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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营销为什么这么多“坑”?

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核心症结二: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陷入“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其通过“坑式营销”获得的收益。即便被查处,大多只是罚款了事,且罚款金额远低于其非法所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诚信经营的商家,因不搞噱头、不玩套路,反而难以获得流量,被迫要么跟风“挖坑”,要么被市场淘汰。这种“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失衡,让越来越多商家陷入“收割为荣”的畸形认知。 核心症结三:监管的“适配性不足+执行不到位”,是乱象泛滥的根本诱因——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是网络营销市场秩序的真正责任人。一方面,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营销业态迭代,对于“算法诱导”“软广嵌入”“剧本式营销”等新型“坑”,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执法标准;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执行力度疲软,面对海量的网络营销乱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快速查处,导致很多“坑”即便被曝光,也能逃避处罚、卷土重来。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政府监管长期不力,任由营销乱象肆意滋生,持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终必将彻底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动摇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此外,信息不对称的放大、行业自律的缺失,不过是上述核心症结的衍生问题——若三方权责平衡、约束到位,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平台公示、监管要求弥补,行业自律也会在明确的规则约束下逐步建立。 三、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抓准“权责绑定”,强化“成本震慑” 发达经济体对网络营销乱象的治理,核心不是“多管齐下”,而是抓准“权责绑定”和“成本震慑”两个关键,这也是其治理有效的核心所在,值得我国借鉴(而非复制)。 第一,明确平台“第一责任人”权责,杜绝其“甩锅”。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平台对平台内营销行为的“连带责任”——只要平台内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无论平台是否“知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高额罚款、暂停运营甚至吊销资质。这种“权责绑定”,倒逼平台主动加强审核,从源头遏制“坑式营销”,而非被动适配流量逻辑。 第二,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不敢坑”的震慑。发达国家对虚假营销的处罚,不仅是高额罚款,更会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经营、融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让消费者可以低成本联合维权,让商家为“挖坑”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 第三,监管“精准发力”,适配业态迭代。一方面,建立监管与平台的联动机制,要求平台实时上报高风险营销内容,实现“早发现、早查处”;另一方面,针对新型营销业态,及时更新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避免“监管空白”。这种“精准监管”,既避免了过度干预市场,又能有效打击核心乱象。 这些经验的核心,不是“多主体治理”,而是“权责清晰、成本可控”——让每一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挖坑”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 四、破解“坑”的关键,是打破利益闭环,重构权责平衡 综上,中国网络营销的“坑”,关键不是“营销方式不当”,而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监管三方权责失衡,形成了“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且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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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警惕坠入“双盲”陷阱

文/毕研韬 在大多数社会中,决策者依赖“内参”系统(大致相当于西方语境中的情报系统)了解世界态势,而老百姓则依靠大众传播(含社交媒体)来感知环境变化,而如果内参系统和大众传播的过滤功能继续增强,那么决策者和老百姓对环境的认知都会失真和扭曲,决策就会进入盲目状态。这种现象我称之为“认知双盲”。 在特定时区空间内,信息流量的大小和方向,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繁荣。这是我反复唠叨了数十年的一个道理。过于精密的信息过滤,大概率会导致“反噬”。鉴于此,2013年11月14日我在香港《文汇报》第20版发文疾呼:“隐情不报猛于虎”。那时还血气方刚,还想指点江山。 中国文人志士自古就面临“‌得君行道”和“‌觉民行道‌”的选择,而老毕自称为“传播学布道者”和“播火人”,是因为我现在更看重民智提升的历史意义。不过早在2002年,我在考文垂大学学习时,就意识到了信息开放应以渐进方式进行,否则会引发认知混乱乃至更严重的社会后果。但是,渐进不是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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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布2025《国家安全战略》: 对华定位调整,台湾成焦点

