更愿意通过传播来促进理解、合作与和平。为此,我们需要志士仁人站出来推动韧性社会建设,建立全球和平网络,曝光那些操纵社会认知以谋取私利的不光彩行为。 May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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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泼斯坦档案:曾讨论建立清华大学美国分校

最新公布的爱泼斯坦档案显示:清华大学曾考虑设立美国分校。 文/《无界传播》信息中心 美国司法部于2026年1月30日公开了最新一批与杰弗里·爱泼斯坦(Jeffrey Epstein)相关的档案,包括电子邮件、文档和多媒体资料。这批文件中出现了2016年前后围绕清华大学拟在美国设立分校构想的多封邮件往来,反映了一段有关探索性讨论的过程。 根据哈佛大学校刊《The Harvard Crimson》以及司法部档案内容,2016年,丘成桐(Shing-Tung Yau)——当时长期在哈佛大学任教、后于2022年加盟清华大学——在一封电邮中表示,“清华大学正在认真考虑在美国这里设立分校”。他在邮件中称清华拟在波士顿地区建立一个分校,以加强中美学术交流。 随后,丘成桐起草了初步方案并作为中间人牵线。2016年11月,他将哈佛校友及主要捐助人陈乐宗(Gerald L. Chan)介绍给爱泼斯坦,认为陈可能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并在邮件中写道陈“对这个项目感兴趣并愿意见面”。不久后,爱泼斯坦与陈乐宗在波士顿哈佛广场的一家餐厅会面,讨论相关构想。 档案还显示,丘成桐与另一位哈佛教授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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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研究计划》(CMP)是什么

毕研韬采编 2026年6月10日发布 在其官方网站(chinamediaproject.org)上,《中国传媒研究计划》(China Media Project,简称CMP)是一个“独立的研究项目,专门研究中国境内及全球范围内的中国传媒格局,以及中国共产党所特有的媒体与政治话语体系”。 该项目于2004年在香港启动,当初是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港大新闻”)的研究和奖学金项目,旨在跟踪研究中国传媒格局的演变。 根据目前掌握的公开信息,大概2018年11月左右,CMP脱离香港大学。 目前,该项目注册地是美国特拉华州威尔明顿市(Wilmington),性质为非营利组织(NPO),但在中国台北设有运营中心。 CMP由钱钢(Qian Gang)与陈婉莹(Yuen-ying Chan)共同创立。钱钢是一位资深记者,著有多部新闻学著作;陈婉莹是一位屡获殊荣的记者与教育者,同时也是香港大学新闻与传媒研究中心(JMSC)的创始人及主任。 如今,该项目与多位记者及合作伙伴携手,持续监测中国新闻传播领域的趋势与最新动态。该项目也积极推动与其他机构及专家的合作,以应对这一具有挑战性的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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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慕安会今日落幕:十大议题中七项影响中国战略环境

当欧洲在慕尼黑讨论自身安全未来时,中国已成为七成核心议题背后的关键变量。 文/毕研韬 第62届慕尼黑安全会议于2026年2月13日至15日在德国慕尼黑召开,来自120多个国家的政要、专家与安全界人士参会。会议在全球战略持续震荡、跨大西洋联盟面临深刻调整的背景下展开,被认为是检视当前国际安全格局走向的年度关键论坛。 一、“破坏性政治”与全球秩序的诊断 慕安会主办方在会前发布的《2026年慕尼黑安全报告》以“破坏性政治”为分析框架,认为世界主要安全与治理机制正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冲击,传统规则基础受到侵蚀。报告特别指出,国际体系的不稳定性正在上升,各方在合作与竞争之间的张力加剧。 二、对跨大西洋关系的重新校准 跨大西洋合作是本届会议反复被提及的主题。大会开幕时,会议主席沃尔夫冈·伊辛格指出当前美欧关系处于十字路口,传统的合作模式正在被重新审视。多个欧洲国家领导人呼吁美国回归理性联盟政策,同时强调欧洲应在北约内部增强话语权和责任分担。 三、对欧洲防务自主性的探索 德国总理默茨与法国总统马克龙在会议期间就加强欧洲防务自主性进行了实质磋商,包括对欧洲核威慑机制的可能性展开对话。这一系列讨论反映出在美国战略重心转向印太的背景下,欧洲在安全保障上寻求更大独立性。 四、北约角色与联盟机制的未来 北约在会议中依然是核心议题,北约秘书长吕特强调欧洲在未来安全架构中需要承担更重要的角色,强调增强联盟内部协调的必要性。与会各方就如何调整北约以应对新的地缘战略挑战进行了广泛对话。 五、俄乌战争的战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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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多重舆情集中指向同一所海南高校

当多重舆情在一所高校叠加爆发,会呈现何种新特质? 文/毕研韬 在新媒体环境中,舆情并不总是围绕单一事件展开。尤其是针对某一舆情多发机构,当不同议题在相近时间段内蜂拥进入舆论场时,舆情往往会呈现出叠加式放大的态势。 近期,围绕一所海南院校,舆论场中相继出现了多条关注线索,既包括围绕该校研究生退学的讨论,也涉及该校正在推进的内部改革。这些议题在传播过程中被不断关联,逐步汇聚成一个整体性的讨论对象。 一、从单一议题进入舆论视野 最早引发外界关注的,是一则与研究生退学相关的信息。围绕个体选择、培养安排以及制度适配等问题,不同声音在社交平台上逐渐出现,并形成初步讨论。 在这一阶段,舆情仍主要围绕具体情境展开,讨论对象相对明确,议题边界也较为清晰。 二、改革议题叠加后,舆论框架发生变化 随后,有关该校内部改革的相关信息进入公众视野。这类信息本身并不直接指向前述讨论,但在传播过程中,却被频繁并置和对照。 在新媒体语境下,不同议题并不总是按照其原有逻辑被理解。当改革话题与此前的讨论同时出现时,舆论开始将二者放入同一认知框架中加以解读。 由此,舆情的重心开始从“单一问题讨论”转向“整体运行状态的关注”。 三、校方回应后,讨论为何仍在延续...

传播学

把国际传播视为信息压制:一种危险的认知偏差

作者:毕研韬   时间:2026年6月5日 在一些讨论中,国际传播被简化为“压制对手声音”或“削弱他者表达”。这种看法在传播实践中并非完全不存在,但若将其上升为对国际传播本质的定义,便会产生明显的认知偏移,进而影响策略判断与行动方式。 一、概念层面的错位:传播与压制并非同一逻辑 国际传播主要研究跨越国境的意义流动,其核心机制涉及信息生产、框架建构与解释权竞争。从学理上看,它更像一个“多中心意义系统”,而非单一主体控制信息输出的结构。 “压制”则属于另一类逻辑,其核心在于通过限制信息流动来降低对方的可见性。严格来说,这属于安全、冲突或极端政治环境中的信息对抗行为,而非国际传播的常规内涵。 将两者等同起来,本质上是把“解释竞争”误读为“表达消除”,从而在概念层面完成了一次不对称的替换。 二、认知结构的偏移:从竞争模型滑向零和模型 当国际传播被理解为信息压制时,认知模型从“竞争性共存”转向了“零和对抗”。 在竞争模型中,不同主体通过议程设置、叙事框架与符号体系争夺意义空间,彼此可以同时存在。而在零和模型中,一方的表达被默认为对另一方的消解性威胁。 这种转换会带来两个后果:一是忽视受众的自主解释能力,将受众视为被动接受者,而非意义的再生产者;二是使传播策略过度军事化,倾向于以防御或压制性手段应对复杂的舆论环境。 三、行动逻辑的偏差:从长期建设转向短期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