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核心症结二: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陷入“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其通过“坑式营销”获得的收益。即便被查处,大多只是罚款了事,且罚款金额远低于其非法所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诚信经营的商家,因不搞噱头、不玩套路,反而难以获得流量,被迫要么跟风“挖坑”,要么被市场淘汰。这种“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失衡,让越来越多商家陷入“收割为荣”的畸形认知。 核心症结三:监管的“适配性不足+执行不到位”,是乱象泛滥的根本诱因——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是网络营销市场秩序的真正责任人。一方面,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营销业态迭代,对于“算法诱导”“软广嵌入”“剧本式营销”等新型“坑”,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执法标准;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执行力度疲软,面对海量的网络营销乱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快速查处,导致很多“坑”即便被曝光,也能逃避处罚、卷土重来。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政府监管长期不力,任由营销乱象肆意滋生,持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终必将彻底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动摇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此外,信息不对称的放大、行业自律的缺失,不过是上述核心症结的衍生问题——若三方权责平衡、约束到位,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平台公示、监管要求弥补,行业自律也会在明确的规则约束下逐步建立。 三、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抓准“权责绑定”,强化“成本震慑” 发达经济体对网络营销乱象的治理,核心不是“多管齐下”,而是抓准“权责绑定”和“成本震慑”两个关键,这也是其治理有效的核心所在,值得我国借鉴(而非复制)。 第一,明确平台“第一责任人”权责,杜绝其“甩锅”。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平台对平台内营销行为的“连带责任”——只要平台内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无论平台是否“知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高额罚款、暂停运营甚至吊销资质。这种“权责绑定”,倒逼平台主动加强审核,从源头遏制“坑式营销”,而非被动适配流量逻辑。 第二,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不敢坑”的震慑。发达国家对虚假营销的处罚,不仅是高额罚款,更会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经营、融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让消费者可以低成本联合维权,让商家为“挖坑”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 第三,监管“精准发力”,适配业态迭代。一方面,建立监管与平台的联动机制,要求平台实时上报高风险营销内容,实现“早发现、早查处”;另一方面,针对新型营销业态,及时更新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避免“监管空白”。这种“精准监管”,既避免了过度干预市场,又能有效打击核心乱象。 这些经验的核心,不是“多主体治理”,而是“权责清晰、成本可控”——让每一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挖坑”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 四、破解“坑”的关键,是打破利益闭环,重构权责平衡 综上,中国网络营销的“坑”,关键不是“营销方式不当”,而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监管三方权责失衡,形成了“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且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2026-04-11“伊斯兰恐惧”不仅是对穆斯林的情绪化排斥,更是一种结构性、制度化、跨文化传播的社会现象。 文/毕研韬 要理解伊斯兰恐惧(Islamophobia)的成因,需要置于宏观历史结构、中观制度话语、微观心理互动的多层框架中考察,这样才能看到各层如何相互作用并共同塑造这一情绪与观念。 一、宏观层:历史与结构性根源 二、中观层:制度与话语的放大机制 三、微观层:心理与社会互动机制 三、结语 “伊斯兰恐惧”并非单一原因驱动的情绪,而是历史遗产、制度机制与心理认知多层次因素作用的结果。宏观层的结构性条件为它奠定了深厚的文化与政治基础,中观层的制度与话语机制不断放大并固化这种情绪,微观层的心理与互动模式则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再生产它。三者的联动,使“伊斯兰恐惧”不仅顽固存在,而且具有跨国流动性与自我强化的特征。
2025-08-09归还中国文物既关乎历史正义,也受制于联合国公约等国际规则框架,其关键不在情绪表达,而在于如何将正当诉求转化为具有国际说服力的规则语言。 文/唐摩崖 2026年5月2日发布 一、问题的提出:从情绪争议到规则分析 近年来,西方归还中国文物议题在公共舆论中持续升温。一方面,个别西方国家与博物馆开始释放出开放的返还信号;另一方面,中国舆论中出现了明显的情绪化表达,将复杂问题简化为“正义与不正义”的直接对立。 这种表达并非毫无根据,但如果停留在道义愤怒层面,容易遮蔽一个更关键的问题:文物归还在当代国际体系中,究竟是如何被界定、约束与推进的?换言之,归还中国文物,首先是一个“规则问题”,其次才是“情绪问题”。在这一点上,1970年UNESCO公约Convention on the Means of Prohibiting and...
