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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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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15家中国驻美媒体已不只是媒体

一项鲜为人知的制度调整,正在悄然改变中国国际传播在美国所面对的规则。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6日 近年来,中美围绕国际传播的竞争不断升级,然而,有一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在中国社会却没有引起足够关注。 美国政府已经将15家中国驻美新闻机构列入《外国使团法》(Foreign Missions Act)管理范围,认定这些机构“实质上由外国政府拥有或有效控制”(substantially owned or effectively controlled by a foreign government),因此将它们定性为“外国使团”,而不只是普通的新闻媒体。 很多中国人至今并不了解这一变化。 从国际传播角度来看,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美国对中国国际传播的制度认知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 一、美国分三批将15家中国媒体列入“外国使团” 2020年,美国国务院先后三次宣布,将15家中国媒体机构列为“外国使团”(Foreign Mission)。 第一批(2020年2月18日)共5家: 新华社(Xinhua News...

北美

美国独立日讲话:特朗普为何称共产主义是美国最大威胁?

独立日前夕,美国总统特朗普再次宣称,共产主义是美国建国以来面临的最大威胁,甚至超过两次世界大战、珍珠港事件和“9·11”事件。这一表态迅速引发国际关注。然而,如果仅从中文语境理解“共产主义”这一概念,很容易误读特朗普真正想表达的信息。本文试图回到美国政治传播的语境,解析这段讲话背后的政治逻辑、概念内涵及其释放出的战略信号。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5日 7月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南达科他州拉什莫尔山(总统山)举行的美国独立日250周年庆祝活动上发表演讲时表示: “共产主义是对我们国家最大的威胁,甚至超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珍珠港事件和9·11事件。” 事实上,这并非特朗普第一次作出类似表述。过去一周,他已至少两次在公开场合强调,共产主义可能是美国建国以来面临的最大威胁。 这番讲话迅速引发国际关注。在中国,不少人可能会自然地理解为特朗普是在直接针对中国或中国共产党。然而,如果置于美国政治文化和政治传播的语境中观察就会发现,这段讲话的真正含义远比字面复杂。 一、“共产主义”并非一个单纯的制度概念 在中文语境中,“共产主义”通常首先指一种政治制度或意识形态。 但在美国保守派政治话语中,Communism(共产主义)已经演变成一个具有高度政治象征意义的概念,其内涵远远超出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 在美国右翼政治语境中,它常常被用来泛指一系列他们认为削弱美国传统价值观的思想和政策,包括国家权力过度扩张、集体主义、激进左翼政治、身份政治(Identity Politics)、校园激进思潮,以及其它偏离美国建国原则的社会发展方向。 因此,当特朗普说“共产主义是美国最大的威胁”时,并不仅仅是在谈论某一个国家,也不仅是在讨论一种经济制度,而是在使用美国保守派长期形成的一套政治语言。 如果不了解这一语境,很容易对他的讲话产生误读。 二、特朗普重新定义了美国最大的敌人 美国历任总统对于国家威胁的定义,往往反映着时代背景。 二战时期,最大的敌人是轴心国;冷战时期,是苏联;“9·11”之后,则是国际恐怖主义。 特朗普此次讲话则体现出一种不同的逻辑。他实际上试图告诉美国公众: 真正能够摧毁美国的,不一定是来自国外的军事攻击,而可能是美国内部价值体系的改变。 因此,他才会将共产主义置于一战、二战、珍珠港事件和9·11事件之上。 这些历史事件虽然造成巨大损失,但都属于外部冲击,而在特朗普看来,意识形态如果改变了美国自身,将构成更加长期、更深层次的挑战。 这是一种典型的“文明安全”叙事,而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安全叙事。 三、独立日讲话为何充满政治色彩?...

