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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政策新信号:一份国会报告透露的变化

2026年6月,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发布报告Report on the PRC’s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and Malign Influence in 2025《2025年中国跨国压制与恶意影响报告》。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4日 表面看这是一份专题研究报告,但如果置于近年来美国涉华政策演变的大背景下观察,那么真正值得研究的不是报告提出了哪些具体案例,而是美国政策界正在重新理解中国。 一、一份值得关注的国会报告 CECC成立于2000年,由美国国会和行政部门共同组成,长期关注中国相关议题。虽然委员会本身并不直接制定外交政策,但其研究报告往往能够反映美国政策界的重要思考方向,并对后续立法和政策讨论产生影响。 这份报告以“跨境压制”和“恶意影响”为核心主题,系统梳理了美国方面所关注的一系列涉华议题,包括中国统一战线工作、海外华人社群活动、中国海外影响力建设、媒体传播与信息活动、学术与教育交流、社交媒体平台传播等。 这些内容过去往往分别出现在不同领域的研究和政策文件之中,但在这份报告中,它们被纳入同一个分析框架进行讨论。 这一变化本身值得关注,因为它表明,美国政策界已经不再将这些问题视为彼此独立的现象,而是开始尝试用统一的逻辑进行解释。 二、这份报告传递了什么信号 与具体案例相比,这份报告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它所反映的认知框架变化。 过去十余年,美国涉华讨论经历了明显的演变过程。 早期讨论主要集中于贸易、投资和产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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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强迫劳动”,与中国人理解的不同

“强迫劳动”,是一个劳动法概念,还是一种国际贸易规则?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日 近年来,美国以“强迫劳动(Forced Labor)”为依据,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限制,尤其是在新疆相关产品问题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事实上,同样是“强迫劳动”四个字,美国政策中的含义,与中国人的理解并不一致。 在美国,“强迫劳动”不只是劳动法概念,而是嵌入贸易、人权、供应链治理乃至外交政策之中的法律工具。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区分法律定义、政策实践以及国际争议三个层面。 一、美国法律中的“强迫劳动”是什么? 美国法律关于“强迫劳动”的定义主要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并被写入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07条(19 U.S.C.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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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庞德伟(David Perdue)大使:共同开启中美交流新篇章

尊敬的庞德伟大使阁下: 祝贺您被任命为美利坚合众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在当前中美关系处于十字路口的关键时刻,您的到任具有非凡意义。我诚挚地希望,您在华履职期间,能够秉持洞察力、勇气与建设性的对话精神,推进两国之间的交流与理解。 作为一名国际传播研究者、《无界传播》总编辑,我长期关注中美之间叙事格局的演变。我们所面临的诸多挑战,不仅仅源自战略利益的分歧,更深层地根植于认知错位与叙事不对称。我所从事的工作正是致力于打破固有认知边界,探索不同文化之间更深层次的互鉴可能。 您在国际商业领域的卓越经历,以及对亚洲文化的长期接触,使您具备了一个难能可贵的独特视角。我相信,这些经验不仅将帮助您从容应对外交复杂性,也将助您更深入地倾听来自中国社会的多元声音——那些超越政治标签与意识形态框架的真实表达。 如有机会能为促进相互理解贡献绵薄之力——无论在学术、专业还是认知层面,我都将不胜荣幸,愿与您交流,分享我对中美交流的观察与思考。 期待您在未来使命中,以坚定的步伐和卓越的智慧书写新篇章。 此致敬礼! 毕研韬 《无界传播》总编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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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美西方的人权理念与实践差异

