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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us并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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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叫停Manus并购案,AI时代的安全边界被重新定义

一笔被叫停的并购,折射出AI时代技术流动从市场逻辑转向安全逻辑。 文/毕研韬 2026年4月28日更新 在全球科技竞争持续加剧背景下,中国政府叫停美国Meta收购Manus案的意义,已明显超出一般商业交易范畴,成为具有制度信号意义的关键事件。这一案例的核心价值,不在于一笔并购的成败,而在于它集中呈现出一组正在成型的结构性变化:能力安全、要素流动受控、资本逻辑转向、技术体系分区化。换言之,AI时代的安全边界正在被重新界定。 一、并购案概况:从企业收购到能力迁移 从形式上看,Manus并购案属于跨境科技收购,但从结构上分析,其本质更接近“能力获取型交易”。Manus虽已在法律上完成境外注册,但其技术路径、研发团队与数据体系仍主要源自中国。收购方Meta Platforms近年来持续强化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布局,其并购动机显然不局限于资产整合,而是指向更核心的能力获取。 具体而言,该交易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算法能力,即模型训练与迭代的技术积累;二是工程体系,即支撑模型落地与优化的系统能力;三是人才结构,即具备协同开发能力的研发团队。因此,这一并购的实质,是“认知生产能力”的整体转移,而非传统意义上的企业资产交易。 二、中国政府的做法:从交易监管到能力管控 中国政府通过安全审查机制对该交易做出禁止性决定,其关键意义在于监管逻辑的转变。 首先,审查重心由形式转向实质。传统监管主要关注企业注册地与股权结构,而此次更强调技术来源、团队构成与能力归属。这意味着监管框架正在由“形式审查”转向“实质审查”。 其次,监管对象由交易行为扩展至要素流动。过去的核心问题是并购是否合规,而现在更关键的是技术、数据与人才等关键要素是否发生跨境迁移。监管逻辑由此转向对能力外流的系统性控制。 再次,人工智能被纳入核心安全资产范畴。监管范围从传统产业层面上移至“认知基础设施”,算法、模型与工程团队本身成为安全关注对象。这标志着“能力安全”开始成为新的政策重点。 三、意味着什么:安全边界的系统性重构 这一事件所反映的,不是个案变化,而是安全边界的整体重构。 其一,从资产安全转向能力安全。传统安全框架主要围绕资源与基础设施展开,而当前已扩展至算法能力、数据体系与人才结构本身。能力不再只是发展要素,也成为安全对象。 其二,从市场逻辑转向安全逻辑。并购原本以效率与资源配置为导向,而在当前环境下,资本流动逐步被纳入国家安全框架,呈现出明显的安全化趋势,并购行为本身也随之被政治化。 其三,从交易监管转向要素控制。监管重点由单一交易转向关键能力的跨境流动,形成对技术与人才迁移的系统性约束。这一变化使跨境并购不再只是市场行为,而成为需要优先接受安全评估的敏感活动。 四、美国的做法:制度化的技术防扩散体系 从比较视角看,美国在相关领域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制度体系,其核心同样围绕能力控制与安全优先展开。 在投资审查方面,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长期承担关键角色。该机制不仅可以否决交易,还可要求资产剥离,甚至对既有交易进行追溯性审查。例如字节跳动在相关业务问题上持续面临监管压力,其核心逻辑在于对数据与算法能力的安全考量。 在法律层面,《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显著扩大了审查范围,将非控股投资以及关键技术与数据纳入监管核心。这意味着,即使未取得控制权,只要存在能力接触的可能性,也可能触发安全审查。 在行政工具方面,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为代表的出口管制体系,通过限制高端芯片与算力资源,对技术扩散形成外部约束。此外,美国还逐步强化对外投资限制,防止资本成为技术转移的渠道,从而构建起覆盖投资、贸易与资本流动的综合性防扩散体系。...

