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

中国知识分子:离权力近,离知识远

文/李扬帆 如今,虚拟的网络世界对中国知识分子产生了两方面的冲击:一方面,知识的便捷化、普及化和平民化,导致以专门“占有”知识而与世界保持距离的知识分子普遍产生焦虑感,从而迫使知识分子要么使其掌握的知识更专业化,要么赶快退守精神家园的城堡以占据道义的制高点;另一方面,具有高级专业知识和学识的专家纷纷就公共事务发表言论,却又不能明确证明其救世主张的先验合理性,加上部分专家学者人格沦丧,被人揪住辫子,进而被网络妖魔化为“砖家”、“叫兽”。 中国知识分子何以一时间走向神坛,一时间坠入地狱?这种大起大落的形象令人困惑。究其原因,这与中国知识分子的四大劫难相关:其一是知识分子与权力的关系之劫——自古至今他们与权力过于紧密的关系导致独立精神的缺失,离权力越近,便离应得的权威越远;其二是自诩的天命之劫——以救世自立,而又未加证伪,一旦证伪便又失去神坛地位;其三为启蒙之劫——并不成功的启蒙经历导致知识分子地位受损;其四为角色扮演之劫——在入世和出世两个极端角色之间几经磨难,知识分子却始终没有发现和实践中间角色。 此四种劫难简而言之,即中国知识分子的“责任劫”——它导致知识分子无法在走出牛棚后的30年抓住机遇,确立现代责任意识。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必记本》。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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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如何打消外界的“制度疑虑”?

文/毕研韬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临近,国际社会日益关注其制度创新力度。除了讨论免税政策、营商环境、数据治理、资金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等具体措施,部分观察者开始提出更深层的疑虑:海南自贸港是中国治理体系中的一个“例外”吗?其政策导向和制度路径具备足够的稳定性、连贯性与可预期性吗? 这些疑问并非完全出于偏见,而是源自一个现实冲突:“中国例外论”与“全球普适性”之间的碰撞。前者强调中国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独特发展道路,后者则期望制度创新回应“普世规则”以求兼容。海南自贸港恰好处于两者的交汇点上。如何阐述二者之间的兼容性,是海南自贸港对外传播的一项根本性工作。 国际社会对海南的“制度疑虑”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能否高效落地;二是政策能否长期稳定;三是地方探索与中央统筹如何协调?概言之,这涉及外部观察者能否理解和信任这种“地方先行、中央兜底”的治理逻辑。某些国际舆论甚至将“自由港”的定位与中国中央统一领导之间设定为一种对立关系,暗示海南的高度自主权可能带来某种“治理模糊地带”。这种误读如不被及时澄清,将严重损害海南自贸港的国际信誉和发展空间。 当前,海南的国际传播多聚焦于政策宣讲,强调制度创新与营商利好,而对制度设计的底层逻辑、政策演化路径、中央与地方的权责边界等方面,解释尚不够充分。这种“重政策利好、轻制度逻辑”的传播范式,容易让国际受众产生结构性误解。 要打消外界的制度疑虑,首先应主动回应国际关切,明确海南自贸港是在中央统一战略框架下的制度试验,而非游离于国家治理体系之外的“法外之地”。其次,要讲清制度逻辑,重点阐述制度设计的系统性、方案实施的渐进性以及权责边界的明确性,让国际社会相信海南的制度创新是有方向、有控制、可容错的系统工程。此外,引入更多“第三方声音”,包括国际智库、跨国法律与政策咨询机构等,为制度建设提供独立视角与背书。这不仅有助于提升透明度,也能在国际语境中增强政策的可信度与可解释性。 制度创新是海南自贸港的核心竞争力,而制度信任是其走向世界的通行证。讲好海南故事,不只是讲好一座热带岛屿的现代化建设,更是讲清一个制度试验场的治理逻辑与全球意义。唯有如此,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才能实现从“政策外宣”到“认知重构”的跃迁,才能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可靠的认知保障。 后记:“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现在没摧,说明未秀。当海南自贸港真正发展起来,可能会遭遇一些国际舆论风波,不过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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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旅游市场:为何成了全球争夺的新蓝海?

