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核心症结二: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陷入“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其通过“坑式营销”获得的收益。即便被查处,大多只是罚款了事,且罚款金额远低于其非法所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诚信经营的商家,因不搞噱头、不玩套路,反而难以获得流量,被迫要么跟风“挖坑”,要么被市场淘汰。这种“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失衡,让越来越多商家陷入“收割为荣”的畸形认知。 核心症结三:监管的“适配性不足+执行不到位”,是乱象泛滥的根本诱因——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是网络营销市场秩序的真正责任人。一方面,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营销业态迭代,对于“算法诱导”“软广嵌入”“剧本式营销”等新型“坑”,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执法标准;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执行力度疲软,面对海量的网络营销乱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快速查处,导致很多“坑”即便被曝光,也能逃避处罚、卷土重来。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政府监管长期不力,任由营销乱象肆意滋生,持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终必将彻底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动摇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此外,信息不对称的放大、行业自律的缺失,不过是上述核心症结的衍生问题——若三方权责平衡、约束到位,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平台公示、监管要求弥补,行业自律也会在明确的规则约束下逐步建立。 三、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抓准“权责绑定”,强化“成本震慑” 发达经济体对网络营销乱象的治理,核心不是“多管齐下”,而是抓准“权责绑定”和“成本震慑”两个关键,这也是其治理有效的核心所在,值得我国借鉴(而非复制)。 第一,明确平台“第一责任人”权责,杜绝其“甩锅”。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平台对平台内营销行为的“连带责任”——只要平台内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无论平台是否“知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高额罚款、暂停运营甚至吊销资质。这种“权责绑定”,倒逼平台主动加强审核,从源头遏制“坑式营销”,而非被动适配流量逻辑。 第二,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不敢坑”的震慑。发达国家对虚假营销的处罚,不仅是高额罚款,更会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经营、融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让消费者可以低成本联合维权,让商家为“挖坑”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 第三,监管“精准发力”,适配业态迭代。一方面,建立监管与平台的联动机制,要求平台实时上报高风险营销内容,实现“早发现、早查处”;另一方面,针对新型营销业态,及时更新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避免“监管空白”。这种“精准监管”,既避免了过度干预市场,又能有效打击核心乱象。 这些经验的核心,不是“多主体治理”,而是“权责清晰、成本可控”——让每一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挖坑”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 四、破解“坑”的关键,是打破利益闭环,重构权责平衡 综上,中国网络营销的“坑”,关键不是“营销方式不当”,而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监管三方权责失衡,形成了“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且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2026-04-11文/陈晓明 海南自贸港将在2025年底前封关运作,届时将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在当前地缘政治博弈加剧背景下,海南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制度设计,同时受到国际认知环境的深刻影响。优化国际传播路径、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已成为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 近日,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教授毕研韬在《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刊文指出,应以“制度传播”取代传统的“政策外宣”,探索一条深度嵌入全球治理进程的国际传播新路径。他提出,国际传播不应止于“讲政策”,而应通过“制度性叙事”,展示中国制度如何有效治理复杂问题,如何为世界提供公共产品。 制度性叙事的核心,是让国际受众“看见”制度背后的逻辑与效果,而不是一味灌输政策信息。传播者应进入对方文化语境,用中性语言、第三方平台和数据支持讲述海南故事,实现制度经验的软性嵌入与价值共鸣。 这篇文章题为《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理论框架与行动原则》。文章认为,制度传播不仅能增强海南自贸港的国际认知安全,也有助于打造中国地方国际传播的示范区。
2025-07-22The future of Taiwan has long been the subject of two sharply...
2026-06-01When people discuss risks in the Taiwan Strait, attention is usually directed...
