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融媒体中心拟聘用美籍主播古爱华(Edward Kuperman)事件引发舆论热议。表面上这是地方媒体的人员聘用争议,但随着境外媒体报道和国内舆论讨论深入,其影响已超越地方层面,成为观察地方国际传播建设和开放治理能力的案例。
新加坡《联合早报》7月25日报道称,古爱华“遭中国网民网暴”,并提及部分网民提出“反华”“间谍”质疑;台湾“中央社”7月28日报道称,部分网民质疑古爱华背景,并批评官方传播阵地“竟用公款资助具反华背景的人士”;香港英文媒体《The Standard》报道称,一些网民指控古爱华为外国间谍;香港《明报》文章说,“部分网民质疑他‘反华’,是美国向中国渗透的‘间谍’”。
据报道,古爱华已经放弃聘任资格。目前,敦煌市委宣传部已成立调查组。
从事件影响看,此事已经不宜仅作为地方招聘事件处理。由于涉及地方国际传播实践、公共资源使用、国际舆论环境、国家安全风险、中国对外开放形象,建议从更高层级开展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一、地方国际传播中心进入快速发展期
近年来,各地纷纷建设地方国际传播中心,探索通过城市形象传播、文化交流、旅游传播和融媒体平台向国际社会讲述地方故事。这一趋势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地方国际传播中心的大规模建设,也带来了新的治理挑战。
一些地方在快速推进过程中,存在建设速度快于制度建设、传播需求快于专业能力提升的问题。
如果缺乏系统设计,就容易出现“重形式、轻机制”“重传播、轻治理”的问题。
二、敦煌事件提醒:国际传播建设需要制度先行
此次事件的重要启示,是地方国际传播项目是否具备成熟的制度保障。
在开放环境下,国际化人才参与文化传播、城市传播是正常现象,但越是涉及国际传播,越需要规范化管理。
相关机构应建立:
1.规范的决策和招聘机制,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2.完善的人员审核机制,既保障开放交流,也防范潜在风险;
3.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内容管理机制,避免因个人因素影响机构形象;
4.现代化的危机预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开放需要制度支撑。没有制度保障的开放,容易产生社会疑虑;缺乏开放意识的安全管理,也可能削弱国际交流能力。
三、地方国际传播能力,本质上是开放治理能力
敦煌具有特殊文化意义,是中华文明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因此,这一事件受到关注具有一定必然性。
但是眼下,更值得思考的是:在全国范围内,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地方国际传播中心承担的不只是宣传任务,如何建设和运营,本身就承担展示中国开放形象、促进国际理解的重要功能。
国际社会评价一个国家的开放程度,不仅看政策条款,还会通过具体事件观察一个社会如何处理开放与风险、交流与安全之间的关系。
因此,地方国际传播建设实际上也是国家开放治理体系的一部分。
如果地方国际传播中心只强调“走出去”,而缺乏相应的制度能力、专业能力和风险意识,就可能影响国际传播效果,甚至产生反向传播效果。
四、敦煌应成为各省国际传播建设的制度样本
下一步,调查重点不应只是回答一次招聘是否合规,更应关注地方国际传播建设中的共性问题:
地方国际传播中心究竟该如何定位和运营?国际化人才如何引进和管理?公共资源投入如何规范使用?国际传播风险如何提前评估?
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建设予以回答。
敦煌事件对全国各地国际传播中心建设的警示是: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不能只靠热情和资源投入,更需要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国际思维。
随着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越来越多地方将更深度进入国际传播领域。未来竞争的不只是“谁拥有传播平台”,更是谁具备成熟的开放治理能力。
敦煌事件不应成为地方国际传播探索的阻碍,而应成为推动我国国际传播中心建设规范化、专业化的契机。
真正高水平的开放,不是简单地与世界连接,而是在连接世界的过程中具备管理复杂性的能力。
毕研韬系传播学教授,主要研究国际传播、国际冲突与和平。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之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