传播学

After 2021,China’s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Has Split into Two

Today, the biggest change in China’s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is not in the methods of communication, but in the very concept of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传播学

2021年后,中国的“国际传播”已经一分为二

今天中国国际传播的最大变化,不是传播方式变了,而是“国际传播”这个概念本身变了。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日 近几年,中国的国际传播领域发生了一个很少被认真讨论的重大变化。 准确地说,今天中国所说的“国际传播”,已经分裂为两种不同的知识体系;“国际传播”这一概念本身,正在承载两种不同的理论传统、实践逻辑和政策目标。 如果这一变化得不到及时辨析,不仅会影响学术研究,也可能影响公共决策、人才培养以及公众对国际传播的理解。 一、2021年前:国际传播存在不同取向,但仍属于同一学科 在2021年之前,中国国际传播领域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研究取向。 一种可以称为学术导向。这一取向更加关注国际传播理论、跨文化传播、国际新闻传播、国家形象、公共外交、媒介效果等议题,主要成果体现为理论建构、论文发表和课题研究。 另一种则是实践导向。这一取向更加关注国际传播效果、媒体运营、国际传播项目、海外传播平台建设等,希望直接回应国际传播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二者之间长期存在无声的张力。实践导向认为,一些研究停留在理论层面,与现实传播工作脱节;学术导向则更加重视理论体系建设和学术规范。 然而,无论两者如何不同,它们都属于传播学范畴,共享同一套基本研究对象和学科范式。它们讨论的是传播规律、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以及传播效果,只是关注重点有所不同。 换句话说,那时的国际传播虽然存在不同流派,但讨论的始终还是传播问题,而不是战略竞争问题。 二、2021年后:一种新的“国际传播”开始形成 真正值得关注的变化,出现在2021年之后。 随着国际战略竞争持续加剧以及国际传播在中国的战略地位提升,越来越多来自其它涉外领域的专家开始进入国际传播领域。相应地,国际传播讨论的重心发生了明显变化。 “新来者”倾向于将国际传播理解为国家战略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特别关心认知战、信息战、政治战、影响力行动(Influence Operations)、战略传播(Strategic Communications)等视角下的国际信息活动。 这些议题当然都与传播有关,但其知识来源已经不仅是传播学,而更多受国际政治、国家安全、战略研究、军事学以及情报研究的影响。 因此,今天中国实际上存在两个都打着“国际传播”旗号的知识共同体。 一个仍然立足传播学,关注传播规律、跨文化理解、国际舆论、国家形象和文明间交流。...

亚洲北美

美国人的“强迫劳动”,与中国人理解的不同

“强迫劳动”,是一个劳动法概念,还是一种国际贸易规则?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2日 近年来,美国以“强迫劳动(Forced Labor)”为依据,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限制,尤其是在新疆相关产品问题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事实上,同样是“强迫劳动”四个字,美国政策中的含义,与中国人的理解并不一致。 在美国,“强迫劳动”不只是劳动法概念,而是嵌入贸易、人权、供应链治理乃至外交政策之中的法律工具。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区分法律定义、政策实践以及国际争议三个层面。 一、美国法律中的“强迫劳动”是什么? 美国法律关于“强迫劳动”的定义主要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并被写入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07条(19 U.S.C. §1307)。 该条款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由以下劳动生产、开采或制造的商品:convict labor(罪犯劳动);forced labor(强迫劳动);indentured labor under penal sanctions(刑罚下的契约劳动)。 美国法律采用的“强迫劳动”定义基本沿用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任何人在受到任何惩罚威胁的情况下,被迫提供其并非自愿提供的工作或服务。 这一标准包含两个核心要件: 第一,劳动并非真正出于自愿(lack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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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发表什么文章会进入“外国影响”监管视野?

近年来,美国围绕“外国影响”(Foreign Influence)的监管持续加强,高校、智库、媒体、游说机构等都成为美国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与此同时,一个很多中国人并不熟悉的问题也逐渐进入公众视野: 在美国,发表一篇文章也可能进入“外国影响”监管视野。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1日 看到这里,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美国不是强调言论自由吗?为什么发一篇文章也会受到监管?” 实际上,这里的关键并不是文章本身,而是文章背后的关系、目的和身份。 一、美国关注的,不只是文章内容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正常发表学术论文、新闻评论、时事分析或个人观点,一般不会因为观点本身而受到《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的监管。 但是,如果一篇文章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就可能进入美国政府的关注范围: 文章是受外国政府、外国政党或外国机构委托撰写;发表目的是影响美国公众、国会议员或政府部门对某项政策的看法;作者与外国主体之间存在代理、指挥、控制或资助关系,而这些关系没有依法披露。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关注的重点就不再是文章表达了什么观点,而是作者是否实际上代表外国主体在美国开展影响活动,以及这种关系是否应当依法登记和公开。 二、为什么美国如此重视“外国影响”? 美国的逻辑并不是所有外国声音都值得警惕,而是认为,美国公众和政府有权知道,一项政治传播活动是否代表某个外国主体。 因此,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建立了一项基本原则:透明。 如果一个人在美国代表外国政府或其他外国委托方从事影响美国政治、政策或舆论的活动,原则上应当向美国司法部履行登记义务,并公开相关关系。 换句话说,美国法律更关心的是: 谁在组织这项活动?谁提供资金支持?是否接受外国主体的指示或控制?美国公众是否知道这种关系的存在? 在美国看来,这些信息属于公共知情权的一部分。 三、哪些文章更容易进入监管视野? 从近年来美国司法实践来看,下列情形更容易引起执法部门关注。 第一,受外国主体委托发表政策倡议文章。 例如,受外国政府或其代理机构委托,在美国媒体刊发评论文章,希望影响美国政府对某一议题的政策立场,而作者没有依法披露这种委托关系。...

