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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台湾的时间不多了

文/梅念安 4月1日,台湾作家、散文家和文化评论家,2012年至2014年,她担任马英九政府第一任文化部长(1012-2014年)龙应台在《纽约时报》发表特约评论,英文题目是The Clock is ticking for Taiwan (台湾的时间不多了)。次日(4月2日),《纽约时报》发表该文中文版,题目改为《台湾维持和平与自由的唯一途径是与中国和解》。 这篇文章以一位台湾南部出租车司机的言论“今天的乌克兰,就是明天的台湾”为开场,揭示台湾社会对美国是否可靠的深层焦虑。作者指出,特朗普(川普)对乌克兰的冷漠态度,激起台湾人对美国在台海冲突中可能背弃台湾的担忧。长期以来,台湾仰赖美国作为安全后盾,对中国保持对抗立场,但这种信念如今动摇,许多人开始质疑:若美国能放弃乌克兰,也可能放弃台湾。 文章批评台湾总统赖清德面对这种不安并未采取沟通或对话的方式,反而加强敌对立场,例如将中国定义为“境外敌对势力”,并恢复军事审判制度,这被认为有走回戒严时代之虞。作者回顾两岸关系在马英九任内达到高峰,并主张应重启对话,而非持续对抗。 最后,文章警告:若川普与北京达成地缘政治交易,台湾恐将被牺牲。因此,台湾应抛开对美国的过度依赖,开始一场理性讨论,思考如何在自身可接受的条件下,寻求与中国的和平共处。只有确保和平,民主与自由才能长存。 龙应台此文在台湾引起不同凡响,这并不奇怪。在台湾问题上,一直有人建议跳出“统”“独”去寻找“第三条路”。眼下,台湾问题还存在“第三条路”吗?这条路是什么?又如何开辟“第三条路”呢?我对此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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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营销为什么这么多“坑”?

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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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部分教职工致校长杨金龙的公开信

2026年7月31日,同济大学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续聘工作的通知》,明确全校专业技术岗位取消长期(终身)聘任协议,全面实行周期性考核,其中预聘岗每3年考核一次;长聘岗每6年一次大考,中间每3年中期评估;考核不合格者可能面临降薪、转岗甚至解聘。 改革旨在打破“铁饭碗”、激发教师活力,但对一线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和基础研究领域)压力较大。随后,网络流传一封“同济大学全体关切公平的教职工”致校长杨金龙的公开信。 公开信质疑规则“双标”:普通教师6年“非升即走”,而校长本人从副职到正职用了约7年多;一线教师承压重,而管理层(双肩挑领导)考核标准较宽松、科研工作量较低。公开信呼吁改革应自上而下、一视同仁,而非只针对基层教师。 这封匿名信在8月上旬迅速传播,引发广泛讨论。公开信没有标注发布时间和签署人具体姓名。公开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杨金龙校长: 您好!作为同济大家庭的一员,我们始终敬佩您学术顶尖、履历耀眼——中科院院士、理论与计算化学领域权威,从中国科大副校长到同济校长,肩负百年名校发展重任,我们对您满怀敬重与期待。 此次学校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续聘工作的通知》,取消长期聘任、实行全员周期考核:预聘岗3年一考,长聘岗6年一大考、3年中期评估,不合格者降薪、转岗乃至解聘。改革初衷是打破“铁饭碗”、激发活力,我们认同“不进则退”的发展逻辑,但对规则不公、标准双轨的选择性改革,深感困惑与不解,特此致信坦诚交流。 一、规则制定者,更应敬畏规则公平 您2018年4月出任中国科大副校长,2025年6月接任同济校长,从副职到正职,历时七年零两个月。而学校现行规则,要求普通教师六年聘期、非升即走——六年内未晋升,便面临解聘。我们不禁想问:您以顶尖学术资历,用七年多完成副职到正职的晋升,凭什么要求普通教师六年必须出成果、必须晋升?您的七年是“干部选拔需看岗位空缺、综合考察”,普通教师的六年却是“不晋升就滚蛋”,同一套制度,两种评判逻辑,公平何在? 二、一线教师承压最重,管理层却享豁免特权 此次改革名义“全员覆盖”,实际压力全压在一线教师身上:青年教师:非升即走,3年一考核,科研、教学双重高压,不敢有丝毫松懈;中年教授:6年大考、3年中期评估,基础研究需十年磨一剑,却容不得半点沉淀;双肩挑校领导:手握院士头衔、坐拥最优平台经费团队,科研工作量仅为普通教授的四分之一,考核标准形同虚设。科员升不上科长可继续任职,副校长七年等岗位空缺属正常,而普通教师六年不晋升就失业。制度的困难,从来不是同一套困难;规则的约束,从未平等覆盖所有人。 三、反对的不是改革,是选择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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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闻!清华和浙大给复旦的贺信完全雷同

