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广告系主任毕研韬认为,海南永和豆浆的做法“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作者:孙令正 来源:南海网 原发表时间:2012年04月11日 南海网海口4月1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孙令正)近日,南海网连续报道了海南永和豆浆跟台湾永和豆浆“不是连襟”的消息后,很多网友对此甚为关注。有网友说:“好多年了,直到现在才了解海南永和原来是自己的产品。”而对于消费者的问题,海南传统永和豆浆一直不做回应。对此,海南大学广告系主任毕研韬认为,海南永和豆浆的做法“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专家:企业品牌意识让人担忧 4月7日,永和豆浆官方微博回复广大网友,“在海南省暂未授予任何门店。”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在海南,涉及永和豆浆字样的门面店已超过十多家。4月10日上午,家住龙昆南路的陈小姐说,她是海南传统永和豆浆的“常客”,从几年前在五指山路的豆浆店起,一起到现在的龙昆南路,“久不久就去那里消费,之前是跟朋友,现在是跟小孩。”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一直不清楚海南永和是自己的传统,而非台湾的永和,因为商家从来没有对此说明过。” 4月11日上午,南海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国际战略传播学会理事长、海南大学广告系主任毕研韬副教授。 据毕研韬介绍,他2004年到海南后,曾去海南传统永和豆浆店吃东西,感觉服务质量比现在高,之后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光顾,后来出国一段时间, 2011年回到海南再去海甸岛的传统永和豆浆店去,发现“整个质量下降很多,感觉不如之前。”针对这一情况,就在前些日子,他发了一条“海口,永和豆浆,一个堕落中的品牌,惋惜!”的微博。毕研韬告诉记者,发微博最初的目的只是想让对方在服务质量上引起注重改善,之后将该条微博转发给永和豆浆官方网站,令他吃惊的是,“结果对方回复称:我们公司在整个海南省目前暂时没有授权门店。”他说,他一直认为海南传统永和豆浆是台湾永和的加盟店,没有意识到它只是海南本地的一个品牌。毕研韬称,从这一事件,他认为海南企业对品牌意识的淡薄让人担忧,希望能引起社会重视。 傍名牌不是捷径 毕研韬指出,品牌之间一定要有一个间隔,特性要有,特性是品牌的核心价值,一定要把它强化,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明白是独特的单独的品牌,而不是其他品牌的一个附属品。 傍名牌做的好是在帮助别人推广品牌,做不好反而影响到其他品牌的声誉。从战略上来说,做企业是做品牌,不是做产品,打出一个产品,是为了品牌传播及品牌建设服务的。如果说只是定在只做一个产品,没有这种品牌意识,傍名牌是得不偿失的,这是一种短性的行为。从长远来说傍名牌不是捷径,只会付出很大的成本。 毕研韬教授认为,傍名牌起步快,推销成本降低了,很快打出知名度,收入增加,但走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问题,一旦被发现形象会受到伤害。在消费社会,人民关注的不是一个物理功能而是符号功能,消费者都会越来越看中品牌,企业对品牌一定要有新的认识。 律师:不构成商标侵权 4月11日下午,南海网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的米威律师。米律师认为,根据他所了解的情况,“海南传统永和豆浆没有对台湾永和豆浆造成商标侵权行为。”他说,海南传统永和豆浆已经在工商部门注册商标,享有合法的商标权,因此他是合法的商标经营。 虽然是合法的,但米律师也认为,海南传统永和豆浆与台湾永和豆浆不管在经营的产品还是经营模式,“都有一定相似的地方,这也说明当时海南永和的经营者在创业初期具有一种急功近利的嫌疑。”而且在海南传统永和豆浆之前没有注册的时候,“确实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但注册以后,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就没有了。” 米律师因此也认为,“企业在创业初期在选择商标的时候,千万不要急功近利,不要去傍名牌。因为如果企业的品牌做大以后,在正确使用商标的过程中还受到很多消费者的质疑,那说明当初的商标策略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因此,米律师建议,企业“最好根据自己的情况,通过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品牌跟企业一起壮大。”
2026-04-29在中国近现代新闻史中,《大公报》是一个具有持续影响力的报业样本。尤其是1949年前后在香港重组的“新记《大公报》”,在新闻伦理与媒体独立性方面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职业规范,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被概括为“四不”的办报方针。 文/毕研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3日 一、历史背景:从政论报纸到职业媒体 《大公报》创刊于1902年,早期以政论色彩浓厚著称。抗战与战后时期,该报在中国舆论场中长期扮演重要角色。1949年前后,部分原有团队成员在香港继续办报,形成“新记《大公报》”的延续体系。在新的政治与商业环境下,如何重建媒体公信力与独立性,成为其核心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四不”方针被提出并逐步制度化,用以约束报纸的立场表达与经营行为。 二、“四不”方针的基本内容 “四不”通常被概括为:不党、不私、不卖、不盲从。 不党:不依附任何政党或政治集团,强调媒体在政治立场上的相对独立性,避免成为特定政治力量的宣传工具。 不私:不服务于私人利益,要求编辑立场不受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左右,以公共性作为基本原则。 不卖:不以新闻立场换取商业或政治利益,强调新闻不被“出卖”,即不以金钱、广告或政治交换影响报道判断。 不盲:不随波逐流,要求在舆论压力或主流意见面前保持判断能力,而非简单追随权威或情绪化共识。...