文章推介

传播学

“生活空间”理论:理解战略传播的新入口

毕研韬、胡琨将美国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的“生活空间”理论引入战略传播研究,突破传统“信息逻辑”,从受众认知生成机制切入,为构建中国特色战略传播体系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野与分析框架。 作者:唐摩崖 发表时间:2026年7月9日 2026年5月,贾文山教授主编的《新时代的黄河文明与国际传播》正式面世。该书围绕黄河文明传承创新、中国特色国际传播理论建构以及地方国际传播能力提升等议题展开讨论,汇集了近年来国际传播研究领域的重要成果。其中,毕研韬、胡琨撰写的《“生活空间”理论对我国战略传播的启示》一文,把心理学领域的“生活空间”(Life Space)理论引入战略传播研究,尝试为战略传播研究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解释框架。 近年来,随着国际竞争加速向认知、价值和意义层面延伸,战略传播逐渐成为国际传播研究的重要议题。2021年,中国提出“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战略传播体系”,标志着战略传播进入加速建设的重要阶段。然而,如何理解战略传播的运行机制,仍然是一个有待深化的问题。 传统传播研究往往强调传播主体的信息生产能力、媒介传播能力和议程设置能力,关注“传播什么”“通过什么渠道传播”以及“如何扩大影响”。这一研究路径对理解传播过程具有重要价值,但也存在一定局限:它容易将传播效果理解为信息传播能力的函数,而不能详尽阐释受众所处的社会环境、文化经验和认知结构对传播效果的深度影响。 事实上,国际传播中的许多认知分歧,并非简单源于传播主体或信息质量,而是源于不同社会主体拥有不同的生活经验和意义体系。同一信息进入不同社会环境后,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理解。这意味着,战略传播不仅是信息流动过程,更是不同“生活空间”之间的互动过程。 一、“生活空间”理论提供理解战略传播的新入口 “生活空间”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Kurt Lewin)提出。卢因认为,人的行为并非简单由外部刺激决定,而是个人与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用公式表述即B=f(P,E)=f(LSp),其中B指行为,P指个人,E指环境。这里“生活空间”指某一时刻影响个人行为的全部心理事实和环境因素,包括个体能够意识到的因素,和那些虽然未被明确感知但实际影响其判断和行动的因素。 这一理论突破了传统行为研究中的机械刺激-反应模式,强调人的行为嵌入具体环境之中。...

传播学

美国:中国试图改变国际信息秩序

近年来,美国部分智库、政府机构、国会相关机构和研究人员对中国国际传播的观察,逐渐从“如何讲述中国”延伸到“中国如何塑造全球信息环境”。 作者:毕研韬  发布时间:2026年8月28日 在这些研究中,一个越来越清晰的判断是:中国正在通过媒体、数字平台、国际合作和新技术扩大自身在全球信息领域的影响力,并希望在国际信息秩序的重塑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美国国务院:从“对外宣传”到“重塑全球信息环境” 2023年,美国国务院“全球接触中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如何寻求重塑全球信息环境》报告,直接使用了“重塑全球信息环境”(reshape the global information environment)这一表述。 报告认为,中国正在建设覆盖媒体、数字平台、国际组织和中文媒体等多个领域的全球信息体系,其目的不仅是扩大中国信息的国际传播,也包括提高中国在全球信息环境中的影响力。报告特别提到五个方面:宣传与信息管理、数字技术、国际组织和双边合作、与海外社会各界的互动,以及中文媒体。 二、美国国会:关注中国对海外媒体环境的参与...

传播学

理解当代国际传播:安全化、工具化、武器化

当信息日益成为战略资源,国际传播也在经历深刻转变:从信息交流到战略工具,从影响认知到对抗性行动,安全化、工具化与武器化正在重塑国际传播的运行逻辑。 作者:毕研韬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0日 当代国际传播已不再局限于信息传递、文化交流和国家形象塑造,而是日益嵌入国家安全与战略竞争。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全球信息环境深刻变化,使国际传播的安全属性与战略价值更加凸显。要理解这一变化,需要关注三个相互关联却又有所区别的现象:安全化、工具化与武器化。 一、安全化:国际传播成为安全议题 国际传播的安全化,意味着信息流动、国际舆论、叙事竞争和认知影响等传播现象,越来越多地被纳入国家安全的分析与治理框架。 传统上,国际传播主要与跨境沟通、文化交流、国际形象和公共外交相关。随着信息环境与地缘政治深度交织,信息操纵、网络影响行动、虚假信息传播及其对社会信任和政治决策的潜在影响,逐渐进入国家安全议程。 安全化改变的不只是国际传播的研究视角,也包括政策制定者对传播问题的界定方式。当传播被视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时,信息核验、风险监测、舆情研判和传播能力建设便可能获得更高的政策优先级。 但安全化并不意味着所有国际传播活动都应被视为安全威胁。过度扩大安全概念,可能模糊正常的信息交流与有组织的信息操纵之间的界限,也会压缩跨文化沟通与国际合作的空间。 二、工具化:国际传播服务于战略目标 国际传播的工具化,是指国家及其他行为体有意识地运用传播手段,实现外交、政治、经济或安全目标。 事实上,传播具有工具属性并非新现象。公共外交旨在增进对外理解,国际传播可以服务于贸易投资、国际合作与国家形象建设。问题不在于传播是否具有目的,而在于特定目标如何影响传播内容、方式及其评价标准。...

