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同一条信息,在不同国家会被当作“威胁”?
文/毕研韬 2026年5月5日发布
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国际传播通常被理解为信息交流、文化互动与国家形象塑造的过程,其核心逻辑是“开放”与“沟通”。然而近十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将跨境信息流动视为潜在风险甚至是信息武器,并通过制度手段加以应对。这一现象,笔者称为“国际传播安全化”。
需要首先澄清的是,安全化并不等同于“信息管控”,也不意味着所有传播活动都被视为威胁。更准确地说,它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将“传播问题”转化为“安全问题”的过程。这一概念最早与哥本哈根学派相关,但在数字时代,其内涵已明显扩展。
一、什么是“国际传播安全化”?
可以将其理解为一个三阶段过程:
第一步是风险界定。某些跨境传播行为(如信息发布、内容分发、舆论引导)被描述为可能带来政治、社会或认知层面的风险,例如“虚假信息”“外部干预”等。
第二步是认知扩散。这些风险叙事通过媒体、专家或平台传播,逐渐被公众或决策层接受,形成一定程度的共识。
第三步是制度化。国家或相关机构通过法律、政策或平台规则,将这些风险纳入长期治理框架,例如加强内容监管、要求平台承担责任等。
这三个环节并非线性展开,而是相互强化。一旦进入制度层面,安全化往往具有持续性和路径依赖。
二、为什么会出现安全化?
国际传播安全化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
首先是技术环境的变化。社交媒体、算法推荐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大幅降低了信息生产与传播门槛,也增加了信息失真、操控与扩散的不确定性。在这种背景下,信息不再只是“表达”,而可能成为“影响工具”。
其次是国际关系结构的变化。在大国竞争加剧的情境中,信息被纳入更广泛的战略工具箱,传播活动更容易被解读为“意图性行为”,从而进入安全视野。
再次是社会认知结构的变化。当公众对信息真实性的信任下降时,更容易接受“风险叙事”,这为安全化提供了认知基础。
因此,安全化既有客观条件,也有主观建构。它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对现实风险的选择性放大与制度化回应。
三、谁在界定“风险”?
风险并不是自动显现的,而是被不同主体不断界定和重塑。
国家与政府机构通常拥有最终裁定权,它们可以通过法律和政策将某一问题正式纳入安全范畴。但在此之前,媒体、智库与专家往往首先提出问题框架,影响公众理解。与此同时,数字平台在内容分发与审核中的角色,使其在事实上参与了“风险界定”。
例如,Meta Platforms或Google通过内容标注、账号限制与算法调整,影响哪些信息被放大、哪些被边缘化。它们未必直接“定义风险”,但会改变风险的可见性与传播路径。
因此,国际传播安全化并非单一权力行为,而是一种多主体互动的结果。
四、不同地区的路径差异
尽管趋势相似,各国在安全化路径上仍存在明显差异。
在美国,传播问题往往直接与国家安全挂钩,政策推进呈现出较强的安全导向。多部门协同与平台合作是其主要特征。
在欧盟,安全化更多通过法律框架实现,例如数字服务法案,强调平台责任、透明度与程序正当性,体现出“规则优先”的治理逻辑。
日本则采取较为渐进的方式,通过政策引导与行业自律推进,整体节奏相对温和,更注重社会稳定与风险预防。
这些差异反映出不同政治制度与治理传统,但其共同点在于:传播正被系统性地纳入安全框架。
五、安全化的结构性影响
国际传播安全化正在重塑全球信息环境。
一方面,它有助于应对真实存在的风险,例如信息操控、跨境干预等,提升治理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能带来副作用,包括信息流动受限、跨文化理解下降,以及不同国家之间的信息体系逐渐分化,形成不同的阵营化信息系统。
更深层的影响在于认知层面。当信息被持续以“风险”方式呈现时,个体更容易形成防御性认知结构,对外部信息产生先入为主的怀疑。这种变化,可能加剧误解而非减少冲突。
六、如何理解这一趋势?
理解国际传播安全化,需要避免两种简单化判断:
一种是认为所有安全化都是“过度反应”,另一种是认为安全化是“客观必然”。更合理的视角,是将其看作风险条件、话语建构与制度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这一框架下,关键不只是“是否存在风险”,而是风险是如何被定义的;谁在定义;是否存在过度放大或选择性强调。
结语
国际传播安全化并不是一个短期现象,而是全球传播体系结构性转型的一部分。例如美西方对TikTok的态度,各国加强对不同阵营媒体的防范与限制。可见,信息流动正越来越多被纳入安全考量,其制度化趋势仍在延续。
对于研究者与从业者而言,更重要的不是简单支持或反对,而是理解其运作机制,识别其边界,并在必要时探索如何在“安全”与“开放”之间维持一种可持续的平衡。
毕研韬系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教授、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之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