在全球旅游版图上,穆斯林市场成了新蓝海。 文/毕研韬 无论是阿联酋的奢华购物季,马来西亚的清真度假村,日本和韩国的清真餐厅,还是香港、台湾推出的穆斯林友好措施,都表明各国(地区)正在加快布局这一细分市场。那么,这个市场缘何成为全球争夺的新蓝海? 一、庞大的消费规模与增长潜力 根据迪拜伊斯兰经济发展中心与 Dinar Standard 发布的《全球伊斯兰经济状况报告》(SGIE),2022 年全球伊斯兰经济总体消费约为 2.29 万亿美元,涵盖食品、时尚、媒体、旅游等多个领域。其中,旅游板块在全球非必需消费中占据重要位置。 Mastercard–CrescentRating 发布的《全球穆斯林旅游指数》(GMTI)估算,2022 年约有 1.1 亿穆斯林游客(恢复到 2019 年水平的约 68%),部分预测认为 2023 年可能达到 1.4 亿人次,并有研究预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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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产生“伊斯兰恐惧”?

“伊斯兰恐惧”不仅是对穆斯林的情绪化排斥,更是一种结构性、制度化、跨文化传播的社会现象。 文/毕研韬 要理解伊斯兰恐惧(Islamophobia)的成因,需要置于宏观历史结构、中观制度话语、微观心理互动的多层框架中考察,这样才能看到各层如何相互作用并共同塑造这一情绪与观念。 一、宏观层:历史与结构性根源 二、中观层:制度与话语的放大机制 三、微观层:心理与社会互动机制 三、结语 “伊斯兰恐惧”并非单一原因驱动的情绪,而是历史遗产、制度机制与心理认知多层次因素作用的结果。宏观层的结构性条件为它奠定了深厚的文化与政治基础,中观层的制度与话语机制不断放大并固化这种情绪,微观层的心理与互动模式则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再生产它。三者的联动,使“伊斯兰恐惧”不仅顽固存在,而且具有跨国流动性与自我强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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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Should We Combat Islamophobia?

Islamophobia is not merely a religious issue; it also concerns social stability,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By Bi Yantao Islamophobia ref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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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打击“伊斯兰恐惧”?

“伊斯兰恐惧”不仅是宗教问题,更涉及社会稳定、国际关系与人权保障。 文 / 毕研韬 “伊斯兰恐惧”(Islamophobia)是一种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群体的非理性恐惧、偏见与敌意,往往伴随着歧视、污名化乃至暴力行为。 一、“伊斯兰恐惧”产生的原因 任何社会偏见都有其形成的历史土壤和现实诱因,“伊斯兰恐惧”也不例外。它既受历史叙事的塑造,也受现实事件与传播机制的推动。 历史与地缘政治的惯性从十字军东征到殖民扩张,再到冷战后的局部冲突,西方社会长期存在“文明冲突”的叙事框架。这种历史记忆在媒体与政治话语中不断被唤起,使部分人倾向于将当代冲突部分归因于宗教差异。 恐怖主义事件的冲击2001年的“9·11事件”及随后发生的多起恐怖袭击,使“伊斯兰=恐怖”的刻板印象在部分社会根深蒂固。虽然恐怖主义只是极少数极端分子的行为,却被泛化为整个伊斯兰教的标签。 媒体与政治的放大效应部分媒体出于吸引眼球的需要,以暴力冲突作为报道焦点,缺乏对伊斯兰文化与社会多样性的呈现。某些政治人物则利用“他者化”策略,将穆斯林群体塑造成安全威胁,以谋取选票或转移国内矛盾。 社会心理与经济压力在经济下行、就业紧张的时期,移民与少数族裔往往成为“替罪羊”。社交媒体的算法推荐机制则进一步放大了仇恨与恐惧的回音效应。 阶层与观念的固化偏见社会上有些人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怀有偏见。这些偏见混合了文化隔阂、价值排斥与情绪化反应。一旦形成这种固化观念,就会在日常交流、舆论表达甚至政策倾向中潜移默化地影响行为和判断。 二、为什么要打击“伊斯兰恐惧”? 如果放任“伊斯兰恐惧”滋长,不仅会伤害个体,还会动摇社会与国际秩序的根基。 维护人权与法律尊严“伊斯兰恐惧”的本质是宗教歧视,直接侵犯信仰自由和平等权利,而对任何宗教群体的污名化都会动摇法治社会的基础。 保障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长期的敌意会导致社会撕裂,增加仇恨与犯罪的风险,甚至推动被边缘化群体的激进化。打击“伊斯兰恐惧”,有助于防止暴力循环,从根本上降低安全威胁。 促进国际关系与文化交流全球穆斯林人口超过二十亿,分布在世界各大洲。任何国家若被贴上系统性歧视穆斯林的标签,都会在外交、贸易、旅游及文化交流中付出代价。 推动正确认知与舆论环境去除“伊斯兰=威胁”的刻板印象,有助于公众以更全面的视角理解伊斯兰文明,促进媒体呈现更平衡的叙事。 三、怎样打击“伊斯兰恐惧”? 打击伊斯兰恐惧不是一蹴而就的任务,而是一项需要法律、教育、传播与社会参与多方合力的长期工程。 健全法律与制度完善反歧视立法,将宗教仇恨言论和仇恨犯罪纳入法律惩处范围。鼓励政府、媒体与民间组织合作,建立舆情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 加强教育与文化交流在教育体系和公共媒体中引入更多关于伊斯兰历史、文化和社会贡献的内容。鼓励跨宗教、跨文化的对话项目,减少陌生感与误解。 改进媒体与传播策略倡导平衡报道,避免用个别极端事件代表整个宗教群体;在国际传播中呈现穆斯林社会的多样性与建设性角色。...