亚洲

中国各省所辖的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是情报机构吗?

它们不是情报组织,而是隶属于各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广播电视行业监管机构。 文/毕研韬 BJT 2025-09-02 10:35更新 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设有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其名称不尽相同,例如“山东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视听节目监测中心”“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等。这类机构在公众视野中曝光度较低,所以难免引发误解。 实际上,它们的“身份”在各省不尽相同。在个别省份,这类机构已注册为公司。 在大多数省份,这类监测中心隶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和旅游厅,属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包括广播电视及互联网视听节目的技术质量监测与内容合规监管。在少数省份,技术监测和内容监测由两个独立的处级单位分别承担。 在技术层面,负责保障安全播出;在内容层面,对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节目进行监测,确保其导向正确、合法合规。常用监测方式包括实时监测与回溯监测,而在多数地区,以事后抽检为主。 关于该类机构隶属关系问题,即为何归口文化旅游厅,而非宣传部,目前尚未有统一的权威解释。 可以明确的是,这类地方建立的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并不承担监听境外通讯、搜集国际情报的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监测中心在管理体制上具有一定特殊性:财政通常独立,而人事管理则隶属于文化和旅游厅。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部分地区的文旅厅官方网站并未将其列为内设机构,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其组织形象的不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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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美西方的人权理念与实践差异

文/毕研韬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国际社会首次以共同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自此,12月10日被确立为世界人权日。这一节日不仅具有纪念意义,也为全球各国提供了讨论和反思人权理念与实践的契机。 一、人权的概念与基本内涵 在国际法框架中,“人权”指每一个人因其作为人而享有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具有普遍性、不可剥夺性、相互依存性与不可分割性。国际人权体系的核心文件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它们为各国提供了共同的原则基础。 从类型上看,人权通常分为三类: 值得注意的是,人权的内涵是历史性建构的产物。国家是正式制定者,但民间社会、公众呼声、社会运动与学术讨论都在持续推动人权的扩展和演化。从第一代人权(自由权、政治权)到第二代(经济、社会、文化权),再到第三代(发展权、环境权等),体现了人权内容不断拓展的趋势。 二、中国的人权理念与实践 “中国的人权”并非单一概念,而是一个多层、多源、动态演化的生态系统。 1. 国家视角:发展权和生存权优先 中国政府在官方文件和外交表述中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政府承担实现这些权利的主导角色,通过经济发展、减贫、教育普及和医疗保障等改善民生;社会稳定被视为人权实现的前提条件。 这种理念有历史逻辑基础:在长期面临贫困与社会动荡的背景下,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发展机会被置于核心地位。...

传播学

记者证必须由政府颁发吗?

在国际上,记者证并非普遍由政府颁发,大多数国家依靠媒体机构或行业组织确认记者身份,只有少数国家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文/陈卓然 在中国,记者证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颁发,是新闻从业的法定凭证。持证记者必须隶属于已注册的新闻机构,并通过年度审核。没有这一证件,记者身份在法律上难以成立,采访也可能缺乏合法性。因此,不少中国读者容易产生一种印象:记者证理所当然应由政府颁发。 然而在国际上,情况并非如此。在绝大对数国家,记者证由媒体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发,而非政府。最常见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媒体内部工作证(Press ID),由新闻机构自行制作,作为雇佣和身份的证明;另一种是行业组织记者证(Press Card),由记者协会或多家媒体组成的联合机构管理,在新闻行业内广泛认可。以英国为例,UK Press Card Authority 集合了多家媒体与行业协会,统一发放标准化记者证;法国的 Carte 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