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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欧洲

欧洲媒体自由法,全球媒体治理新标杆

欧盟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洲媒体自由法》生效,开创全球媒体治理新纪元。 文/《无界传播》编辑部 2025年8月8日,欧盟历史性地推出了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媒体自由法规——《欧洲媒体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EMFA)。这不仅是欧洲媒体治理的重大突破,更为全球,尤其是媒体生态复杂多样的亚洲,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MFA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媒体自由从“软治理”提升为硬核法律保障,明确限制政治和资本对新闻编辑的干预,推动媒体所有权透明,设立跨国监督机构,确保法规落地执行。这部法规给欧洲媒体穿上了“防弹衣”,让它们在数字浪潮和政治风暴中,能够更坚定地捍卫独立与多元。 对亚洲而言,EMFA不仅是一个法律范本,更是催生变革的火种。亚洲媒体环境错综复杂,言论空间既充满活力,也面临多重挑战。EMFA展示了一个鲜活的案例:用法治保障媒体自由,促进信息透明和多元表达,是维护社会开放与认知多样性的关键路径。在数字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网络监管与言论自由,EMFA的实践经验无疑为亚洲提供了珍贵的参考。 《无界传播》团队坚信,媒体自由不仅是新闻人的权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我们期待EMFA能在亚洲引起共鸣,激发更多国家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媒体法治保障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传播环境。

文章推介

传播学

毕研韬教授出席“2025南亚东南亚媒体联盟年会”

文/唐玥宸 9月5日,“2025南亚东南亚媒体联盟年会”在昆明举行,来自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印度、巴基斯坦等11个国家的媒体代表和专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区域媒体协作与传播新趋势。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教授、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毕研韬应邀出席开幕式,并在“澜湄周边传播研讨会”上做专题发言。 毕研韬教授以《周边国家对华认知图谱》为题,简要分析了周边国家对中国认知的三层结构。他指出,在宏观层面,历史记忆、地缘利益和制度差异构成了对华认知的三大基石;在中观层面,主流媒体、政治与知识精英的叙事,以及经济机遇、安全威胁和文明差异成为影响认知的关键因素;在微观层面,舆情及社会心理的作用不容忽视,他特别提醒要警惕民意调查、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和组织化操纵这四种力量对认知的潜在影响。 随后他从安全—威胁、依赖—防范、亲近—隔阂、官方—民间四个维度勾勒出周边国家的对华认知图景。在此基础上,毕教授提出了优化对华认知的路径:宏观上推进“制度传播”和合作示范,中观上构建叙事联盟并提升响应速度,微观上注重定制互动与动态反馈。他强调,战略上应从“认知域作战”的高度理解问题,战术上则要善用“认知脱嵌”工具,重构积极的对华形象。 “南亚东南亚媒体联盟”成立于2024年,旨在促进区域媒体合作与交流。 本次年会的重要环节“澜湄周边传播研讨会”由北京大学周边传播研究中心主任陆地教授主持。陆教授提出的“周边传播理论”已入选“中国新闻传播学四大本土原创理论”之一。

北美

“爱泼斯坦档案”为什么让世人吃惊?