北美

美国涉藏政策新变化:国际传播进入法律框架

2024年7月12日,美国《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Promoting a Resolution to the Tibet-China Dispute Act)正式生效,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8日 从国际传播角度观察,这部法律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涉藏历史叙事和公共信息开始纳入美国法律政策框架。 这一变化虽然并未立即带来大规模政策调整,却反映出美国涉藏政策关注重点的进一步延伸。 一、从传统议题扩展到历史叙事 长期以来,美国涉藏政策主要围绕宗教、文化、民生、教育等议题展开。 例如,2020年通过的Tibetan Policy and Support Act of 2020重点涉及宗教事务、生态环境、推动对话等内容。 相比之下,2024年生效的法律新增了一项值得关注的内容。 根据法律文本,美国政府被要求就有关西藏历史、地位等问题加强政策说明和公共沟通,并将这一要求写入法律条文。这意味着,除了传统议题之外,历史叙事和信息传播也成为法律关注的内容。...

亚洲

2025年美国涉藏重要政策文件:法案、报告与听证会

近年来,美国围绕西藏议题逐步形成由法律、年度报告、政策声明和国会监督共同构成的政策体系。与2024年《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Promoting a Resolution to the Tibet-China Dispute Act)生效后的立法高潮相比,2025年并未出台新的重大涉藏法律,但美国政府和国会继续通过年度报告、政策建议和监督机制推动相关政策落实,体现出涉藏政策的连续性和制度化特点。本文依据公开资料,对2025年的重要涉藏政策文件进行简要梳理。 一、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2025年度报告》 2025年12月,CECC发布《2025年度报告》,继续设立西藏专章,对过去一年西藏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并向美国国会和行政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报告围绕宗教活动、文化保护、语言教育、生态环境以及相关法律政策等议题进行了总结,同时建议美国政府继续落实《2020年西藏政策与支持法》和《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等既有法律。 与往年相比,2025年度报告延续了近年来的基本框架,没有出现重大调整,但继续将西藏作为CECC年度报告的独立章节,反映美国国会对华政策持续关注西藏议题。 二、美国国务院持续落实既有涉藏法律 2025年,美国国务院继续执行近年来通过的涉藏法律,包括《2002年西藏政策法》《2018年对等进入西藏法》《2020年西藏政策与支持法》以及2024年生效的《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 根据法律要求,美国国务院继续开展有关涉藏工作的政策协调,并推进相关年度报告制度,包括涉及进入涉藏地区情况、人权和宗教自由等内容。这些报告已成为美国涉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会监督行政部门落实法律的重要依据。 三、国会持续关注涉藏政策落实 2025年,美国国会没有通过新的涉藏重大法律,但继续通过CECC年度报告、公开声明以及相关监督机制,要求行政部门落实已有涉藏法律。 从公开文件可以看出,国会关注的重点依旧包括宗教事务、文化和语言保护、教育政策、生态环境以及《促进解决西藏—中国争端法》的执行情况等内容。这表明,美国涉藏政策的重点已逐渐从立法扩展到法律执行和政策监督阶段。 四、结语 总体看,2025年美国涉藏政策进入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虽然没有新的重大立法,但通过年度报告、政策协调和国会监督等机制,近年来出台的涉藏法律继续得到推进和落实。 从公开资料可以观察到,美国涉藏政策已形成“法律—报告—监督—政策建议”相互衔接的运行模式,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和制度化特征。这一趋势值得持续关注,也为观察美国涉藏政策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开、可验证的参考框架。