2026-05-23文/毕研韬 近年来,中国部分高校取消或合并外语专业,理由多集中于就业率、学科整合与资源配置效率。从技术层面看,这似乎是一次理性调整,但若将其置于社会分层与国家认知能力的长期结构中审视,其影响远超教育领域。 第一,这一调整对不同社会阶层的影响高度不对称 对于上层家庭而言,外语能力早已不主要依赖国内高校体系。通过国际学校、海外学习与生活,子女在认知形成阶段便完成了与世界的直接连接。外语在这里并非“一门专业”,而是环境。这一群体事实上已经通过海外环境形成了自己的世界理解能力,不再依赖国内高校体系,所以国内高校是否保留外语专业,对其影响有限。 然而对于普通家庭,高校外语专业长期扮演着一种公共入口的角色——以相对可控的成本,进入世界知识体系、接触原始信息、形成跨文化理解。一旦这一通道被系统性削弱,外语能力便会从公共资源转化为私人资本。其结果并非简单的教育选择变化,而是世界理解能力的阶层固化,认知会被外包。 第二,削弱外语专业的风险不会立即显现,但会在中长期改变社会的认知结构 外语的价值不在“会不会说”,而在是否具备直接接触外部世界的能力。当系统性外语训练萎缩,社会对世界的认知将越来越依赖翻译、转述与二手解释。信息并不会减少,但判断权趋于集中,纠错机制变慢,对外部世界的理解也更容易被情绪化、标签化与内部叙事所替代。 这类影响具有显著的时间滞后性:短期内,对外交往照常运转,但十年之后,能够直接阅读、比较、验证国际信息的中间层减少,社会整体更容易陷入认知回音室,对外误判的成本也随之上升。 第三,把“精英全球化”与“公共认知收缩”并置,问题才真正显现 当上层社会通过海外生活自主形成对世界的理解能力,而公共教育体系又同步收缩面向世界的训练能力,一个“双重世界结构”便逐渐形成:少数人直接生活在世界之中,多数人通过转述来“理解世界”。长期来看,这不仅加剧社会内部的认知分化,也会提高政策沟通与社会共识形成的难度。 需要强调的是,这并非主张外语专业必须原样保留,更非否定结构调整本身。关键在于:在一个深度嵌入全球体系的大国,是否仍保留足够广泛、制度化、面向普通人的世界理解通道。 如果外语能力成为主要依靠私人资源获得的能力,其代价最终不会仅由某个专业或某一代学生承担,而会体现在国家整体的认知弹性与长期风险管理能力中。
2026-01-03国际传播需要的不只是“外国面孔”,更是能够完成文化转译、建立认知连接并获得长期信任的传播能力。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9日 近日,敦煌市拟聘用美国青年古爱华(Edward Kuperman)担任融媒体主播,引发网络热议。 支持者认为,国际传播需要突破文化边界,外国传播者熟悉海外受众的语言习惯和思维方式,有助于中国文化实现更有效的跨文化传播。质疑者则提出,敦煌文化博大精深,一个并非敦煌学专家的外国青年,是否具备讲述敦煌的权威性?一个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投入资源聘请外国主播,是否符合公共资源使用逻辑?相关程序是否规范?此外,其个人经历也引发了安全方面的讨论。 这场争论触及中国国际传播发展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国际传播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传播者?外国身份能够带来多少传播优势?又有哪些局限? 一、敦煌国际传播:从“知名度”走向“理解力” 敦煌具有天然的国际传播价值。 作为丝绸之路上的重要文化遗产,敦煌本身就是东西方文明交流的重要象征,但它并不是一个缺少国际知名度的普通地方文化资源。 因此,敦煌国际传播面临的真正挑战,并不是简单回答:“世界知道敦煌吗?”而是“世界理解敦煌吗?”...
2026-07-29文/毕研韬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ODNI)每年发布《年度威胁评估》(Annual Threat Assessment, ATA),旨在向国会报告其所关注的国际安全与战略趋势,其中的涉华内容属于美方情报界内部评估与观点,而非客观事实本身。本文基于ATA 2025公开版本,对其中涉华内容进行梳理,并严格以“美方认为”“报告指出”等方式呈现其原始表述。 一、美方总体定位:从强调竞争到关注长期结构性互动 根据ATA 2025,美国情报界在涉及中国议题时,仍沿用“主要竞争对手”(major competitor)之描述,体现了美方从自身角度出发所关注的长期战略议题。 报告中提及,中国在科技、经济规模、部分产业链能力等方面的进展,是促使美方将竞争视为长期议题的重要背景之一。 报告强调,这种竞争并非短期变化,而是“结构性因素”在持续作用。...
202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