爱泼斯坦档案让公众首次系统性地看见:在权力、资本与声望高度交织的精英网络中,严重犯罪如何得以长期隐匿并被制度迟滞地发现。 文/艾伦•怀特(Alan White) “爱泼斯坦档案”是指围绕美国金融家杰弗里·爱泼斯坦(Jeffrey Epstein)性侵与性剥削未成年人案件,在多年刑事调查与民事诉讼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依法公开的一组司法材料的统称。它主要包括警方与检方调查记录、受害者证词、证据与附件清单、航班与行程记录,以及与其长期合作者吉丝兰·麦克斯韦(Ghislaine Maxwell)相关的审理文件。近年引发全球高度关注的关键节点,是美国法院对部分民事案件材料的解封,使这些原本只存在于司法体系内部的文件,首次以较为集中、可查阅的形式进入公共空间。 “爱泼斯坦档案”的主要内容(类型) 从内容结构看,爱泼斯坦档案大致涵盖四个层面。第一,是对核心犯罪事实的记录,即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诱骗与组织行为,以及多名受害者在不同时间点提供的证词。第二,是围绕这些犯罪活动形成的协助与运作网络,包括人员往来、行程安排、通讯与部分资金线索。第三,是司法程序本身的材料,如证据提交、证人名单、封存与解封的法律依据。第四,也是最容易被舆论放大的部分,是档案中出现的、与爱泼斯坦存在不同程度交集的社会名人姓名。需要明确的是:名字出现在档案中,并不自动构成违法指控,更不等同于司法定罪,不同人物在档案中的法律地位、证据强度和情境差异极大。 “爱泼斯坦档案”涉及的名人 在已被司法确认的核心人物中,爱泼斯坦本人是案件的中心。其犯罪事实已在多项调查与证据中得到确认,但因其在2019年羁押期间死亡,案件未能进入实体审判阶段。吉丝兰·麦克斯韦(Ghislaine Maxwell)则是目前档案中司法结论最为明确的人物之一,她因协助诱骗、招募未成年人而被美国法院判定多项罪名成立,其审理材料构成理解整个案件的重要支点。 在此基础上,档案中还涉及一批因社会身份而受到高度关注的政治人物。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Bill...

亚洲

在中国,院士制度或已成科研阻力

文/何睿育 在中国,院士是科学技术领域的最高官方称号,在不了解真相的民间享有崇高威望。事实上,在中国,院士制度早已饱受诟病,更有些人呼吁把院士赶下神坛。 北京爱可多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发布视频称,有人说院士制度或许已成科研阻力。 其依据是:中国近几十年的科技进步主要是以科技公司为代表的产业界所做的贡献,而在院士云集的研究院、高校等机构对国家科技进步的贡献远不如产业界。 视频继续说,问题是全国优秀的科研学子很多都在这种体系内被埋没甚至被“牺牲”,反倒流进产业界的所谓“二流学子”能在较为开放的环境下心无旁骛第做研究与创新。 这个视频没有提供数据支撑,而仅仅呈现了结论(或者观察结果),而且结论有些偏颇,所以算不上是严谨的科普视频。问题是,该视频的观点得到很多人的认同。 在中国,评选院士不仅仅靠科技水平,社会资源(本质上是政治资源)才是关键。而且,一旦选上院士,捞取更现实的资源就成了头等大事。概言之,在中国,不少人相信,院士已蜕变成一种捞取资本的“符号资本“。 笔者这样表述绝非极端,只是不希望社会讳疾忌医。我赞成AI底端技术开源,是因为开源后,人人都可以检视和评估,受前人启发,相互激励,彼此竞争,这样才能促使AI技术更快发展。我对教育科技的评论出于同一目的。

亚洲北美

美国拟将“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列为“外国使团”

当CSSA被纳入国家安全框架,校园不再只是知识空间,而成为认知与制度博弈的新前沿。 文/毕研韬 近期,美国国会推动将“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CSSA)认定为“外国使团”,引发学界与政策界广泛关注。目前该提议尚未转化为正式行政决定,但其制度含义与政策指向已超出一般个案争议,具有结构性意义。 一、事件进展:跨委员会联动的政策倡议 2026年3月,美国众议院“教育与劳工委员会”、“外交事务委员会”和“对华战略竞争特设委员会”三个委员会主席联名致信国务卿卢比奥,正式建议将CSSA认定为“外国使团”。 这一联动具有明确的政策含义:教育体系、外交制度与对华战略三条线索被整合到同一议题之中,显示该问题已从校园层面上升为国家层面的综合性议题。 需要强调的是,这一举措目前仍属于国会层面的政策建议。根据美国制度安排,“外国使团”的正式认定需由国务院依据相关法律裁定,因此该提议是否落地,仍取决于行政部门的决策。 二、制度含义:从学生组织到“准外交主体” “外国使团”这一法律概念,通常适用于外国政府机构或具有明确官方背景的组织。若被纳入该框架,CSSA的法律属性将发生显著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活动将受到更严格监管。CSSA与高校、地方政府或公共机构的互动,可能需要履行事前申报或审批程序。 其次,运作透明度将被强化。包括资金来源、组织结构及人员安排等,可能被纳入更高标准的信息披露体系。 再次,交往边界趋于收紧。原本常规的校园活动与学术交流,可能因合规要求增加而受到约束。...

