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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工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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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

理解当代国际传播:安全化、工具化、武器化

当信息日益成为战略资源,国际传播也在经历深刻转变:从信息交流到战略工具,从影响认知到对抗性行动,安全化、工具化与武器化正在重塑国际传播的运行逻辑。 作者:毕研韬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0日 当代国际传播已不再局限于信息传递、文化交流和国家形象塑造,而是日益嵌入国家安全与战略竞争。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全球信息环境深刻变化,使国际传播的安全属性与战略价值更加凸显。要理解这一变化,需要关注三个相互关联却又有所区别的现象:安全化、工具化与武器化。 一、安全化:国际传播成为安全议题 国际传播的安全化,意味着信息流动、国际舆论、叙事竞争和认知影响等传播现象,越来越多地被纳入国家安全的分析与治理框架。 传统上,国际传播主要与跨境沟通、文化交流、国际形象和公共外交相关。随着信息环境与地缘政治深度交织,信息操纵、网络影响行动、虚假信息传播及其对社会信任和政治决策的潜在影响,逐渐进入国家安全议程。 安全化改变的不只是国际传播的研究视角,也包括政策制定者对传播问题的界定方式。当传播被视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时,信息核验、风险监测、舆情研判和传播能力建设便可能获得更高的政策优先级。 但安全化并不意味着所有国际传播活动都应被视为安全威胁。过度扩大安全概念,可能模糊正常的信息交流与有组织的信息操纵之间的界限,也会压缩跨文化沟通与国际合作的空间。 二、工具化:国际传播服务于战略目标 国际传播的工具化,是指国家及其他行为体有意识地运用传播手段,实现外交、政治、经济或安全目标。 事实上,传播具有工具属性并非新现象。公共外交旨在增进对外理解,国际传播可以服务于贸易投资、国际合作与国家形象建设。问题不在于传播是否具有目的,而在于特定目标如何影响传播内容、方式及其评价标准。 当传播效果主要以是否有利于特定战略目标来衡量时,信息的选择、议题的设置和叙事的组织就可能受到战略利益的支配。此时,传播不再只是解释政策、交流信息的渠道,也成为争取支持、影响判断和塑造国际议程的手段。 因此,分析国际传播的工具化,需要区分正常的战略传播与误导性传播。明确传播目标并不必然损害真实性。真正值得关注的是,战略目标是否以牺牲事实准确性和信息透明度为代价。 三、武器化:传播成为对抗性手段 如果说工具化强调传播服务于特定目标,那么武器化则进一步强调传播被用于对抗、削弱或操纵对手。 在国际竞争中,信息和叙事可以影响公众对事件的判断、对国家意图的理解以及对政策的支持程度。当行为体通过虚假信息、有组织的信息操纵或其他对抗性传播行动,试图制造社会分裂、放大群体矛盾、干扰政治决策或削弱对手的国际信誉时,传播便可能呈现武器化特征。 人工智能的发展进一步改变了这种风险的规模与形态。生成式人工智能降低了内容生产成本,自动化技术提高了信息分发效率,合成媒体也增加了公众核验信息来源的难度。但技术能力本身并不等于武器化,是否构成武器化,仍须考察具体行为、行动目的与实际运用方式。 传播武器化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一方将对方的传播活动视为安全威胁,继而采取反制措施;对方又将这些措施解释为敌对行动,从而加深不信任,形成认知与安全困境。 四、三种现象如何相互作用? 安全化、工具化与武器化并非三个必然依次发生的阶段,而是三个不同维度。 安全化回答的是:国际传播为何被视为安全问题?工具化回答的是:传播被用于实现什么目标?武器化回答的是:传播是否被用于对抗性场景? 三者可能相互强化。例如,当国家将国际信息环境视为战略竞争的重要领域时,传播可能被进一步纳入安全政策,并被用于争取国际支持;在某些情况下,竞争又可能升级为有组织的信息操纵与对抗性传播。但是,安全化并不必然导致武器化,工具化也不必然意味着操纵或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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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再只是信息:国际传播正加速“安全化”