文/毕研韬 2025年12月,美国发布新版《国家安全战略》(NSS),这是特朗普第二任期的一份核心战略文件。新战略在外交、安全、经济与供应链政策等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其中“中国”被提及21次,“台湾”被提及8次。 一、新版NSS的总体架构:现实主义回归+国力优先 新版NSS核心理念是:实力为本、利益优先,同时兼顾安全和国力的整体布局。主要特征包括: 1.“核心国家利益+国力基础”重构:战略强调美国必须恢复其产业基础、供应链自主、关键技术领先与军事优势。经济安全、技术优势、工业复兴被提升为国家安全基础。 2.“灵活现实主义”(Flexible realism):与过去强调价值输出、民主推广不同,本次报告放弃了广泛输出民主与人权制度的目标。文件明确表示,美国将“寻求与各国建立良好的和平商业关系,而不强加不同社会制度或传统”。  3.战略重心转移与安全威胁重新排序:报告对欧洲、传统多边机制的关注大为减少,对西半球、拉美的关注上升,同时把印太地区、供应链安全、技术竞争、地缘对抗等列为核心领域。 二、对华(含台湾)政策:从结构性竞争到多维战略配置 报告中,“中国”与“台湾”出现频次高(分别为21次、8次),足见其在2025版NSS中的重要性。与以往相比,新版安全战略有以下主要变化: 1.将中国定义为“结构性对手/全面战略竞争者” 报告指出,美国过去对华的“市场开放+规则基础秩序”假设失败。它明确批评:过去三十多年对华接触政策“让对华经济依赖加深,却未能让中国融入由美国主导的规则秩序”,反而让中国“更富、更强”。报告将中国崛起视为对美国长期利益与全球秩序的系统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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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的全球意义

中国宪法保障下的工程合法性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开工成了一个标志性事件。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刘华教授指出,这项工程完全符合中国宪法框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西藏自治区作为中国省级行政区在法定范围内进行的自主项目。国家为此项目投入了大约1.2万亿元人民币。 推动区域合作与清洁能源发展 四川师范大学华西边疆研究所孙勇教授强调,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不仅是中国清洁能源发展的里程碑,更为南亚地区提供了跨境电力贸易新机遇。通过跨境电力输送,工程可协助解决南亚地区旱季电力短缺问题,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并促进包括设备制造与金融服务等多领域的合作。 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谢波教授从区域经济合作的角度进一步补充,项目能够通过现有和新建的电力互联项目,如尼中400kV跨境线路和海底电缆,加速南亚电网的互联,推动整个南亚区域的电力共享与绿色金融合作。 生态与灾害管理的协同效应 在生态保护和自然灾害管理方面,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为南亚国家带来了显著益处。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刘华教授解释道,工程通过分期调蓄,将高原汛期的骤增水流转化为可控出流,从而显著削弱洪峰,并为下游地区提供更稳定的水文背景。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张林副教授提到,通过升级现有的中印水文数据共享机制,工程的实时监测系统将为流域的联合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国际法与区域合作的推进 在国际合作方面,张林副教授强调,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积极对接国际水法,特别是《1997年国际水道非航行用途法公约》的“合理公平利用”原则和“无重大损害”原则。通过这一机制,中国与孟加拉国、印度等邻国的合作将更加顺畅,为未来的跨国流域协议奠定法律信任基础。 此外,刘华教授还指出,项目所产生的零碳电力将为南亚国家提供绿色能源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地区电力池的气候适应能力,并促进跨境绿色电力输送与市场机制的探索。 展望未来的区域合作 随着工程的逐步推进,它将为中国与南亚国家的长期合作提供坚实的基础。西藏民族大学狄方耀教授表示,作为“十四五”清洁能源布局的旗舰项目,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将通过现代化的电力传输和灾害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中国与南亚国家在能源、生态和灾害管理领域的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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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锡安教会:一个进入中美议题的中国家庭教会

