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世界卫生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

1 Articles
亚洲北美

关于中美关税战致WTO总干事奥孔乔博士的信

尊敬的奥孔乔-伊韦阿拉博士: 主题:关于由世贸组织主导推动中美关税问题非正式接触的建议 您好! 作为一名传播学者和国际战略叙事的观察者,我谨此建议:在中美关税争端持续升级的背景下,世界贸易组织是否可以考虑牵头推动一种新的对话形式——低调、非正式、基于规则的接触机制。 自2025年以来,这两个世界最大经济体之间的关税对抗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据报道,美国对华商品的平均关税已接近145%,中国也以广泛的反制措施回应,几乎涵盖所有美国产品出口。虽然这场争端已不仅是简单的贸易摩擦,更演变为深层次的制度性对抗,但我始终认为,世贸组织仍具备独特的地位,能够为重新接触提供一个中立、以规则为基础的环境。 我并非建议开展正式谈判或召开政治敏感度较高的高层峰会,而是设想一种由世贸组织推动的“非对称接触”平台——在技术会议、小型部长会议或专题研讨会期间,安排安静、非公开的互动交流。此类接触有助于减少误解、缓解紧张局势,并在不要求任何一方公开让步的前提下,为今后实质性交流打下基础。 世贸组织的合法性、多边信誉和技术能力使其成为承办此类接触最合适的机构,尤其可以在“共同维护全球贸易稳定”的框架下推进。例如,就“关税外溢效应对全球通胀的影响”或“地缘政治变化下的贸易政策协调”等议题组织非正式磋商或圆桌会议,也许可以成为切入点。 您在艰难时期对世贸组织的引领令人敬佩,我也相信您能够洞察多边机制所依然具备的外交契机。如有需要,我愿进一步阐述这一建议。希望此信能够为全球经济稳定与和平的努力贡献绵薄之力。 谨致最高敬意! 毕研韬 教授《无界传播》总编辑www.borderlesscomm.com

文章推介

亚洲

达赖喇嘛办公室声明:达赖喇嘛从未与爱泼斯坦会面

2026年2月8日,达赖喇嘛办公室在社交媒体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有部分媒体报道及社交媒体帖文,试图将“爱泼斯坦档案”与尊者达赖喇嘛联系在一起。 我们可以明确无误地确认,尊者达赖喇嘛从未与杰弗里·爱泼斯坦会面,也从未授权任何人代表尊者与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会面或互动。 2026年2月8日 (以上为声明全文) 近期部分媒体报道,“爱泼斯坦档案”至少150次提及达赖喇嘛。

传播学

国际传播:选错代言人,还不如保持沉默

在全球传播竞争时代,传播主体已经成为传播内容的一部分。 作者:毕研韬  发布:2026年8月12日 近年来,中国各地高度重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不断探索新的传播方式。从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国际传播,到引入外国主持人、海外网红讲述中国故事,各类创新实践不断出现。 这种探索具有积极意义。在全球传播竞争中,一个国家不仅需要传播内容,也需要适当的传播主体。谁来讲述一个国家,往往影响受众如何理解这个国家。 但国际传播中存在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传播者本身也是传播内容的一部分。 如果选择了不适合的传播者,传播效果不仅可能下降,甚至可能造成反效果。 因此,在寻找代言人时,国际传播首先要考虑“谁能够被信任”。 一、国内维度:你用什么人,就说明你是什么人 任何面向国际社会的表达,首先要先选择传播主体。 这包括顾问聘请。一个机构聘用什么人做顾问,就意味着你想传递什么信号、靠拢什么政治立场,或者说明你是国际传播的“圈外人“。 现实中,一些机构在选择专家学者、意见领袖时,容易出现一种倾向:重视头衔,而忽视专业影响力;重视知名度,而忽视学术信誉。...

传播学

Doubao:Western Media and Elites Deliberately Blur the Boundary Between News and Propaganda

Abstract: Doubao, a Chinese large language model, argues that although Western communication...

亚洲北美

美国人的“强迫劳动”,与中国人理解的不同

“强迫劳动”,是一个劳动法概念,还是一种国际贸易规则?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日 近年来,美国以“强迫劳动(Forced Labor)”为依据,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限制,尤其是在新疆相关产品问题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事实上,同样是“强迫劳动”四个字,美国政策中的含义,与中国人的理解并不一致。 在美国,“强迫劳动”不只是劳动法概念,而是嵌入贸易、人权、供应链治理乃至外交政策之中的法律工具。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区分法律定义、政策实践以及国际争议三个层面。 一、美国法律中的“强迫劳动”是什么? 美国法律关于“强迫劳动”的定义主要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并被写入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07条(19 U.S.C. §1307)。...

亚洲

2026年1-4月中国新建12家国际传播机构,但高校层面几被境外忽视

2026年前四个月,中国密集成立12家国际传播机构,但境外研究仍聚焦地方传播节点,对高校体系的国际传播功能近乎无视。 文/毕研韬  2026年5月2日发布 一、体系扩展:多层级结构同步推进 2026年前四个月,中国在国际传播领域的制度建设明显提速。短时间内,新设机构覆盖高校与地方两个层级,呈现出“人才培养—知识生产—传播执行”同步推进的结构特征。总体来看,共有3家国际传播学院、2家国际传播研究院、7家地方国际传播中心相继成立,进一步夯实了多层级联动的组织体系。 从功能划分看,高校侧重能力建设与知识生产,地方层级则偏向传播执行与内容输出。这种分工构成当前中国国际传播体系的重要结构基础。 二、高校布局:学科化与专业化加速 在高校层面,2026年3月23日,复旦大学与新华社合作共建复旦—新华国际传播学院,体现出媒体与高校深度融合的趋势。3月30日,广西民族大学成立国际传播学院;4月25日,中国人民大学设立国际传播学院。这三所机构集中创建,表明国际传播已成为高校学科布局中的重点方向。 研究机构方面,2026年1月20日,温州大学成立“中国网络文学国际传播研究院”,将网络文学纳入国际传播研究范畴。4月18日,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研究院”,显示出特定领域与国际传播结合的深化趋势。这类研究院更接近知识生产与话语建构,其功能与传统教学单位存在明显差异。 三、地方扩展:传播执行网络快速成形 相较于高校体系,地方层级的扩展更为密集。1月13日,长沙市天心区国际传播中心成立;2月12日,漳州市国际传播中心揭牌;2月24日,北部湾国际传播中心问世;3月26日,沈阳东北亚国际传播中心暨沈阳国际传播中心诞生;3月28日,徐州国际传播中心成立;4月10日,菏泽国际传播中心揭牌;4月20日,锡林郭勒国际传播中心成立。 短时间内7家机构落地,反映出地方在国际传播体系中的参与程度显著提升。这些中心通常承担内容生产、平台运营与对外叙事输出等功能,是当前体系中最具“执行属性”的节点。...

北美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重要性与争议点

关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文世界流传着多种版本的译文,但多少都存在一些翻译问题。《无界传播》推荐如下中文译本: “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设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英文原文如下: First Amendment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