文/毕研韬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国际社会首次以共同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自此,12月10日被确立为世界人权日。这一节日不仅具有纪念意义,也为全球各国提供了讨论和反思人权理念与实践的契机。 一、人权的概念与基本内涵 在国际法框架中,“人权”指每一个人因其作为人而享有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具有普遍性、不可剥夺性、相互依存性与不可分割性。国际人权体系的核心文件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它们为各国提供了共同的原则基础。 从类型上看,人权通常分为三类: 值得注意的是,人权的内涵是历史性建构的产物。国家是正式制定者,但民间社会、公众呼声、社会运动与学术讨论都在持续推动人权的扩展和演化。从第一代人权(自由权、政治权)到第二代(经济、社会、文化权),再到第三代(发展权、环境权等),体现了人权内容不断拓展的趋势。 二、中国的人权理念与实践 “中国的人权”并非单一概念,而是一个多层、多源、动态演化的生态系统。 1. 国家视角:发展权和生存权优先 中国政府在官方文件和外交表述中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政府承担实现这些权利的主导角色,通过经济发展、减贫、教育普及和医疗保障等改善民生;社会稳定被视为人权实现的前提条件。 这种理念有历史逻辑基础:在长期面临贫困与社会动荡的背景下,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发展机会被置于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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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议题外溢:部分国家将其纳入自身利益结构

作者:毕研韬 时间:2026年6月5日 近年来,台湾议题的国际属性正在发生一种值得警惕的结构性变化:其影响范围不再主要局限于传统的西太平洋地缘空间,而是逐渐外溢至更广泛的印太乃至跨大西洋体系。一些原本与台湾距离较远的国家,包括部分欧洲国家,也开始在政策表述、安全评估甚至实际行动中,将台湾议题纳入自身利益与风险结构之中。这一变化并非单一事件驱动,而更接近一种持续累积的机制性转型。 一、从区域议题到跨区域议题 在较长时间内,台湾问题主要被理解为东亚安全结构中的核心变量,其分析框架集中于中美关系与西太平洋军事平衡。然而,随着全球供应链高度一体化,以及海上通道安全化上升,台湾议题的外部性开始显著增强。 这种外部性首先体现在经济层面。半导体产业链的全球分布,使台湾在高端制造环节中具有关键节点地位。由此带来的不是单一节点的产业依赖,而是跨区域产业系统的结构性关联。一旦相关链条出现扰动,其影响将跨越地理界限,直接传导至欧洲、日本及其他高度工业化经济体。 其次,海上通道与能源运输体系的安全问题,使台湾周边海域的稳定性开始被纳入更广泛的全球安全计算之中。台湾议题不再仅仅是“区域冲突风险”,而逐渐呈现为“全球系统稳定变量”。 二、利益结构的重新配置 在这一背景下,一些国家开始调整其对台湾议题的政策定位。从传统的“关注”或“表态”,逐步转向更具结构性的“利益嵌入”。 所谓利益嵌入,并非指直接介入冲突,而是指将台湾相关风险与本国关键利益领域进行制度化关联,包括安全战略评估、供应链韧性设计以及联盟协作机制等。 日本在安全政策中的变化较为典型。围绕西南诸岛安全与海上通道保障,其战略文件中对台海稳定的关注程度显著上升,并将其纳入国家安全整体评估框架之中。澳大利亚则更多从印太秩序与海上规则体系的角度,将台海稳定视为区域战略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部分欧洲国家开始以“印太战略”或“全球供应链安全”为入口,将台湾议题纳入其对外政策讨论与行动之中。这种纳入体现为风险评估、技术依赖、经济安全政策结构性调整,甚至直接军事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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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涉藏政策新变化:国际传播进入法律框架

2024年7月12日,美国《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Promoting a Resolution to the Tibet-China Dispute Act)正式生效,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8日 从国际传播角度观察,这部法律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涉藏历史叙事和公共信息开始纳入美国法律政策框架。 这一变化虽然并未立即带来大规模政策调整,却反映出美国涉藏政策关注重点的进一步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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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怎样的国际传播专家