传播学欧洲

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 A New Global Benchmark in Media Governance

The European Union’s first legally binding media freedom regulation takes effect, ushering in a new era for global media governance. By the Editorial...

传播学欧洲

欧洲媒体自由法,全球媒体治理新标杆

欧盟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洲媒体自由法》生效,开创全球媒体治理新纪元。 文/《无界传播》编辑部 2025年8月8日,欧盟历史性地推出了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媒体自由法规——《欧洲媒体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EMFA)。这不仅是欧洲媒体治理的重大突破,更为全球,尤其是媒体生态复杂多样的亚洲,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MFA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媒体自由从“软治理”提升为硬核法律保障,明确限制政治和资本对新闻编辑的干预,推动媒体所有权透明,设立跨国监督机构,确保法规落地执行。这部法规给欧洲媒体穿上了“防弹衣”,让它们在数字浪潮和政治风暴中,能够更坚定地捍卫独立与多元。 对亚洲而言,EMFA不仅是一个法律范本,更是催生变革的火种。亚洲媒体环境错综复杂,言论空间既充满活力,也面临多重挑战。EMFA展示了一个鲜活的案例:用法治保障媒体自由,促进信息透明和多元表达,是维护社会开放与认知多样性的关键路径。在数字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网络监管与言论自由,EMFA的实践经验无疑为亚洲提供了珍贵的参考。 《无界传播》团队坚信,媒体自由不仅是新闻人的权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我们期待EMFA能在亚洲引起共鸣,激发更多国家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媒体法治保障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传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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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制度:全球模板与中国特色

院士制度在各国殊途同归,但中国院士制度映照出独特的政治属性与治理逻辑。 文/赵一鸣 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院士制度评选和管理本国的最高学术荣誉——院士。从英国皇家学会、法国科学院,到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身份不仅代表着卓越的学术成就,更是推动科学进步的重要力量。尽管各国院士制度在总体目标上相似,但在选拔机制和社会角色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中国院士制度在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国情,形成了独特的发展路径。 一、世界主要院士制度概览 英国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成立于1660年,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科学学会之一。院士由现有院士提名并经过严格的同行评审产生,强调学术贡献和专业认可。院士主要承担科学研究和咨询任务,保持较高的学术独立性。 法国科学院(Académie des Sciences)成立于1666年,作为法国国家科学机构,院士通过严格的学术评审选拔。其成员不仅活跃于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也参与国家科研政策的建议。制度上保持较强的自治传统。 美国国家科学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成立于1863年,由现有院士选举产生,强调科学研究的权威性与独立性。院士积极参与科技政策制定和科学普及工作,同时保持与政府行政的适度独立。 二、中国院士制度的特色与差异 中国院士制度始于1955年,随着国家科技体制的不断完善,逐渐形成自身独特模式。与西方注重学术自治和纯粹学术评价不同,中国的院士选拔不仅重视学术成就,也更加突出政治素养、社会责任和国家发展贡献。院士身份不仅是学术荣誉,更在政策建议、项目决策和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中国院士在科研体制内通常享有较高的权威地位,往往同时兼任政府或科研管理职务,体现出科技与政治体系的深度交织。这样的制度安排,使得中国院士制度在学术评价之外,还承担着推动国家科技战略和科技治理的职能。 三、制度异同与共同价值 全球院士制度普遍共享以下核心特征:通过严格的评审确认学术成就,作为科学界的权威象征,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政策咨询中发挥积极作用。各国制度在保持学术独立性的同时,根据本国社会、政治和文化背景,展现出不同的发展侧重点。 中国院士制度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功能较为显著,是其区别于西方院士制度的重要特征,也反映了中国科技治理体系的特色。 四、展望未来 理解和正视不同国家院士制度的特点,有助于深化制度改革与国际交流。中国可以在保持制度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学术独立性和透明度,推动院士制度更好地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际科技合作。

传播学

记者证必须由政府颁发吗?

