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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媒体自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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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欧洲

欧洲媒体自由法,全球媒体治理新标杆

欧盟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洲媒体自由法》生效,开创全球媒体治理新纪元。 文/《无界传播》编辑部 2025年8月8日,欧盟历史性地推出了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媒体自由法规——《欧洲媒体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EMFA)。这不仅是欧洲媒体治理的重大突破,更为全球,尤其是媒体生态复杂多样的亚洲,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MFA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媒体自由从“软治理”提升为硬核法律保障,明确限制政治和资本对新闻编辑的干预,推动媒体所有权透明,设立跨国监督机构,确保法规落地执行。这部法规给欧洲媒体穿上了“防弹衣”,让它们在数字浪潮和政治风暴中,能够更坚定地捍卫独立与多元。 对亚洲而言,EMFA不仅是一个法律范本,更是催生变革的火种。亚洲媒体环境错综复杂,言论空间既充满活力,也面临多重挑战。EMFA展示了一个鲜活的案例:用法治保障媒体自由,促进信息透明和多元表达,是维护社会开放与认知多样性的关键路径。在数字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网络监管与言论自由,EMFA的实践经验无疑为亚洲提供了珍贵的参考。 《无界传播》团队坚信,媒体自由不仅是新闻人的权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我们期待EMFA能在亚洲引起共鸣,激发更多国家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媒体法治保障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传播环境。

文章推介

亚洲

达赖喇嘛关于转世的最新表态

文/嘉央 3月11日,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为其新书Voice for the Voiceless(《为无声者发声》)举行新书发布式。达赖喇嘛称,此书是“西藏未来的框架”。 他在书中说,他将在中国以外转世。这是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关于其转世的最新表态。 3月11日,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毛宁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包括达赖喇嘛在内的活佛转世,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宗教仪轨、历史定制,按照‘国内寻访、金瓶掣签、中央政府批准’的方式产生。” 此前达赖喇嘛曾多次就其转世表态,包括是否转世、谁来决定是否转世、转世到哪里、转世成什么,等等。 达赖喇嘛的这次表态会是最终决定吗?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 西藏问题的本质是什么?解决西藏问题的阻力是什么?如何突破瓶颈?站在不同立场,答案截然不同。

亚洲

台海真正的危机,是人们越来越相信战争不可避免

人们讨论台海风险时,通常更关注军事力量、战略部署与外部变量。但是在更深层的结构中,战争是否发生,越来越取决于它如何被认知与定义,而不仅是具体行为本身。 文/毕研韬  2026年5月22日发布 一、战争与和平的思想起点 战争与和平的关系,从来不只是军事力量的对抗问题,更是认知结构与解释框架的竞争问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法》序言指出:“战争起源于人之思想,保卫和平之屏障亦须于人之思想中建立。”这一判断意味着,冲突首先生成于观念与认知之中。 从这一视角看,台海问题的风险结构正在发生一种隐性转变:从对行为本身的关注,逐步转向对行为如何被解释与定义的关注。 传统分析多聚焦于军事力量对比、战略部署变化以及外部介入因素,这些因素构成冲突发生的物质与结构条件。 但在复杂互动环境中,同一行为在不同认知框架下可能被完全不同地定义,其意义的不确定性本身,正在成为影响局势演化的关键变量。 二、从行为冲突到解释冲突 在冲突演化过程中,真正决定是否升级为战争的,并不仅仅是某一具体行为的发生,而是该行为如何被认知与定义。 在不同解释结构下,同一军事或政治动作,可能被视为威慑、试探、误判或直接敌对信号。这种认知差异,直接影响各方对局势的判断,并进一步影响是否采取升级性行动。...

亚洲北美

万斯副总统称中国人为“乡巴佬”?

4月3日,美国副总统万斯(J. D. Vance)在接受FOX采访时说, “We borrow money from Chinese peasants to buy the...

亚洲

国际社会正在重新定义中国

当国际社会关注的已不再只是“中国制造”而是“中国规则”时,中国的国际身份就从“经济大国”转向“制度性力量”。 文/毕研韬 2026年5月20日发布 China is the only competitor with both the intent...

亚洲北美

美国对华政策新信号:一份国会报告透露的变化

2026年6月,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发布报告Report on the PRC’s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and Malign Influence in 2025《2025年中国跨国压制与恶意影响报告》。 作者:毕研韬...

亚洲欧洲

欧盟出手:中国企业正被挤出关键领域

一套新的规则正在成形,中国企业正逐步被挡在欧洲关键技术与工程项目之外。 文/毕研韬 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欧盟对外经济与科技合作总体保持开放姿态,中国企业和科研机构广泛参与欧洲市场与科研网络。然而,近两年欧盟在科研、产业与基础设施等多个层面持续调整规则,对中国的参与空间进行结构性收紧。这一变化并非单一政策所致,而是通过不同制度工具叠加形成的一种系统性趋势。 三项关键机制:科研、产业与工程的制度收紧 当前欧盟针对关键领域的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首先,是欧盟旗舰科研计划“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该计划覆盖2021年至2027年,总预算约955亿欧元,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公共科研资助体系之一,涉及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与创新转化等多个环节。 其次,是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工业加速法案”(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IAA)。该法案主要面向新能源、电池、储能、电网设备等战略性产业,目标是提升欧洲本土制造能力,减少对外依赖。 第三,是围绕关键基础设施逐步形成的一整套安全与监管机制,涵盖5G通信网络、电力系统、数字基础设施以及关键数据系统。这一部分并非单一立法,而是通过外资审查、供应链安全标准、网络安全政策等多项措施共同构成。 这三类机制分别对应科研合作、产业发展与工程实施三个层面,共同构成当前欧盟对外经济技术政策调整的基本框架,都深度影响中国企业在欧洲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