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核心症结二: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陷入“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其通过“坑式营销”获得的收益。即便被查处,大多只是罚款了事,且罚款金额远低于其非法所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诚信经营的商家,因不搞噱头、不玩套路,反而难以获得流量,被迫要么跟风“挖坑”,要么被市场淘汰。这种“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失衡,让越来越多商家陷入“收割为荣”的畸形认知。 核心症结三:监管的“适配性不足+执行不到位”,是乱象泛滥的根本诱因——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是网络营销市场秩序的真正责任人。一方面,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营销业态迭代,对于“算法诱导”“软广嵌入”“剧本式营销”等新型“坑”,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执法标准;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执行力度疲软,面对海量的网络营销乱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快速查处,导致很多“坑”即便被曝光,也能逃避处罚、卷土重来。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政府监管长期不力,任由营销乱象肆意滋生,持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终必将彻底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动摇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此外,信息不对称的放大、行业自律的缺失,不过是上述核心症结的衍生问题——若三方权责平衡、约束到位,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平台公示、监管要求弥补,行业自律也会在明确的规则约束下逐步建立。 三、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抓准“权责绑定”,强化“成本震慑” 发达经济体对网络营销乱象的治理,核心不是“多管齐下”,而是抓准“权责绑定”和“成本震慑”两个关键,这也是其治理有效的核心所在,值得我国借鉴(而非复制)。 第一,明确平台“第一责任人”权责,杜绝其“甩锅”。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平台对平台内营销行为的“连带责任”——只要平台内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无论平台是否“知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高额罚款、暂停运营甚至吊销资质。这种“权责绑定”,倒逼平台主动加强审核,从源头遏制“坑式营销”,而非被动适配流量逻辑。 第二,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不敢坑”的震慑。发达国家对虚假营销的处罚,不仅是高额罚款,更会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经营、融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让消费者可以低成本联合维权,让商家为“挖坑”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 第三,监管“精准发力”,适配业态迭代。一方面,建立监管与平台的联动机制,要求平台实时上报高风险营销内容,实现“早发现、早查处”;另一方面,针对新型营销业态,及时更新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避免“监管空白”。这种“精准监管”,既避免了过度干预市场,又能有效打击核心乱象。 这些经验的核心,不是“多主体治理”,而是“权责清晰、成本可控”——让每一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挖坑”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 四、破解“坑”的关键,是打破利益闭环,重构权责平衡 综上,中国网络营销的“坑”,关键不是“营销方式不当”,而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监管三方权责失衡,形成了“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且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2026-04-114月3日,美国副总统万斯(J. D. Vance)在接受FOX采访时说, “We borrow money from Chinese peasants to buy the...