传播学

全球同行持续关注毕研韬教授研究成果

作者:唐玥宸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8日 2026年2月12日,美国独立研究机构China Media Project(简称CMP)发表研究报告《C+:理解中国全球信息影响力的转型战略》,报告引用了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毕研韬教授的研究结论。由于CMP团队的调查结论与毕教授早些时期发表的文章略有出入,该报告专门列表比较了二者的不同之处。 在2008年至2022年期间,毕研韬教授主要围绕战略传播(简称SC)开展研究。战略传播起初用于组织传播、公共关系、企业传播等领域,但9·11事件后美国率先将其纳入国家安全实践体系。在地缘博弈加剧的时代背景下,许多国内外同行持续关注毕教授研究成果,涉及战略传播、国际传播、国家形象、认知塑造等方向。 “北约战略传播卓越中心”主办的刊物《Defence Strategic Communications》在2021年春秋号上刊发一篇长文,专题考察中国的战略传播话语。该文介绍了毕研韬、王金岭合著的《战略传播纲要》一书,重点讨论了该书对战略传播的定义。北约这篇文章还介绍了毕研韬、殷娟娟合写的文章,聚焦于社交媒体时代战略传播在边疆治理中的运用。北约研究同时关注了毕研韬、林信焰合署的文章,重点是战略传播在维护“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价值。 2013年2月,莫斯科大学帕申采夫E.H.教授在《公共管理》发表文章,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战略传播纲要》。文章说,“2011年秋季出版的《战略传播纲要》应被视为中国战略传播概念发展的重要事件。该书作者是毕研韬、王金岭。中国的刘永治将军和张序三将军高度称赞此书,他们和《凤凰卫视》首席时事评论员阮次山共同为该书撰写了序言。” 2026年两位俄罗斯学者在《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学报·国际关系》发表文章说,“在中国战略传播研究领域,毕研韬和王金岭两位学者值得特别关注。2011年,他们提出了中国较为系统、也较为完整的战略传播定义之一”。文章接着说,“毕研韬进一步指出:实施战略传播的首要主体是民族国家。当个人或组织参与战略传播时,他们只是国家战略框架中的组成部分。”文章指出,毕研韬厘清了战略传播与国际传播、策略传播的关系。 台湾战略界对毕教授成果的研究更为细致深入。台湾《陆军学术月刊》(现已改名为《陆军学术双月刊》)在2018年12月发表台湾“国防大学”两位军官的文章,探索战略传播如何运用于南海岛礁争议。文章介绍了毕教授的相关成果,包括战略传播定义、战略传播作业流程、目标受众分类等。 台湾《复兴岗学报》是历史悠久的军事学术期刊,是研究政治作战、战略传播、心理作战、国际关系和军队政治教育的重要文献来源。该刊2010年5月、2025年6月刊发的两篇文章借鉴了毕教授的观点,分别探讨战略传播在资讯作战、“孔子学院”建设中的作用。 台湾《国防安全周报》在2023年2月4日发行的第72期文章中,将毕教授对战略传播的定义上升到中国大陆官方对战略传播的定位。该文说,《战略传播纲要》是中共推出的首部战略传播中文专著。对此毕研韬教授指出,该书系个人学术成果,但少数台湾专家有误解。 据不完全统计,台湾已有3篇博士毕业论文和10篇硕士毕业论文参考毕教授文献展开论证,其中4篇出自“国防大学”、3篇来自政治大学,主题包括战略传播、国家形象、软权力、混合战等。 除上述文章外,《台湾传播学刊》在2025年6月刊发一篇文章,探讨战略传播概念在不同政治制度下的本土化发展。文章写道,“首部以中文发行的策略沟通专著《战略传播纲要》是中共策略沟通研究的核心书籍,作者毕研韬和王金岭特别针对舆论作业进行了讨论,具体指出舆论作业所要遂行的三项策略沟通任务”。文章还介绍了毕研韬、林信焰对北约战略传播概念的梳理。 《传播与社会学刊》是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合办的中文学术期刊。该刊在总第62期(2022年)上的一篇文章梳理了战略传播在不同国家、文化的演化。在中国大陆部分,文章介绍了毕研韬创建的“国际战略传播学会”以及毕教授指出的中国大陆对战略传播的十个误解。 近年来,毕研韬教授的研究重点逐步拓展至国际传播与国际冲突的关系研究上,更多关注传播在减少国际误解、促进跨文化理解中的作用。为此,他在2023年为海南大学公共关系学专业开设了《国际冲突与和平》选修课。目前他围绕“认知脱嵌”开展的研究与实践都是服务于这一目标。 唐玥宸系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设计学院副教授、传播学博士、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亚洲传播学