为什么同一条信息,在不同国家会被当作“威胁”? 文/毕研韬 2026年5月5日发布 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国际传播通常被理解为信息交流、文化互动与国家形象塑造的过程,其核心逻辑是“开放”与“沟通”。然而近十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将跨境信息流动视为潜在风险甚至是信息武器,并通过制度手段加以应对。这一现象,笔者称为“国际传播安全化”。 需要首先澄清的是,安全化并不等同于“信息管控”,也不意味着所有传播活动都被视为威胁。更准确地说,它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将“传播问题”转化为“安全问题”的过程。这一概念最早与哥本哈根学派相关,但在数字时代,其内涵已明显扩展。 一、什么是“国际传播安全化”? 可以将其理解为一个三阶段过程: 第一步是风险界定。某些跨境传播行为(如信息发布、内容分发、舆论引导)被描述为可能带来政治、社会或认知层面的风险,例如“虚假信息”“外部干预”等。 第二步是认知扩散。这些风险叙事通过媒体、专家或平台传播,逐渐被公众或决策层接受,形成一定程度的共识。 第三步是制度化。国家或相关机构通过法律、政策或平台规则,将这些风险纳入长期治理框架,例如加强内容监管、要求平台承担责任等。 这三个环节并非线性展开,而是相互强化。一旦进入制度层面,安全化往往具有持续性和路径依赖。 二、为什么会出现安全化? 国际传播安全化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 首先是技术环境的变化。社交媒体、算法推荐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大幅降低了信息生产与传播门槛,也增加了信息失真、操控与扩散的不确定性。在这种背景下,信息不再只是“表达”,而可能成为“影响工具”。 其次是国际关系结构的变化。在大国竞争加剧的情境中,信息被纳入更广泛的战略工具箱,传播活动更容易被解读为“意图性行为”,从而进入安全视野。 再次是社会认知结构的变化。当公众对信息真实性的信任下降时,更容易接受“风险叙事”,这为安全化提供了认知基础。 因此,安全化既有客观条件,也有主观建构。它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对现实风险的选择性放大与制度化回应。 三、谁在界定“风险”? 风险并不是自动显现的,而是被不同主体不断界定和重塑。 国家与政府机构通常拥有最终裁定权,它们可以通过法律和政策将某一问题正式纳入安全范畴。但在此之前,媒体、智库与专家往往首先提出问题框架,影响公众理解。与此同时,数字平台在内容分发与审核中的角色,使其在事实上参与了“风险界定”。 例如,Meta Platforms或Google通过内容标注、账号限制与算法调整,影响哪些信息被放大、哪些被边缘化。它们未必直接“定义风险”,但会改变风险的可见性与传播路径。 因此,国际传播安全化并非单一权力行为,而是一种多主体互动的结果。...

文章推介

北美

Trump’s Tariff War: What Has It Revealed?

By Bi Yantao I. The Real Purpose of Trump’s Tariff War Trump...

亚洲

Why Do Most Chinese People Have No Religious Belief?

Abstract: This article examines why China has one of the world’s largest...

亚洲

舆论可以监督韩红,但不能替她做主

韩红有权选择先帮谁,舆论只能监督,不能替她做主。 文/林逸衡 最近,因表态说“先帮中国人”,韩红再次被推上了舆论风口。有人批评她“目光太狭窄”,有人支持她“先顾自己家人”。这其实折射出一个老问题:公众对慈善的期待和慈善组织自身的选择自由,究竟应该怎么平衡? 一、慈善不是零和,基金会有自主权 首先,“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的章程和治理规则。章程明确规定: 在法律和章程范围内,基金会有权自主决定资金投向。韩红(基金会)的选择并非随意,而是有章可循的法人行为。 二、舆论监督应有边界 作为公众人物,韩红的言行自然会被放大,但舆论监督不能替别人做决定。 舆论可以提建议,但不能取代理事会的决策权,更不能把个人的善心绑上道德审判的十字架。 三、公众误解的根源 很多人误解了韩红“不帮海外人”这个表态,其实她的意思是优先安排国内项目,这是基金会章程允许的范围。公众容易把“个人选择”当成“国际态度”,所以才引发争议。实际上,基金会的募捐项目、年度支出和备案信息都透明公开,都是依法合规的操作。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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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观念更新推动国际传播范式迭代——在察哈尔读书会上的发言