2026-05-03丙午年初六,微信公众号《战略传播前沿》粉丝破万。 文/毕研韬 寰球激变,时代潮涌。当旧秩序松动而新格局未立,浮嚣之中,最稀缺的并非信息,而是穿透迷雾的智慧。 幸得诸君厚爱,《战略传播前沿》今万粉初度。万,在东方不仅是数字,更是“万川印月”之境——每一道涓流,皆映同一轮皎月;每一位同道,都在喧嚣中守护同一份清醒。这不只是流量的刻度,更是智识火种在变局暗夜里的彼此辉映——我们在信息洪流中,共筑一方可锚定思想的“认知静土”。 前路漫漫,愿我们以文字为舟,以洞见为楫: 复元身心:于致虚守静中重返生命本真,葆有澄明以观照万象。 厚养智慧:在文明比较与历史纵深中淬炼认知,持经达变而洞悉本质。 澡雪灵明:破认知藩篱而纳百代精华,融东西智慧以契生命本真。 于变局中守“中和”之道,在纷繁中立“大本”之心。以全球化视野洞察文明脉动,以战略性定力穿越周期迷雾——这正是“战略传播”在时代关口应有的担当:不务虚名,不骛外求,惟以思想为刃,廓清认知迷障;以智慧为锚,守住内心定力。 万川既汇,更盼涓滴成海。此番破万,是抵达,亦是启程。诚邀诸位同道:或点评交锋,激荡灵感;或赐稿争鸣,分享灼见。让这方“精神家园”不止于单向传递,更成为真知汇聚、智慧交融的场域:使一人之思启众人之识,以众人之明烛未来之途。 万心印月,笃行致远;星河共影,大道同光。
2026-02-22围绕台湾未来的争论,表面是在讨论“谁来决定”,本质是在争谁有资格定义规则。两种叙事各自成立,但最终影响力取决于现实力量与情境变化。 文/毕研韬 2026年5月26日发布 一、这个问题其实在问两件完全不同的事 “谁能决定台湾的未来”,表面上这是一个政治问题,但实际上至少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回答方式。 一种说法是:台湾的未来应该由台湾社会自己决定。 另一种说法是:台湾问题涉及国家统一,最终应由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共同决定。 这两种说法看起来都在讲“人民”,但关键差别在于谁被算作“人民”,以及谁有资格做最终裁判。 二、民进党/台北叙事:强调“岛内决定” 以台湾现行执政力量的叙事为例,核心逻辑很简单: 台湾是一个已经形成稳定政治体系的社会,因此未来由岛内选举、民意和制度来决定。 在这个逻辑里,谁执政由选票决定,政策走向由岛内政治竞争决定,外部力量只能影响,但不能“决定”。...
2026-05-26文/毕研韬 7月10日,中国商务部发言人何咏前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中欧经贸关系表态,呼吁欧方“不带情绪和偏见地看待双方经贸关系,少指责、多沟通,少保护、多开放,少焦虑、多行动,凡事多商量,少去贴标签。”这一番话语态度温和、立场理性,彰显出中方希望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分歧的姿态。然而问题在于:这样的呼吁在当前国际政治与经济环境中,究竟具有多大的现实可行性? 情绪与偏见,国家行为的结构性底色 国际关系的现实逻辑,从未以纯粹的“理性假设”为出发点。国家行为并非冷冰冰的运算,而是情绪、认知与利益交织下的产物。“偏见”往往是历史经验与战略焦虑的沉积物,而“情绪”则时常被动员起来,作为凝聚内部共识、推动对外博弈的政治工具。 欧盟近期针对中国电动车发起反补贴调查并加征临时关税,其背后是欧洲产业界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加速“攻城略地”的强烈不安。这种情绪既有结构性根源,也有政治动因。在欧盟的治理生态中,维护本土产业竞争力不仅是经济政策,更是回应民意、稳定联盟的政治工程。 必须指出的是,情绪化并非“西方专利”。中国在其他敏感议题上,如台湾、南海、科技封锁等,也会展现出强烈的态度色彩,对外使用“霸权主义”“冷战思维”“恶意遏制”等批评语汇,同样带有鲜明的情绪特征。这并非外交失范,而是国际传播中常见的叙事手段。 “理性呼吁”更像是一种战略性叙事 中国商务部的这番表述,其核心价值不在于能否直接改变对方行为,而在于通过话语塑造,争取战略上的主动性和道义上的优势。 其一,对内有助于传递“中方冷静克制、坚持合作”的政策信号,增强社会信心与国际形象的稳定;其二,对外构建了一种“中方主张沟通协商、欧方陷于焦虑防御”的叙事对比,意在削弱欧方的道义正当性;其三,这种话语也有助于在全球南方国家中强化中国作为“建设性大国”的印象,与中国近年来倡导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理念相互呼应。 这是一种典型的“叙事前置”策略——在规则尚未成形、争端尚未解决之前,先行构建有利于己方的意义框架与情绪基调。 欧盟真的能“放下情绪”吗? 从机制层面观察,欧盟并非一个意志统一的行为体,而是由多个主权国家、多元利益集团、复杂制度结构构成的治理网络。对华政策自然呈现多层次、多向度的态势:...
2025-07-13文/《无界传播》编辑部 2025年5月30日,32个国家在香港签署国际调解院公约,成为国际调解院创始成员国。这32个国家名单如下: 中国、阿尔及利亚、白罗斯、贝宁、柬埔寨、喀麦隆、刚果共和国、古巴、吉布提、多米尼克、赤道几内亚共和国、埃塞俄比亚、加蓬、几内亚比绍、印度尼西亚、牙买加、肯尼亚、基里巴斯、老挝、毛里塔尼亚、瑙鲁、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塞尔维亚、所罗门群岛、苏丹共和国、东帝汶、乌干达、瓦努阿图、委内瑞拉、津巴布韦。
2025-05-31This article examines how four decades of quiet service by the “Lei...
202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