西藏国际传播:必须回应国际关切,这不是选择题

国际传播的起点,不是表达自己,而是理解受众;不是回避关切,而是真诚回应。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6月26日 近年来,中国持续增加对西藏国际传播的投入。从媒体报道、纪录片、国际论坛,到邀请外国媒体、专家学者和青年代表赴藏参访,再到刚刚举行的第二届西藏国际传播大会,可以看出中国希望进一步提升西藏国际传播能力,增进国际社会对西藏的了解。 但要实现传播目标就必须深入思考:国际传播究竟应该传播什么? 这是一个比传播渠道、传播技术更重要的问题。如果传播内容与国际社会的认知关切长期错位,再丰富的信息供给,也未必能够有效促进国际理解。 国际传播当然需要主动讲好自己的故事,但对于西藏这样一个长期被国际舆论关注的议题而言,回应国际关切,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而是提升传播效能必须完成的一道必答题。 一、国际社会关注西藏,已经成为制度性议题 有人认为,只要持之以恒地进行正面宣传,国际社会对西藏的疑问就会被逐渐化解。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近一个时期,美国国务院再次发布两份涉藏年度报告。一份依据美国有关涉藏法律,就所谓西藏Negotiations向国会提交年度评估;一份依据《对等进入西藏法》,评估美国人员进入西藏地区的情况。 无论中方是否认同这些报告的立场,它们都反映出一个客观事实:西藏议题在美国已经不是偶发性的外交议题,而是制度化议题。 除上述两份年度报告外,美国国务院每年发布的其它报告中,西藏也几乎都是固定章节。 这意味着,围绕西藏的信息生产、政策讨论、国会监督、媒体报道和社会组织传播,已经形成持续运行的制度机制。 因此,西藏国际传播面对的,并不是某一轮国际舆论,而是一套长期存在、不断更新的信息体系。 二、回应国际关切,不等于接受他人的叙事 在实践中,一个较为普遍的担忧是:如果持续回应国际社会关切,是否意味着进入了他人设置的话语框架? 这种担忧可以理解,但传播学上需要作出区分。 回应国际关切,并不等于接受国际关切背后的价值判断,更不意味着认可他人的叙事。 国际社会提出的问题,有的建立在事实基础上,有的存在误解,有的受到不同政治立场影响,还有的可能包含错误信息。 回应这些问题,并不意味着默认其前提,而是通过公开事实、充分证据和完整背景,帮助国际受众形成更全面、更准确的理解。 如果国际社会长期关注某些议题,而传播者始终选择回避,那么国际受众就只能从其他信息来源寻找答案。这种情况下,传播主动权反而更容易流失。 从传播规律来看,沉默并不会消除关切,回应才有可能减少误解。 三、回应国际关切与主动设置议程,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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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

爱泼斯坦档案解封后:谁在回应,谁在沉默

我们应当如何借助回应与沉默,进一步理解这些高度复杂的法律文本。 文/毕研韬(中国传播学教授、《无界传播》总编辑) “爱泼斯坦档案”是指围绕美国金融家杰弗里·爱泼斯坦(Jeffrey Epstein)性侵与性交易案件,在多年司法调查、刑事诉讼及相关民事诉讼中形成并逐步公开的一系列法律文件。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词、证人笔录、通信记录摘要、航班清单、法庭动议文件,以及与共犯吉丝兰·麦克斯韦(Ghislaine Maxwell)案件相关的司法材料。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档案本身层级差异极大:有的是经法庭采信的证词;有的是未经交叉质证的单方陈述;还有相当一部分,仅仅是“被提及的名字”,并不构成指控,更不等同于事实认定。正是这种层级复杂性,使得档案在公共传播中极易被误读,也正是本文反复强调“区分层级”的原因。 一、档案中涉及的主要人物与机构 根据已公开、可核查的司法文件,档案中出现过的知名人物与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按是否回应区分): (一)已公开作出回应或澄清的个人与机构 1.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美国前总统。其发言人否认其知晓或参与任何非法行为,并强调与案件无关。 2.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传播学

