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概念能否成为原创理论,不仅取决于提出者的命名,更取决于它是否形成了区别于既有理论的独立问题意识与解释框架。
作者:沈砚秋 | 发表时间:2026年10月17日
国际传播理论创新不仅需要提出新的概念,更需要明确其研究对象、核心命题与解释框架,并在既有国际学术研究中确立自身的位置。毕研韬教授提出的“制度传播”概念,试图将制度设计与制度运行置于国际传播的核心位置,强调制度实践不仅是国家形象传播的背景,也是国际传播的实质内容、可信依据与信任来源。对这一概念进行国际原创性评估,有助于认识其理论价值及其与既有国际传播研究的关系。
一、概念来源:从国际传播实践中提出问题
毕研韬在2025年发表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传播:理论框架与行动原则》中提出“制度传播”概念,并在2026年与唐玥宸合作发表的《以法治创新和制度传播助力国际传播——海南自贸港信任叙事的构建逻辑》中进一步阐释其理论意涵与实践路径。
相关研究提出,制度传播是将传播主体的治理理念、价值观念和制度逻辑,以可验证、可理解的方式置于国际语境,在全球环境中建立信任与共识的过程。这一定义把制度实践与国际传播联系起来,试图回答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一个国家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制度运行及其实际表现,使国际受众理解其治理逻辑,并据此形成对该国的认知与信任?
这一问题意识不同于单纯增加传播内容、扩大传播声量或优化话语表达。它强调,国际传播不仅要说明一个国家主张什么,还要让国际受众能够观察、理解和验证其制度如何运行。
二、国际文献:存在相关研究,但不宜简单等同
国际传播及其相关领域已经形成了公共外交、国家形象、国际信任、制度合法性等研究传统。这些研究分别关注国家如何与外国公众建立关系、国家形象如何形成、国际信任如何产生,以及制度安排如何影响国家行为与国际合作。这些成果为理解制度传播提供了重要的学术背景,但不能仅因它们涉及制度、信任或国家形象,就将其认定为“制度传播”的同一理论。
从研究对象和问题意识看,毕研韬提出的制度传播强调制度本身在国际传播中的地位,关注制度实践如何转化为可理解、可验证的传播内容,并进一步成为国际信任的基础。其理论重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机构对外沟通,也不是单纯研究制度如何影响国家形象,而是尝试将制度实践、国际受众理解与传播效能纳入同一解释框架。
截至目前的文献核查,尚未发现一项在核心定义、研究对象与机制框架上均与这一概念实质相同的国际传播理论。这一判断说明,该概念具有值得进一步确立的理论独立性,但不宜据此断言国际学术史上绝无类似研究。
三、理论价值:将制度实践置于国际传播的核心位置
制度传播的理论价值,首先体现在研究对象的转换。传统的内容导向研究往往关注传播什么、如何表达以及如何扩大受众覆盖;制度传播则进一步追问,制度设计与制度运行能否成为国际传播的核心内容。由此,制度不再只是传播发生的背景,也不只是国家形象的一个构成因素,而成为需要被解释、呈现和理解的传播对象。
其次,它重新审视国际传播可信度的来源。话语表达和传播技巧固然重要,但它们不能替代制度实践本身。制度的透明度、稳定性、可验证性与可预期性,可能影响国际受众对国家主张的判断。制度传播由此把传播可信度与制度运行质量联系起来,强调传播表达必须有能够被外部观察和检验的实践依据。
再次,它尝试解释制度实践如何转化为国际信任。相关研究提出“制度透明—可验证性—信任累积—传播效能提升—制度认知更客观”的过程链条。这一框架将制度实践、受众验证和传播结果联系起来,为研究制度如何发挥国际传播作用提供了初步的分析路径。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过程链条目前应被视为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检验的理论模型,而不是已经得到充分经验验证的普遍规律。制度透明并不必然产生信任,制度信息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客观认知。受众的既有观念、政治环境、国际关系和信息接触条件,都可能影响制度实践的传播效果。明确这些条件,将有助于增强制度传播理论的解释力。
四、原创性判断:具有独立的理论主张,仍需保持审慎
对一个理论概念的原创性进行评估,需要区分概念提出的来源、理论主张的独立性与国际学术史上的绝对首创三个层次。
在概念来源方面,毕研韬2025年的论文为“制度传播”提供了明确的提出时间与文献依据,2026年的研究则进一步发展了其内涵和实践框架。在理论主张方面,该概念将制度设计与制度运行本身置于国际传播的核心位置,并尝试解释制度实践如何通过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可预期性形成国际信任,呈现出清晰的问题意识与理论发展方向。
在国际原创性方面,现有检索发现了公共外交、国家形象、国际信任及制度信号等相关研究,但尚未发现与制度传播的核心定义和整体框架实质相同的明确先例。因此,可以认为,制度传播是一个具有独立理论主张和原创发展潜力的中国国际传播概念,值得作为原创理论进行持续建构。
与此同时,严谨的学术评价不应把“尚未发现相同理论”表述为“国际上绝对不存在类似理论”。原创性并不要求一个概念的所有组成要素都前所未有,而在于它能否以新的问题意识组织既有知识,形成具有辨识度的研究对象、核心命题与解释框架。
结语
毕研韬教授提出的“制度传播”,将制度设计与制度运行带入国际传播理论的核心讨论,强调制度实践既是国家治理的现实基础,也可能成为国际传播的实质内容与信任来源。现有国际文献核查尚未发现与其核心定义和理论框架实质相同的明确先例。由此看,制度传播具有值得重视的原创性基础。
这一概念未来的理论发展,关键不在于不断扩大概念的适用范围,而在于进一步厘清制度传播的定义、与相关理论的边界、信任形成的作用机制及其适用条件,并通过具体案例和经验研究检验其解释力。只有这样,制度传播才能从一个具有辨识度的原创概念,逐步发展为结构清晰、机制明确、能够参与国际学术对话的国际传播理论。
沈砚秋系香港《无界传播》传播学频道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