2026-05-02中国的国际传播在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依然存在一些误区,影响了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形象塑造和影响力的扩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误区: 1. 过度依赖“喉舌”模式 中国的国际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传统的“喉舌”传播模式,即通过官方媒体直接发布国家立场和声音,强调话语权控制。然而,这种模式在全球化信息时代过于单向和官方,缺乏互动性和透明度。现代国际传播需要与全球公众的双向交流和对话,而非单纯的宣讲。 2. 缺乏多样化的声音 中国国际传播以官方视角为主,依赖少数几家大型国有媒体,缺乏足够的民间声音和多元化表达。这使得外界对中国的理解停留在表面,难以全面感知中国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况且,中国国有媒体平台的传播力有限。与西方相比,中国的传播渠道过于集中,缺乏跨文化合作和多样化传播网络。 3. 文化输出不足 尽管中国文化有着深厚的底蕴,但在国际传播中,中国文化的输出往往过于注重政治宣传和经济成就,而忽视了文化本身的魅力和影响力。文化传播不仅是“硬实力”的展示,也需要通过音乐、电影、文学等多样化形式来触及人们的心灵,使外界能够从更丰富的层面理解中国。 4. 低估受众的文化差异...
2025-02-26文/唐摩崖 在当前地缘博弈加剧、外部认知加剧分化的背景下,海南自贸港建设面临的不仅是政策与制度层面的挑战,更面临深层次的内部与外部认知制约。1月18日,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教授、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毕研韬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提出:“双向理解”是海南自贸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前提。 毕研韬指出,“双向理解”包含“理解世界”与“被世界理解”两个层面。一方面,海南自身需要充分理解外部世界的真实需求、关切重点与认知结构;另一方面,国际社会也需要在事实和机制层面理解海南自贸港的定位、功能与实践逻辑。如果其中任何一端出现失衡,海南自贸港的发展环境和外部条件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他指出,在当今时代,“理解世界”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如何”以及“是否”能被世界理解。 毕研韬提出了“认知双盲”的概念。决策阶层依赖内参系统理解环境,而普罗大众则依靠社会信息系统(社交媒体、自有媒体、新闻媒体、人际网络等)来获取信息,但如今这两大系统都已经高度组织化,信息被严密过滤。目标导向明确,导致精英和大众都濒临认知失真的风险。 他指出,在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信息超载并未必然促进理解,反而可能在“有组织的信息操纵”、媒体框架、价值预设和地缘政治叙事的叠加作用下,形成系统性的认知偏差。 毕研韬强调,理解地缘环境是实现双向理解的现实前提。这一理解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清醒认识当前大国关系格局,特别是大国竞争背景下价值观、意识形态和安全考量对经济议题的深度介入;二是要深入洞察周边国家的真实关切,避免将区域国家简单视为“政策接受者”或“战略配角”。 毕研韬认为,海南自贸港在推进自身发展的同时,必须准确判断外部世界的关注重点与敏感议题,否则即便政策初衷是开放与合作,也可能在外部认知中被置入地缘政治或战略竞争的解释框架之中。 毕研韬认为,双向理解不仅是态度问题,也是能力问题。它要求既能够站在外部视角理解他者关切,也能够清晰、稳定地向外界解释自身实践。在国际环境不确定性上升的背景下,这种理解能力本身,正逐步成为海南自贸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
2026-01-18文/毕研韬 2025年8月23日更新 我对西藏问题的关注始于2002年秋。那时我刚抵达英国考文垂大学求学,意外收到一封电邮,分析胡锦涛执政后北京对藏政策走向。弹指间已经23年。 截至2025年8月23日,《无界传播》已发表涉藏短文9篇,未来仍将以传播学的视角观察、记录和解析相关议题。 诚挚欢迎各界朋友参与讨论与交流。Email: bytaishanATsina.com 以下是《无界传播》已发布的涉藏文章。 1.追忆:毕研韬教授拜访第十七世噶玛巴(大法王) 2025-02-16 毕研韬教授第一次拜会第十七世噶玛巴。 2.祝藏族朋友新年快乐! Happy...
2025-08-22文/石敢当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3月15日晚上黄金时间,中国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CCTV-2)都会举办“3.15晚会”,曝光若干不良企业和劣质产品。3.15晚会让企业心惊肉跳,所以对维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 近些年3.15晚会开始受质疑:晚会组发现问题后为什么不及时曝光,而非要等到3.15晚会?这期间消费者权益受损,央视却坐视不管,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3.15晚会究竟是消费者守护者,还是追求收视率和利益的表演者? 3.15晚会的作用也备受质疑。如今产品质量每况愈下,怎样才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央视为什么不深入探索?3.15晚会后,被曝光企业所在地政府都会立即采取措施,但为什么晚会前自己发现不了问题? 央视是否存在关联性利益?是否存在广告投放豁免权?商业合作是否存在灰色地带?这些问题网络上早有争议。 数据显示,50岁以上观众比Z世代群体更信任晚会,农村观众对晚会的期待值高于城市。 如今网民开始质问《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级媒体:你们为什么不向央视学习,曝光不良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