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应将对华信息竞争纳入国家整体战略,统筹技术、产业、外交与信息治理,而非仅靠发布信息进行反驳。
作者:毕研韬 |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4日
美国大西洋理事会2024年7月发布报告《美国政府应对中国信息影响的有效策略》,认为美国应对中国信息影响活动的措施存在部门分散、概念界定不统一等问题。报告提出,美国需要制定一项全球信息战略,将信息政策与技术、产业、外交和数字基础设施统筹起来,而不能仅靠政府发布信息、反驳对手叙事。
这份报告的关注点,已经超出传统的国际传播竞争,延伸至信息生态、政府治理和全球数字规则。
一、美国认为,信息影响不是孤立的传播问题
报告由大西洋理事会数字取证研究实验室(DFRLab)发布,作者为该机构高级常驻研究员Kenton Thibaut。报告认为,中国的信息影响活动与经济、政治、产业和技术政策相互关联,不能仅通过分析新闻报道、社交媒体内容来理解。
报告特别指出,美国政府内部对“信息影响”的定义并不统一。有的部门将其理解为包括宣传、审查、数字治理和国际组织活动在内的广泛行动;有的部门则主要关注外国行为体在社交媒体上协调传播虚假信息的活动。
这种概念差异会影响政府部门如何识别问题、分配资源和采取行动。报告因此主张,将中国的信息活动放在更广泛的国际信息环境中考察,关注传播内容背后的技术基础设施、产业政策、国际规则和外交网络。
二、美国不应只靠发布信息反驳中国
报告最重要的主张之一,是美国应制定一项全球信息战略。
报告认为,美国对信息影响活动的应对容易陷入被动:发现某项传播活动后,政府便试图发布信息予以反驳,却没有充分处理影响信息传播的制度、技术和国际环境。
因此,美国需要把信息政策与其他政策领域联系起来。例如,芯片与科学政策、人工智能和数据安全监管、数字外交以及国际互联网治理,不应被视为彼此孤立的政策事项,而应在总体战略中形成协调。
报告同时强调,美国不应简单照搬中国的治理方式,也不应仅仅采取针锋相对的传播行动。它主张美国明确自身希望维护的价值和国际信息环境,并通过政策实践加以体现。
这一思路实际上将国际传播竞争从“谁的信息更有影响力”,拓展到“谁能够影响信息生产、流通和治理所依赖的环境”。
三、报告提出四类具体措施
报告的建议涉及政府组织、数据、信息披露和跨部门协调。
第一,建立更灵活的跨部门协作机制。报告建议打破不必要的部门壁垒,加强相关政府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并允许国会探索更灵活的跨部门资金安排,使资源配置能够反映信息影响活动的综合性。
第二,扩大研究人员获取社交媒体数据的渠道。报告主张制定相关数据访问标准,为独立研究人员分析全球信息环境提供条件。其逻辑是,政策制定者需要借助可检验的数据,识别信息传播网络及其变化,而不是仅凭个别案例做出判断。
第三,提高政府信息披露的速度。报告建议,在外国信息操纵可能影响公众理解、特别是重大事件迅速发展的情况下,相关机构应及时公开能够披露的信息,并建立相应的解密标准。报告将美国及其盟友在俄乌战争前公开部分情报的做法作为参考。
第四,加强政府部门与盟友之间的信息共享。报告建议,将美国在选举安全领域形成的部分跨部门协作机制,拓展至更广泛的外国信息影响问题,并加强与盟友和伙伴在识别标准、信息共享及应对框架方面的协调。
这些措施表明,报告讨论的不只是如何生产更有效的传播内容,还包括如何建设持续监测、分析和应对信息活动的制度能力。
四、从反驳信息到塑造信息环境
这份报告值得关注之处,在于它对国际传播竞争的理解具有明显的系统性。
如果将信息影响简单理解为新闻报道、社交媒体帖子或宣传视频,就容易把应对措施局限于内容反驳,但报告试图将信息传播与技术产业、监管政策、外交活动、数字基础设施及国际规则联系起来。
这种思路也提出了一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国际传播的效果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内容本身,又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信息环境的影响?
不过,必须区分报告的政策判断与已经得到验证的事实。报告主要从美国的战略利益和信息安全视角分析中国,并不等于其对中国相关活动的所有归因都已获得独立证实。其建议能否有效改善美国的信息环境,也需要通过实际执行和效果评估加以检验。
从国际传播研究的角度看,这份报告提供了一个重要观察窗口:美国政策研究界正在尝试将信息影响问题纳入更广泛的国家治理和全球信息生态框架。对中国而言,理解这种框架,有助于认识美国如何界定国际传播竞争、配置应对资源,以及如何把传播问题与技术、产业和国际规则联系起来。
毕研韬系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教授,主要研究国际传播、国际冲突与和平。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之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