在国际上,记者证并非普遍由政府颁发,大多数国家依靠媒体机构或行业组织确认记者身份,只有少数国家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文/陈卓然 在中国,记者证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颁发,是新闻从业的法定凭证。持证记者必须隶属于已注册的新闻机构,并通过年度审核。没有这一证件,记者身份在法律上难以成立,采访也可能缺乏合法性。因此,不少中国读者容易产生一种印象:记者证理所当然应由政府颁发。 然而在国际上,情况并非如此。在绝大对数国家,记者证由媒体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发,而非政府。最常见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媒体内部工作证(Press ID),由新闻机构自行制作,作为雇佣和身份的证明;另一种是行业组织记者证(Press Card),由记者协会或多家媒体组成的联合机构管理,在新闻行业内广泛认可。以英国为例,UK Press Card Authority 集合了多家媒体与行业协会,统一发放标准化记者证;法国的 Carte de Presse 则由独立委员会审查颁发,政府不直接介入。 当然,也有少数国家实行类似中国的模式,由政府直接核发记者证,这些国家通常对媒体的管控更严格,如越南、朝鲜、伊朗等。在这些国家,记者证不仅是职业资格,更是采访许可的重要门槛。 总体来看,政府统一颁发记者证并非国际通行做法。在绝大多数国家,记者的职业身份由媒体雇佣关系或新闻行业组织认定,而非行政许可。这一差异,不仅体现了不同国家的新闻管理模式,也折射出新闻自由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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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北美

中美学术冷战:大学已成为“战场”

大学已不再只是知识生产的场所,而成为国家安全、制度信任与全球创新体系重构的交汇点。 作者:毕研韬  发表时间:2026年7月7日 历史上,中美两国高校之间的科技合作曾是双边关系中最亮眼、最具建设性的领域之一。从1979年《中美科技合作协定》签署,到联合实验室、合作办学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再到大量中国留学生和访问学者活跃于美国顶尖大学校园,学术交流一度被视为“压舱石”。 然而,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尤其是2018年之后,这一合作空间急剧压缩。今天,“学术冷战”已成为描述中美高校关系的常用词汇,科技竞争、安全逻辑进入学术合作领域,导致合作边界重新划分。 大学,这个本应是开放、自由、追求真理的场所,已悄然成为大国科技博弈的新战场。 一、从蜜月到寒冬:转折如何发生 中美学术合作的高峰出现在21世纪前10年。中国高校快速国际化,美国大学则从中获得大量优秀生源、研究经费和合作机会。根据相关研究,在2010年代中期,中美两国学者合著论文数量快速增长,尤其在工程、材料、计算机等领域形成深度互补。 2018年11月,美国司法部推出“中国倡议”(China Initiative),重点防范中国通过学术渠道获取美国敏感技术。该计划虽在2022年正式结束,但其政策逻辑和配套措施被延续并强化。 2023年,美国国会成立“美中战略竞争特别委员会”(英语简称House Select...

