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本地媒体”被批量伪造,信息治理的对象就从内容本身,转向平台结构。
文/毕研韬 2026年4月30日发布
一、事件概况:6个“本地媒体”网站被集中屏蔽
2026年4月,新加坡政府通过Infocomm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联合相关部门,要求本地互联网服务商屏蔽6个网站的访问。这6个网站分别为:singaporeheadline.com、singaporeweek.com、singapore24hour.com、nanyangweekly.com、singaporebuzz.com以及sgtimes.com。
这些网站在形式上具备典型新闻媒体特征:栏目完整、页面规范,并持续更新涉及新加坡与国际事务的内容。然而,监管机构认定其并非真实的新加坡媒体,而是“伪装为本地媒体的非真实网站”。此次行动并非针对个别内容,而是对一组具有相似特征的网站进行集中处置。
二、运作方式:以“本地化外观”构建可信度
从公开信息看,这批网站在运作策略上具有明显一致性。
在命名层面,普遍使用“Singapore” “Nanyang”等具有地域指向的词汇,使其看上去很像新加坡本地媒体。
在内容层面,大量转载The Straits Times、Channel NewsAsia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在部分情况下标注为原创,从而构建“可信来源”的外观。
在技术层面,这些网站在注册时间、基础设施及登记信息上存在相似性,包括地址信息无法核验等问题。这些迹象表明,其更可能属于统一组织下的网络化平台,而非独立媒体机构。
三、网站背景:存在境外特征,但未被指向特定国家
关于这些网站的来源,目前公开信息仍然有限。
新加坡官方在说明中使用的是“境外势力”“潜在敌意信息活动”等表述,并未点名任何具体国家。与此同时,部分披露显示,这些网站的注册与技术路径涉及境外主体,且地址信息存在不实情况。这些线索可以支持一个基本判断:其运营主体很可能不在新加坡本地。
但需要强调的是,截至目前,包括The Straits Times、Channel NewsAsia以及《联合早报》在内的主流媒体报道中,均未提供将这些网站与某一具体国家直接关联的证据。因此,从可验证信息出发,其归属仍处于不确定状态。
四、法律依据:基于“可访问性”的监管权
一个关键问题是:既然这些网站不在新加坡注册或运营,为何仍会被屏蔽?
新加坡的法律框架并不以“注册地”为唯一依据。根据《广播法令》(Broadcasting Act)及相关监管实践,只要内容或服务可以被新加坡公众访问,即可进入监管范围。
在这一框架下,Infocomm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可以要求本地互联网服务商阻断对特定网站的访问。这种方式针对的是“接入层”,即控制用户是否能够访问相关网站,而非关闭网站本身。即使网站位于境外,其对本地信息环境的影响能力仍可被限制。
五、治理逻辑:从内容问题转向结构风险
此次行动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监管重点的转移。
传统的信息治理主要围绕内容本身展开,例如信息是否虚假、是否违法。在本案中,监管机构关注的则是平台的结构属性:
这些网站是否通过系统方式伪装为本地媒体;是否具备规模化吸引受众的能力;是否可能在特定情境下被用于集中传播信息。
官方给出的理由并不在于其已经造成明显危害,而在于其可能被用于“敌意信息活动”。因此,干预发生在风险尚未显性化之前,属于一种前置性治理。
六、问题延伸:媒体“本地性”的技术性生成
这一事件反映出一个更深层的变化:在数字传播环境中,“媒体是否属于某一国家”已不再完全由物理位置或注册信息决定。
通过名称、界面与内容结构的组合,一个境外平台可以在认知上被用户视为“本地媒体”。这种“拟态本地性”削弱了传统上基于机构身份的判断方式,也使信息环境更具不确定性。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不再局限于辨别信息真伪,而是进一步延伸到对平台身份与运作结构的审视。
七、结语:从“删内容”到“控结构”的转向
总体来看,此次屏蔽行动并非单一技术措施,而是一次针对新型信息平台形态的制度性回应。其核心不在于处理具体内容,而在于阻断一种潜在的信息影响基础设施。
在这一逻辑下,信息治理的重点正在发生转变:从“发布了什么”转向“谁在发布、如何运作,以及未来可能产生什么影响”。
这一变化,标志着数字时代信息治理已进入一个以结构与前置风险为核心的新阶段。
毕研韬系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教授、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之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