文/石敢当 5月27日9时,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的官方微博同时发布致复旦大学的校庆贺信,贺信正文百分之百雷同,引起吃瓜群众围观。 6月6日9:30,本人亲自浏览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的官方微博,发现两份贺信都还赫然在列。贺信正文209字,除了“清华”和“浙江”校名不同,其余207字完全雷同。两校的贺信全文如下: 缘何如此?“文心一言”(一款语言大模型)认为,是复旦大学提供了贺信模板,而清华和浙大未作个性化加工,使用自动化发布程序,在统一时间(妙级同步)发布到各自微博上。 AI介绍说,高校使用贺信通稿是行业惯例,譬如东南大学120周年校庆时,清华、北大、浙大也曾发布内容雷同的贺信。 分析认为,高校互动的形式化倾向说明,高校倾向于选择“安全”的模板化语言以降低风险。 贺信雷同事件本质上是丑闻,损害相关高校的形象。有趣的是,已经证实完全雷同的贺信,清华和浙大的官方微博至今还保留着。难道它们认为这无可厚非、无关紧要?是非观何存?荣辱观何在? 这种高度仪式化的贺信的查重率竟然是100%,学校的这种操作给师生们树立了什么榜样? 中国高校病了,真得病了,还病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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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智库:中国借助“外国网红”扩大国际影响力

近年来,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捷克等研究机构陆续发出警告:中国正系统性地将“外国网红”(外国影响者、自媒体创作者)纳入国际影响网络。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5日 相关研究认为,相较于传统官媒,这些看似独立的海外创作者,正成为北京更具说服力的“代言人”。西方多份智库报告已详细分析了这一趋势。 一、从“讲好中国故事”到“借嘴说话” 中国官方长期强调“讲好中国故事”“提升话语权”。近年来,相关策略显著升级——从直接由官媒发声,转向通过外国的“本地影响者”间接传播。 欧洲外交关系委员会(ECFR)2026年3月发布政策简报《Borrowed mouths and laundered messages: China’s...

Blog

Why Should We Combat Islamophobia?

Islamophobia is not merely a religious issue; it also concerns social stability,...

传播学

制度传播:中国亟需的国际传播理论指引

国际传播为什么投入不断增加,传播声量持续扩大,却未必能够有效改善外部认知?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对制度如何影响外部认知、信任与行为关注不足。 作者:沈砚秋 |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 国际传播不仅是讲述一个国家的故事,还要让外部世界理解这个国家如何运行、如何处理问题、如何履行承诺,以及如何与其他国家相处。对中国而言,国际传播要实现从声量增长到影响力提升的转变,需要突破传统的内容中心思维,将制度本身纳入传播理论的核心。 制度传播,正是值得深入探索的一个实践路径。 一、为什么需要制度传播? 长期以来,我国国际传播实践较为重视内容生产、渠道建设、平台拓展和话语创新。这些工作不可或缺,但它们主要解决的是信息如何生产、如何抵达受众的问题,尚不能充分解释传播如何转化为信任、合作与长期影响力。 现实中的国际认知并非单纯由信息决定。外部受众判断一个国家,既会听其如何介绍自己,也会观察其制度如何运行、政策是否稳定、承诺能否兑现、规则是否透明,以及相关行为是否符合其预期。 例如,一个国家可以通过宣传材料介绍其营商环境,但外国企业的最终判断往往还取决于市场准入是否清晰、政策执行是否稳定、合同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争议是否存在可预期的解决机制。前者是关于营商环境的信息,后者则是营商环境通过制度运行向外界传递的信号。两者相互关联,却不能相互替代。 如果传播内容与实际制度运行一致,制度实践就能为传播提供持续的证据;如果二者存在明显落差,传播投入越大,外部受众反而可能越关注承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因此,国际传播面临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我们是否过于重视如何表达,而相对忽视了什么样的制度实践能够形成可信的传播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