在低信任环境中,国际传播的三条突围路径

国际传播正在进入一个越来越明显的“低信任时代”。 作者:毕研韬  发布:2026年8月27日 公众不一定相信政府;A政府不一定相信B政府;不同国家的媒体不一定相信彼此;不同社会群体甚至对事实本身的认定都可能存在分歧。在这样的环境中,传统国际传播所依赖的一个基本逻辑——“先建立信任,再实现传播效果”——正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 2026年5月,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助理教授Aviv Barnoy在《Communication Theory》发表论文Trustless Strategic Communication: A...

亚洲

当下的台湾应如何自保?——从风险控制视角看台海局势

在台海语境下,“自保”意味着把风险管理置于情绪动员之上,把避免最坏结果作为最低共识。  文/毕研韬 在高度情绪化、对立化的舆论环境中,“自保”这个词往往被误读为对抗、动员,甚至战争准备,但如果回到更冷静的现实层面,一个更值得追问的问题是:台湾真正需要防范的,究竟是什么? 答案并不复杂——不是某一次具体的军事行动,而是被结构性地推向“不得不开战”的位置。 一、自保的前提:认清“决定性变量”不在军事层面 在台海问题上,军事力量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它并不是决定战争是否发生的首要变量。更具决定性的,是三点: 这意味着一个不太直观却至关重要的判断:一旦被认定为触碰政治红线,任何军事“吓阻”都会迅速失效。 在这种情形下,所谓自保,就不再是“防守能力是否足够”,而是是否还保有刹车能力。 二、政府层面:自保不是表态管理,而是红线管理 从风险管理角度看,台湾当局最重要的责任,并不在于持续抬高立场,而在于精确管理红线感知。 1.避免“不可逆”的政治动作 象征性表态可以反复修辞,但制度性、法理性、结构性的改变一旦发生,往往难以回撤。真正的自保,是在任何政策选择中都反复自问:这一动作是否会被解读为质变,而非量变?...

亚洲北美

A Welcome Letter to Ambassador Perdue upon His Appointment to China

Dear Ambassador Perdue, Congratulations on your appointment as the United States Ambassad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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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词】打破认知枷锁,才有崭新未来

