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唯一责任人。 文/石敢当 中国网络营销领域的“坑”,从来不是偶发的行业乱象,而是根深蒂固的系统性问题。多数评论停留在罗列“坑”的表现、泛谈治理方向,却未点透核心:网络营销的“坑”,本质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政府三方权责失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必然结果。 一、网络营销的“坑”,核心是“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 当下网络营销的各类“坑”,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围绕“流量变现”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所有套路的核心都是“欺骗式收割”,而非单纯的“营销不当”,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其一,信息失真不是“过度包装”,而是“刻意造假”。直播带货中“假测评”“假销量”“假功效”,短视频里“剧本式对比”“剪辑式证明”,本质上是商家与内容创作者合谋的欺骗行为——不是为了展示产品价值,而是为了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这种行为早已超越“营销夸张”的范畴,涉嫌虚假宣传,却因隐蔽性强、取证困难,成为行业常态。 其二,价格不透明不是“规则复杂”,而是“刻意设局”。“先涨后降”“满减叠加”“隐性消费”等套路,核心目的不是让利消费者,而是通过混淆价格认知,制造“捡便宜”的假象,本质是利用信息差进行价格欺诈。更关键的是,这种设局往往得到平台默许,甚至平台会主动配合设置“限时”“限量”等机制,倒逼消费者仓促决策,共同分食利益蛋糕。 其三,售后断裂不是“责任模糊”,而是“刻意推诿”。交易完成后,平台以“只是中介”为由撇清责任,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售后,服务方以“与己无关”为由逃避义务,本质上是三方提前达成的“责任豁免”默契——只追求前端转化,不承担后端责任,将维权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收割即脱身”的闭环。 至于流量驱动的情绪化营销,不过是这套闭环的“工具”——用情绪替代理性,用噱头替代事实,本质是为了降低欺骗门槛,让消费者在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预设的“坑”中。 二、关键症结:三方权责失衡,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网络营销“坑”的泛滥,核心症结不在于个体商家的道德缺失,而在于平台、商家、监管三方的权责严重失衡,且缺乏能够有效制约各方的机制,导致“欺骗式收割”的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核心症结一:平台的“双重角色”冲突,沦为“坑”的推手。平台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流量变现的受益者,这种双重角色的冲突,让其必然偏向自身利益。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高刺激、高转化的“坑式营销”内容推给用户,获取高额广告收入和佣金;另一方面,对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虚假销量统计、流量投放)。平台的纵容,是“坑”持续存在的关键推手——没有平台的默许,多数“坑式营销”根本无法触达海量用户。 核心症结二: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陷入“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其通过“坑式营销”获得的收益。即便被查处,大多只是罚款了事,且罚款金额远低于其非法所得,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诚信经营的商家,因不搞噱头、不玩套路,反而难以获得流量,被迫要么跟风“挖坑”,要么被市场淘汰。这种“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失衡,让越来越多商家陷入“收割为荣”的畸形认知。 核心症结三:监管的“适配性不足+执行不到位”,是乱象泛滥的根本诱因——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是网络营销市场秩序的真正责任人。一方面,监管规则更新滞后于营销业态迭代,对于“算法诱导”“软广嵌入”“剧本式营销”等新型“坑”,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执法标准;另一方面,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执行力度疲软,面对海量的网络营销乱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快速查处,导致很多“坑”即便被曝光,也能逃避处罚、卷土重来。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政府监管长期不力,任由营销乱象肆意滋生,持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终必将彻底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动摇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此外,信息不对称的放大、行业自律的缺失,不过是上述核心症结的衍生问题——若三方权责平衡、约束到位,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平台公示、监管要求弥补,行业自律也会在明确的规则约束下逐步建立。 三、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抓准“权责绑定”,强化“成本震慑” 发达经济体对网络营销乱象的治理,核心不是“多管齐下”,而是抓准“权责绑定”和“成本震慑”两个关键,这也是其治理有效的核心所在,值得我国借鉴(而非复制)。 第一,明确平台“第一责任人”权责,杜绝其“甩锅”。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平台对平台内营销行为的“连带责任”——只要平台内出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乱象,无论平台是否“知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高额罚款、暂停运营甚至吊销资质。这种“权责绑定”,倒逼平台主动加强审核,从源头遏制“坑式营销”,而非被动适配流量逻辑。 第二,提高商家违法成本,形成“不敢坑”的震慑。发达国家对虚假营销的处罚,不仅是高额罚款,更会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经营、融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集体诉讼机制,让消费者可以低成本联合维权,让商家为“挖坑”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 第三,监管“精准发力”,适配业态迭代。一方面,建立监管与平台的联动机制,要求平台实时上报高风险营销内容,实现“早发现、早查处”;另一方面,针对新型营销业态,及时更新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避免“监管空白”。这种“精准监管”,既避免了过度干预市场,又能有效打击核心乱象。 这些经验的核心,不是“多主体治理”,而是“权责清晰、成本可控”——让每一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挖坑”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 四、破解“坑”的关键,是打破利益闭环,重构权责平衡 综上,中国网络营销的“坑”,关键不是“营销方式不当”,而是“利益至上”导向下,平台、商家、监管三方权责失衡,形成了“欺骗式收割”的利益闭环,且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2026-04-11今天是藏历新年(Losar,洛桑),祝全球藏族朋友Happy Losar !Tashi Delek ! 藏历新年是藏族一年中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相当于汉族的春节,通常在公历2月至3月之间,具体日期依据藏历计算。 藏历新年的起源 藏历新年起源于 吐蕃时期,最早是与农耕祭祀相关的节日,后来逐渐融入藏传佛教的元素,成为一个兼具宗教、文化和社会意义的节日。 藏历新年主要习俗 庆祝活动一般持续 15天,但最隆重的仪式集中在前三天。...