2025-04-11文/毕研韬 7月1日,《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以“网络首发”形式刊发了拙文《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理论框架与行动原则》,感谢责任编辑李莉老师极度负责任的专业把关!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完成科研任务,也非为迎合政治潮流,而是在忍无可忍情势下,对现实惯性的理性反击:中国的国际传播学已偏离了应有的轨道,甚至在某些方面,已经变成了无效叙事的制造工厂、空转理论的展览橱窗。中国国际传播学亟需一场系统性的“纠偏行动”,而海南正是一个可以锚定中国国际传播系统性重构的战略起点。 传播学本是一门直面现实、解决问题的应用学科,但现在,太多传播学研究者把自己关进了象牙塔,用华丽的辞藻拼凑无效概念,把“讲好中国故事”变成了“自我感动的表演”。他们沉迷于话语空间的修辞幻象,却忽视认知结构的重建使命;追逐国际传播权力的虚妄幻影,却无视制度信任与结构通达方为真正的力量之源。 此文正是为这一“去现实化”的学术风气敲响警钟。传播的底层逻辑,必须是可用、可行、可验证,必须能回应国家战略的现实需求,必须嵌入全球秩序演变的结构性进程。若传播学无力解释中国当下的国际环境、无法指导国家的对外传播实践、不能识别结构性传播风险,那么无论其外表多么光鲜,都不过是一具“风干”的理论空壳。 我聚焦海南,不仅因其是国家开放格局的重要接口,更因其是中国制度对外可见性的“最前线”。但审视过往传播实践,目光所及多是碎片化、表层化、情绪化的策略驱动:或流于招商推介的广告话术,或拘泥于“风景+政策”的浅层描摹,背离了海南作为“制度窗口”与“全球平台”的战略定位。 因此,我主张将国际传播重新界定为一种制度性传播行为。其本质不在于推介具体政策,而在于展示制度框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不在于寻求外部理解,而在于确立规则构建者的正当地位。国际传播的核心任务,绝不是“让他人接受我们的说法”,而是让世界切实看见我们的制度如何处理复杂问题、如何持续提供公共性成果。真正的软实力,不源自情绪化的文化消费,而植根于制度的稳定性、适应性与可验证性——换言之,是一个国家制度在他者视野中具备可理解、可复制、可信任的能力,而非表面化的文化展示或形象修饰。 我引入了“掠夺式积累”“认知安全困境”“地缘稀释”等分析工具,试图借助批判理论揭示当前全球传播格局的底层逻辑。我提出八项传播原则,既是对海南实践的系统回应,也是对当前中国对外传播常见误区的针对性修正。 “多发声”不等于“强传播”,因为盲目粗暴的信息渗透只会削弱传播主体的可信度;“加强外宣”不等于“讲好故事”,因为在他者视角下,许多“好故事”实为“坏故事”。 海南具备构建传播制度“试验场”的一切条件,但它首先要挣脱“行政唯上”的传播依赖症。正因如此,我特别强调“第三方平台”“传播顾问团”“本地化节点”这些制度性安排,它们不是锦上添花,而是传播现代化的生命线。 我始终坚信,传播必须“道术兼修”: 既要洞察时代之道,也要锤炼实践之术。国际传播不只是认知博弈,更是制度建构的预设安排;不只是语言输出,更是全球公共品竞争下的认知协商与规则制订。...
2025-07-02近日,敦煌市融媒体中心拟聘用美籍主播古爱华(Edward Kuperman)事件引发舆论热议。表面上这是地方媒体的人员聘用争议,但随着境外媒体报道和国内舆论讨论深入,其影响已超越地方层面,成为观察地方国际传播建设和开放治理能力的案例。 新加坡《联合早报》7月25日报道称,古爱华“遭中国网民网暴”,并提及部分网民提出“反华”“间谍”质疑;台湾“中央社”7月28日报道称,部分网民质疑古爱华背景,并批评官方传播阵地“竟用公款资助具反华背景的人士”;香港英文媒体《The Standard》报道称,一些网民指控古爱华为外国间谍;香港《明报》文章说,“部分网民质疑他‘反华’,是美国向中国渗透的‘间谍’”。 据报道,古爱华已经放弃聘任资格。目前,敦煌市委宣传部已成立调查组。 从事件影响看,此事已经不宜仅作为地方招聘事件处理。由于涉及地方国际传播实践、公共资源使用、国际舆论环境、国家安全风险、中国对外开放形象,建议从更高层级开展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一、地方国际传播中心进入快速发展期 近年来,各地纷纷建设地方国际传播中心,探索通过城市形象传播、文化交流、旅游传播和融媒体平台向国际社会讲述地方故事。这一趋势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地方国际传播中心的大规模建设,也带来了新的治理挑战。 一些地方在快速推进过程中,存在建设速度快于制度建设、传播需求快于专业能力提升的问题。 如果缺乏系统设计,就容易出现“重形式、轻机制”“重传播、轻治理”的问题。 二、敦煌事件提醒:国际传播建设需要制度先行...
2026-08-01当“本地媒体”被批量伪造,信息治理的对象就从内容本身,转向平台结构。 文/毕研韬 2026年4月30日发布 一、事件概况:6个“本地媒体”网站被集中屏蔽 2026年4月,新加坡政府通过Infocomm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联合相关部门,要求本地互联网服务商屏蔽6个网站的访问。这6个网站分别为:singaporeheadline.com、singaporeweek.com、singapore24hour.com、nanyangweekly.com、singaporebuzz.com以及sgtimes.com。 这些网站在形式上具备典型新闻媒体特征:栏目完整、页面规范,并持续更新涉及新加坡与国际事务的内容。然而,监管机构认定其并非真实的新加坡媒体,而是“伪装为本地媒体的非真实网站”。此次行动并非针对个别内容,而是对一组具有相似特征的网站进行集中处置。 二、运作方式:以“本地化外观”构建可信度 从公开信息看,这批网站在运作策略上具有明显一致性。 在命名层面,普遍使用“Singapore”...