作者:万佳葆 中国国际传播的底层逻辑是什么?这对中国和世界已产生什么影响?这种效果是中国想要的吗?谁在为中国的国际传播出谋划策?这是前些年我和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毕研韬教授讨论过的话题。他直言,“不是我们国际传播专家在支招,至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传播专家的建议”。这个断言让我有些吃惊:是谁凌驾于中国的国际传播专家群体之上? 在我眼里,毕教授是当今中国最懂国际传播的专家之一,是当今中国亟需的国际传播人才。大学时他主修英国语言文学,深入研究了西方文化。随后他赴英国和爱尔兰深造,系统学习了西方传播学理论。之后数十年他在国内坚守专业教学与研究,研究领域围绕国际传播有序拓展,与时俱进直到今天的AI传播。他是中国大陆战略传播理论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所以我一直坚信,他是合格的跨文化桥梁、跨文明使者。 更难得的是,他道术兼修:不仅理论功底深厚,而且具有很强的行动力。几十年来,他多次在媒体兼职或挂职,深入了解体制内规则。他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台海局势、南海争端、民族宗教问题、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传播都进行了深度调研,且身体力行地开展传播实践。他在2009年为中国解救被索马里海盗劫持的“德新海”号远洋货轮提供了精准的专业支持。鉴于此,我对他的结论深信不疑。 国内国际传播领域本就良莠不齐。2021年“5.31讲话”后,国际传播研究在国内急剧升温,吸引了一些领域外专家跨界涌入。这些人中长袖善舞者更容易抢占显要位置。问题是,有些人对国际传播的本质与规律以及国际传播生态的理解相当肤浅。我曾和毕教授聊起一位炙手可热的跨界专家。他非常严肃地说,关于国际传播,此人的任何建议如被中央采纳,都将贻害无穷。 为探索中国语境下的传播边界与规律,2024年4月毕教授带领团队在上海创建了一家传播公司,上线了一个新型网站《上海第三只眼》。他将其定位为“人类传播试验新平台”,并精心设计了使命愿景、栏目结构、编辑方针,为之撰写了创刊词。该网站按照他的专业理念设计和运营,旨在测试他平生所学,为日后创建更大平台做准备。显而易见,他已不再单纯地做学问,而是已蜕变为一位拥有高远目标的行动者。 毕教授深谙人类历史上的各种传播手段,从告知、激励、说服、引诱、操纵,到抹黑、欺骗、威胁、辱骂,但他坚持认为告知是最佳传播方式,并反对常规行为体使用“地下”手段。高烈度的手段只能在特殊情况下,由非常规机构去实施。他建议在常规主体和非常规主体间建立“防火墙”。传统意义上的传播依赖于公信力,所以要像爱惜生命一样去培育自己的公信力。 针对中国的国际传播现状,毕教授曾指出,必须正视新闻、宣传与传播的异同,平衡政治正确与技术正确的关系。为此他多次呼吁厘清决策者、咨询者、管理者和实施者之间的边界,切实尊重传播规律和传播人才。他认为,提升决策者鉴别人才含金量的能力是当今中国官员面临的一大考验。 实施国际传播的前提是准确系统地理解目标区域的环境,包括人文地形和人类动力系统。前者指地理环境、历史、经济、社会、信仰、价值观、社会成员的互动规则等,后者包括决策系统、影响系统,以及人们的期望、恐惧等诉求。毕教授强调,理解环境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和宽松的信息传播环境。精英和大众都要尽可能理解真实的国内外环境,否则就会误导认知。 培养国际传播人才是提升国际传播效能的关键,然而毕教授对此很不乐观。他说,国内相关教育堪忧,更糟糕的是,精英和社会对此并不知情。他曾和同行讨论过,大家的共识是国内既懂国际传播又懂教育的帅才屈指可数。他曾指出,一名称职的国际传播教师应具备四点:系统掌握现代传播理论;谙熟国际政治理论;熟悉国际传播生态(含国际关系现状);具有一定的国际传播实践经验。对照分析,国内称职的国际传播专家数量远远不够。 在具体实践层面,毕教授提出,中国的传播学概念要尽快从1.0升级到2.0。他创造性地提出了“有组织的信息操纵”及“意识形态浓度”来分析中国的传播实践。他还提出,改善国内现状、提高国民幸福感,是最有效的国际传播。他反复呼吁要深度融合行动与信息两种传播介质。 我赞赏毕教授以传播来促进社会和解、世界和平、人类进步的理念,欣赏他逆势而起的行动力。如能负起更大使命、吸纳更多能量,他完全能凭籍团队的努力,促使社会检视中国的国际传播现状。这是改变的前提,而这种改变对中国和世界都有益。他说,在国内默默耕耘的国际传播学者众多,他们在中国国情下努力地普及传播学知识。他们是时代的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