2025-02-28By Bi Yantao On March 7, 2025, The New York Times published...
2025-03-26美国对TikTok的打压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涉及国家安全、数据隐私、地缘政治竞争、文化影响力争夺以及经济利益博弈等多个层面。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国家安全与数据隐私的“名义理由” 2. 地缘政治与中美科技冷战的核心 3. 经济利益的直接冲突 4. 意识形态与文化软实力的对抗 5. 美国国内政治的操作工具 打压手段与TikTok的应对...
2025-02-25“强迫劳动”,是一个劳动法概念,还是一种国际贸易规则?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日 近年来,美国以“强迫劳动(Forced Labor)”为依据,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限制,尤其是在新疆相关产品问题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事实上,同样是“强迫劳动”四个字,美国政策中的含义,与中国人的理解并不一致。 在美国,“强迫劳动”不只是劳动法概念,而是嵌入贸易、人权、供应链治理乃至外交政策之中的法律工具。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区分法律定义、政策实践以及国际争议三个层面。 一、美国法律中的“强迫劳动”是什么? 美国法律关于“强迫劳动”的定义主要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并被写入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07条(19 U.S.C. §1307)。...
2026-07-02刘虎是中国知名调查记者,这一事件具有重要信号意义。 文/吴守正 2026年2月1日,中国调查记者刘虎及其合作者巫英蛟被四川成都警方刑事拘留,至今已近两周。警方此前通报称,二人涉嫌“诬告陷害罪”及“非法经营罪”,案件目前处于侦查阶段。警方尚未公布更多案情细节或后续司法安排。 公开资料显示,刘虎近期与合作者发布一篇涉及四川省蒲江县个别官员与企业项目关系的调查性文章。该文章发布后不久被删除。警方未就具体证据及指控内容作进一步披露,仅表示案件“依法办理”。 此案在国内法律界与新闻界引发关注。部分律师围绕相关罪名的法律构成、证据标准及侦查阶段程序保障问题进行讨论,关注律师会见权及取保候审等权利是否依法落实。新闻从业者则将此事件视为对调查报道职业风险的再次提醒,讨论调查报道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的边界与合规路径。 在国际层面,保护记者委员会与无国界记者组织等新闻自由组织发表声明,呼吁保障记者权利并强调程序透明。中国外交部门回应称,该案属于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个案,不针对特定职业身份。 截至目前,案件尚未进入公开审理程序,相关司法进展仍有待官方进一步通报。围绕刘虎案的讨论已超出个案层面,成为观察中国调查报道环境与法律适用边界的一个具体节点。
2026-02-13文/陈晓明 海南自贸港将在2025年底前封关运作,届时将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在当前地缘政治博弈加剧背景下,海南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制度设计,同时受到国际认知环境的深刻影响。优化国际传播路径、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已成为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 近日,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教授毕研韬在《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刊文指出,应以“制度传播”取代传统的“政策外宣”,探索一条深度嵌入全球治理进程的国际传播新路径。他提出,国际传播不应止于“讲政策”,而应通过“制度性叙事”,展示中国制度如何有效治理复杂问题,如何为世界提供公共产品。 制度性叙事的核心,是让国际受众“看见”制度背后的逻辑与效果,而不是一味灌输政策信息。传播者应进入对方文化语境,用中性语言、第三方平台和数据支持讲述海南故事,实现制度经验的软性嵌入与价值共鸣。 这篇文章题为《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理论框架与行动原则》。文章认为,制度传播不仅能增强海南自贸港的国际认知安全,也有助于打造中国地方国际传播的示范区。
202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