随着美国总统特朗普即将访华,宗教与人权议题再次进入中美舆论场。 文/唐摩崖  发表时间:2026年5月12日 特朗普近日表示,他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会面时,将讨论对台军售、黎智英案以及“锡安教会领袖金明日”等问题。 相比黎智英,很多中国公众对“金明日”以及“北京锡安教会”并不熟悉,但在美国宗教自由组织、保守派政治圈以及国际人权网络中,北京锡安教会近年来已成为一个具有象征性的中国家庭教会案例。 某种程度上,它已经从一个中国城市宗教组织,逐渐进入中美关系的话语体系。 什么是北京锡安教会? 这里所说的“锡安教会”,特指北京的Zion Church。 它并不是一个全球性宗教组织,也不是某种跨国教会总部,而是中国城市家庭教会体系中的一个新兴教会。 “锡安”(Zion)原本是《圣经》中的宗教概念,象征神圣之地与信仰共同体。因此,世界很多国家都存在名为“Zion Church”的教会,它与政治意义上的“犹太复国主义”(Zionism)并不是同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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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宣布撤销部分中国留学生签证

2025年5月28日,美国国务卿卢比奥发布声明,宣布对中国学生实施签证限制措施。声明全文如下: “在特朗普总统的领导下,美国国务院将与美国国土安全部合作,大力撤销中国学生的签证,包括那些与中国共产党有关联或是在关键领域学习的中国学生。我们还将修订签证标准,对今后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所有签证申请加强审查。” 该声明的英文全文如下: “Under President Trump’s leadership, the U.S. State Department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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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海南自贸港国际互联网接入成本的建议

建议人:毕研韬 摘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国际互联网接入成为国际舆论与市场观察的焦点之一。国际互联网接入的可及性、成本水平与制度稳定性,已被视为检验海南营商环境甚至制度开放水平的一个关键指标。鉴于此,建议海南采纳“信息高速公路”理念,把国际互联网接入视为建设“海南信息高速公路”的关键举措、优化海南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为此,建议海南采取更加大胆的普惠性措施。 一、国际互联网接入是海南自贸港的“关键变量” 在数字经济时代,国际互联网接入已不再是单纯的通信技术问题,而是深度嵌入跨境贸易、数字服务、科技创新、人文交流与国际协作的基础性制度条件。1993年,美国克林顿政府提出“信息高速公路”概念,大力推动建设高速、广泛的数字网络,使信息可以像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一样快速流通,从而推动经济、教育、政府和社会服务的发展。 对于以“高水平开放”为目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信息跨境流动的效率与成本直接决定其在全球要素配置体系中的位置。封关运作后,国际社会与市场主体对海南自贸港的关注焦点,已从“是否封关”转向“是否真正便利”。在这一语境下,国际互联网接入的价格、可获得性与制度透明度(可信赖性),已成为外界衡量海南自贸港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制度探索已启动,但存在诸多问题 海南已通过海南国际数据综合服务中心(HIDCSC)等机构,为在海南注册并运营的企业员工提供有限度的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移动端Global Connect等方案。相关政策标志着重要的制度突破,引发国际舆论关注。但从执行层面看,目前存在较多问题。 2025年12月18日《德国之声》就海南封关发表文章称,据包括台湾《风传媒》在内的媒体报道,“虽然海南已为岛内企业开放了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但部分初创企业反映,目前仍存在‘费用高昂、流程复杂、访问受限’等问题,实际体验尚待优化”。[1]2025年12月30日,印度ChiniMandi(一家面向全球甘蔗糖行业的新闻与信息平台)发表专门文章报道海南国际互联网举措。文章指,海南的“互联网审查依然存在”“尚未实现不受限制的互联网接入”。该文称,“分析人士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依然缺位”。[2]《亚洲技术快讯》同样认为,海南的互联网接入仍然高度受控,难以被视为中国互联网治理逻辑的根本性改变。[3] 具言之,海南的国际互联网接入存在如下问题: (一)接入对象具有明显选择性。目前政策主要面向在海南注册并运营的企业员工(国际观察者称之为“白名单制”),而外国游客、到海南出差的国际公司员工、外国自由职业者、科研与内容创作者尚未被纳入。 (二)审批周期较长。据香港《南华早报》[4]报道,海南的这项业务审批可能长达5个月,这在跨境数字业务中意味着显著的不确定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