无论是在一国之内,还是国家之间、文明之间,分裂和冲突都在威胁着人类生存与福祉,给世人带来困扰、苦难和牺牲。何以至此?愚以为,认知差异与利益冲突是两大关键因素。认知分歧会引发并加重利益冲突,正因为如此,全球各种势力都会竭尽所能地干预相关人群的认知。 面对同一事物时,不同观察者的认知不尽相同,甚至截然对立,因为人都是透过自己的认知框架来揆诸环境的。这些框架,可称之为“界”,它是一个复杂系统,包括无形的身份(如国籍、种族、民族、性别、地位、专业、职业、政治派别、宗教信仰)、利益、既有认知、个人经历、政策法律、传统文化、社会氛围、个人品行、外部干预等。当其中某些因素十分活跃时,譬如对自己的国籍极度敏感时,就有可能夸大或缩小某些成分,而且执念越深,幻觉越大。 何以破局?在后真相时代,传统的教育和宣传已很难凑效,因为人们会本能地排斥自己不喜欢的信息。在外界干预恒定的情况下,只有当自己意识到个人的认知框架正在阻碍自己接近真相时,认识到每个人都是背着“井”四处游历的“井底之蛙”时,情势才有可能转机。《六祖坛经》中的“一真一切真”,《金刚经》中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都在阐述这个道理。刀郎先生在《就是现在》中唱到:“只要眼神中不带有色的分别,你我的梦都一样光荣”,同样是在诠释这个原理。 为达此目的,《无界传播》将秉承真实、客观、多元和深度的报道原则,积极探讨我们关注的议题。我们将恪守中道,同时欢迎“中左”和“中右”。我们期待“中左”与“中右”和平共处的社会空间与虚拟空间持续扩大,这样才能压缩“极左”与“极右”的生存空间。如果助长左而打压右,或者反之,社会就会失衡,就会失去包容性和凝聚力,社会发展就难以持续,居住环境和营商环境也会随之恶化。对国际社会而言,地缘政治与理念政治使之更加复杂。所以《无界传播》不仅要呈现静态信息,还要深入探讨动态的生成机理。 内政是外交的基础,只有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才有可能在国际社会具有吸引力与影响力,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信息传播生态最优化。一个地区内,信息流量的大小与该地区的稳定和发展息息相关,与此同时,信息的流向也是关键因素。究其本质,信息流向是由信息位落差决定的。信息位低的地区(国家)应主动提升自己的信息位高度,提升全民的信息韧性,这样才能减少信息位高的地区(国家)带来的信息威胁。 本人自1986年起开始探索跨文化交流,2002年后两次赴欧洲研习传播学(尤其是国际传播),近几年常常自称为“传播学布道者”“播火人”。愚以为,传播学是一种威力强大的工具,但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的传播学教育和科研早已不堪重负。如不尽快改善传播学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现实环境,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能力就必然会被削弱。 这绝非危言耸听。早在2001年7月,美国国防部就提出,人类战场分为物理域、信息域和认知域三种,而且认知作战的重要性远在物理作战、信息作战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美利坚合众国的成立、俄罗斯-苏联的建立与解体,都证明了信息传播的巨大能量。不过我要特别提醒,美军所谓的认知域作战适用于传统的战争时期。如果在和平时期以认知战思维运作信息传播,将会损害自身形象与利益,就会导致在短期内难以修补的深远后果。 在全球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的当下,单纯的信息交流已于事无补,因为对方会以政策、法律、社会、信息和文化手段予以拦截,会把你的信息活动视为噪音和渗透。传播学上的“不可沟通性”是指有时双方交流得越多,分歧反而越大。在中美战略竞争加剧的前提下,各方都在抢占价值观高地。谁拥有人类文明核心价值观,谁就占据传播的道德制高点。因此,价值观重构和沟通就异常重要,但这些工作主要是以行动和政策(而非空洞的语言表述)进行的。这项工作已经超越理念政治范畴,直接影响地缘政治、现实政治与资本政治了。 《无界传播》是一家传播学试验平台,旨在消除认知壁垒,推动跨“界”对话,促进和解与和平,这是和平研究的传播学范式。我们将从尽可能高的维度俯视现实世界,以中线为轴呈现立场不同甚至对立的见解。我们热切期待所有参与者都能以历史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所讨论的议题,着眼于推动文明间的对话、和解与合作,展示良好的素养与风度。本人在该领域的探索才刚刚起步,欢迎全球同道在《无界传播》这个试验平台上一起交流、探索,共同揭示信息传播的真谛,一起享受其中的无限妙趣。 毕研韬 《无界传播》总编辑(试验平台负责人)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传播学欧洲

欧洲媒体自由法,全球媒体治理新标杆

欧盟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洲媒体自由法》生效,开创全球媒体治理新纪元。 文/《无界传播》编辑部 2025年8月8日,欧盟历史性地推出了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媒体自由法规——《欧洲媒体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EMFA)。这不仅是欧洲媒体治理的重大突破,更为全球,尤其是媒体生态复杂多样的亚洲,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MFA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媒体自由从“软治理”提升为硬核法律保障,明确限制政治和资本对新闻编辑的干预,推动媒体所有权透明,设立跨国监督机构,确保法规落地执行。这部法规给欧洲媒体穿上了“防弹衣”,让它们在数字浪潮和政治风暴中,能够更坚定地捍卫独立与多元。 对亚洲而言,EMFA不仅是一个法律范本,更是催生变革的火种。亚洲媒体环境错综复杂,言论空间既充满活力,也面临多重挑战。EMFA展示了一个鲜活的案例:用法治保障媒体自由,促进信息透明和多元表达,是维护社会开放与认知多样性的关键路径。在数字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网络监管与言论自由,EMFA的实践经验无疑为亚洲提供了珍贵的参考。 《无界传播》团队坚信,媒体自由不仅是新闻人的权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我们期待EMFA能在亚洲引起共鸣,激发更多国家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媒体法治保障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传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