亚洲

2026年1-4月中国新建12家国际传播机构,但高校层面几被境外忽视

2026年前四个月,中国密集成立12家国际传播机构,但境外研究仍聚焦地方传播节点,对高校体系的国际传播功能近乎无视。 文/毕研韬  2026年5月2日发布 一、体系扩展:多层级结构同步推进 2026年前四个月,中国在国际传播领域的制度建设明显提速。短时间内,新设机构覆盖高校与地方两个层级,呈现出“人才培养—知识生产—传播执行”同步推进的结构特征。总体来看,共有3家国际传播学院、2家国际传播研究院、7家地方国际传播中心相继成立,进一步夯实了多层级联动的组织体系。 从功能划分看,高校侧重能力建设与知识生产,地方层级则偏向传播执行与内容输出。这种分工构成当前中国国际传播体系的重要结构基础。 二、高校布局:学科化与专业化加速 在高校层面,2026年3月23日,复旦大学与新华社合作共建复旦—新华国际传播学院,体现出媒体与高校深度融合的趋势。3月30日,广西民族大学成立国际传播学院;4月25日,中国人民大学设立国际传播学院。这三所机构集中创建,表明国际传播已成为高校学科布局中的重点方向。 研究机构方面,2026年1月20日,温州大学成立“中国网络文学国际传播研究院”,将网络文学纳入国际传播研究范畴。4月18日,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研究院”,显示出特定领域与国际传播结合的深化趋势。这类研究院更接近知识生产与话语建构,其功能与传统教学单位存在明显差异。 三、地方扩展:传播执行网络快速成形 相较于高校体系,地方层级的扩展更为密集。1月13日,长沙市天心区国际传播中心成立;2月12日,漳州市国际传播中心揭牌;2月24日,北部湾国际传播中心问世;3月26日,沈阳东北亚国际传播中心暨沈阳国际传播中心诞生;3月28日,徐州国际传播中心成立;4月10日,菏泽国际传播中心揭牌;4月20日,锡林郭勒国际传播中心成立。 短时间内7家机构落地,反映出地方在国际传播体系中的参与程度显著提升。这些中心通常承担内容生产、平台运营与对外叙事输出等功能,是当前体系中最具“执行属性”的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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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研韬教授出席“第四届中国地标周边传播论坛”

文/唐摩崖 11月20日,“第四届中国地标周边传播论坛”在海口经济学院成功举办,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毕研韬教授应邀出席论坛并作大会发言。 在发言中,毕教授首先讨论了“地标”的内涵。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地标是指“地面上的显著标志”,譬如天安门、自由女神、凯旋门、大本钟等。在正式语境下,这是”地标“的经典定义,但在非正式场合,“地标”可以视作“(产品之)地理标志”的简称。 毕教授随后指出,地标的意义是人为建构的,而意义建构是平等协商的过程。他进一步阐述了地标意义建构的四个环节,并在此基础上介绍了中国地标意义建构的四大误区。 本次论坛由海口经济学院中国地标周边传播研究院、中广天择传媒学院,中国广告协会共同举办。

亚洲传播学

失能、自嗨:中国国际传播学亟待涅槃

文/毕研韬 7月1日,《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以“网络首发”形式刊发了拙文《海南自贸港国际传播:理论框架与行动原则》,感谢责任编辑李莉老师极度负责任的专业把关!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完成科研任务,也非为迎合政治潮流,而是在忍无可忍情势下,对现实惯性的理性反击:中国的国际传播学已偏离了应有的轨道,甚至在某些方面,已经变成了无效叙事的制造工厂、空转理论的展览橱窗。中国国际传播学亟需一场系统性的“纠偏行动”,而海南正是一个可以锚定中国国际传播系统性重构的战略起点。 传播学本是一门直面现实、解决问题的应用学科,但现在,太多传播学研究者把自己关进了象牙塔,用华丽的辞藻拼凑无效概念,把“讲好中国故事”变成了“自我感动的表演”。他们沉迷于话语空间的修辞幻象,却忽视认知结构的重建使命;追逐国际传播权力的虚妄幻影,却无视制度信任与结构通达方为真正的力量之源。 此文正是为这一“去现实化”的学术风气敲响警钟。传播的底层逻辑,必须是可用、可行、可验证,必须能回应国家战略的现实需求,必须嵌入全球秩序演变的结构性进程。若传播学无力解释中国当下的国际环境、无法指导国家的对外传播实践、不能识别结构性传播风险,那么无论其外表多么光鲜,都不过是一具“风干”的理论空壳。 我聚焦海南,不仅因其是国家开放格局的重要接口,更因其是中国制度对外可见性的“最前线”。但审视过往传播实践,目光所及多是碎片化、表层化、情绪化的策略驱动:或流于招商推介的广告话术,或拘泥于“风景+政策”的浅层描摹,背离了海南作为“制度窗口”与“全球平台”的战略定位。 因此,我主张将国际传播重新界定为一种制度性传播行为。其本质不在于推介具体政策,而在于展示制度框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不在于寻求外部理解,而在于确立规则构建者的正当地位。国际传播的核心任务,绝不是“让他人接受我们的说法”,而是让世界切实看见我们的制度如何处理复杂问题、如何持续提供公共性成果。真正的软实力,不源自情绪化的文化消费,而植根于制度的稳定性、适应性与可验证性——换言之,是一个国家制度在他者视野中具备可理解、可复制、可信任的能力,而非表面化的文化展示或形象修饰。 我引入了“掠夺式积累”“认知安全困境”“地缘稀释”等分析工具,试图借助批判理论揭示当前全球传播格局的底层逻辑。我提出八项传播原则,既是对海南实践的系统回应,也是对当前中国对外传播常见误区的针对性修正。 “多发声”不等于“强传播”,因为盲目粗暴的信息渗透只会削弱传播主体的可信度;“加强外宣”不等于“讲好故事”,因为在他者视角下,许多“好故事”实为“坏故事”。 海南具备构建传播制度“试验场”的一切条件,但它首先要挣脱“行政唯上”的传播依赖症。正因如此,我特别强调“第三方平台”“传播顾问团”“本地化节点”这些制度性安排,它们不是锦上添花,而是传播现代化的生命线。 我始终坚信,传播必须“道术兼修”: 既要洞察时代之道,也要锤炼实践之术。国际传播不只是认知博弈,更是制度建构的预设安排;不只是语言输出,更是全球公共品竞争下的认知协商与规则制订。...