毕研韬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柯(银斌)主任邀请,感谢各位精心筹备这次活动。 我先介绍三个传播学概念。一是“不可沟通性”(incommunicability),是指在有些场景下,双方交流得越多,反而分歧越大、距离越远。二是“意识形态浓度”。2025年8月我在《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了论文“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理论框架与行动原则”,在该文中我用“意识形态浓度”指代特定文本、符号、叙事中所蕴含的意识形态元素、价值立场或政治导向的显性程度、密集程度与感知强度。三是“告知即影响”(To inform is to influence),是指信息一旦进入传播流程,即便意识形态浓度极低,也会对受众认知产生方向性影响。如听到“台风明晚登陆本市”,市民就会采取相应行动。 下面我就筹备组拟定的三个问题简要阐述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 问题一:怎样才能突破熊猫、美食这种“浅层”喜欢,让世界各国理解甚至认同我们背后“硬核”故事(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道路)? 我认为可从3点入手: 1.降低意识形态浓度,突破认知屏障 在跨文化传播中,任何带有明显价值判断、政治目的或制度优越感的表达,都会被受众归类为“宣传”,自动触发防御机制。高浓度的意识形态叙述无法进入对方的认知体系,更无法赢得信任。...

亚洲

中国17位代表和委员呼吁:提高农民养老待遇

文/毕研韬 2026年中国“两会”期间,农民养老金问题成为最受关注的民生焦点,共17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聚焦农村养老痛点,或提交正式建议、或公开建言发声,推动农民养老金提升从“要不要涨”迈入“如何快涨、长效涨”的新阶段。 现状堪忧:地区差距显著,部分省份待遇偏低 当前,中国农民养老金整体水平稳步提升,但地区差异显著、部分省份待遇偏低的现状仍未改变。2026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上调至每月163元,但这一“底线”在各地落实中差距明显。 从地区分布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基础养老金远超全国标准,上海以每月1555元位居首位,北京接近每月1000元,江苏、浙江多数地区在300-500元之间;而中西部部分省份仅略高于全国最低标准,甘肃等省份基本按163元的底线执行,四川、黑龙江等省份基础养老金为每月193元,与发达地区差距达数倍之多。 这种差异源于地方财政实力不同,地方补贴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农民实际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也让农村老人的养老质量呈现出明显的区域不平衡。 建言献策:代表委员提出具体可行方案 针对这一现状,17位代表和委员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具体且具操作性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毕利霞动情呼吁,将70岁以上农村老人的月养老金提高至400元,并免除其居民医保费,她的建议已引起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的关注。 人大代表雷茂端建议,三年内将70岁以上农民养老金提至500元。测算表明这一举措每年新增支出仅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3%,却能极大改善老人生活。 此外,还有代表建议五年内将农民养老金提高至1000元,建立“视同缴费”补偿机制,将农民交公粮、服义务工的年限纳入缴费年限;有政协委员建议,通过划拨国资收益、设立专项补助等方式,为养老金提升提供稳定资金支撑。 势在必行:提高农民养老金的三重意义...

亚洲

中国各省所辖的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是情报机构吗?

它们不是情报组织,而是隶属于各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广播电视行业监管机构。 文/毕研韬 BJT 2025-09-02 10:35更新 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设有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其名称不尽相同,例如“山东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视听节目监测中心”“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等。这类机构在公众视野中曝光度较低,所以难免引发误解。 实际上,它们的“身份”在各省不尽相同。在个别省份,这类机构已注册为公司。 在大多数省份,这类监测中心隶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和旅游厅,属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包括广播电视及互联网视听节目的技术质量监测与内容合规监管。在少数省份,技术监测和内容监测由两个独立的处级单位分别承担。 在技术层面,负责保障安全播出;在内容层面,对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节目进行监测,确保其导向正确、合法合规。常用监测方式包括实时监测与回溯监测,而在多数地区,以事后抽检为主。 关于该类机构隶属关系问题,即为何归口文化旅游厅,而非宣传部,目前尚未有统一的权威解释。 可以明确的是,这类地方建立的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并不承担监听境外通讯、搜集国际情报的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监测中心在管理体制上具有一定特殊性:财政通常独立,而人事管理则隶属于文化和旅游厅。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部分地区的文旅厅官方网站并未将其列为内设机构,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其组织形象的不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