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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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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营销为什么这么多“坑”?

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核心症结二: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陷入“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其通过“坑式营销”获得的收益。即便被查处,大多只是罚款了事,且罚款金额远低于其非法所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诚信经营的商家,因不搞噱头、不玩套路,反而难以获得流量,被迫要么跟风“挖坑”,要么被市场淘汰。这种“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失衡,让越来越多商家陷入“收割为荣”的畸形认知。 核心症结三:监管的“适配性不足+执行不到位”,是乱象泛滥的根本诱因——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是网络营销市场秩序的真正责任人。一方面,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营销业态迭代,对于“算法诱导”“软广嵌入”“剧本式营销”等新型“坑”,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执法标准;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执行力度疲软,面对海量的网络营销乱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快速查处,导致很多“坑”即便被曝光,也能逃避处罚、卷土重来。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政府监管长期不力,任由营销乱象肆意滋生,持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终必将彻底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动摇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此外,信息不对称的放大、行业自律的缺失,不过是上述核心症结的衍生问题——若三方权责平衡、约束到位,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平台公示、监管要求弥补,行业自律也会在明确的规则约束下逐步建立。 三、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抓准“权责绑定”,强化“成本震慑” 发达经济体对网络营销乱象的治理,核心不是“多管齐下”,而是抓准“权责绑定”和“成本震慑”两个关键,这也是其治理有效的核心所在,值得我国借鉴(而非复制)。 第一,明确平台“第一责任人”权责,杜绝其“甩锅”。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平台对平台内营销行为的“连带责任”——只要平台内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无论平台是否“知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高额罚款、暂停运营甚至吊销资质。这种“权责绑定”,倒逼平台主动加强审核,从源头遏制“坑式营销”,而非被动适配流量逻辑。 第二,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不敢坑”的震慑。发达国家对虚假营销的处罚,不仅是高额罚款,更会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经营、融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让消费者可以低成本联合维权,让商家为“挖坑”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 第三,监管“精准发力”,适配业态迭代。一方面,建立监管与平台的联动机制,要求平台实时上报高风险营销内容,实现“早发现、早查处”;另一方面,针对新型营销业态,及时更新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避免“监管空白”。这种“精准监管”,既避免了过度干预市场,又能有效打击核心乱象。 这些经验的核心,不是“多主体治理”,而是“权责清晰、成本可控”——让每一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挖坑”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 四、破解“坑”的关键,是打破利益闭环,重构权责平衡 综上,中国网络营销的“坑”,关键不是“营销方式不当”,而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监管三方权责失衡,形成了“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且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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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粉VS俄粉:中国社会对俄乌战争的立场分布

俄乌战争进入第三年后,中国社会内部围绕“支持谁”的讨论并未消退。与早期网络舆论中较为激烈的立场表达相比,近两年的民意结构呈现出更复杂、更分化与再平衡的特征。若仅以社交媒体上的“乌粉”“俄粉”对立来理解公众态度,已经不足以反映整体分布。结合2025年公开发布的一份权威调查数据,可以看到更具层次感的图景。 数据来源与样本说明 本文所引用的核心数据,来自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CISS)发布的《2025 Chinese Outlook on International Security》年度民调报告。该调查于2025年7月1–11日、9月5–11日两阶段在线实施,面向中国大陆18岁以上公民,按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分层抽样,共回收2162份问卷,其中有效样本2000份,男女各1000人,样本在年龄、地区、城乡结构上进行控制加权。这意味着,该调查在样本结构上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且报告对2024年数据进行了可比性调整。 责任归因的结构性变化 关于俄乌冲突责任归属,2025年调查出现显著变化。报告指出: — 70.15%的受访者认为“俄罗斯与乌克兰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传播学

制度传播应成为中国国际传播的新范式

在全球传播格局加速重构的时代,中国国际传播应从“讲优势”“讲政策”走向“讲制度”“讲共识”。海南大学毕研韬教授在最新文章中提出“制度传播”理念,主张以制度逻辑为传播核心,通过制度展示构建国际认知信任,推动中国国际传播实现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跃迁。这一思想或将成为新时代中国国际传播的新范式。 作者:刘磊 发布:2026年8月16日 一、全球传播权力格局正面临重构 在全球地缘格局和传播生态深度演化的今天,信息传播早已超越了技术与媒体层面,成为塑造世界秩序的重要力量。谁掌握了传播权,就在一定意义上掌握了认知权、议程权与解释权。21世纪以来,信息流动的方向、速度与密度发生了根本变化,技术、资本与制度共同塑造的传播生态,使国际传播竞争从“话语之争”转向“制度之争”。 中国正处于全球传播权力结构重塑的关键节点。一方面,国家形象的复杂化和议题竞争的多元化,使得国际舆论场日益碎片化;另一方面,西方媒体与智库仍掌握着制度性议程设置权,通过“叙事惯性”与“框架预设”不断塑造中国形象。这种格局造成了一个长期存在的“传播赤字”:中国的事实与成就虽广泛传播,却未必能转化为认知共识与情感认同。 在此背景下,中国国际传播面临两大结构性挑战:一是传播有效性不足——声音虽大,解释力却弱;二是制度解释缺位——我们讲了“做什么”,却未能充分阐明“为什么这样做”。这正是传统“政策外宣”模式的根本瓶颈:它以信息发布为导向,而非制度逻辑为核心,缺乏与国际社会的认知共构机制。 正是在这种语境下,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毕研韬教授在其论文《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理论框架与行动原则》中提出了“制度传播”(Institutional Communication)概念,主张以制度设计与传播行为的互动耦合取代单向度的政策外宣。这一理论的提出,不仅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更体现出中国国际传播理念从“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的跃迁。 二、从“政策外宣”到“制度传播”:范式转型的内在逻辑 自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的对外传播经历了两次范式转型:由政治宣传转向形象叙事,再迈向政策传播。前一阶段以国家形象塑造为核心,侧重情感认同与文化亲和;后一阶段以政策议程为载体,强调制度阐释与议题回应。这两种范式有效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可见度与政策理解度,但随着国际传播格局进入多极化与认知竞争并存的新阶段,单纯依赖形象展示或政策说明已不足以支撑国家话语体系建设的更高目标:重塑全球认知结构。 毕研韬教授指出,“政策外宣”往往把传播内容看作政策的延伸,而非制度的表达。政策是具体的、阶段性的,而制度则是稳定的、结构性的。真正能支撑国家长期认知竞争力的,不是政策层面的动员,而是制度层面的解释。“制度传播”的提出,正是基于这种深刻洞察。它主张以传播行为展现制度逻辑,以传播过程构建制度信任,使传播成为制度建构的前置环节和外化机制。传播目标是“让世界理解中国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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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大学上野千鹤子致辞:努力未必有回报