传播学

王沪宁《政治的人生》评析

王沪宁《政治的人生》评析 ——传播学与教育学视角 文/毕研韬 2024年11月21日,新加坡《今日亚洲》主编万佳葆兄嘱我抽空读读王沪宁的《政治的人生》,并从新加坡遥控让小钟给我送来一本纸质书。今天我终于能静下来再次打开此书,恭恭敬敬地逐字逐句学习。 在经典意义上,一个人的著作,无论出版时间多么久远,后人都能从中一窥作者的内心世界,并据此解读其人生轨迹。特朗普在1987年11月出版的《做生意的艺术》(Trump: The Art of the Deal)中,就预设了他今天“交易式外交”的逻辑。 《政治的人生》是一本日记,读来远比严肃的学术著作有趣,这也反映作者的创新思维。今天,我主要从我的专业(传播学)视角,评析他的见解与今日传播学理论的相互印证之处。我一生都在学校里读书、工作,可以称作资深教育工作者,所以也会顺便从教育学的视角,偶尔阐述下感悟。 《政治的人生》记录了王沪宁一年间的日记。虽然日记中只有月份和日期,但扉页上注明这是“名人日记1994”,可见这是王沪宁1994年间的日记。...

亚洲北美

中美经济博弈2.0:“规则叙事”是关键

中美经济博弈正在从关税、产业和市场竞争,进一步转向国际规则与全球叙事的竞争,谁能影响规则、塑造共识,谁就可能在下一阶段竞争中占据主动。 作者:毕研韬 过去几年,中美经济博弈最引人注目的,是关税、出口管制、投资限制、科技封锁、供应链安全。双方直接采取措施,也直接承受对方措施带来的冲击。如今,一种更复杂的博弈正在出现:美国对第三国实施制裁,中国因为与这些国家保持正常经济往来而被卷入其中。 近期围绕伊朗的争议,就是一个典型案例。美国不断扩大对伊朗的经济制裁,并试图通过二级制裁影响与伊朗存在贸易关系的第三方。中国则强调,中伊正常经济合作符合国际法,反对美国以单边制裁干扰其他国家之间的正常经贸往来。 如果只把这看作一次中美外交摩擦,实际上低估了它的意义。更值得关注的是:中美经济博弈正在从1.0进入2.0。 一、1.0:中美争夺双边经济规则 中美经济博弈1.0的基本特征,是双方直接竞争。 美国提高对华关税,中国采取反制措施;美国限制向中国出口先进芯片,中国强化相关产业政策;美国限制中国企业投资,中国也对部分美国企业采取相应措施。 这一阶段当然存在规则和叙事竞争。美国会以“公平贸易”“国家安全”“供应链安全”等概念为自己的政策提供正当性;中国则强调自由贸易、反对单边主义和维护全球产业链稳定。 因此,1.0并不是没有规则竞争,也不是没有叙事竞争,但这一时期争夺的主要是双边规则。核心问题是:中美两国之间应该按照什么规则进行经济竞争?双方争论的对象主要是关税、补贴、市场准入、知识产权、出口管制、投资审查等。即使双方对规则的理解存在严重分歧,规则所直接约束的主要是双边经济关系。 因此,1.0的基本逻辑可以概括为:直接经济对抗→双边规则竞争→关乎规则正当化的叙事竞争。 二、2.0:从双边规则走向国际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