亚洲

中国的论文发表,约60%存在买卖成分

文/邵一诚 在中国,论文发表已发展为一个高度制度化甚至部分异化的社会-商业系统。尽管有不少学者依然坚持学术规范,但论文买卖现象在现实中广泛存在,形式复杂,结构隐蔽,规模不容小觑。 笔者与若干学术期刊编辑、科研人员、论文中介及研究生交流后,对当前人文社科领域中文期刊的发表情况进行了系统性估算。初步判断是:约60%左右的论文发表存在不同程度的买卖成分——涵盖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与资源互换型的“非货币交易”。 我们将论文买卖分为以下几类: 一、明码标价发表(直接货币交易) 最为显性的论文买卖即是作者通过中介或直接与期刊联系,支付费用获取发表机会。 根据2020年的市场调查,在人文社科领域的C刊(CSSCI来源期刊)中,一篇论文的市场价通常在6-10万元之间,一般核心期刊为3-5万元或更低。 上表是作者收到的论文中介广告,其中W代表万。8W就是8万人民币。 2009年《中国青年报》曾报道,中国论文买卖市场当年估值已达10亿元人民币。15年后的今天,这一规模或早已翻番。根据《科技与出版》期刊2022年发布的一项匿名问卷调查,在受访的327位高校教师中,约28.4%承认“了解或曾参与过论文付费发表”。 二、单位合作与“捆绑式赞助”(准货币交易)  一些高校或研究机构以“战略合作”名义,向期刊提供一次性资助(如50万元或更多),期刊则为其提供若干篇论文发表额度。这种方式并不直接标价,但实际是“打包买版面”,且多附带“引用本刊文献”等要求。 三、权力互惠型操作(非货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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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战略震怒欧洲、惊动亚洲:全球反应为何如此强烈?

全球被迫适应美国战略新调整。 文/毕研韬 2025年12月,美国政府发布2025年《国家安全战略》(NSS),提出美国外交、安全与价值观新框架。文件一经公开,立即在全球主要大国及地区引起强烈反响。 一、NSS的关键转向:为何引发震动 新版NSS明确放弃冷战后那种“全球主导、价值输出、多边主义和广泛介入”的传统路线。文件强调将战略资源集中于“核心利益”,推行“以实力为本、优先保障主权、有限区域投入以及有条件合作”的策略。  在“欧洲”章节,NSS使用了极为尖锐的表述,称欧洲面临“文明消解”的风险,并批评其移民政策、监管体系、出生率和社会信心下降。  对“印太地区及中国”的定位也发生调整:虽然仍将中国列为主要竞争者,但不再强调以往那种“拉入国际秩序”的接触主义,而是重点关注经济竞争、供应链安全以及印太地区的军事平衡,同时要求地区盟友提升防务能力。 美国从“全球主义与价值联盟”,转向“现实主义与核心利益优先”,自然引发国际社会震荡。 二、欧洲:公开反击与安全自主信号 1.强烈批评与价值观拒绝:欧洲理事会主席António Costa表示,美国“无权干涉欧洲内部政治方向”,强调“只有欧洲公民自己决定谁来治理国家”。多国政府与媒体对NSS中暗示支持民族主义的表述表示担忧,认为这是对欧盟民主制度与多元价值的挑衅。 2.对北约与安全架构的冲击:NSS呼吁北约盟友承担更多防务责任,减少美国常规介入,这对长期依赖美军保障的欧洲国家构成潜在挑战。尤其在俄乌战争尚未结束、东欧安全形势未明的情况下,欧洲多个国家对未来安全保障的可靠性表达忧虑。...