文/刘悦心 京东大学上野千鹤子教授在2019年入学典礼上的致辞在中国广为流传,影响甚好。 中国网民评论说:“这才是人文教育”;“没有高大上,只有接地气”;“这才是真话”;“这才是真正的教育”。 有些人因这篇致辞而喜欢上教授,喜欢上日本教育和日本,这让国内那些做国际传播的情何以堪? 上野千鹤子教授致辞中最打动中国人的,是下面这段话: 你们一路坚信“努力必有回报”才走到了今天,但前方等待你们的却是一个“努力也未必有回报”的社会。你现在之所以觉得“努力一定有回报”,那是因为至今为止,你所处的环境始终鼓励着你,推动着你,有人牵着你的手引领前行,更有人认可你的付出,不吝赞美。但这世上,有人拼尽全力却得不到回报,有人想努力却无力挣扎,更有人因过度拼搏而身心俱疲。所以请不要将你们的努力仅仅用于让自己脱颖而出,不要用得天独厚的环境与卓越的能力,去贬低那些不如你们幸运的人,而应该发挥这些努力来帮助他们。最后,请你们不要逞强,勇敢承认自己的弱点,与他们互帮互助,彼此扶持。 问题是:为什么如此质朴的话,会打动这么多中国人? 中国大学的入学致辞,有几篇能传出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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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藏族朋友新年快乐! Happy Losar!

今天是藏历新年(Losar,洛桑),祝全球藏族朋友Happy Losar !Tashi Delek ! 藏历新年是藏族一年中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相当于汉族的春节,通常在公历2月至3月之间,具体日期依据藏历计算。 藏历新年的起源 藏历新年起源于 吐蕃时期,最早是与农耕祭祀相关的节日,后来逐渐融入藏传佛教的元素,成为一个兼具宗教、文化和社会意义的节日。 藏历新年主要习俗 庆祝活动一般持续 15天,但最隆重的仪式集中在前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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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开战不可避免”,马英九真说过这话?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马英九说过这话。 文/毕研韬 近一段时间,在中文舆论场中反复出现一种说法:马英九在接受韩国《朝鲜日报》采访时称,“两岸开战不可避免”。这一表述被频繁引用,用以证明台海冲突的“必然性”,甚至成为部分讨论中的前提性判断。然而,马英九真说过这句话吗? 一、从“广泛流传”到“可被核查” 在信息高度密集的传播环境中,“很多媒体都在说”常常被等同于“事实已经成立”,但在新闻与学术规范中,一项基本原则始终成立:判断是否真实,不取决于传播规模,而取决于是否存在可核验的原始来源。 基于这一原则,笔者对相关说法进行回溯,发现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几乎所有中文媒体报道都指向同一来源表述——“韩国《朝鲜日报》采访”,但报道并未提供原始采访链接、原文截图或可查的韩文文本。报道之间高度同质,呈现明显的转引特征,却难以看到独立核实的痕迹。 二、《朝鲜日报》原始报道是否存在? 围绕“2023年6月马英九接受《朝鲜日报》采访”这一说法,进行针对性检索后,目前可以确认的是: 第一,在《朝鲜日报》官方网站及其可检索的韩文、英文内容中,未能找到对应采访全文或相关报道。 第二,在国际主流新闻数据库、通讯社资料以及其他韩国主流媒体(如《中央日报》《东亚日报》)中,也未发现交叉引用或转载该采访的记录。 第三,现有中文报道中所引述的所谓“原话”,无法回溯到任何可验证的一手文本。 换言之,截至目前,这则被反复提及的“韩媒采访”,在公开可核查层面并不存在可靠的原始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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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台认知战的三个新特征

认知战的目标不只是“让对方相信什么”,还包括“让对方怀疑什么”,进而削弱对方社会形成共同判断的能力。 作者:毕研韬  发布:2026年8月20日 美国外交政策研究所(FPRI)亚洲项目近日发表文章《中国对台“认知战”行动手册》(Inside China’s Cognitive Warfare Playbook Against Taiwan),作者Bram Wells。文章从灰色地带竞争、社会裂缝以及人工智能等多个角度,分析其所称的北京对台认知战新变化。 一、从传统信息战走向“灰色地带”认知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