2026-04-30文/毕研韬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历史大幕即将开启。 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正式启幕。此举不仅是一项地方政策的实施,更是国家深谋远虑的落子——它关乎中国在全球格局中的战略定位、制度创新的前沿探索,以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跃升。海南封关的意义,远超一岛一域。它旨在优化国家整体战略环境,提升治理效能,其红利将最终惠及每一位国民。 一、宏观层面:全力重塑国家战略环境 当前,全球格局面临深刻重塑。大国竞争日益向多维度、深层次演进,在地缘政治、科技、能源、金融、贸易等关键领域展开系统性战略博弈。供应链格局加速调整,保护主义持续抬头,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在此背景下,制度型竞争已成为国际竞争的核心维度,国家的治理效能、政策可预期性与制度设计能力,正成为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的关键。 面对复杂外部环境,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战略价值愈发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打造制度型开放的高水平试验平台。封关运作旨在构建规则统一、预期稳定、风险可控的制度环境,为吸引全球高端要素资源提供坚实基础。这不仅是提升国内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更是向国际社会系统展示中国制度竞争力与政策透明度的窗口,有助于持续增强全球市场对中国的长期信心。 第二,彰显国家战略布局的前瞻性与主动性。海南自贸港建设超越区域性发展范畴,是中国深度参与并引领全球经济治理、塑造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战略支点。通过主动推进制度创新与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旨在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开放体系,从而在全球资源配置中赢得更大主动权,提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 第三,构筑国家长期发展与安全韧性的关键支柱。在全球经济波动与摩擦频发的背景下,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是国内经济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海南封关运作通过制度型开放,为国家整体经济安全注入稳定性,并通过辐射效应,为全国创造更高质量就业、更可持续的收入增长与更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一项惠及长远的国家战略性安排。 二、中观层面:以制度创新引领全国治理能力升级 封关运作的核心,是在一套高标准、规范化的制度框架下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它既是一项重大的政策实践,亦是对国家治理与制度执行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 首先,封关运作是对国家制度执行力与协同效能的关键验证。海南封关涉及贸易、投资、金融、税收、人员流动等诸多领域,要求中央与地方、各部门之间实现高效协同。每一环节的顺畅运转,都直接检验政策的落地能力与系统的协调水平。成功的实践将为全国提供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与管理范式,为其他开放平台建设提供重要参照。...
2025-12-15当“成为中国人”成为全球爆红,其背后的动力逻辑究竟是什么? 文/毕研韬 近一段时间,“Becoming Chinese”在TikTok、Instagram Reels等国际平台上成为高频标签。大量创作者通过短视频展示“更像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喝热水、练八段锦、调整作息、采用中式饮食结构,甚至以半调侃方式表达“我正在变成中国人”。 这一现象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转变,而是一种围绕日常实践展开的文化体验表达。在呈现方式上,它高度依赖短视频的视觉叙事。复杂的文化背景被压缩为可复制的动作与生活片段,使参与门槛显著降低。 内涵特征:符号化、去政治化与参与式表达 第一,符号化表达。内容多集中在可见、可模仿、低技术门槛的元素,例如气功动作、茶饮制作、作息安排等。文化被转译为可传播的“生活符号”。 第二,去政治化呈现。相关内容极少涉及制度与意识形态议题,而以健康、节奏、家庭感和秩序感为核心。中国在这里呈现为生活方式资源,而非地缘政治主体。 第三,参与式共创。标签具有开放结构,任何用户都可以通过再创作加入话题。算法强化了“模仿—变体—再扩散”的循环,使其迅速形成内容集群。 平台逻辑:算法放大的传播机制 TikTok等平台以兴趣推荐为核心机制,当某一内容形式获得初始流量后,系统会推送相似视频,从而形成链式扩散。#BecomingChinese具备视觉统一性与模板化叙事,天然适合算法传播。...
2026-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